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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置:努努书坊->安妮·赖斯->天谴者女王(被诅咒的女王)->正文

第2节

  2珍尼斯宝贝与獠牙一帮的短暂快活生涯

  谋杀者的汉堡

  就在这里上菜

  你无须立天堂的门槛等待

  那亳无作用的死亡

  就在这个角落

  你就死克翘了

  美乃滋、洋葱、肉身的主宰

  如果你希望品尝它

  你必须喂养它

  『你会再回来的。』

  『等着瞧!』

  史丹.莱丝,<德州套房>

  珍克斯宝贝将她的哈雷机车飘到时速七十哩,狂烈的风势让她赤裸的白色手臂感到冰冻。去年夏天,当他们将她转变为不死者的一员时,她才十四岁,而她的『死时重量』是八十五磅。自从那时候开始,她就没有再梳理头发,没有那个必要。而她那两条金色的小发辫,正被风势扫到黑色皮夹克的肩膀後。她俯身向前,嘟起来的小嘴往下一扯,哺哺地咒骂着。她看上去狠劲非常,而且具有让人上当的可爱魅力。她那蓝色的大眼睛实际上是一片空洞。

  『吸血鬼黎斯特』的摇滚乐从她戴的耳机里回流泄出来。所以,除了机车引擎的震荡、以及五个夜晚之前她从『枪炮城』一路行驰而来的孤寂感,她什麽都没有感受到。不过,有个梦境一直困扰着她。当她每个晚上睁开眼睛之际,那个梦境也刚刚退去。

  在她的梦中,那对美丽的红发双胞胎总是会出现,而接下来,就会发生所有恐怖的事情。不,她一点都不喜欢这样,而且她是这麽地寂寞,简直快要抓狂。

  獠牙帮并没有如同承诺所言的,在达拉斯的南方等她。她在墓场等候了两个晚上,然後才觉得大事不妙。他们决不可能把她一个人丢下不管,就一伙人到加州去。他们计画好要到旧金山去看吸血鬼黎斯特的演唱会,但是他们的时间非常充足。不,一定是发生了什麽事情。她就是感觉得到。

  即使当她还是活生生的人类时,珍克斯宝贝还是可以感受到诸如此类的事情。如今,她以不死之躯所能感应到的,远超过生前的十倍以上。她知道『獠牙帮』遇到天大的麻烦。杀手与戴维斯从来不会甩下她不管。杀手说他爱她,如果他不爱她的话,那他干嘛把她变成不死族的一员?如果不是拜杀手所赐,她早就死在底特律。

  当时她流血到怏死的地步。医生所操作的手术并没有失误,婴儿也已经拿掉了。但是,她也即将跟着死去,他切割到身体的某个部位,不过她因为海洛英的效果而晕陶陶的,根本不在意任何事情。接着,有意思的事情发生了。『她』浮升到天花板上面,看着自己的身体。但是,那并非药物的效果。看起来,好像有一大堆事情要发生似不知道他是这样称呼自己的。她只是知道,他并不是『活人』。除此之外!他看起来就像一般人:黑色牛仔裤、黑发、深邃异常的黑眼。在他的皮夹克後面,写着『獠牙帮』这些字眼。他坐在床边,弯身挨向她的身体。

  『你真是可爱得很哪,小女孩。』那个皮条客也说过这些该死的赞美话语,在他帮她编头发、然後卷上塑胶发卷,让她上街拉客之前。

  然後,哗:她立刻回到她的身体内,感觉到有某种温暖美好的事物流驰在她的身体周围。接着,她听到他说:『你不会死去,珍克斯宝贝,永远不会!』她将自己的牙齿搁在他的颈项,天哪,真是销魂无比!

  不过,关於那『永远不会死去』的说法,她现在可不敢大过确定。

  就在她放弃与『了牙帮』会合的希望、离开达拉斯之前,她看到瑞士大道上的聚会场所被烧毁成一堆馀尽。所有的玻璃都被爆破开来。在奥克拉荷马城也是如此。在这些屋子中的不死者,到底下场如何?况且,他们可是大城市的吸血一族,称呼自己为『吸血鬼』的聪明家夥呀!

  当杀手与戴维斯告诉她,那群号称自己是『吸血鬼』的家夥们穿着叁件式西装、听古典音乐时,她简直笑翻天了。珍克斯宝贝认为自己可以笑到气绝为止,戴维斯也觉得那很滑稽?不过,杀手警告过他们,要小心这些家夥,不要靠近他们。

  就在她独自启程到枪炮城之前,杀手、戴维斯、提姆以及卢丝,大家一起带她到瑞士大道的聚会场所。

  『你要知道这种地方的所在地,』戴维斯告诉她:『然後避开它。』

  他们告诉她每一个他们知道的、大都会的聚会场所。不过,直到他们在圣路易首度告诉她这地方时,他们才告诉她全盘的真相。

  自从她跟着『獠牙帮』离开底特律以来,她真是快乐无比。他们靠着吸取路旁啤酒站的人们山收维中。提姆与卢丝都是不错的家夥,但是杀手与戴维斯是她特别的朋友,而他们是『獠牙帮』的领导者。

