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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写作技巧 1、展示部分

  无论哪种小说,写作技巧都是相似的。但对科幻/奇幻小说作者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之处。别被本章的长度误导了:我写得较为简略,是因为基本概念并不复杂。但其中涉及到的技巧很难,需要亲自实践——特别是关于展示部分的处理。最好是反复阅读本章,并尝试将下面提到的技巧用在你自己的小说里。

  1.Exposition

  一、展示部分

  科幻和其它小说的不同点之一是展示部分,也就是如何将必要的信息次第展示给读者。也许你觉得上一章中我给出了两条互相抵触的建议:首先我警告你在悬念小说中不要写任何的序言,应当跟着主视点角色的视线逐步描绘出混乱世界的全貌。然后我又说不要隐藏信息,要让读者了解得至少和书中的角色一样多。

  这并不矛盾,而是一种平衡。这就像灌溉作物:水太少了,植物会干枯死亡,太多了又会使根腐烂。信息就是给读者浇的水。它就是小说的生命,必须掌握其平衡。给出过多杂乱的信息会让读者眼花缭乱,抓不住重点,太少又会使读者就无法了解情节的进展。两种情况都会令人困惑急躁,心生厌倦。很快读者就会掂出你的斤两,对你敬而远之。

  正确的做法是把好笼头,让信息一点点从情节中流出,够让读者了解正在发生的事就行。如果读者必须先知道一件事才能理解一幕情景,那么你要么在当时写出这件事,要么确信读者在前文中已经读到过,并且会记得它。特别是,如果主视点角色知道一些会赋予当前发生的事件另一种意义的信息时,读者也必须知道这些信息。但是如果他(她)不知道,那暂不告诉读者也完全没有问题。

  在科幻和奇幻小说中,这个平衡特别难以达到。因为我们的故事是在异世界发生,我们不仅要介绍人物和当时的场景,还得让读者知道这个世界的物理和魔法规则,并展示当地奇特的风土人情。

  以前在科幻小说的创始时期,关键信息是成堆地扔给读者的。一般采用的方式是让一个角色向另一个作解释。如果谈话双方早已知道这些信息,这样的处理手法便相当糟糕:

  “如你所知,史密斯博士,二次反应器可以让任意一组原子中的电子带上相反的电荷,成为正电子。”

  “是的,惠特利博士,因此除非把反应器建在能量极高的布得雷场中,否则一定会立即引起大爆炸。”

  “而在新斯科舍,可以维持高能量布得雷场的地方就只有——”

  “没错,麦里费斯博士的实验室就建在他芳迪海湾的游艇上。”

  我想不必再多加解释。这样的展示部分现在已经无人使用了。

  今天展示部分的写作更加困难。因为现在流行使用非常严格的第三人称视角,也就是读者只能了解主视点角色的所见、所闻、所想,故事讲述者不能明显地插入评论。今天大部分职业作者使用这种视角,因为它有极大的优点。但其短处就是你一般无法注意到主视点角色未曾注意到的事物,或者“考虑”任何他没有考虑到的事。

  这对科幻/奇幻小说作者的确是挑战。如果你的主视点角色是你试图描绘的外星社会的一员,他是不会忽然注意到他一生都习以为常的事物的。

  因此你得非常小心地给出信息,经常是通过暗示。得到直观印象的最好方法就是仔细研究奥克塔维亚·巴特勒的《野种》的开头部分。(我之所以选择这部小说,是因为巴特勒处理展示部分的技巧出类拔萃,也是因为这部小说非常出色,可以让你体会纯粹的阅读乐趣。)

  多罗去查看他的一个种子村所剩的东西时,偶然发现了那个女子。

  你实际上已经得到了许多信息——但这种写作手法会让你未曾意识到自己已经了解了很多。

  命名。首先,我们知道了主视点角色的名字:多罗。以后我们会发现多罗有许多名字,但巴特勒给出了他在想到自己时所用的名字——而且无论何时,只要是多罗的视角,他便总使用这个名字。差的作者总是改变他们主视点角色的名字,认为这可能有助于给出更多的信息。

