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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章 呕吐一九七九

  

  他有一项少见的本事,能长期一天不缺地坚持写日记——这样的人是为数不多的——因此能够查出呕吐开始与结束的准确日期。他的呕吐始于一九七九年六月四日(晴),结束于同年七月十五日(阴)。他作为年轻的插图画家曾经为同我有协作关系的杂志做过一次事。

  他和我一样,是个唱片收藏者,此外还喜欢同朋友的恋人或太太睡觉,年龄好像比我小两三岁。实际上他也在以往的人生中同几个朋友的恋人或太太睡过,甚至去朋友家玩时,趁朋友去附近酒铺买啤酒或淋浴之机,同其太太大动干戈。他经常就此向我津津乐道。

  “快速做爱——那东西的确是不坏。”他说,“衣服几乎不脱,就那么三下五除二。一般世人做爱,有逐渐拖迟时间的倾向吧?所以,偶尔要来个反其道而行之。只消改变一下视点,事情就相当美妙。”

  当然,性生活不单单是这种有风险的,慢慢花时间规规矩矩做爱的时候也是有的。不过反正他是对同朋友的恋人或太太睡觉这一行为本身情有独钟。

  “什么偷情之类别别扭扭的念头在我是没有的。我倒觉得和她们睡觉亲密得很,总之就是家人气氛。说穿了就是男女间那点事,不暴露谁也不会伤害。”

  “这以前就没暴露过?”

  “没有,当然没有。”他显得不无意外,“那种行为嘛,只要没有想暴露的潜在愿望,是不会轻易暴露的——只要好好留意,不刻意装腔作势说什么。还有一点,就是最初要把基本方针明确下来,这很重要。就是说,这仅仅类似于含带亲昵意味的游戏,既不打算深入,又无意让谁难堪。当然,这需要讲究措辞,说得委婉含蓄。”

  作为我,固然很难相信一切都如他说的那么连连手到擒来,但看上去他并不像自吹自擂那类人物。也有可能如其所言。

  “说到底,她们大部分人都在需求这个。她们的丈人或恋人——也就是我的朋友——大多比我优秀得多。比我英俊,比我聪明,没准阳物都比我的大,但这些对于她们是怎么都无所谓的。对她们来说,只要对方大体地道、亲切、合得来,这就足够了。她们所追求的,是在某种意义上超越情侣或夫妇那种静止框架,而要对方好好注意自己。这是基本原则。当然表层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比如说?”

  “比如对丈夫婚外情的报复心理、打发无聊时间、对于自己还为丈夫以外的男人所关注的自我满足等等,不一而足。这方面我一看对方的表情就知道个十之八九。谈不上有什么专利性秘诀。唯独这个的确是与生俱来的本事。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

  他本身没有特定恋人。

  前面也已说过,我们都是唱片收藏者,不时把各自的唱片拿到一起交换。虽然两人收藏的都是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前半期的爵士乐唱片,但双方收藏的对象范围有微妙的差别,所以交易能得以成立。我以西海岸白人乐队的唱片为中心,他收集科尔曼·霍金斯、莱昂内尔·汉普顿等近乎中间派后期的唱片。所以,他拥有皮特·乔利三重奏的Victor(注:英文“胜利者”之意。美国录音机公司和日本音响家电公司及其产品商标名。)唱片,我拥有维克·迪克逊的《主流爵士乐》。这样,二者得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幸运地交换。两人往往一整天边喝啤酒边确认唱片质量和演奏水平,做成几桩这样的交易。

  他向我讲起呕吐的事是在一次交换唱片之后。我们在他的住处喝着威士忌谈音乐、谈酒,由酒谈到醉酒。

  “以前,我曾天天吐,连吐四十天,每天,一天也不缺!不是喝酒喝吐的,也不是身体不舒服,无缘无故地只是吐。接连吐了四十天,四十天哟!不是开玩笑。”