  有时候,他们一伙会发现某个被弃置的小房屋,也许会有一两个流浪汉在里面。那些男人看起来有点像是她的老爹,戴着球帽,双手因为重度劳动而磨得非常粗糙。而『獠牙帮』就会在那些浪人身上举行一场飨宴。你总足可以一样过活,杀手告诉她,因为不会有什麽人去管那些流浪汉的死活。他们会快速地袭击,砰地一声,急促地饮血,吸食到最後一声心跳止息方休。这样地折磨这些人类并不有趣,杀手如是说,你必须为他们感到遗憾。做完你必须做的,然後,你放一把火把那屋子给烧了!或者把尸体拖到屋外去,挖个洞把他们给埋起文。如果,以上这些你都办不到,那就运用那小小的诡计,在你的指头上割一刀,以你的不死血液瞒天过海,弭合他们脖子上被噬收的伤口;然後,瞧瞧看,那两个圆形小洞就这样被补起来了!太妙了!根本不会有人猜得到是怎麽一回事。那样的死法看起来像是中风或心脏病发作。

  从此之後,珍克斯宝贝像是参加一场华美的舞会。她可以驾驭一辆哈雷机车,单手提起一具体,打开车子的千斤顶。这一切都太神妙了!而在当时,她并没有那些要命的梦境。那些梦境是打从她到枪炮镇以後开始的。关於那对红发双胞胎,还有那个躺在祭坛上的女人。她们到底在搞些什麽呢?

  如果她找不到『獠牙帮』的话,那该怎麽办呢?从现在起的两个晚上之後,吸血鬼黎斯特就要在旧金山登台献唱。而且,每个不凡的家夥都会集结於此。至少那是她所认为的,也是『獠牙帮』所想像的,而且,他们应该要一起过去。所以,与『獠牙帮』走散之後,她一个人前往那个鸟不生蛋的圣路易做啥?

  该死的,她所希望的只是一切都如同往常。噢,血液倒是一如往常的鲜美,即使她现在必须独自行事,到某个加油站的钓取老男人。噢,要得,当她把手伸向他的脖子、血液流涌出来的时候,那滋味真是棒呆了!那是汉堡与薯条与草莓奶昔,那是啤酒与巧克力圣代。那也是大麻、古河硷与『草』。那滋味比上床乾一场要来得更棒,那是一切。

  但是,当『獠牙帮』与她在一起的时候,一切都比现在更好。当她厌倦老芋头般的流浪汉,想要点青春鲜嫩的对象时,他们可以了解她。没问题,嘿,她所需要的就是个年轻的离家出走孩子,只要你闭上眼睛许个愿就成,杀手这麽说。就像他所说的,才一下子,他们就发现那个想要搭便车的少年,就在距离北边、某个叫穆索利的镇上几哩的大路上。他的名字叫帕克。那是个长满一头黑发的好看男孩,才十二岁,但是就他的年纪来说长得很高,下巴有点胡须,想要冒充十六岁。他爬上她的机车,然後他们把他载到树林里。之後,珍克斯宝贝躺在他身上,非常地温柔,接着,啪地一声,帕克就这样被了结。那的确星无比的美味!生鲜多汁。不过,当你长驱直入时,她还真的无法分辨那和老男人们有什麽差别。与老男人的话,还会有一番搏斗。那是优良的老男孩之血,戴维斯这麽说。

  戴维斯是个黑人!同时是一个好看得要命的黑种不死者。他的皮肤上何一层金色的光晕,那种不死者的光晕。如果是一个白种的不死者,那会让他们看起来像是站在镁光灯之下。戴维斯还有着不可思议的美丽睫毛,既长又浓密;而且,他以黄金来打点自己的全身上下。他会在死去的猎物身上取走黄金制的戒指、手表、项炼等等。

  戴维斯喜欢跳舞。他们每个不死族都热爱跳舞,不过戴维斯是其中最棒的舞棍。大概在半夜叁点的时候、饱饮血液并已把尸体料理妥常之後,他们会跑到坟场去跳个痛快。把收音机放在块墓地上,从中流泻出喧嚣火爆的音乐,他们会随着吸血鬼黎斯特的歌曲<壮丽的安息日>翩然起舞,那可真是首适合跳舞的歌曲呀。而且,天哪,那种滋味真是妙透了。扭动、转身、在空中旋舞,或者光是看着戴维斯与杀手舞动,以及卢丝绕着圈子转到不支倒地。这可真是货真价实的死者之舞!