  “宇航船船长走上了舰桥。鲍勃扫视一眼,发现信号灯在闪烁。‘你在想什么,迪尔沃?’高大的金发男子问道。”

  这里的鲍勃是那个船长吗?他是姓迪尔沃吗?那个高大的金发男子是鲍勃还是船长?还是给每个人贴上个标签吧,至少等我们对这些角色更熟悉了再这样写。最重要的是,不要一开始就对主视点角色使用代词,让读者去猜测“他”或“她”到底是谁。先给出名字,让我们对这个角色的所有认知都和这个名字挂起钩来。

  其次,我们知道了多罗发现了“那个女子”,并假设这是小说的重要情节。巴特勒是第一流的作家,因此这个假设没错——她不会让一个小龙套出现在具有预示性的第一句话里。但她还没有写出这名女子的名字。这部分是由于一下子写出两个角色的名字经常会令人混淆,难以记忆,也会使读者分不清哪个才是视点角色。而另一个原因是在小说中,当时的多罗只是去看村子里有些什么,他还不知道她的名字。自然,作者知道她叫什么,但那时多罗还不知道,所以不给出她的名字是正确的。

  暂缓。从这句话里我们还知道了什么?多罗并不是有意去找这个女人的。他当时是想去看看……看什么来着?一个“种子村”。

  种子村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种子村,巴特勒也没有告诉我们——因为多罗完全知道种子村是什么,所以不必停下来考虑这个问题。但在适当的时候我们会了解种子村的意思的。因此我们先搁置了这个疑问。我们有了个叫做“种子村”的空白词条,并相信作者很快会给出这个词条的注释。

  这个搁置疑问的例子是阅读科幻/奇幻小说时的一个惯例,让一些初涉此类小说的人很难适应。有经验的科幻小说读者知道自己不了解“种子村”是什么,而且作者现在也不打算让他们知道。这是这个架空世界的特异之处之一,作者会在适当的时候解释它的意思的。

  但不熟悉科幻的读者会以为作者预期他会知道种子村的意思。他停止阅读,开始试着从上下文猜测。但他猜不出来,因为还没有足够的相关描写。他没有搁置这条信息,把它当作一个小小的迷题,而是认为要么作者很笨,不知该如何交流;要么是这本书太深奥,要求读者了解字典上都没有的单词。

  这是在科幻和非科幻小说写作间的一道鸿沟。科幻和奇幻小说的作者有时会这样处理展示部分:在主视点角色的心理活动中偶尔提到一个词,但在稍后才解释它的意思。科幻读者并不打算一下子了解整个世界,他们会自己从上下文中把拼图一片一片地凑齐。

  暗示。巴特勒并未特意晦涩,而是给了我们暗示:虽然“种子村”不明其意,但我们知道了这只是很多种子村中的一个,而且多罗认为这些种子村是“他的”。更何况这个词还可以一定程度上意会。我们知道村的概念,我们也看得出“种子”在这里是个形容词。比方说种子土豆,就是小块的土豆,种在地里让它长大。这里的暗示是,多罗把这个村子当作种子——也或许他让村民为他培育什么种子。我们不能确定,但我们知道多罗通过多个村庄,在试图培养什么东西,这又是个阅读科幻时的惯例。作者希望读者自行推断,找出新词里暗示的信息。有个经典的例子,罗伯特·海因莱恩的一句话“门扩大了。”没有任何更多的解释:主角没有想道,“天哪!一扇会扩大的门!”这样,读者知道了这里的门会自行扩大,在所有方向上一起伸展开;他们还知道主角对此已习以为常。它隐含的意义就有这么多。也许那里所有的门都会扩大,而且历来如此,无人会对此多加注意。