  第一次吐是六月四日。关于那次呕吐他没什么牢骚可发,因为前天夜里他把有相当分量的威士忌和啤酒冲进胃里,且照例同朋友的太太睡觉。即一九七九年六月三日夜。

  所以,就算六月四日早上八点他把胃里的东西往便盆吐个精光,依照世间一般常识也并非不自然的事件。喝酒喝吐自他跨出大学校门固然是头一遭,但这并不等于说事情不够自然。他按下便盆拉杆,把令人不快的呕吐物冲往下水道,坐在桌前开始工作。身体情况不坏。相对说来,这天属于神清气爽的一天。工作进展顺利,肚子也在上午瘪了下来。

  中午做火腿黄瓜三明治吃了,喝了罐啤酒。三十分钟后第二次呕感上来,遂把三明治统统吐进便盆。溃不成形的面包和火腿浮上水面。然而身体没有不适之感,心情不佳也谈不上。单纯是吐。觉得喉头有什么东西涌起,以不妨一试的念头往便盆一弯腰,胃里的大凡一切便如魔术师从帽子里掏出飞鸽、鲤鱼、万国旗一般嗤溜溜倾巢而出。仅此而已。

  “呕吐这玩意儿我在乱喝酒的学生时代体验过好几次,晕车时候也有过,但那时候的呕吐跟这次的截然不同。这次甚至呕吐特有的胃部像被勒紧的感觉都没有。胃里毫无所感,只是把食物顶上来罢了。绝对畅通无阻。无不快感,无呛人味儿。这使我觉得十分离奇。不是一次,而是两次。但不管怎样我是担心起来,决定暂且滴酒不沾。”

  然而,第三次呕吐仍在翌日早晨准时报到——昨晚吃的剩鳗鱼、今早吃的带黄色果酱的英国小松糕几乎毫无保留地从胃里倾吐出来。

  吐罢,在浴室刷牙时电话铃响了。他刚一接起,一个男子的语声道出他的姓名,旋即“咔”一声挂断。再无下文。

  “莫不是你睡过的女子的丈夫或恋人打来的骚扰电话?”我试着问。

  “何至于!”他说,“那伙人听声音我全都知道。而那是个我绝对不曾听过的男子的声音,声音听起来绝对不是滋味。结果,那以后电话天天打来,六月五日打到七月十四日。怎么样?同我呕吐的日期几乎一致吧?”

  “骚扰电话同呕吐在哪里有关联?我可是全然摘不明白。”

  “我也搞不明白嘛。”他说,“到现在我还莫名其妙。总之电话是一如既往:铃响了,道出我的姓名,即刻‘咔’一声挂断。每天打来一次。时间随心所欲。有时早上打来,有时晚上打来,有时半夜打来。本来不接也未尝不可,但一来出于工作性质不便那么样,二来也有可能是女孩子打来……”

  “倒也是。”我说。

  “与此齐头并进的是,呕感也日复一日。吃进去的东西几乎倾吐一空。吐罢饥不可耐,就又吃,又吐个干干净净。恶性循环啊!尽管如此,由于平均起来三餐中有一餐留在肚里充分消化,才勉强保住性命。假如三餐吐完,可就要靠打营养针维持了。”

  “没去找医生?”

  “医生?附近医院当然去了,还是较为像样的综合医院。×光也照了,尿检也做了,癌的可能性也大致查过了。但哪里都完好无损,百分之百健康。结果医生估计大约是胃部慢性疲劳或精神压力过大,给了胃药,还叮嘱我要早起早睡,控制饮酒,不要为无聊小事愁眉苦脸。纯属胡说八道。若是慢性疲劳,我自己也会知道。如果有人胃得了慢性疲劳还浑然不觉,那家伙就是傻透顶的傻瓜。慢性疲劳会使胃变沉、吐酸水、食欲减退。即使呕吐,也在这些症状之后。呕感那东西绝不至于自己单独死皮赖脸地跑来。我单单是呕吐,其他症状一概没有。除了始终饥肠辘辘,心情愉快至极,脑袋也很清爽。

  “至于精神压力,我压根儿就没那个感觉。当然啰,工作是积压了不少,但并没因此心力交瘁。女孩那方面也得心应手。三天去一次游泳池游得尽情尽兴……你说,这不什么事也没有?”