  如果那些大城市的吸血族不来这一套!那他们的脑袋一定有问题。

  天哪,现在她多麽希望告诉戴维斯,她在枪炮镇时所做的梦。第一回的时候,开始於她坐着等候她母亲的行踪。对於一个梦境面言,那真是太过清晰那两个红发女子,以及那个躺在祭坛上的尸体,皮肤护黑巨乾瘪。在梦中的那个地方究是哪里?而且,那些盘子又是怎麽一回事。对了,有两个盘子,分别装盛着心脏与脑髓。所有的人们都围绕着尸体与盘子下跪。那真是个毛骨悚然的情境。自从那一回开始,她就不断地梦见相同的情景。要命,每当她闭上眼睛之後、从任何一个藏身的坑洞里醒过来之前,她总是被那个梦境缠身。

  杀手与戴维斯会明白的。如果那个梦彰显任何意义,他们会知道是怎麽一回事。他们会教导她所有的事情。

  当他们首度朝往南方的旅程、来到圣路易时,『獠牙帮』从大道上转向其中一条黑暗的街道。在那里,是被称为『私有领地』、有着铁门守护的地方。那是在西方中央大道的尽头,他们这麽说。珍克斯很喜欢那些高大的树木,在德州南方就没有足够的树木。在德州,几乎什麽都是不足够的。在圣路易,那些树木是如此的高大,以致於它们可以在你的头顶上打造一个屋顶。街道上充斥着沙沙作响的树叶声,而那些屋子都相当宽大,有着尖峰般的屋顶,灯光深邃而暗淡。那些聚会所的房屋都是以砖块砌成,杀手说它们有着摩尔式的拱门。

  『不要靠近它们。』戴维斯说。杀手只是笑着,他并不害怕那些大城市的吸血族。杀手成为不死者已经有六十年,他相当高龄,几乎什麽都知道。

  『虽然不必害怕,但是要小心他们会想要伤害你。』杀手说道,一边把他的哈电机车停在街口。他的脸形瘦长,一边的耳朵铁着金耳环,眼睛细长,显得思虑周密。『知道吗,遏是一个老旧的聚会所,自从本世纪开始就成立於圣路易。』

  『但是,他们干嘛要伤害我们呢?』珍克斯宝贝不解。她对於那栋房子感到很是好奇,不知道生活在里面的不死者究竟在座什麽?他们的家具是什麽样子?还有,是谁付各种账单的钱,天哪!

  透过窗,她似乎在其中一间的前厅房间看到吊灯,豪华巨大的吊灯。要命,这是生活!

  『噢,他们通常都不点灯。』戴维斯读出她的心思,这麽告诉她:『你总不至於认为邻居们会以为他们是活人吧?看看车道上的那辆车,你知道是什麽品牌吗?波加提,宝贝。还有旁边的那一辆,是宾士。』

  拥有一辆粉红色的凯迪拉克又有什麽不对?那是她的梦想:一辆马力超强的凯迪拉克,一加速就可以跑上一二○哩。不过,那就是让她遇到麻烦的原因:某个驾驶凯迪拉克的混帐把她载到底特律去。不能只因为你是个不死族,就表示你非得骑着哈雷跑车,每天睡在泥潭中吧?

  『我们是自由的,亲爱的。』戴维斯又读出她的心思:『你不明白吗?全活在每个大都会的感觉,就像是随时随刻拖着个大行李箱。告诉她,杀手,谁都不可能要我住在那种房子,每天睡在地板下的棺材。』

  他们全都加速起动车子。然而,到底是怎麽样的人住在那栋大房子内?他们会去看晚场秀,以及吸血鬼电影吗?戴维斯疾驰在路面上。

  『事实是这样的,珍克斯宝贝,』杀手这麽说:『他们想要掌管一切。对於他们来说,我们是叛徒。他们认为我们没有当不死族的资格,而当他们造就一个新的吸血鬼,那是盛大的祭典。』

  『就像是一场婚礼吗?』

  他们两个笑得更厉害了。

  『更精确地说,』杀手说:『更像是一场葬礼。』

  他们的机车制造出太多噪音了。当然,在那栋房子里的不死族一定听得见。不过,要是杀手不怕他们的话,珍克斯宝贝也不会害怕。卢丝和提姆跑哪里去了,去猎食吗?

  『重点是这样的,珍克斯宝贝,』杀手这麽说:『他们的规矩森严,而且想要告知全世界,他们会在演唱会的那一夜逮住吸血鬼黎斯特。但是你知道嘛,他们简直把他那本书当成圣经,使用他所撰写的所有语汇:黑暗赠礼、黑色技俩……我跟你说,那真是最愚蠢的事情他们既想要把那家夥活活烧死,但又把他的书奉为圭臬,像是《礼仪小姐手册》、《艾蜜莉邮报之类的》。』

  『他们不可能逮住吸血鬼黎斯特的,』戴维斯嗤笑着:『不可能,小子。你杀不了吸血鬼黎斯特,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你知道嘛,以前有人尝试过,不过失败了。他简直是一只道道地地的不死九命猫。』

  『该死的,他们的目的地和我们一样。』杀手说:『如果那头不死猫要我们的话,那就加入他的阵营吧』

  珍克斯宝贝啥都不懂。她不知道什麽是《艾蜜利邮报》或《礼仪小姐》而且我们不早就是不死者了吗?况且,吸血鬼黎斯特干嘛要跟『獠牙帮』混在一起?意思是说,他是一个摇滚巨星耶,要命!他很可能有着私人房车,而且他是个那个好看的家夥,无论是死是活,光是那头迷死人的金发以及要人命的微笑,就足以让你冲上前去,把脖子伸出来贡献给他!

