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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电话的地方

  雷蒙德·卡佛

  于晓丹译

  J.P.和我呆在弗兰克·马丁戒酒中心的前廊上。就像上这儿来的其他人一样,J.P.也首先是个酒鬼。不过,他还是个烟囱清扫工。这是他第一次到这儿来,他很害怕。我过去曾进来过一次。能说什么呢?我又回来了。J.P.本名叫乔·彭尼,不过他让我叫他J.P.。他三十来岁,比我年轻。也年轻不了多少,只一点点。他正给我讲他怎么就决定干了他这行,一边说,一边还做手势。但他的手老是抖。我的意思是,它们无法保持镇定。“我从没有过这种情况,”他说。他是指手发抖。我告诉他我很同情。我告诉他手抖这种情况会慢慢好起来。肯定会的。不过需要时间。

  我们到这儿来才几天。还没有完全脱离困境。J.P.还患有这种颤抖症,我偶尔肩膀里也会有一根神经——没准不是神经,但肯定有什么东西——突然痉挛起来。有时是在我的脖侧。每次发生这事,我都嘴巴发干,只能使劲咽吐沫。我知道不久就会有什么事发生,我想阻止它。我要躲开它,这就是我要做的。只管闭上眼睛让它过去,让它去找下一个人吧。J.P.可以等一下。

  昨天早晨我目睹了一场心脏病发作。有一个家伙,他们叫他蒂尼。这家伙又肥又壮,是圣罗莎的一名电工。他们说他在这儿呆了快两个星期了,已经过了危险期。一两天内他就可以回家,除夕之夜可以和妻子守在电视机前共度了。蒂尼打算在除夕之夜喝些热巧克力饮料,吃些饼干。昨天早晨,他出来吃早饭时精神蛮好。他学鸭子叫,表演给其他人看他怎么就能轻而易举地把鸭子招呼过来。“叭啦。叭啦。”蒂尼学了几声。他的头发湿乎乎的,沿着发迹光滑地梳向脑后。他一定是刚洗完澡。下巴也刚被剃须刀刮破了。但这又有什么?几乎所有在弗兰克·马丁中心的人脸上都有疤痕。这是常有的事。蒂尼挤进来,坐在长桌头上,开始讲他某一次酒瘾发作的事。桌边的人都笑起来,一边大口吞着鸡蛋,一边摇着头。蒂尼还想说什么,咧嘴笑了笑,又朝桌四周扫视一眼看是否引起了共鸣。当然了,我们都曾做过这么可恶、这么疯癫的事,所以我们就都大笑起来。蒂尼的盘子里是炒鸡蛋,还有些饼干和蜂蜜。我也坐在桌边,不过并不饿。我眼前放着杯咖啡。突然,蒂尼不见了。他刚还坐在椅子里,哗啦一声就摔了下去。他躺在地上,双眼紧闭,双脚嗵嗵地磕打着地板。人们惊呼弗兰克·马丁。他恰好就在那儿。几个小伙子俯身到蒂尼的身边。有一个人将手指塞进蒂尼的嘴巴,想抓住他的舌头。弗兰克·马丁大叫:“所有人都靠后站!”我发现那时候,我们一群人全都朝蒂尼探着身子,都那么看着他,无法把视线移开。“让他透透气!”弗兰克·马丁说。接着,他跑进办公室,叫了救护车。

  今天蒂尼又在这儿了。我是说他又活过来了。今天早晨,弗兰克·马丁开旅行车去医院接的他。蒂尼回来得晚了,没能吃上鸡蛋,但他还是端了杯咖啡走进餐室,仍旧坐在桌边。厨房里有人给他烤了面包片,但蒂尼没吃。他只是捧着咖啡坐在那儿,眼睛盯着杯里面。隔一会儿,他就将杯子在眼前挪一挪。