  “那是啊。”我应道。

  “只是吐罢了。”他说。

  连续吐了两周,电话铃连续响了两周。第十五天两方面都让他厌了,遂抛开工作,去宾馆开了个房间——呕吐倒也罢了,电话则非躲开不可——决定在那里整天看电视看书。起始还算顺利。午间把烤牛肉三明治和芦笋色拉一扫而光。大概环境的改变产生好的作用,食物好端端待在胃里,很快消化得利利索索。三点半在茶室等来朋友的恋人,用黑啤将樱桃馅饼送进胃袋,这也顺顺当当。之后同好友的恋人睡了一场,性爱方面概无问题。送她出门后,独自吃了晚饭,是在宾馆附近一家餐馆吃的豆腐和西京风味烧鲅鱼以及醋拌凉莱,米饭吃了一碗。依然滴酒未沾。这时是六点半。

  其后他折回房间,看电视新闻,完了开始看埃德·马克别因的新作《八十七警察分局》。九点呕吐仍未来,他总算舒了口气,得以淋漓尽致地慢慢品味中断两个星期的饱胀感。他满怀期待,以为事物有可能朝好的方向发展,所有情况恢复如初。他合上书,打开电视,用遥控器搜索一会儿频道,决定看老西部片。电影十一时结束,接下去是晚间新闻。新闻播完,关掉电视。他馋威士忌馋得不行,恨不得马上去楼上酒吧来个睡前酒,但终归作罢。他不想用酒精糟踏这好不容易迎来的美好的一天。于是熄掉床头读书灯,钻进毛毯。

  电话铃响起是在午夜。睁眼看表:二时十五分。一开始因为睡得迷迷糊糊,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电话铃何以此时响起。但他还是晃晃脑袋,几乎意识不清地拿起听筒贴上耳朵。

  他“喂喂”了两声。

  听惯的声音一如往常道出他的姓名,当即挂断,唯独“嗡嗡”的电流声留在耳底。

  “可你住宾馆不是谁也没告诉吗?”我问。

  “嗯,当然,当然谁也没告诉。只有我睡的那个女孩例外。”

  “她不会透露给谁?”

  “何苦呢!”

  言之有理。

  “随后我在浴室里吐了个一干二净,鱼、饭,一切的一切。简直就像电话开门开路,呕吐从那里溜进来似的。

  “吐完,我坐在浴缸沿上,试着在脑袋里把种种情况稍微排列梳理一下。首先可以设想的,是有人用电话巧开玩笑或故意骚扰。那家伙何以晓得我住在这宾馆里自是不得而知,但这个问题先往后放放,反正是人为的。第二个可能性是我幻听。我居然会体验什么幻听,一想都觉得荒唐,但冷静分析之下,这种可能性也不能排除。就是说,幻听‘铃响了’拿起听筒,又觉得有人‘叫我的名字’。而实际上什么事也没有。原理上可能的吧?”

  “是的吧。”我说。

  “于是我打电话给总台,希望查一下刚才有无电话打来房间。但是不成。宾馆的交换系统可以一一查出打往外面的电话,但相反情况则全然不留记录。这么着,线索成了零。

  “以住宾馆那个夜晚为界,我开始较为认真地考虑许许多多的事情,考虑呕吐和电话。首先,这两件事在某处有关联。是全面还是局部的搞不清楚,反正二者相关。其次,我渐渐明白过来,哪一个都似乎不像我最初想的那么轻松好玩。

  “在宾馆住了两晚返回住处之后,呕吐和电话照旧接连不断。也曾试着在朋友家里住过,可电话还是按部就班打去那里,并且必定趁朋友不在而只我一个人时打来。这样,我渐渐有点害怕。就好像有什么肉眼看不到的东西一直站在身后监视我的一举一动,瞅准时机给我打电话,又把指头深深捅到我的胃里。这显然是精神分裂症的最初征兆,是吧?”