  她试着去读吸血鬼黎斯特的书,关於所有不死族的历史,以及回归太古时代的纪事。但是,那里面有大多艰深的用字,没多久她就睡着了。

  杀手与戴维斯告诉她,现在只要她愿意的话,她就能够以飞快的速度阅读。他们随身带着吸血鬼黎斯特的书,还有那本书的前传。她老是搞不懂书名真正的意思,大概是介於『与吸血鬼对话』、『与吸血鬼交谈』、或者『与吸血鬼会面』之类的。有时候戴维斯会把其中的段落读出来,怛是她还是不懂,真是的!那个不死族路易斯,或者管他是谁,在纽奥尔良被变成吸血鬼。整本书写的都是香蕉树叶、铁门,以及西班牙青苔。

  『珍克斯宝贝,他们什麽都知道,那些欧洲的吸血鬼。』戴维斯这麽说:『他们知道这一切是怎麽开始的,而且,他们也知道假设我们愿意的话,可以永需不绝地活下去,直到数千年後变成石膏像。』

  『哼,那可真是不得了,戴维斯,』珍克斯宝贝这麽说:『以现在来说,要走进一家便利商店,同时避免让那些人类瞪着沐浴在灯光下的你,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谁要长得像石膏像呢!』

  『珍克斯宝贝,你不需要便利商店卖的任何东西。』戴维斯平静地说。他真是正中要害。

  不管那些书本的话,她倒是爱透了吸血鬼黎斯特的音乐。那些歌曲给予她许多感触,尤其是那首关於『必须被守护者』。关於古老的埃及女王与法老王虽然老实说,在杀手为她解释歌词之前,她压根就不懂那在唱什麽。

  『他们是我们所有不死族的父母,珍克斯宝贝,懂吗?我们每一个都来自於埃及女王他们的直系血统。他们之所以被叫做「必须被守护者」,就是说如果你摧毁了他们,也等於摧毁了每一个不死者。』

  『黎斯特见过女王与父王,』戴维斯说道:『他在某个希腊岛屿护现他们,是以他知道了真相。籍着这些歌曲,他告诉每个人这就是真相。』

  『而且,女王与父王早就不会移动、说话,或者饮血,珍克斯宝贝。』戴维斯这麽说,他看起来非常地深思熟虑,几乎有些悲伤。『他们就光是坐在那里瞪着两眼,持续了好几千年。没有人知道他们所知晓的一切。』

  『也许他们什麽都不知道。』珍克斯宝贝作呕地说:『而且,这算哪们子的不朽啊!你说那些大都会的不死族可以宰掉我们,他们要怎麽样做能成功呢?』

  『火焰与阳光就足以宰掉我们。』杀手以些微的不耐烦回答她:『不想听的话就不用理会我。当然,你可以和大都会的不死族战斗,你可是很强悍的。但是,事实是,大都会的不死族会非常怕你,就如同你畏俪他们。只要是碰上不认识的不死族,你就得和他们战斗。这是不死族的千年规训。』

  当他们离开聚会所的房子时,她又从杀手那里得知一个巨大的惊喜:他告诉她开於吸血鬼酒吧的事情。那是在纽约、旧金山、以及纽奥尔良的某些光鲜场所。在那里,不死族在後厢房秘密聚会,而那些愚蠢的人类在前面跳舞喝酒。在那里,没有任何不死族可以开杀戒,无论是大城市的漫游者、古老欧洲的吸血族、或是像她那样的浪荡者。

  『如果那些大都会的吸血鬼要对你动手,』杀手说:『你就跑到那样的地方去避难。』

  『我的年龄还不足以进去酒吧呢。』她说。

  那真是太绝了。杀手与戴维斯笑不可遏,从机车上摔了下来。

  『口要你找到一家吸血鬼酒吧,珍克斯宝贝,』杀手说:『然後就丢给他们一道你独家的「魔眼」,说声「让我进去」就行啦!』

  没错!她是有对一些人施加过『魔眼』,要他们遵照她的指令行事,那当然没有问题。不过,他们一群没有谁知道吸血鬼酒吧在那里,只是听过它的所在地而已。当他们终於要离开圣路易时,她的脑中塞满各种问题。

  但是当她回到这个相同的城市时,她唯一在乎的事情只是赶快到那栋聚会房屋去。大都会的不死族,我这就来了如果她必须单枪匹马地闯关,还真要有洗乾净脖子的觉悟呢。

  耳机内的音乐停止,录音带播放完毕。就在狂风怒号的景况,她无法忍受那股沈默。那个梦境又回返了:她看到那对双胞胎,士兵们逐步逼近。耶稣!如果她无法把梦境挡开,切的场景就会像是重复播放的录音带一样,再度上演开来。

  以一手扶稳机车,她调整着夹克内的随身听,把录音带换面。『继续高歌吧!老兄!』她说着。如果自己能够听儿的话,她会知道在风声咆哮中、自己的声音是微弱的嘶喊。

  对於『必须被守护者』我们能够知道些什麽呢?