  我很想问问他,那事发生之前,他有没有感到什么征兆。我想知道,他是否有心跳间歇,或者心跳过速。他的眼皮痉挛了吗?但我不会问什么的。况且他似乎也根本不想谈这件事。但发生在蒂尼身上的事是我永远忘不了的。老蒂尼平躺在地上,踢腾着他的脚后跟。因此,每次这种突如其来的事情在什么地方发生,我都倒吸口气,等着看我自己躺在地上,向上翻眼皮,任某个人的手指塞进我的嘴巴。

  J.P.坐在前廊他的椅子里,两只手一直放在膝上。我抽着烟,用一只旧煤桶当烟灰缸。我听着J。P.随意地聊着。那会儿是上午十一点——离午饭还有一个半小时。我们俩都不饿。但我们还是盼着能进屋,坐到餐桌旁。没准儿我们一会儿会饿的。

  J.P.到底在讲什么?他讲他十二岁时,在他生长的那个农庄附近,他曾掉进过一口井里。幸运的是,那是口枯井。“没准倒是不幸呢,”他说,环顾一下四周,摇了摇头。他讲到那天他在井里呆到傍晚,他爸爸才用绳子把他拽上去。J.P.在井下尿了裤子。他在井里还受了各种各样的惊吓,大叫救命,然后就是等待,然后又大叫一通。还没喊完,他的嗓子就喊哑了。但他告诉我,井底的经历给他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他曾坐在那儿,抬头观望井口。一直往上看,他能看见井口处的一圈蓝天。隔一会儿,会有一片白云飘过去。又有一群鸟飞了过去,J.P.觉得,它们翅膀的振动引发了一阵奇异的骚乱。他还听见了其它的声音。他在井里听见他头上有细微的瑟瑟声,他担心会有什么东西掉下来落到他的头发里。他想到了虫子。他听见大风从井口刮过,这声音也让他印象深刻。总之,在那口井底下,他生活的一切对他而言都迥然不同了。但是最终什么都没掉下来,那一圈蓝天也没被什么东西关上。后来他爸爸就带着绳子来了,没过多久,J.P.又回到了他一直居住的那个世界。

  “说下去,J.P。后来呢?”我问。

  他十八九岁的时候,中学毕了业,但没什么他愿意干一辈子的事情。有一天下午,他穿过城去会一位朋友。这位朋友住的房子带个壁炉。J.P.和他的朋友坐着喝啤酒聊天。他们听了几张唱片。这时门铃响了。朋友去开门。一位年轻的烟囱清扫女工提着工具站在门口。她戴了一顶高顶丝质礼帽,那样子让J.P.惊奇不已。她对J.P.的朋友说,她约好了到这儿来清扫壁炉的。那位朋友躬躬身请她进来。年轻女人并不理会他。她在炉床上铺了一块毯子,摆放上她的工具。她穿着黑裤子、黑衬衣、黑鞋、黑袜子。当然,这时候,她已经把帽子摘了。J.P.说他盯着她看都快看傻了。她干着活儿,打扫烟囱,J.P.和他朋友听着唱片,喝着啤酒。但他们都看着她,看她干的活儿。J.P.和朋友还不时互相看看,咧嘴笑笑,要不就眨眨眼睛。当年轻女人的上半身埋进烟囱里的时候,他们的眉毛都挑了起来。她长得也还不错,J.P.说。

  她干完活儿,把工具又包进那块毯子。她从J.P.朋友的手里接过一张支票,那是他父母预先写好准备付给她的。然后她问那位朋友想不想吻吻她。“据说这能带来好运气,”她说。这句话一下子把J.P.给打动了。那位朋友转转眼珠。又做了些怪模样。而后,他吻了她的脸颊,脸可能都红了。就在这时,J.P.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放下啤酒,从沙发上站起身。那年轻女人正要出门,他朝她走了过去。

