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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辰星 第一章 寻骨

  “骗子!你们这两个骗子!”

  “骗子!骗子!给我滚——”

  层层村舍之间,一道白影拉着浅红身影快速奔跑,跑过村口石牌,两人回头望了望,见“追击”的人“坚持不懈”,吐吐舌头——快溜!

  身后,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气急败坏,边叫嚷边“飞射”手上的“凶器”——

  破烂的斗笠。

  生锈的柴刀。

  烂木头。

  石头。

  最后,是一颗萝卜。

  他们做错了什么?是不乖的孙子惹奶奶生气,还是村中游手好闲的人偷了老奶奶地里种的薯瓜?这……恐怕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那厢,两人已跑得杳杳无影。

  这厢,老太太蹒跚着细萝卜腿追过村口,连番的“远射”终于耗尽微薄的力气,走到一块大石头边坐下,连连喘气,口里还不停歇地骂着“骗子”。

  哦——原来那两人是对骗子。

  “都怪你!都怪你!”

  绿草如席,远方林木葱茏,田字交错,炊烟袅袅。

  草地上,仰面躺着一道白色身影,修长的四肢用力地舒展,黑发无所顾忌地披散,与绿草丝丝相缠,柔滑的脸仰望湛蓝天空。

  柔柔的眉、柔柔的鼻、柔柔的颊、柔柔的唇形……整张脸的线条偏柔偏顺,若不细看,会让人误会成如秋水般美丽的女子。但是——定眼细看,脖子上有微微突起,正随着他的说话而上下滑动。

  对,没错了,是“他”,而非“她”。

  他的嘴角叼着一根细草棒,正对着天空飞过的鸟儿嘟囔抱怨。

  “都怪你!都怪你!”

  反复念着已经抱怨了八百八十八遍的话,男子侧首瞅了瞅身边静坐的粉色人儿——黑发长短不一地覆去半张小脸,无任何饰绳系束;额间系着一道白纱,松松地搭在右眼上,适巧掩去半面脸颊;一缕纱角飘落唇角,红唇白纱两相映,煞是诱人。

  她盘膝而坐,两手微弓搁于腿上,双目微闭——很标准的面无表情也无心理人的神色。

  唉!还是不理他,就算是骂骂他瞪瞪他,也好过什么情绪都没有呀。

  重重叹气,男子抓了抓自己头发,滚到粉衣女子身侧,完全不心痛自己的黑发被草屑搅成一团乱。

  “随随,你不能丢下我不管,不然……你让我到哪儿去找老族长要的东西?”为争取同情,好可怜的语气啊。

  夏初时节,微风自远方飘送,拂过草地,扬起清新恬淡的气息。

  凉风轻拂……拂啊拂……无人理他。

  “随随,真的不能怪我啊,我又没有你的……嗯嗯。”吞下三字,男子毫无顾忌地将头枕上女子大腿,伸手绕过纤腰,轻轻把玩女子垂在身后的散发。

  凉风轻拂……依旧拂啊拂……

  试问,一棵草被风吹落在腿上,你会有什么感觉吗?答案是——没有。

  女子根本当他是棵草,是故,眉头也没皱一下,呼吸平顺而轻缓。

  得不到重视,男子倒也不恼,借着侧首掩去一丝窃笑,开始唱起怪调:“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

  “闭嘴。”

  “随,随,随随随……”

  凉风轻拂……终于,那女子眉心开始抽搐,一下——又一下——再一下。

  扇睫突然张开,未覆白纱的半边面容上,亮起清澈如水的黑眸,宛若浸在冰雪寒潭内的一颗黑珍珠。

  没有焦距地盯着远方,女子冷声斥道:“闭嘴,辰门!”

  “啊——”立即,欢喜的叫声响彻低空草地,震得林中鸟群惊飞喧闹。男子一跃而起,优雅的俊颜上绽出与高贵完全不匹配的傻笑,“你理我啦,不生我气了,随随?”

