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作家 | 港台海外 | 外国文学 | 青春校园 | 都市 | 韩流 | 影视 | 历史军事 | 古代文学 | 短篇 | 读书评论 | 最新资讯 | 更新
网络原创 | 言情 | 玄幻奇幻 | 科幻 | 恐怖灵异 | 仙侠修真 | 武侠 | 侦探推理 | 官场小说 | 鬼故事 | 盗墓小说 | 传记纪实 | 作家列表
 位置:努努书坊->《与狼共舞》->正文

第四章

  1

  为了赶路,提马斯在黄昏出发。

  邓巴中尉坐在地上相送,他点着一支烟,看篷车惭行渐远,当篷车完全走出视线时,太阳也下山了。他继续在黑暗中坐了一阵子,很高兴周围的宁静,不过,久坐使他僵硬,所以,他站起来,缀缓地进入卡吉尔的小房子里。

  一进入屋内,他才感觉到他有多累,没有换衣服,碰一声地便躺在堆满补给品的小床上。

  然而,这荒山第一夜,并没有使他熟睡,周围很静,不过,安静中却夹杂着奇怪而遥远的声音。他睡不着,一心一意想听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发出声音的。

  然而,他是大草原的陌生人。大自然的声音对他太陌生了,他听不出唧唧秋秋,究竟是什么声音,就在他被疲累击垮之前,河流突然传来水花声,这声音他认得,他立刻清醒过来,他感觉不安,这个地方,有着白天所没有的奇异感,他不知道,是否有野兽或印第安人,会在他熟睡时,进屋子里攻击他?

  所以,他把耳朵张得更大,他应该提高警觉,不过,他更应该睡,他太累了,有千百个声音在告诉他:他错了,他是一个傻瓜,留在此地,可能会死掉,担忧几乎使他落下泪,他和自己作战,努力从担忧中安静,他要睡,这场仗直打到第二天,在令人愉快的晨光降临之前,他终于踢掉疑虑而进入睡眠。

  2

  他们停下来。

  总共有六个人。

  他们是波尼族人,也是所有部落中最可怕的一族。蟑螂色的头发,皮肤少年老成容易皱,以及固执的意识,都是邓巴中尉将来有可能变成的,但是有关波尼族对事情的看法,就是邓巴中尉永远也不可能同化的。他们的看法单纯、草率且无常,譬如,他们看某样人与事,只需眨个眼皮,便可决定出它应该是生还是死。在决定某样生命必须停止生存时,他们有精准的意识力,但是在处理死亡时,便变成一种下意识的反射动作了。在这种情况下,大草原上的每一个印第安人都怕他们。

  现在他们停下来,因为他们看到某样东西了。他们停在马背上,看见有东西在峡谷内冉冉升起,大约在半哩路外,有一缕弯曲的白烟,飘入清晨的空气中。

  由上往下,他们可以很清楚地看见白烟,但是却看不见来源,来源隐藏在峡谷的尽头。由于不明白白烟所为何来,他们开始讨沦,他们用喉音讨论,声音压得低低的。要是在往常,他们信心十足时,根本不用讨论,一看到飘烟,便会立刻催马急驰过去,但是现在,他们离家很久,沿途又发生许多不幸,而使他们犹豫。

  离家时,他们总共有十一个人,他们向南前进,准备行窃苏族人的马匹,奔驰了一个星期后,在河边碰到武力强大的基奥瓦人,两军交战,基奥瓦人杀死了他们一名战友,并刺伤另一个人的肺。

  这个人的伤势十分严重,导致拖累了其余九个人的行程,不过,他在一个礼拜内就死了,其余九个人又可放手一博,继续去进行原来的目的,然而,他们的运气也未免太坏了,苏族人总是早他们一步走,使他们永远在追逐寻找之中。

  最后,终于给他们找到一个大的部落,里面有精良的马匹,他们兴奋不已,以为恶运已经离去,其实,他们不知道最大的恶运才真正来临,这是一个苏族部落,几天以前才被强悍的犹兹族攻击过,犹兹族来势汹汹,不仅杀死了族里许多年轻英勇的战士,而且还掳走他们的三十匹马。

  所以,整个部落在一种愤怒报仇的情绪中,全部落老老少少,都在高度的警戒状况中,波尼族人不明就里,夜里摸黑而入,他们的脚步才靠近部落而已,整个部落在刹那间倾巢而出,所有人都欲置他们于死地,他们仓皇而逃,马匹疲倦。地形诡异,他们有可能在这个晚上全部被歼灭,然而,到了最后,他们竟然只死了三个。

  现在,就只乘六个了。这六个人挫折之至,平时烧杀掳掠,无所畏惧,现在,半哩外的一缕烟,竟然会引发他们是否要察看的辨论。

  为了建功而攻击,是印第安人的本分,但是,其中较软弱的人说,何必为了半哩路外的一缕烟而浪费力气呢?

  他们分裂了,有人认为应该撤退,有人则主张不妨上前察看,就在争论不休时,最勇敢的战士站了出来,他认为不必浪费时间讨论是否要察看,应该直接进攻才对。

  没有人同意他的,大家还在讨论,他缓缓离开,其余五个人停止说话,靠边怀疑地看着他。

  他回过头来痛骂朋友,他认为他们不配做波尼族的勇士,如果他也和他们一样地站着讨论的话,就不是男人,以后永远不再和女人一起骑马,他要他们双腿夹紧尾巴,像狗一样地逃回家里去喘气,而他,他宁愿死在敌人手中,也不愿和不像男人的人在一起。

  他朝白烟驱驰而去。

  其他人则尾随而去。

  3

  提马斯不喜欢印第安人,事实上,他对印第安人一无所知,这块领土虽然有过一段长时间的平安,但是由于他是唯一没有自卫武力的人,所以,在生火时,就不应该弄出烟来。

  然而,他大饿了,他只想到吃,而没有想到危险,今晨一醒来,他就感到饥肠辘辘,非弄点熏肉和咖啡来吃不可,所以,他用生柴生了一个漂亮的小火。

  就是这把火,而使提马斯引来波尼族人的攻击。

  当时他正蹲在地上煎熏肉,一手拿着平底锅的柄子,一手铲锅内的肉,突然,一支箭射入他臀部,他向前趴倒,远处传来欢呼叫声,他挣扎地爬起来,但是另一支箭又深深射进他腿部,他踉跄倒地,一直想爬起来,却无法爬起来。

  由于对方只有一个人,因此波尼族人可以从容行事,所有人都去掠夺篷车,只有那个最英勇的武士,把目标对准提马斯。

  提马斯做垂死前挣扎,他一只脚颠跛跌倒,另一脚站起来,转头望向马蹄声起处。

  一把石斧迎面击来,他的脸摔向一边,头颅应声裂开,直到死为止,提马斯没有看见到底是谁杀了他。

  4

  波尼族人尽情地抢劫,能带的都带,不能带的则焚毁,他们烧掉篷车,在离去时,踩过提马斯的身体,连多看一眼也没有,这名马车夫的头皮,已挑在杀人者的长矛上,做为胜利的纪念。

  提马斯的尸体一整天躺在长草中,只等待夜幕低垂,野狼来发现,他的死亡对野狼而言,比嗅闻到活人还要有意义,由于意外死亡,大自然的一个生命巡回已完成。

  现在,这个巡回正接近约翰·邓巴中尉。

  再也没有人比他更孤独了。

上一页 《与狼共舞》 下一页
line
  书坊首页 努努书坊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