  “我也可以吗?”J.P.对她说。

  她打量着他。J.P.说,他都能感觉到心在咚咚地跳。后来他知道,这位年轻女人名叫罗克茜。

  “当然,”罗克茜说,“怎么不可以?我得过一些额外的吻。”她在他的唇上好好吻了一下,然后转身离开。

  也就在一眨眼的工夫里,J.P.跟着她来到了前廊上。他为她打开纱门,随她走下楼梯,走到车道上,她的密封式小卡车就停在那儿。这事儿他控制不了。世上任何其它事都无足轻重。他知道他碰上了一个能让他双腿发抖的人了。他能感觉到她的吻还在他唇上灼烧,等等。J.P.还不能理出头绪,他的心乱了,思绪万千。

  他为她打开密封小卡车的后门,帮她把东西放了进去。“谢谢,”她对他说。这时他终于开了口——他希望能再见到她。她愿意什么时候和他去看场电影吗?他还发现了他愿意一辈子从事的工作。他想干她这一行。他要当一名烟囱清扫工。但那时他没对她说。

  J.P.说,她把两只手搭在屁股上上下打量他。然后她从卡车前座上找出了一张名片。她交给了他。她说,“今晚十点以后拨这个号码。我们可以聊聊。现在我得走了。”她戴上了高顶帽,又摘了下来。她又看了看J.P.。她一定很喜欢她所看到的,因为这一次她笑了。他告诉她,她嘴角有一小块黑。她随后坐进卡车,嘟嘟嘟摁了摁喇叭,开走了。

  “后来呢?”我说,“别停在这儿啊,J.P.。”

  我很感兴趣。不过,即使他接下去是讲他怎么会有一天决定去玩扔马蹄铁的游戏,我也会听下去的。

  昨天晚上下了雨。这会儿云在山谷中堆起来,衬着背后的山势。J.P.清了清嗓子,凝望着山坡和云。他揪揪下巴,然后接着刚才的话头讲了下去。

  罗克茜开始与他外出约会。他逐渐说服了她,让他跟着她一起干活儿。但罗克茜正与她父亲和哥哥搭伙干呢,他们的工作量也很合适。他们不需要人手了。况且,这个名叫J.P.的小伙子是谁?J.P.什么?留神,他们提醒她。

  因此,J.P.就和她一块儿看了几部电影。跳了几场舞。但他们的求爱期主要还是在他们一起打扫烟囱中度过的。J.P.说,不知不觉地,他们就在谈婚论嫁了。不久,他们就办了,他们结了婚。J.P.的新岳丈把他当成纯粹的合伙人接纳了他。罗克茜有了孩子。她不再当烟囱清扫工了。无论如何,她不再干那活儿了。不久,她又生了个孩子。J.P.那时二十五六岁。他买了房子。他说他生活得很幸福。“我那时对一切都十分满意,”他说,“我有了我想要的一切。我有了我爱的老婆、孩子,我做着我愿意一辈子都做的事。”但不知怎么搞的——谁知道我们怎么就做了这事?——他开始酗酒了。他喝了很长一段时间啤酒,而且只喝啤酒。无论什么样的啤酒——这无关紧要。他说他能一天喝二十四小时的啤酒。晚上看电视的时候也喝。当然,他偶尔也沾点儿烈性的。但只是在他们进城的时候——这不是常事——要不就是家里来了客人。后来,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就把啤酒换成了杜松子酒。吃完晚饭,坐到电视机前,他喝的杜松子酒越来越多。他手中总端着杯杜松子酒。他说,他真的很喜欢那味道。下班以后,他开始在途中逗留,喝些酒,回家以后还接着喝。后来,他开始不吃晚饭了。晚饭时,他根本不露面,要不就露一下面,却什么都不想吃。他已经在酒馆里吃了一肚子点心。有时,他进了门,毫无缘由地把午饭桶从起居室这头扔到那头。罗克茜一冲他喊,他就转身又出了门。他把他的饮酒时间提前到了午后,这个时候他本应该还在上班。他告诉我,他后来上午也要喝几杯了。刷牙前也得喝上一口。然后再喝咖啡。他上班时,午饭桶里总要带一暖瓶伏特加。