  科幻作家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在字里行间暗示很多东西。读者也会领会绝大部分的暗示。实际上,这是你构建世界时必须严格地设定许多细节的原因之一:你的读者经常会跳过章节去看看你现在暗示的究竟是什么,因此如果你马虎或犯胡涂,或是错得彻头彻尾,他们不会放过你的。

  字面意义。上面的惯例虽然增强了不少表现力,但也排斥了主流文学中常用的工具之一:暗喻。所有不同一般的句子都会被按字面意思理解,特别是在一本科幻/奇幻小说的开始部分。“种子村”不是暗喻,而的确就是对这个村的描述。

  我记得一篇汤姆·麦道克斯(TomMaddox)几年前在《Omni》发表的小说。在小说的第一节还是第二节里,下了飞机的旅客们乘坐所谓的“爬虫汽车”去出口。

  我当时在教一门科幻文学的课程,我的学生们很平均地分成两类,一半人经常阅读科幻,另一半在上这门课以前从未阅读过科幻小说。

  大部分有经验的学生都有和我相同的想法:至少在一开始,故事还未作进一步解释的时候,我们认为麦道克斯的意思是用“爬行动物”做机场的运输工具。我们想象出三角龙的背上被安上鞍座,或者异龙拉着黄包车的场景。这是种可笑的科技,显得有些做作——但很多科幻小说都有奇异的想法,也能自圆其说。麦道克斯的世界里也许有生物工程师创造了许多实用而愚蠢的新种恐龙。

  但那些从未读过科幻的学生却未被此烦扰。他们立刻猜到“爬虫汽车”是个暗喻,指的就是一般的公共汽车,只不过车厢分为数节,可以在停机坪内如长虫般蜿蜒而行。这是科幻读者与其它人的重要分别之一。当看到不同一般的词句时,任何人都会想,“这是什么意思?”但科幻读者会从字面上理解其意义,认为是小说中世界的真实描述,而主流文学的读者们则会把它当作暗喻,是对现实世界的事物的另一种理解。

  当一个科幻作者写道,“她迈着沉重的机械步伐向门口走去”,很有可能她的腿的确是机械制成的;主流读者则会假设这是对她走路样子的一种暗喻。如果她真的有人工制成的双腿,那他们会认为这种写法是个怪诞的笑话。

  我并不是说作为一个科幻作者就不能使用暗喻。但在故事开始部分,当你构建的世界的规则还未明朗时,你要避免这种可能引起科幻老读者误会的手法。在牢固建立好规则之后,读者们就会知道哪些词句不是描写小说世界中的真实事物,应该当作暗喻看待。

  一定要分清暗喻、明喻和类比的区别。明喻和类比是明确地说一种事物象另一种事物,这是可以的。而“某某是某某”这样的形式是暗喻,不能使用。“你就算把霍华德·麦寇当做一堆垃圾踢开,他还是会象条被打的狗一样爬回来乞怜。”这是非常明确的比喻,在科幻小说中使用也没有问题。但“霍华德·麦寇是条只知道摇尾乞怜的狗”这样的暗喻就不能出现在小说的早期部分,因为它可能会被读者按字面意义理解。同时,也要注意那些不符合小说环境的比喻。“外星人脸上有类似眉毛的构造,但看上去非常夸张。他们走来走去时就像麦当劳的广告似的。”这句话如果放在一篇描写不远的未来,人类和外星人接触的小说中,那效果还不错:麦当劳那时应该还存在。但如果放在远离地球,角色对麦当劳一无所知的地方,就不合时宜了。这句话将明显是作者直接和当代读者的对话,而不是旁白在描述遥远时空的事物。而为了弥补这个断层而画蛇添足就更糟糕:“这外星人的眉毛弯得就象二十世纪地球上一个古老的快餐店——麦当劳的标志。派奥楚曾经在一本历史书里见过那个标志。”这种句子会把读者从故事情节里拉出来。把事物和读者所熟悉的东西相比是一种很自然的想法,但一般而言,你只能使用书中角色熟悉的比喻和类比,这样故事才会真正显得是在设定的环境中发生,氛围才不会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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