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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一向对汉语不那么感兴趣的女儿突然问:“妈妈,竹马青梅是什么意思?”

  岑今听得一愣,她跟女儿说话经常会这样一愣,因为突然之间有点拿不准女儿说的是英语还是汉语。她在家里一直是有意识地跟女儿说汉语的,女儿在她的要求下,也尽量跟她说汉语,但有时女儿说着说着会转而说起英语来,如果她没在意,常会把英语听成汉语,闹出笑话。

  她意识到女儿说的是汉语,马上回答说:“竹马青梅啊,直接翻译成英语就是bamboohorseand—plum—branch—”

  女儿似乎很失望:“啊?是这个意思?我还以为是……”

  “你以为是什么?”

  女儿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我以为是love(爱)。”

  “没错,是love的意思,Calflove(初恋,小孩子或青春期过渡性的、暂时的爱)。”

  “那你刚才为什么说是Bamboohorse呢?”

  “那只是字面的意思,这个词像汉语里很多的词一样,都是有典故的,光从字面上看不出词的意思来。这个词来自一首诗,有一种解释是这样的:两个小孩子,一男一女,女孩在门前的水井旁玩,想采摘树上刚刚长出来的梅子,但够不着,刚好男孩骑着竹马过来,看见女孩够不着,就帮她摘了下来。”

  “梅子是什么?”

  “应该就是Plum。”

  “Plum?不好吃。竹马是什么?”

  “就是BambooHorse,小孩子没马骑,就用一根竹棍子当马,叫竹马。”

  “哈哈,像HarryPotter(哈利-波特)一样!”

  她本来想解释一下说竹马不是哈利-波特骑的扫帚,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物,来自于两种不同的文化,引起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联想,但她觉得这太复杂了一点,会越扯越远,还是暂时不说更好。

  她接着讲解那首诗:“还没讲完呢,诗里说:两个小孩子,还没开知识,在一起玩得很好,一点没觉得两人性别上的差异。”

  “So(那又怎么样呢)?”

  “后来他们结婚了,女孩才十四岁,很害羞,男孩怎么叫她,她都不敢回头。”

  “十四岁就结婚了?Whichstateallowspeopletogetmarriedat14(哪个州允许十四岁就结婚)?”

  “不是美国哪个州,这是中国的事。”

  “哦,中国人十四岁就可以结婚?That’scrazy(真是疯了;太不可理喻了)!”

  “这是以前的事。”

  “哦,以前的事。妈妈,你十四岁的时候为什么不结婚?”

  “那时不兴十四岁结婚。”

  “但你说以前。”

  “哦,我说的是很久很久以前,这首诗是唐朝的时候一个叫李白的大诗人写的。”

  “后来呢?我是说,那个十四岁就结婚的小女孩。”

  “后来?后来女孩长大一点了,就不那么害羞了,两人感情很好,但她的丈夫是个商人。”

  女儿一惊:“Hewaswounded(他受伤了)?”

  岑今忍不住笑起来。

  女儿跟那些同样年龄到美国来的中国小孩子相比,汉语听说能力算好的了,有些孩子听得懂汉语,但不肯说,还有的孩子完全英语化了,既听不懂,也不会说,女儿能听能说,但还是经常闹笑话。

  她笑了一会,解释说:“商人不是受伤的人,是Businessman(商人),她丈夫是个Businessman,经常到很远的地方去做生意,她非常挂念她的丈夫,希望她丈夫平平安安归来。”

  “后来呢?她丈夫死了?”

  “没有。”

  “离婚了?”

  “不知道,那时的人应该不兴离婚。”

  “她为什么不move(搬迁)到她丈夫工作的地方去呢?”

  “那时候交通没这么方便,人们住在一个地方往往就住一辈子。”

  “Howboring(那多没意思啊!)!”

  她解释说:“那时的人想法不同,可能他们觉得能够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是一种幸福,而那些不得不到外地去的才令人同情,叫做漂泊,就像飘在空中的树叶、漂在水上的,浮萍样,总想着回到故乡去。”

  “Youmeanone’sbirthplace(你的意思是一个人出生的地方)”

  “对,‘故乡’就是一个人出生的地方。”

  女儿不解地问:“YoumeanyouwouldalwayswanttogobacktoChina(你的意思是你会总想着回中国去)?”