  J.P.不说话了,他沉默着。后来怎么了?我还听着呢。听他讲讲起码能让我放松。让我从我的境遇中摆脱出来。过了片刻,我说,“怎么啦?接着说啊,J.P.。”他揪着下巴。但很快,他就又开始讲起来。

  J.P.和罗克茜开始真发生争斗了。我是说真的动手。J.P.说,有一次,她一拳打到他脸上,打断了他的鼻骨。“看这儿,”他说,“就这儿。”他让我看他鼻梁上的一道印。“鼻骨断了。”他随后也回敬了她,把她的肩膀扭脱了臼。还有一次,他打豁了她的嘴唇。他们当着孩子的面大打出手。情况越来越糟。但他还照旧酗酒。他戒不了。没什么能让他断了这毛病,即使罗克茜的父亲和哥哥吓唬他要把他揍扁。他们对罗克茜说,她应该带着孩子走。但罗克茜说这是她的事儿。是她把自己卷进去的,她就要解决这个问题。

  此刻,J.P.又真的沉默了。他躬着肩缩在椅子里。他望着一辆车从我们眼前朝山那边开去。

  我说,“我想听下面的事,J.P.。你最好接着讲讲吧。”

  “我也不清楚了,”他说,耸耸肩。

  “没关系的,”我说。我的意思是他讲讲没什么关系。“讲吧,J.P.。”

  J.P.说,她想出的一个试图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找了个男朋友。J.P.不知道她怎么还会有时间照管家和孩子。

  我望着他,有些吃惊。他是个成人了。“如果你想那么做,”我说,“你就会有时间的。你总能挤出时间的。”

  J.P.摇摇头。“也许是这样的吧,”他说。

  总之,他发现了这件事——发现了罗克茜的男朋友——他发了疯。他把罗克茜的结婚戒指从她手上掳下来,又用金属刀把戒指一割几段。好,真了不起。他们来来回回打了几个回合。第二天早晨,他在上班的路上,因为酒后开车被拘留了。他的汽车驾驶证被没收了。他再也不能开着卡车外出干活儿了。他说,另外,一星期以前,他还从房顶上摔下来过,摔断了大拇指。他说,什么时候摔断脖子只是个时间问题。

  他现在进了弗兰克·马丁戒酒中心,要戒酒,还要考虑如何让他的生活回到正轨上去。他到这儿来不是被迫的,和我一样。我们没被锁起来。我们随时都可以离开。但他们建议我们最少呆上一星期,两星期或一个月,用他们的话说是他们的“强烈建议”。

  我刚才说过,这是我第二次进弗兰克·马丁中心了。我正要填一张预付一周疗程的支票时,弗兰克·马丁说:“节假日总是很糟。这次你是不是应该考虑多住些日子。考虑住几个星期。你能住几个星期吗?总之,想想看。你不必马上就做决定,”他说。他在支票上摁了手印,我签了我的名字。然后我送我的女朋友到前门,说了再见。“再见,”她说,趔趔趄趄走出门楣,走到走廊上。那时已是大下午了。天正下着雨。我离开门走到窗户前,拉开窗帘,目送她驾车离去。她开的是我的车。她醉了。但我也醉了,我无能为力。我找到一张靠近暖气炉的大椅子坐下。看电视的几个小伙子抬眼望了望,随即就又转过头去专注于他们正看的节目。我坐在那儿,偶尔抬起头看看屏幕上发生的事情。

  傍晚的时候,前门砰地开了,J.P.被两名大汉架了进来一一后来我知道那是他岳丈和内兄。他们拖着J.P.穿过房间。那位老点的给他登了记,然后递给弗兰克·马丁一张支票。这两位伙计又帮着J·P.上了楼。我猜他们是把他弄上了床。过了不久,老头和小伙子就走下楼,朝前门走去。他们好像恨不得立刻离开这里,连做做样子也不肯,就像是急不可待地要摆脱这一切。我不是指责他们。见鬼,不是。我不知道如果我是他们我会怎么做。