  “你认为我不生气?”看看天,女子反问。

  辰门想了想,点头道:“好嘛,要生气也行,你就生老族长的气好了。总之刚才的麻烦也是他惹出来的。我只是帮他找东西而已,对不对?找得到找不到,只能看他有没有机缘了。”

  如水黑眸眨了眨,视线移向男子,半晌,叹气。

  麻烦是老族长惹出来的,归根究底,却是老族长的宝贝小孙子惹出来的。

  想起一个月前,镇随又重重叹了口气,唉……

  人类信奉神灵,驱逐鬼怪,却不知这宇宙共有六界——妖、怪、人、鬼、灵、魔。

  六界共存共息,互不干扰,这其中,有一界为“灵”类所居。灵界种族繁多,中有一族名为“古骨”。

  话说古骨族这一代的老族长有座收藏楼,名为“骨骨阁”,纳得无数奇珍异兽骨骼。平素里除了亲自打扫骨骨阁,老族长最常挂在嘴边的“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之言是——他的乖孙儿完全传袭了祖父对收藏的痴迷。

  然而,有那么一天,小家伙粗心撞碎了骨骨阁内的五副“精品”收藏,气得老族长以头抢地,急命“金木水火土”五星骨宫的尊长们出马,务必找回一模一样的骨骼。

  寻骨时间,不限。但是——

  谁能拔得头彩,第一位完成“寻骨任务”,将会有半年的自由时间。也就是说,可以半年不必理会星骨宫的烦琐事务。

  五位尊长看不看重这“半年之奖”,旁人是猜不透的,至少,他们上路了。

  她,土尊镇随,不过走得慢了点、去得迟了点、拒绝时懒了点,就被摊上这么个破烂摊子,分到寻找“双尾肥遗”之骨的任务。

  他,水尊辰门,也就是身边这个长得像女人,拿她的腿当枕头的家伙,明明找的是“琴骨人”,两人分道找寻多好,他却非得拉她结伴同行。结果,来人界一个月,她的双尾肥遗无踪可寻,他的琴骨人更是连线索的边也没沾上。

  “随随,你说琴骨人怎么才能从外貌上看出来?”在草地上打滚的白影终于觉得滚来滚去没什么趣了,问出这一句正经话。

  “不知道。”镇随如实陈述,如水黑眸动了动。

  琴骨人算是比较特殊的人种,古骨族史书有记,远古时期人类分族而居,极易辨认,但近千年来混杂而居,根本就分不清哪族是哪族了,除非人死肉腐,才能从骨骼推知此人是何人种。琴骨人死后,全副骨骼上上下下共有大小不均的孔洞三百零六个,每每将琴骨迎风立放,必是风过曲出,清宛悠扬,故而得名。

  最令古骨族灵们啧啧称奇的是,同一位置,同一时间,无论风劲是否相同,骨骼发出的曲调却绝无重复;若是将骨骼分解,不同的部位迎风谱出的曲音风格也完全不同,时而雄厚,时而婉约。若是用于伴乐,它又能与乐工弹奏的曲调产生共振,使曲子更加扣人心弦。因此,琴骨也是古骨族乐师的最爱。

  然而,越是惹古骨族灵们喜爱的东西,就越少。越少的东西,就越不易得到。

  随着时间流逝,“喜爱”会变质成“狂热”——这是常情。

  “随随,你用透骨眼帮帮我,看看哪些人骨骼上有洞,再帮我数数是不是三百零六个。大小不论,如果是,我们就拖着那人回去交差。”辰门一张俊脸趁着镇随发呆时凑了过来。

  “不。我讨厌看那些骨骼。”她斩钉截铁地拒绝。

  “帮帮忙嘛!”

  “休想。”推开他的脸,镇随躺向草地,一片深蓝天空映入黑瞳。

  黄昏已过,快入夜了。

  她的透骨眼是天生,就算现在习惯了右眼的透骨能力,她依然不喜常用,甚至,拒绝使用。

  儿时,她是极厌恶这只右眼的。她爹是前代土尊,她娘是灵界焰夜族公主,灵界各族通婚是很寻常的事,照理,他们也会生出正常的孩子才对,但她不是。

  在别人眼中,古骨城是风景绝美之地,在她眼里却是骷髅满街走的地狱。九岁那年,被爹强行送去学堂念书,被辰门缠上,他送她一块浣火纱覆住右眼,从此成为朋友,连带的也认识了月纬、摄缇和荧惑。

  随着年岁增长,对透骨眼虽不再讨厌,却仍是白纱覆眼,能不用就尽量不用。

  试问,谁会喜欢在宏伟辉煌的宫殿中看到骷髅林立?谁会喜欢登高远眺时,在满目苍绿下看到满街的骷髅?更何况儿时定力不佳,看了骷髅会做上三天的噩梦,她当然是能避就避。

  从小,她就有个模糊的念头——要隐居。越大,念头就越清晰。她知道,自己不是个很热情的人,有那么点云淡风轻的性子吧。

  她淡泊名利,她宠辱不惊……所以,她讨厌责任,更抗拒成为新一代的土尊。

  十八岁时,她下定决心,趁夜远走,找个有山有水没有灵的地方隐居,如此就不会有成堆的骷髅碍她的眼。偏偏,古骨族五星尊长只世袭,不传让,加上辰门舌粲莲花兼死缠烂打,害她一时脑袋发热承袭了土尊之位……悲惨的回忆呀。

  她不想隐居了吗?