  她答不上来,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回中国去,说不想,是假的,说想,似乎也不正确。

  女儿放了她一马,没追问回中国的问题:“竹马青梅就是漂什么来着?”

  “呵呵,不是,‘竹马青梅’是从小就认识的男女结成夫妇。”

  “但你说过是calflove。”

  “也有这个意思。呃!英语里好像找不到一个完全对等的词。”

  “后来呢?”

  “后来?诗就写完了。”

  “后来呢?”

  “后来你就问了我这个问题。”她踌躇了一会,装作不在意地问,“小今,你怎么想到问这个词?”

  女儿耸耸肩:“Nothing.Justwanttoknow.(没什么,就是想知道)”

  她一看女儿的表情,就知道今天是问不出什么来了。现在的小孩子,从小就知道自己有隐私权,不愿意让你知道的事,你就是问破嘴皮子,他们也不会告诉你,问多了,他们还挺不耐烦的,把你当个老土看待,说你侵犯他们的隐私权。

  女儿上楼去了自己的卧室,岑今还待在那里琢磨这事,女儿怎么会想到问“竹马青梅”这个词?而且猜到这个词跟爱情有关?莫非女儿恋爱了?跟谁呢?

  小今已经十七岁了,按美国这边的风气,谈恋爱也谈得了,不过这边不叫“谈恋爱”,叫Date(约会)。如果是美国孩子,可能早就开始Date了,但小今还没正式Date过。

  对女儿的date问题,岑今的心情是很矛盾的,允许女儿Date吧,又怕影响女儿的学习,还怕女儿遇到坏小子,上当吃亏;不允许女儿Date吧,又怕把女儿搞得与众不同,被人当成怪物,还怕限制了女儿的自由,女儿会反叛。

  她以前经常听她妈妈叹息,说还是生儿子省心,而生了她这个女儿,做妈妈的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的,小时候担心她被人拐走了,长大一点怕她被男人欺负,再长大一点,怕她早恋影响学习,还长大一点,又怕她找不着个好丈夫,等她结了婚,又怕丈夫对她不好,怕她不能生孩子,等她生了孩子,又怕她累着了,怕她身体不好,而且她生的又是女儿,于是她妈妈更得操心,要操她们母女两人的心了。

  生下小今之前,她只觉得妈妈有点爱唠叨,有点夸张,妈妈的用心当然都是好的,但操的心都是白操的,她自己的事她还不知道?怎么会被人拐走,被人欺负,影响学习,不生孩子呢?

  等她自己有了女儿,才明白妈妈的一番苦心,那是做母亲的与生俱来的担忧,除非没孩子,有了孩子就一定会担忧,不担忧就不叫母亲了。

  对自己的女儿小今,她不也是从小就开始操心么?还不说生病什么的,就是八竿子还打不着的婚姻大事,她都一直在操着心。

  说出来不怕人笑话,女儿还才几岁时,她就开始相女婿了。也不是她自己急切到这个地步,而是周围的人总会把话题往这上面扯。

  女儿从小就被人夸长得漂亮,眼睛大大的,鼻梁高高的,额头鼓鼓的,嘴唇红红的,性格尤其可爱,乖乖的,不吵不闹,说几句小大人的话,乐死个人。

  在国内的时候,总有人开玩笑说要跟她做亲家,要让自己的儿子做她家的上门女婿。但那都是些拖鼻涕的臭小子,没一个她看得上眼的,哪怕人家只是嘴里说说,她都觉得女儿吃了亏,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人家:“我可不搞父母包办那一套。”

  现在想来,那些人肯定都很讨厌她:不过就是开开玩笑,你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她知道自己有时不太合群,可能就是因为这些小事。