  过了一天半,J.P.和我在前廊上遇见。我们握了握手,谈论了一会儿天气。J.P.有了抖的毛病。我们坐下,把双脚架放到栏杆上。我们朝后靠在椅子里,就好像我们只是出来放松放松,就好像我们准备聊聊我们的捕鸟猎犬。就是在这个时候,J.P.讲起了他的故事。

  外面很冷,但还不至于冷得不行。天有些阴。弗兰克·马丁走出来抽完他的雪茄。他穿了件毛衣,扣子全系着。弗兰克·马丁又矮又结实。他有一头灰色鬈发,脑袋很小。他的脑袋简直太小了,几乎撑不住整个身体。弗兰克·马丁把雪茄放进嘴里,两只胳膊交叉着抱在胸前站在那儿。他用嘴巴转着雪茄,望着远处的山谷。他站在那儿像名职业拳手,似乎成竹在胸。

  J.P.又沉寂下来。我是说,他的呼吸几乎都停止了。我把烟扔进煤桶,仔细瞧了瞧J.P.,他又往椅子里面陷了陷。还竖起了衣领。见鬼,这是怎么了?我大惑不解。弗兰克·马丁放下胳膊,吸了一口烟。他让烟雾从嘴里喷出来。然后他对着山峦翘了翘下巴,说道:“杰克·伦敦曾在山谷的那一面有一大块地。就是你们正望着的那座青山的后面。但是酒精要了他的命。把这当成你们的教训吧。他比我们任何人都出色。但他也没能对付得了酒这东西。”弗兰克·马丁看了看他那段抽剩的雪茄。烟已经熄灭了。他把它扔进了煤桶。“你们如果想在这儿读点儿什么,就读他那本《荒野的呼唤》。我说的这本书你们知道吗?如果你们想读,屋里就有。讲的是这么一种动物,一半是狗,一半是狼。这本书是最好的训诫,”他说,然后猛地把裤子往上提了提,把毛衣往下掖了掖。“我进去了,”他说,“午饭见。”

  “他一在边儿上,我就觉着自己像个害虫,”J.P.说,“他让我觉着自己像个害虫。”J.P.摇摇头。然后他说,“杰克·伦敦。多棒的名字!我希望我也能给自己起这么个名字,换掉别人给我的这个。”

  我第一次来这儿,是我妻子把我带来的。那会儿我们还在一起,还试图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她把我带到这儿,呆了一两个小时,私下里和弗兰克·马丁谈了话。然后她走了。第二天上午,弗兰克·马丁把我叫到一边儿说,“我们可以帮助你,如果你想要别人帮助,也想听我们的话。”但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能帮助我。有一半的我需要帮助。但还有另一半。

  这次呢,是我的女友开车送我来的。她开的是我的车。她冒着暴雨把我们开到这儿。一路上我们喝着香槟。她把车停在车道上时,我们两人都醉了。她想把我搁下,掉转头,再开回家。她还有事情要做。她必须做的一件事就是第二天上班。她是个秘书。她在一家电子器件公司有一份不错的差事。她还有那么个青春期的多嘴儿子。我让她在城里先找个住处过夜,然后再开车回家。我不知道她是否找到了住处。自打那天她把我领上前门的台阶,领我走进弗兰克·马丁的办公室,说了声“猜猜是谁来了”之后,我就再没见到她。

  但我并不生她的气。首先,我老婆叫我走之后,她说我可以和她一起住时,她并不知道她让自己卷进的这件事是什么。我觉得对不起她。我觉得对不起她的原因是,圣诞前一天,她的巴氏试验[①]结果出来了,消息不令人愉快。她还得再去看医生,而且必须尽快。这种消息足以成为我们俩开始酗酒的原因。因此我们所做的就是让自己一醉方休。圣诞那天,我们还醉醺醺的。她不想做饭,我们只好到外面饭馆去吃。我们俩和她那个多嘴的毛头儿子都打开了一些礼物,然后就去了她公寓附近的那个牛排馆。我不饿,要了份汤和一个热面包。我就着汤喝了一瓶葡萄酒。她也喝了一些。然后我们就开始喝上了“红玛丽混合酒”[②]。后来几天我也什么都没吃,只吃了些咸豆。但我喝了好多波旁威士忌。而后我对她说,“心肝儿,我想我最好收拾行李吧。我最好还是回弗兰克·马丁那儿去。”