  当然不是。如果说隐居是图个清静,那么成为土尊,傲视全族,位高权重,同样能图清静。

  为什么?

  呵,土星骨宫之内,她一句话丢出去,谁敢有胆子在她眼皮下晃呢,对不?她爱把土宫整成什么样都行,种种千步香养养百叶竹,挖个大水池养鱼养蛟养黑蛙……哦,她那只顽皮的黑蛙名叫卷耳,古骨巨蛙种之一,可爱极了。

  “随随你在想什么?”

  耳边一声轻问,镇随想也没想地答道:“卷耳。”

  “咯啦!咯啦!”

  这是破裂的声音——美男子的心裂成碎片,补也补不回。

  “随随啊,我好歹也是你的情人哪,你未来的相公,你不想我,却去想那只不可爱的黑蛙?”男人负气的声音响起,下一刻,她的脸被一只手扳向右边,对上一双含幽带怨的眸。

  情人?对呵,这个比女人还美艳三分的男人,是她的……心爱之人。

  白玉般的五指缓缓攀上他光润的尖下巴,感受着他冰凉的肌肤。柔软的指腹一一抚过他的颊他的眼他的眉,在额心逗留片刻,再沿着俊挺的鼻梁滑下,徘徊在淡白的唇角。

  他们明明是朋友啊,怎会成了情侣?

  四年前,他二十四岁,她二十一岁,那一天,他说他心仪的姑娘是她。老实说,做了十多年的朋友,天天对着这张比自己还美还柔的脸,她是真的没感觉,只觉得他像一个好姐妹,而不是一个男人。

  “怎么会爱上我的?”——她问。

  “日久生情嘛!”——他答。

  从那时起,他对她除了勾肩搭背,在她耳边追问有没有多一点喜欢他爱他之外,还多了一个动作——吻她。

  从小他就喜欢缠着她,明明有自己的水星骨宫不待,总爱往她的土星骨宫里跑。她反正是习以为常了,有他不觉得土宫人多,无他也不会觉得人少。她也是真的将他当成好姐妹看的,但,她不排斥他的亲近,不讨厌他吻她时的感觉,甚至渐渐有了那么些许的脸红心跳。如果这就是日久生情,好吧,她承认。

  她性子虽淡漠,却不是个小气别扭的人,承认爱他也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如今,他二十八,她二十五。

  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呀,由“好姐妹”升为“情侣”,他们在一起也有四年了。若要说两人之间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炙热情感,就有些自欺欺人了。她爱他,却并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多狂热,这大抵与自幼养成的性子脱不了关系。他知道,并未介意。

  指尖在唇边流连,她突而绽笑,“你也常想着你的幽安啊。”

  幽安鸟是辰门的宠物,说来,卷耳食飞禽,与幽安算得上是天敌!

  戏语引来他的轻叹,凝着未覆白纱的如水黑眸,他鼓起颊,露出难得一见的稚气,“你不公平,随随。有你在身边的时候,我可从没想过幽安。”

  “哦?”她唇角掀扬,五指滑入他的黑发,扣在脑后微微使力,让那张俊柔的脸慢慢在瞳中放大。

  “你不相信?”在她的力量下,侧倚的手肘慢慢放下,分别支撑在她香肩边空出的草地上。语虽质问,心头却暗暗欢喜。随随这个样子,是不是想吻他啊……

  “我相信。”说完,瞧他面有喜色,她笑得更加绚烂,“不过,你觉得我们浪费了一个月的时间,划算吗?”