  有任何留给我们的解释吗?

  要得,这是她的爱歌。这是她在枪炮城等着她母亲回来时、边听边入睡的那首曲子。并非歌词让她有什麽感触,而是他唱歌的模样,就像是布鲁斯史宾斯汀嚎叫入麦克风的嗓音,让你心神俱裂。

  那有些像是某种哼唱。但是黎斯特还是在其中对着她唱。而且,还有某种稳定的鼓声,持续不断地通达她的骸骨。

  『很好,老兄,现在你是我身边唯一的不死族。黎斯特,继续唱下去吧!』

  再五分锺就到圣路易。现在她又想起了母亲,多麽奇异而可憎啊。

  珍克斯宝贝并未告诉杀手与戴维斯,为什麽她要返家一趟。但是他们知道,他们了解一切。

  她必须对她的父母下手,就在『撩牙帮』驰向西部之前。即使是现在,她依然没有後悔。大概,只除了她母亲死於地板上的那个奇异瞬间。

  珍克斯宝目一直很痛恨她母亲。她觉得母亲是个真正的大蠢蛋,每天只会用粉红色贝壳与玻璃碎片制作十字架,然後到跳蚤市场,以十元的价格贩卖它们。那些鬼东西的中央部位还弄上红色与蓝色珠子做成的扭曲耶稣像,真是丑陋无比,这地无比的垃圾。

  不只如此,她母亲的所作所为都让珍克斯宝同感到作呕。上教堂已经够糟糕了,还用那种和颜悦色的德性与人交谈,忍受丈夫的酗酒,对每个人都只有好话没有恶言。

  珍克斯宝贝一点也不卖帐。以前她常常躺在活动拖车上的卧铺想着,要怎麽样才会让这个女人抓狂?要怎麽样,才会让她像一桶炸药般地爆破开来?还是说,简而一言之她就是大笨了?多年以来,珍克斯宝贝的母亲早就不正眼看她。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她对母亲说『我已经做了,知道吗?希望老天保佑,你知道我再也不是处女了!』不过,她母亲不是掉头他顾,就是用她空洞而愚蠢的眼睛往别处看,然後又回到她手边的工作,对着自己哼着歌。她在做贝壳十字架的时候,通常都是如此。

  有一次,某个从大都市来的人跟她母亲说,她做的是民俗艺术。『他们把你当傻瓜看,』珍克斯宝贝这样说:『你不懂吗?他们根本没有买那些丑陋的东西!你想知道就我看来,那些玩意像什麽吗?我告诉你好了,就像是十毛钱一对的廉价耳环!』

  她母亲根本一句话都不睬她,只是转过来问道:『要不要吃晚餐,甜心!』

  那就像是一个看似打开、怛是永远关闭的箱子,珍克斯宝目这样认为。所以她就尽早离开达拉斯,不到一小时,就到了西达克坚湖。在那里,她看到了甜蜜老家乡的熟悉标志:

  欢迎来到枪炮城。我们与你同步射击。

  当她到家时,她将哈雷机车停在拖车後回。没有人在,她躺下来小憩番,黎斯特在她的耳边唱着,而那个烧烫的熨斗在她手遗待命。当她母亲一进来,就迎头砸去,碰地一声,谢谢你,老妈,任务达成。

  然後,那场梦境出现了。奇怪的是,当它开始的时候,她甚至还没有睡着。就像是黎斯特的声音消去,而那个梦境一口气把她拖进来:

  她住一个充满阳光的地方。那是山崖的其中一边,那对双胞胎就在那里,美丽的红发女子。她们如同教堂上的天使一样,合掌跪下。有一大群人就在周围,穿着圣经人物的那种长袍。接着,音乐开始演奏。那是某种诡异的击声,以及号角吹奏的声响,像是哀悼的音乐。但是,最可怕的部分是那具死尸,躺在石床上被烧焦的女尸。她就躺在那里,看上去就像是活活被煮烂!旁边的两个盘子,摆着的是一颗肥大的、心脏与一个脑髓。没错,心脏与脑袋。

  珍克斯宝贝被吓醒了。最败的是,她的母亲刚好站在门口。她跳起来,把熨斗重重地砸向她母亲的脑袋,直到她不再移动。真的是迎头痈击。这样的程度应该早就死人了,可是她母亲还没有死!然後,就是那个疯狂的瞬间。

  她的母亲躺在门边!即将死去,瞪视署她,就像是後来她老爹的样子。珍克斯宝贝大剌剌地坐在椅子上,一只脚搁在椅臂上,手肘托着脸,玩弄着发辫,等待着她母亲翘辫子。她一边想着梦中的双胞胎,以及那具尸体,那两个盘子上装的东西。到底是什麽意思呢?不过!她大部分的注意力还是集中於等待。快给我死,你这个愚蠢的母狗怏死掉,我可不想再砸你一次!