  她试图对她儿子解释,说她要离开一阵,他只能自己弄饭吃了。但我们刚要出门,那个多嘴的孩子就冲我们尖叫起来。他大叫道:“你们这些该死的东西!我希望你们永远别回来。我希望你们把自己弄死算啦!”能想象这么个孩子吗!

  我们出城之前,我让她在外卖酒店前停了停,我买了瓶香槟。我们又在另一个地方站了一下,买了塑料酒杯。然后又买了一桶炸鸡。我们冒着滂沱暴雨,一边喝着酒,一边听音乐,朝弗兰克.马丁戒酒中心驶去。她开着车。我负责收音机和斟酒。我们想弄成个小宴会。但我们也很伤心。虽然买了这些炸鸡,却一块也没吃。

  我想她一定已经顺利地回到了家。如果她没有,我想我会听到点儿什么的。但她还没给我打电话,我也没给她打。没准这会儿她自己也有了什么消息。也许,她也还什么都没听说。没准这一切都是个错误。没准是别的什么人的试验结果。但她拿着我的车,她房里还有我的东西。我知道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在这儿,他们叮叮当当摇那种老式的农场铁铃叫人去吃饭。J.P.和我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进屋。反正走廊上也已经太冷,呆不住了。我们说话时都能看见嘴里呼出来的气。

  除夕的早上,我试着给我妻子打了个电话。没人接。算了吧。但就说不算了,我又能怎么样呢?几星期前,我们最后一次通电话,我们都冲着对方大喊大叫。我给她起了几个绰号。“脑子有病!”她说,把电话扣回了原处。

  但我现在想和她谈谈。我的那些东西,总得做个处理吧。我还有东西在她那里。

  这儿有个小伙子经常旅行。他去欧洲和其它地方。他反正是这么说的。有业务,他说。他还说他已经控制了酗酒,他根本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呆在弗兰克·马丁这里。但他不记得是怎么进来的了。他觉得这很可笑,他笑他的记性。“谁都可能有记忆中断的时候,”他说。“这证明不了任何问题。”他不是个酒鬼——他这么对我们说,我们都听着。“这可是个严重的指控,”他说,“那么说能毁了一个好人的前程。”他说,如果他坚持只喝威士忌加水,没加冰块,他就决不会出现记忆中断的。都是他们放在你杯里的冰造成的。“你在埃及认识谁?”他问我。“我在那儿可有几个人物能用用。”

  除夕的晚饭,弗兰克·马丁准备了牛排和烤土豆。我的胃口又恢复了,吃光了盘子里的东西,还能再吃一点儿。我瞧瞧蒂尼的盘子。见鬼,他几乎什么也没碰。他的牛排还端坐在那儿。蒂尼已不再是那个老蒂尼了。这可怜的家伙原来还打算今晚在家过呢。他原来打算穿上睡衣和拖鞋,握着老婆的手坐在电视机前。现在他害怕离开这儿。我能理解。一次心脏病发作就意味着你得准备有第二次。他一直静静地呆着,不跟人交谈。我问他我能不能吃他那块牛排,他就把盘子推给了我。

  有些人还没睡,围坐在电视机前,看着时代广场[③],这时弗兰克·马丁走了进来,给我们看他的蛋糕。他端着它绕了一圈,拿给每个人过一眼。我知道那不是他做的。那不过是面包房的蛋糕。但它总还是蛋糕啊。是个白白的大蛋糕。上面还写着一行粉字。它说:新年快乐——一年一度。