  “……”俊脸开始出现心虚,漂亮细长的黑眸珠子开始游离。

  “辰门,你觉得挖人家的墓很好玩吗?被那个老婆婆追着骂很好玩吗?就算你‘听说’老婆婆的相公生前是名琴师,也弹得一手不错的好曲,可这不表示他就是琴骨人吧。”笑容带上一丝气恼,压低他的头,眼对眼,鼻对鼻,她的另一只手也扣上尖尖的下巴,让他动弹不得,“你既然要挖他的坟,不能趁天黑吗?即便被人发现,你就不会打昏老婆婆?和她在坟边上鬼扯什么风水不好祖宗显灵,结果呢,啊?结果被人当成骗子赶。”

  若是挖到琴骨,被人追骂倒也可以接受,可坟里的骨骼根本不是琴骨,真是越想越气,越想越恼。偏偏五位尊长中,他们俩就是比其他三人少了些狠劲。若是木尊摄缇,根本拿挖人祖坟当家常便饭;金尊月纬,哪会容人对他不敬,微微一个眼神,他的冷面护卫就上前教训了;火尊荧惑不必说,她一定会快乐无比地拿出九九八十一套刑罚来处置不敬之人,无论年龄几何。

  五指在颌下越扣越紧,他未挣扎,仅是皱起眉,委屈道:“这也不能怪我啊。撞碎的那副琴骨,鬼知道老族长在哪个山沟沼泽里摸回来的。你知道,琴骨人不比黑齿人有特色,完全无迹可寻,除非我在路上被东西绊倒,爬起来就发现天降好运,让我捡到暴露荒野的琴骨一副。”

  “异想天开!”她放开他,伸指戳掉他得意忘形的傻笑。

  “随随,这样啦,你先帮我找琴骨人,借你水水美美的右眼看一看就行了。然后,我们再一起找双尾肥遗,这种水兽很凶,我出马一定没问题。最后,我们一起回灵界,一起拿第一,就都有半年休息了。那个时候……嘿嘿……”

  那个时候,他和随随就双宿双飞。他这个年纪,也该是把随随娶进门了……

  “你当那三个家伙是白痴,这么轻松让你拿第一?”

  “不,是我们。”他纠正。

  “……”他自信得是不是太过分了点?

  夜幕已完全落下,漆黑的天空上,点缀着银白光泽的星子。这就是人界与灵界不同的地方——灵界的夜空同样墨黑,星子却有七彩色泽。

  偏柔美的俊颜后,是星星点点的闪烁。黑眸晶亮,玉颜皙滑,黑发在风中扬起,带着那么点动人心魄的诱惑,却绝无魅惑和妖艳。

  他,真的很美。

  一个美丽中带着英气的男人。

  看他的第一眼,最易引来误会,但越是盯着他看,却越不会觉得他像个女人。然而,寻常女子是没机会细细端详他的,也因此,他这二十八年来极少得到女子的青睐,走在街上,回头看他的女子多是因为嫉妒而非心动。算起来,他也蛮冤枉。

  如果她不爱他,还会有其他女子来爱他吗?以他的身份和地位,应该……有吧?

  突地,她皱起眉,为方才闪过的念头不快。

  “怎么了,随随?”细微的表情逃不过他的眼睛。

  迟疑瞬间,玉齿轻咬下唇,她摇头,“没什么。”

  温暖的掌心隔着浣火纱覆上她的右眼,他敛起笑,轻叹,“随随,你很爱我,对吗?”

  因为透骨眼的关系,她从小就很孤僻,不爱理人,若不是他“身负”无人可比的热情和坚持,他们也不会成为朋友。没办法,他是真的真的非常喜欢随随啊。打在学堂里第一眼看到她,就立即喜欢上她的眼睛。

  她的眸,黑幽中泛着一层润光,又水又亮,宛如浸悬在碧波寒潭里的一双黑珍珠。

  拥有透骨眼的灵,从来就是古骨族之宝啊。这个秘密除了尊长及她身边的亲近侍从知道外,对六界生物而言是绝对的不传之秘——除非他们愿意,否则,外界不会知道古骨族这一代有灵天生透骨眼。

  孤僻的性子,加上她不知打哪儿生出来“想隐居”的念头,明明年纪轻轻,行为却像个小老太婆,就连对他的感情也是不冷不热。

  嘴上说不介意,偶尔他心里也蛮委屈的。既然爱他,就应该对他表示出多一点重视才对呀,如此,他才不会总将这句疑问挂在嘴边上了。

  明知故问,目的,是想听她的回答。

  而她的回答,四年来从未变过。

  拉下他的手,她淡笑,扣在他脑后的手微微下压,舌尖在他唇角舔过。吻他之前,红唇轻启,说出四年来一直未曾变过的话语——

  “是的,我爱你,你不在身边,我会想你。”

  他说过,他爱她。

  爱是什么呢?无论是四年前的她,抑或是现在的她,爱,大概就是他伴在身边的淡淡温馨吧。

  琴骨何处觅芳踪?