  即使是现在,珍克斯宝贝也搞不清楚发生了什麽事。仿佛是她母亲的思维转变了,变得广阔巨大。也许她已经浮在天花板上,就像是那时候,珍克斯宝贝怏要死去、还没有被杀手救起来时。不论如伺,那股意识真是大惊人了!完全不得了,她母亲好像知道所有的事情,包括所有的善恶是非,以及真爱的重要。那是真正的爱,不是那些不喝酒、不抽菸、向耶稣祈祷之类的规则。那不是传教的玩意,而是惊天动地的事物。

  她的母亲躺在那衷,所想的是她女儿珍克斯宝贝是多麽缺乏关爱,结果就像是坏基因的影响,使得珍克斯宝日变得盲目且残障。不过,那都不要紧,事情终究会好转。珍克斯宝贝会从目前的状态浮升起来,如同那时候,杀手还没有把她变成吸血鬼之前。最後,一切都能够获得美好的谅解。那究竟是什麽意思?难道是说,我们这一切都是某个巨大事物的一部分,如同组成地毯的纹理、窗户外的树叶、滴向水槽的水流、环绕着西达克圣湖的云层,以及枯桥的树木,它们其实不像珍克斯宝贝所想像的丑陋。不,所有的一切变得美不胜收,根本难以言喻。而她的母亲早就知道这一切!如此,她原谅珍克斯宾目所作的任何事情。可怜的宝贝,她什麽都不知道。她不知道绿色草坪的美好,也不知道灯光辉映下的贝壳光芒。

  然後,她的母亲终於死去,感谢上帝!然而,珍克斯宝贝却在哭泣。她把尸体抱出拖车外,挖了一个很深的洞穴埋进去。身为强壮的不死族真是大棒了,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就挖出一铲铲的泥土。

  接着,她的父亲回家了。这回就真的很好玩,她活埋了他。她永远不会忘记当他看到她与那根斧头的时候、脸上的表情。

  『那不就是丽玻顿(注解1)吗?』

  丽玻顿?亦是什麽鬼东西?

  接下来,他的下巴抬起,拳头飞向她。他可真有自信呀!『你这个小贱货!』她把他该死的额头劈成两半。耶,感受到头盖骨的滋味真是太棒了。『给我躺下吧,你这混帐!』还有,当他还活生生看着她、就把泥土往他身上倒的滋味,也是超级得不得了。他已经动弹不得,完全瘫痪,以为自己是个孩子,又回到新墨西哥的那个农庄。一切都像是儿语。你这个狗娘养的,我早就知道你的脑袋里全都是屎粪。现在,我可以嗅得出来!

  怛是,她实在不该就这样落单,离开了獠牙帮。

  如果她没有脱队,现在不就和杀手与戴维斯一起到旧金山,等着吸血鬼黎斯特上台演唱?如果到不了演唱会现场,至少他们还可以在旧金山找到吸血鬼酒吧哩。可是,事情似乎变得非常不对劲。

  那她现在到底在搜索些什麽踪迹?或许她应该要自己独身上路,前往西方。只剩下两个夜晚而已。

  该死,或者她应该在某个汽车旅馆租个房间,当演唱会开始的时候,还可以看看电视转播。不过,在此之前!

  她至失要在圣路易找出某些不死族。她不能够就这样孤身上路。

  要怎麽找到西方中央大道呢?那条路在哪里?

  这条街道看起来很熟悉。她一边沿街乱绕,一边祈祷着,可不要跑出什麽碍事的警察。当然,她绝划可以摆脱他们,虽然她常常梦想着有一天,在一条无人道路上能够撞见其中一只狗娘养的,好好地整死他。不过,现在她可不想在圣路易的街道上被追赶。

  现在的道路看起来就像是她知道的,太棒了。这就是他们说的西方中央大道,或者什麽类似的玩意。她转向右手边,进入其中一条绿荫环绕的旧街道。绿树与云朵的景致又让她想起母亲,喉咙出现哽咽之声。

  如果现在的她不那麽孤寂就好了!接下来!她看到了大门,哇!就是这条街道。杀手曾经告诉她,不死者的脑袋是过目不忘的,就像一具小型电脑。也许那不是瞎掰的。那个壮观的雕花铁门大大地开着,被绿色的常舂藤覆盖着。大概他们从来不会关上某个『私人领地』。

  她把车速降低!然後熄掉引擎。在这条充满豪宅的街道上,哈雷机车的确太吵了,也许某个陷入会去报警。因为双腿不够长,她必须下来扶着机车走。不过她并不在意,走在这条充满枯叶的街道上倒是不错,她喜欢这条安静的道路。

  哼哼,如果我是个大都会吸血鬼,现在不也就住在里面?她想着。就在街道的尽头,她看到那栋学会所,红砖砌造的墙与摩尔式的拱门。她的心跳乍时冻结起来。

  烧毁殆尽!