  “我根本不要他妈的什么蛋糕,”那位常去欧洲和其它地方的小伙子说道。“香槟在哪儿?”他说完又笑起来。

  我们都走进餐室。弗兰克·马丁切着蛋糕。我坐在J.P.的旁边。他吃了两块,喝了一听司乐。我只吃了一块,另一块用餐巾纸包了起来,留着过会儿再吃。

  J.P.点上一支烟——他的手现在不抖了——他告诉我他妻子早上会来,新年的头一天。

  “这太棒了,”我说。我点点头。我舔去手指上的糖霜。“这是好消息,J.P。”

  “我到时给你介绍,”他说。

  “我等着,”我说。

  我们道了晚安。我们互祝了新年快乐。我用餐巾纸擦了擦手指。我们握了握手。

  我走到电话旁,投进一毛钱硬币,给我妻子挂了个由她付费的电话。但这次还是没人接。我想给我的女朋友打,正拨着号码时,又发现我其实并不想同她说什么。她可能正在家里看着我正看的电视节日。总之,我不想同她说什么。我希望她没事。但如果她真有什么事,我也不想知道。

  早饭过后,我和J.P.端着咖啡来到走廊上。天空清澄,但很冷,得穿毛衣和夹克。

  “她问我该不该带孩子来,”J.P.说,“我让她还是把孩子留在家里吧。你能想象吗?我的天,我不想让孩子们到这儿来。”

  我们还拿那只煤桶当烟灰缸。我们眺望着山谷那边杰克·伦敦曾经住过的地方。我们还在喝咖啡的时候,一辆小车驶下了公路,朝这边驶来。

  “是她!”J.P.说。他把杯子放到椅子旁边,站起身走下阶梯。

  我瞧见那女人停了车,将车刹住。我瞧见J.P.打开了车门。我看见她走了出来,我看见他们拥抱在一起。我将目光移开,而后又移回去。J.P.拉着她的胳膊,走上了阶梯。这个女人曾经打断过一个男人的鼻骨。她已经有了两个孩子,有不少烦恼,但她爱这个拉着她胳膊的男人。我从椅子上站起身。

  “这是我的朋友,”J.P.对他妻子说。“嘿,这是罗克茜。”

  罗克茜握住我的手。她是个高个子漂亮女人,戴了顶编织帽。她穿着外套,厚毛衣,宽松裤。我想起J.P.对我说过的那个男朋友,那把金属刀。我没见到什么婚戒。我想,它已经碎成几段,沦落何处了。她的手很宽大,手指关节突出。这是个在必要时刻可以攥拳头的女人。

  “我听说过你,”我说,“J.P.给我讲了你们是怎么碰上的。J.P.说,和烟囱有关。”

  “是的,烟囱,”她说,“可能还有好多事他没告诉你,”她说,“我敢打赌他没把一切都告诉你,”她说着就笑了。然后——她再也不能多等了——把胳膊滑向J.P.,搂住他,在他的颊上吻起来。他们开始朝门走去。“见到你很高兴,”她说,“嘿,他跟你说过吗,他是这行里最棒的清扫工?”

  “行啦,罗克茜,”J.P.说。他的手已放在门把上了。

  “他跟我说,他一切都是从你那儿学来的,”我说。

  “嗯,这差不多也是真的,”她说,又笑起来。但她似乎在想什么别的事。J.P.转动了门把。罗克茜把手放在他手上。“乔,我们进城吃午饭去吧?我能带你到什么地方去吗?”

  J.P.清了清嗓子。他说;“还没到一星期呢。”他将手从门把上抽出来,托住下巴。“我想他们是希望我一刻也不离开这儿。我们可以在这儿喝点儿咖啡,”他说。

  “好吧,”她说。她的目光又投向我。“我很高兴乔交了个朋友。见到你很高兴,”她说。

  他们就要进屋。我知道我这么做很傻,但我还是做了。“罗克茜,”我说。他们在门道那儿站住,看着我。“我需要点儿运气,”我说,“不开玩笑。吻一下我就行。”

  J.P.低下了头。门已经开了,可他的手仍握着门把,还把门把儿转来转去。但我一直看着她。罗克茜笑了。“我已经不再是清扫工了,”她说,“好多年了。乔没告诉你吗?不过,当然,我会吻你的,没问题。”