  “不过自己担心是精神分裂症的分裂症患者怕是不太多吧?”我说。

  “是的,你说得对。而且分裂症同呕吐连动的病例也不存在——大学附属医院的精神科这么说的。精神科医生几乎不理睬我,他们理睬的只是症状明显的患者,我这种程度症状的人据说山手线一节车厢里能有二点五到三人,医院没有闲工夫一一搭理。告诉我呕吐去内科,骚扰电话找警察去。

  “问题是——你想必也知道——警察不立案的犯罪有两种,一是骚扰电话,一是偷自行车的小偷。因为这两种数量太多,再说作为犯罪也太轻。这玩艺儿也一一插手,警察职能势必彻底瘫痪。因此根本不正经听我诉说。骚扰电话?对方说什么来着?只说你的姓名?别的什么也没说?那,请在登记表上写下名字,往后要是发生比这严重的请联系——大体这么个情形。我问对方怎么一一知晓我的行踪,可不管说什么都不当一回事。若啰嗦个没完,还可能怀疑我脑袋出了毛病。

  “到头来我明白,医生也好警察也好别的什么也好全都指望不得。归根结蒂只能单枪匹马研究解决,别无他法。这么想大约是在开始有‘呕吐电话’的第二十天头上。我自以为无论肉体上还是精神上都是相当强健的,但那阵子到底有点招架不住了。”

  “和那个朋友的恋人之间还顺利吧?”

  “呃,凑合。那个朋友因公事去菲律宾两个星期,我们趁机全方位寻欢作乐了一番。”

  “和她寻欢作乐时没有电话打来?”

  “没有。这一点一查日记就明白。应该没有。电话总是在我形影相吊时打来,呕吐也在我独处时上门。所以当时我这么想来着:为什么我孤单一人的时间这么多呢?实话跟你说,平均起来,一天二十四小时起码有二十三个小时我孤单一人。一个人生活,工作上的交往几乎没有,工作方面的事大体用电话搞定,恋人是别人的恋人,饭有九成在外边吃,体育锻炼也是一个人‘吭哧吭哧’游来游去,提起业余爱好也不外乎——你也看到了——一个人听古董般的唱片罢了,工作也是必须一个人聚精会神那一性质的活计,朋友倒是有的,但到了这把年纪也全都忙得不可能时不时见面……这样的生活你明白吧?”

  “唔,大体上。”我赞同。

  他往冰块上倒威士忌,用指尖“咕噜咕噜”转动冰块搅拌,之后喝了一口。“于是我乖乖地沉下心来思考一番:往下我该怎么办?就这么一个人一直受骚扰电话和呕吐折磨不成?”

  “找个正式恋人就好了,找个属于自己的家伙。”

  “这我当然也思考来着。那时我已二十七,差不多也该好好成个家了。但结果还是不行。我不是那一类型的人。我——怎么说呢——我忍受不了就这么败下阵去。岂能向呕吐啦骚扰电话啦这种莫名其妙岂有此理的名堂投降!人生模式岂能轻易改弦易辙!我决心战斗下去,直到体力和精神被榨干最后一滴血,无论如何。”

  “嗬。”

  “若是村上你,你会怎么样?”

  “怎么样呢?想不明白啊!”我说。的确想不明白。

  “呕吐和电话那以后也接二连三。体重也减轻不少。且慢——噢,不错——六月四日体重六十四公斤,六月二十一日六十一公斤,七月十日滑到了五十八公斤,五十八公斤!以我的身高来说是谎言一样的数字。这么着,西服所有尺寸都不合身了,以致要按住裤腰走路才行。”

  “有一点要问:为什么没装个录音电话,为什么没那么做?”

  “当然是因为不想落荒而逃。一旦那样做,就等于告诉对方我认输了。毅力的较量!或对方坚持不住,或我筋疲力尽。呕吐也同样。我尽量把它看作理想的减肥方式。所幸体力并未极端下降,日常生活和工作基本能照常应付下来。因此,我又开始喝酒。早上喝啤酒,傍晚猛喝威士忌。喝也罢不喝也罢反正都是吐,怎么都一码事。还是喝来得痛快,也顺理成章。

  “接着,我去银行提出存款,去西装店买了一套适合新体型的西服,买了两条裤子。往西装店镜子里一照,瘦也着实不赖。想一想,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比痔和虫牙痛苦少,比痢疾文雅。当然是比较而言。只要解决营养问题和没有得癌之虞,本质上呕吐是无害的。还不是,人家美国还卖人工呕吐剂来减肥呢!”