  起先,她根本不敢相信。等到她真切地看到,没错,砖头上到处都是黑色的焦纹,窗户全都震碎了,没有任何一片完整的玻璃残存下来。耶稣基督,她怏要哭出来了。她把车子往前推进,紧咬着嘴唇,直到她尝到自己的鲜血。看看这片光景,究竟是谁乾的?玻璃碎片撒满整个草坪,甚至连树上都是。整个地方都以某种人类不可儿的状态闪闪发亮着,就她看起来简直就像是恐怖圣诞夜的装饰成果。还有那木头烧焦的臭味,缭绕在每一处。

  她几乎要哭喊尖叫出来,不过她刚好听见某个声音。那不是人类的声音,而是杀手教过她聆听的那种不死族之音。有个不死者就在里面。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耶,真的有个不死者在里面。不管如何,她就是要进去一瞧。没错,是有个人在里面。她多走几步,在枯萎中的脚步声非常显明。没有灯光,不过里面的确有东西在移动,它也知道她正要进去。就在她心惊胆颤地举步欲进,有个人从里面窜到前面。一个不死者和她四目相对。

  赞美天主,她悄声说道。他可不是那种穿着叁件式西装的呆头鹅,他是个少年,当他被变成不死族时,大概只大她两岁左右。而且,他看起来真的非常独到。譬如说,他那双银色的眼眸,以及剪裁漂亮的灰色短发。在一个少年的身上,这些特质真是不得了。他大概有六尺高,身材织瘦,看上去非常优雅。他的眼神冷冽,衬映着过度白晰的肤色:穿着是一件暗褐色的套头毛衣,时髦的棕色皮外套与长裤,一点都不像那种机车骑士的皮衣。这家夥真是个天生的领袖,而目长得比任河一个她见过的不死族都来得诱人。

  『进来里面,』他嘶声说着:『快一点!』

  她很不得飞跃那些阶梯。空气中弥漫着尘埃,让她的眼睛发痛,呛咳起来。有半个庭园倒塌了,她小心地走入廊道。有些阶梯已经不见了,头上的屋顶整个敞开。吊灯整个垮下来,布满弹痕。这个地方简直鬼魅幢幢,像是个古老的鬼屋。

  那个不死族正在类似客厅的地方,从一片烧焦的家具残骸中踢出一条通道。他看上去非常震怒。

  『珍克斯宝贝,嗯?』他丢出一抹虚假的古怪笑容,闪露出他珍珠白的牙齿,包括那对小小的獠牙。『你迷路了,是吧?』

  好极了,另一个类似於戴维斯的读心者,而且带有异国口音。

  『没错,怎麽着?』她说。让她讶异的是,就像是他丢了一颗球给她,她的心灵接住他的名字:罗兰。真是一个古典的名字,很有法国味。

  『待在那裹不要动!珍克斯宝贝。』他的口音八成也是法国腔:『这栋聚会所本来有叁个同族,其中两个被烧毁了。警察无法检视那些残骸,但是如果你不慎踩到他们!那种滋味可不好受。』

  基督!他说的是实话,因为就在大厅後面就有一具残骸,看起来是一套半烧焦的西装,隐约浮现出人形的轮廓。不过,她自己就可以嗅出来,曾经有个不死族就在那个只剩下残馀衣物的容器内。就在衣物的中央,有一团像是膏脂与粉末的东西。滑稽的是,衬衫的袖子竟然还好端端地从外套袖口伸出来。那可能曾经是一套叁件式西装。

  她觉得作呕。当你已经死去,还会感到呕心吗?她只想离开这个地方,万一那个肇事的东西又回来了呢?不朽,去他的!

  『不要移动,』那个不死族对她说:『我们会尽远离开,一起动身。』

  『现在就走,好吧?』天杀的,她正在发抖。这就是他们说的、冒冷汗的滋味。

  他找到一个锡盒,正从里面拿出没有被烧掉的钞票。

  『嘿,老兄,我要走入了。』她感觉到周围的那股异物,无关乎地板上的那国烧毁。她想着位於达拉所与奥克拉荷马、同样被烧毁的聚会所,以及消夫无踪的獠牙帮。他感应到了,看得出来。他的脸变得柔和,非常可爱。他丢下那盒子!迅速地跑向她,快得让她更加害怕。