  她走了过来。她抓着我的肩膀——我是个大块头——把她的吻种在了我的唇上。“怎么样?”她说。

  “很好,”我说。

  “没什么,”她说。她仍然抓着我的肩膀。她凝视着我的眼睛。“祝你好运,”她说,然后松开了我。

  “呆会儿见,伙计,”J.P.说。他将门大开,他们走了进去。

  我坐在前门的阶梯上,点着了一支烟。我观察着我的手,随即吹灭了火柴。我的手有些抖。今天早晨就开始了。早晨我又想喝酒了。这叫人沮丧,但我没对J.P.讲。我尽量想些旁的事情,不去想它。

  我现在就在想扫烟囱的事儿——我从J.P.那儿听来的一切——这时候,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我和妻子曾住过的一套房子。那房子没有烟囱,因此,我不知道是什么让我现在想起了它。但我记起了那房子,记起我们刚在那儿住了几星期,有天早晨听见外面有响声。那是星期天早晨,卧室里仍然很暗。但从卧室窗户透进来一丝微弱的光。我凝神静听。我能听见什么东西正刮着房子侧墙。我跳下床去查看。

  “我的天!”我妻子叫道,从床上坐起来,将脸上的头发甩开。接着她笑起来。“是文图里尼先生,”她说,“我忘了告诉你了。他说他今天要来刷房子。要早点儿。赶天热之前。我把这事儿全忘了,”她说,还笑着。“亲爱的,回床上来吧。就是他。”

  “等等,”我说。我将窗帘推开。屋外,那老头穿着白色连裤工作服正站在他的梯子旁边。我和老头互相打量了一下对方。他是房主,好吧——这个穿连裤工作服的老头儿。但他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太大了。他也需要刮刮胡子了。他还戴了顶棒球帽以掩饰他的秃顶。真他妈该死,我想,如果他不是这么个怪老头儿。一股幸福的热浪涌过我的周身,我庆幸自己不是他——我是我,我和老婆在卧室里。

  他突然用大拇指指了指太阳,又假装抹了抹前额。他想让我知道他没有那么多时间。他突然又咧嘴笑起来。那时我才发现我还光着身子呢。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又看看他,耸耸肩。他指望我什么样?

  我妻子笑了。“好啦,”她说,“快进被窝里来吧。马上。立刻。快回床上来。”

  我将窗帘放下来,却仍在窗边站着。我能看见那老伙计对自己点点头,似乎在说,“去吧,小伙子,上床去吧。我理解。”他用力拉了拉帽檐,准备开始他的工作。他提起桶,往梯子上爬去。

  我靠坐在身后的阶梯上,将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没准今天下午,我会再给妻子打个电话的。然后再打电话看看我的女友怎么样了。但我不想让她那个多嘴儿子听电话。如果我打了,我希望他正好出去了,随便做什么他在家不做的事。我试图回忆我是否看过杰克·伦敦的什么书。我想不起来了。但我上中学时,曾读过他的一篇短篇小说,题目叫《生火》。那里面的小伙子在育空[④]冻僵了。想想看——如果他不能生起火来,他真就可能冻死。有了火,他就可以烤干袜子,烤干其它东西,还能暖和他自己。

  他生着了火,但又出了意外。一团雪块正好掉在火上。火灭了。那时,天越来越冷。夜色降临了。

  我从口袋里拿了些零钱出来。我要先给妻子打。如果她在,我就祝她新年快乐。但也仅此而已。我不会生出什么事端。我不会抬高嗓门。即使她挑起什么事,我也不会。她会问我从哪儿打的电话,我也只能告诉她。我不会表什么新年决心。这没什么玩笑好开。我跟她通完话,就给我的女友挂电话。也没准我会先给她打。我只是希望我别在电话上碰到她那个孩子。“你好,心肝儿,”她一来接我就这么说。“是我。”

  (2007.6.25.修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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