  “那么,”我说,“呕吐和电话最终持续到七月十四喽?”

  “准确说来——等等——准确说来,最后一次呕吐是七月十四日早上九点半,吐的是烤面包片和西红柿色拉和牛奶。最后一次电话是那天夜间十点二十五分,当时我正一边听埃洛尔·加纳的《海边音乐会》,一边听别人送的Seagram’sVO。怎么样,写日记这东西有事时就是方便吧?”

  “的的确确。”我附和道,“那以后两个都戛然而止了?”

  “戛然而止。一如希区柯克的《鸟》,早上开门一看,一切都已然过去。呕吐也好电话也好,再无第二次。我又恢复到六十三公斤,西装和裤子仍吊在立柜里没动,活活成了纪念品。”

  “打电话的人直到最后都一个调门?”

  他把头左右轻摆一下,以不无茫然的眼神看着我。“不是的,”他说,“最后一次电话跟往常的不同。对方先道出我的姓名,这和平素一样。但随后那家伙来了这么一句:‘知道我是谁么?’说罢沉默下来,我也不出声。十秒或十五秒,双方都一声不响。之后电话挂断,唯有电流的嗡嗡声留下。”

  “真是那么说的——‘知道我是谁么?’”

  “一字不差,就那样说的。说得缓慢而低沉:‘知道我是谁么?’但声音毫无记忆,至少近五六年打交道的人里边没人是那样的语声。很早以前还小时认识的人或从未说过话的人里边有没有我不知道,但记忆中根本没做什么事会招来那样的人怨恨。既未针对某某人做过极不像话的事,工作又没顺利到致使同行嫉妒的地步。当然喽,男女关系上面如我所说是多少有愧疚之处,这我承认。毕竟活了二十七年,不可能赤子一般白净无瑕。问题是那类对象的声音——刚才也说过了——我一清二楚,听第一声就知道。”

  “不过么,地道的人断不至于专门同朋友的伴侣睡哪家子觉!”

  “那么说来,”他说,“你是说我心中的某种负罪感——自己都意识不到的负罪感——采取呕吐或幻听之类的形式出现了不成?”

  “我没说,你说的。”我订正道。

  “噢——”他含了口威士忌,仰望天花板。

  “另外也可以这样设想:你睡过的一个对象的男人雇私家侦探跟踪你,为了惩戒或警告你而令其打了电话。至于呕吐只是身体异常,二者偶然在时间上相碰罢了。”

  “哪个都大致可圈可点,”他心悦诚服地说,“不愧是小说家。但是就第二个假设来说,我可是现在也没有中止同她睡觉的哟!为什么电话突然不打来了呢?逻辑不通。”

  “大概厌战了吧。或者没准雇佣侦探的钱接续不上了。不管怎样都是假设。若允许假设,一二百个我都呼之即来,问题是你取哪一个。另外就是从中学习什么。”

  “学习?”他讶然问道,把杯底在额头上贴了一会,“学习?什么意思?”

  “就是事情再来一次怎么办,还用说。下次未见得四十天结束的哟。无端开始无端结束,反之亦然。”

  “话说得不大中听嘛!”他嗤嗤笑道,旋即恢复了一本正经的神情,“不过也怪,给你说之前我还一次也没考虑到这点,没考虑到……它可能卷土重来。喂,你看真会重来?”

  “那种事如何晓得。”

  他不时转动一下酒杯,一点一点吮吸似的喝着威士忌,而后把空了的酒杯放在台面上,用纸巾拧几下鼻子。

  “或者,”他说,“或者下回发生在完全不同的人身上也不一定,例如村上你。你村上也不那么绝对一身清白吧?”

  那以后他和我也见了几次面,或喝酒或交换难以称为前卫的那类唱片,一年约有两三次吧。我不是写日记那一类型,准确次数记不清楚。值得庆幸的是,他那里也好我这里也好时下都没有呕吐没有电话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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