  到了美国之后,这种要做亲家的人就少了,大概美国人不兴这一套,而国内来的留学生要么年纪轻,还没孩子,要么就忙于学业,没时间开这种玩笑。

  只有一对姓卢的夫妇,年龄跟她差不多,有个儿子,叫卢明,英语名字叫Lewis,跟小今一样大,在同一所ElementarySchool(小学)读书,同一个年级。

  美国的中小学,跟国内有点不一样,国内是固定的教室,流动的老师。学生分到哪个班,就待在那个教室里,不同课程的老师轮流到那个教室去教课。而美国的中小学,虽然也有一个HomeRoom(主教室),还有一个HomeRoomTeacher(班主任),但教室不是固定的,很多课都不是在HomeRoom里上,而是像大学生一样,到不同的教室去上。

  卢家的孩子比小今早来美国,英语比小今好,很多课都在GiftedClass(天才班,快板,资优班)上,而小今那时刚来美国,很多课都在普通班里上,跟Lewis在一起上课的时间其实很少,岑今从来没听女儿说起过Lewis。

  但两个孩子都在学校的Orchestra里拉小提琴,而Orchestra是当做一门课来修的,每天都有一节Orchestra课,五十分钟,所有Orchestra的学生都到音乐室去上课。

  学校的orchestra每学期都要开几次Concert(音乐会),听众主要是Orchestra那些孩子的家长,岑今是每次必到的,一是自己的女儿在台上表演,做妈妈的自然要去捧场,还要拍照拍录像留念;二是Concert一般都在晚上,家长得接送孩子,中间不便跑回家来,就干脆留下观摩Concert了。

  岑今跟卢家的人就是在学校的Concert上认识的。

  在一大片美国家长中,两个中国女人一下就发现了彼此,而且一下就坐到一起,攀谈起来。

  像很多家长一样,两个人互相介绍的时候,就不再是通名报姓,而是以“我是某某的妈妈”自称。

  小今来美国后,岑今按照女儿汉语名字的发音,给女儿起了个英语名字叫Jean,但女儿不喜欢,自己给自己起了个英语名字叫Petal(花瓣)。

  两个妈妈做了自我介绍后,Lewis的妈妈问:“Petal的妈妈,怎么Petal的爸爸没来?也跟我们家老卢一样,忙着做实验啊?”

  岑今坦率地说:“不是,我们离婚了。”

  Lewis的妈妈很不好意思,忙把话题扯到一边去了。

  交谈中,岑今得知Lewis的爸爸卢正刚最初是来A大做访问学者的,做着做着,就改成了博士后,现在正在边工作边读统计学位,准备读完后用统计学位找工作。

  Lewis的妈妈带着儿子探亲来美国,但英语不大好,考不过托福GRE什么的,就没在美国读书。好在卢正刚很快就把一家人的绿卡办了下来,Lewis的妈妈找工作就很容易了,在Wal-mart炸过鸡翅,在FleaMarket(自由市场)卖过鞋,最近刚在A大找了个实验员的工作。

  Lewis的妈妈让岑今把女儿小今指给她看,一看就赞不绝口:“哦,那就是你女儿啊?真可爱!真漂亮!”

  后来Lewis的妈妈就经常约着两家一起玩,大概是想为两位小朋友创造竹马青梅的机会。

  但岑今不太欣赏卢家的小孩,觉得他成绩是好,但有点书呆子气,虽然会拉提琴,但一看就知道是父母逼着孩子下笨功夫下出来的,而不是真有什么音乐天分。Lewis的五官还长得不错,眉清目秀的,但头型长得不好看,扁扁的,没后脑勺,而岑今从照片上看到过的著名音乐家,都是后脑勺很突出的。

  Lewis的妈妈对小今似乎也不是百分百满意,主要是担心小今成绩不好,经常打听:

  “你们家Petal还在上ESL(EnglishasaSecondLanguage为外国学生开的英语课)?”

  “Petal进了GiftedClass没有?”

  “你为Petal请了小提琴Tutor(辅导老师)没有?我们Lewis从一年级开始就请了Tutor的,光靠在学校Orchestra练琴不行的,一定要请Tutor—”

  岑今有点胆寒,如果攀上这么一门亲家,还真有点招架不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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