  很头痛的问题,其实呢,也并非无迹可寻。

  琴骨人的确天生对音律有一种本能,有的能歌,有的善舞。辰门在“道听途说”后去挖那已故琴师的坟,也不是没有道理。本着“宁可错挖一百,不可放过一骨”的信念,他拉着镇随又连挖三村之墓地,终于引来了村民的共愤。

  “骗子!”

  “咻——”白萝卜半截。

  “滚哪,骗子!”

  “咻——”烂草鞋一双。

  两道人影在前方飞奔,其后是追击的村民们……

  不同的村落,同样的场景——很熟悉的画面啊!

  我逃我逃我逃逃逃……

  直到气喘如牛,汗出如桨,两人终于在树林边停下步子。

  乱发覆额的女子没好气地甩开俊美男子的手,轻斥:“最后一次,我不想再挖了。”

  “随随,不挖怎么办?难道要找活人啊?活人怎么取骨骼,我要等他死等到哪天呀!”男子立即苦了脸,柔美的脸上的哀怨表情惹人心怜,但这前提是那人不知他是男人。

  “我管你。”拂掉肩上散发,镇随转身欲走,腰上却突然束上一圈力道,已被人从身后抱住。

  “不行不行,随随你不能丢下我。”死乞白赖的表情与柔美的脸完全不搭边。

  默默叹气,镇随倏地曲身收肘,反手扭过“狼爪”,一个旋身,再一脚踹过去,快,狠,准,直接命中他的腰腹,让他飞跌丈外。当然,没让他撞树干已经是脚下留情了。

  “啊——”

  意思意思地惨叫一声,辰门正等着落地的那一瞬,脑后突然掠起一阵轻风。

  落地的身影被树后飞快掠出的白影接下,稳稳抱在怀中,同时响起一声质问:“姑娘何必如此对待自己的姐妹好友?”

  姐妹好友?

  原本在白影闪现时握紧的双拳在袖中慢慢松开,伴着嗤笑,镇随耸肩,聪明的不多言语。接下来,用不着她了。

  负手于胸,她看好戏地瞧向被人接住的“好姐妹”,也顺带打量那突然从林中闪现的白影——可以用“优雅”来形容的男人。

  修长的身形与辰门有得比,雪白袍衣,光滑的脸皮不显老态,发丝却泛出与外貌不相称的灰白。

  男人的视线原本盯着镇随,见她默然无语,方低头看向怀中人,“姑……”

  娘字未及出口,原本应在他怀中的人影却不知何时消失,正挂着冷笑立于丈许外。一丝诧异闪过男人眼底。

  “这位公子,我想你的眼睛长在脑袋顶上,男人女人你都看不出来了。”辰门弹弹手指,冲男人笑了笑,走回镇随身边。

  讨厌,他明明可以借着跌跤向随随撒娇,却被这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男人全盘破坏,气煞他也!

  心底虽气,柔顺的脸上却依然带笑。这男人能接近他而不被察觉,也算了得了,就不知他是六界之中的哪界生物,让随随看看他的骨骼……

  想到做到,不再打量男人(姑且当他是人界的),将嘴凑到镇随耳边,他径自与她咬起耳朵来——

  “随随你看看他的骨骼,是哪界的?”

  “不看。”

  “只看一眼,好不好?”

  “不好。”

  “随随!”终极必杀招式——撒娇。

  低下头,镇随敛去嬉笑,轻声道:“你没看到他身后放的东西吗?”

  得到提醒,撒娇的家伙分出半分再半分的心思,视线瞟向男人身后。

  琴?

  弓?

  三丈处的树干边,斜斜靠放着……那东西究竟是琴还是弓?说它是琴,却只有一弦;说它是弓,却没见过哪种弓会长成镂空的水滴形状。

  那东西就像一颗巨大扁平的水滴,目测至少二尺高,粗黑的外框上尖下圆,唯一的弦丝不在正中竖立,而是稍稍向左偏斜。

  半分又半分的心思成功被转移,辰门眯起眼,开始正视男人。

  他是真的真的不想让自己抱有太多希望,但,这一个月挖骨挖成了习惯,害他时时刻刻无不挂念着一件东西——

  这男人会是他们要找的琴骨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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