  『没错,我亲爱的,』他以美妙的声音说着:『所有的聚会所。整个东岸被烧成一条蜿蜒的电缆线。至於巴黎与柏林的聚会所,也没有任何音讯。』

  他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向前门。

  『到底是谁乾的?』她说。

  『天晓得,亲爱的。它把所有的聚会所、吸血鬼酒吧,以及各种场子都给毁了。我们得快点离开,赶快发动车子吧。』

  怛是她的脚步猛然一顿。有个东西在那边。她就站在庭院的边角,感受到某个东西。她不敢再走下去,也不敢回到屋里。

  『怎麽回事?』他低语着。

  笼罩着那些大树与房子的此地,真是黑暗无伦。所有的东西都像是魔物附身,而她可以听到某个东西,非常低沈的声音,像是某个呼吸的声音。

  『珍克斯宝贝?快走吧!』

  『但是要去哪里?』那东西,不管它是什麽,就是一股声音。

  『到我们唯一的避难所,到吸血鬼黎斯特的所在。他就在旧金山等着!没有被伤害。』

  『是吗?』她说着,瞪视着眼前的黑暗。『没错,就是去黎斯特那里。』只剩下十步,珍克斯宝贝,加油,他已经怏要自己开溜了。

  『不,给我住手,你这个狗娘养的,不要碰我的机车!』

  现在那隐约的念波变成声音。她以前从未听过这种声音,不过假如你是个不死族,你会听到许多意想不到的东西,例如遥远的火车声,从头顶上经过的飞机内、人们的谈话声。

  那个不死族也听到了。不,他感应到她听到的声音,低声问道:『那是啥?』然後,他自己也听见了。

  他拖着她跑下阶梯,她差点摔倒,不过他将她抱起,放在机车上。

  那股噪音愈来愈大声,而且变化为饶富节拍的音乐。声音巨大到她无法听见那个不死族说的话,她转动钥匙,运转把手,想要尽快加速,那个不死族坐在後座。但是,老天爷,那噪音真是太厉害了,她根本无法思考,甚至听不见引擎的声音。

  她往下看,想要弄清楚怎麽一回事。不过她实在无法感知它的踪影。然後,她抬头往上一瞧?正好看到了传送噪音的那个『东西』,它就在树丛中望着他们。

  那个不死族跳下车去,闪向一边,仿佛他看得见那个东西。其实他什麽也看不见,像个自说自话的疯子。不过她根本听不见他说的话,只知道那东西就近在咫尺,看着他们。那个不死族真是白费力气。

  她停下动作,哈雷倒向一旁。噪音停止了,不过耳边有一股铃声。

  『任何你所想要的,』她身旁的那个不死族说着:『只要你说出来,我们就会谨尊谕令。我们是你的下仆。』然後他仓皇逃跑,差点把珍克斯宝贝撞倒,抢着开她的机车。

  『嘿!』她正要走向他的时候,他突然尖叫出声,焚烧起来。

  然後珍克斯宝贝也尖叫起来,她无法停止叫喊。那个火焰焚身的不死族倒在地上,像轮胎般地转动个不停。就在她身後,聚会所的房子爆炸开来。她感受到背後沸腾的热流,物体在空中飞溅。天空如同白昼高悬般地灼灼发亮,

  噢,甜蜜的耶稣,让我活下去!让我活下去!

  就在电光石火的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的心脏已经爆裂开来。她想要往下看看自己的胸口是否已经裂开,而她的心口正泌泌不绝地冒出血液,如同火山口喷出汹涌的岩浆。接着,热流在她的脑中蓄势待发,然後『轰』地一声,她完蛋了。

  通过一道幽暗的隧道,她不断地往上升起。就在飘渺的高处,她漂浮着,望下看去。

  没错,就像是以前的临死经验。那个杀死他们的东西,是一个伫立於树丛上的白色形体。那个不死族的衣服在人行道上冒烟,而她自己的身体,也逐渐地燃烧殆尽。

  透过火焰,她看到自己黝黑的头盖骨与骨头轮廓。但是,她没有被吓到,那景况并不怎麽有趣。

  吸引她魂魄的是那个形体,它看上去就像是天主教教堂的圣女玛丽的塑像。她瞪视着从那个形体散进到四面八方的光线网脉,以某种舞动光芒所组成的光网。当她升得更高时,她看到那些光线网脉也延伸向其他的光网,组成一道横跨全世界的硕大网罗。就在那些网脉中,死去的不死者像是被捕获的苍蝇,无助地陷落其中。光点推挤纷飞,全都连向那个内色的形体。那景致几乎是美丽的,目是大过忧伤。噢,可怜的不死族,他们的灵魂被囚禁於那个不老不死、无坚不摧的物质块体。

  不过,她是自由的。那道网络已经离她远去,砚在,她看得见好多东西。

  这里仿佛还有成千上万的死者浮游着,一起沈浸於那道灰色蒙胧的切面。有些死者迷失了,有些在相互征伐,有些则回首於当初死去的地点,多麽可悯,像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死亡。甚至还有一两个灵魂尝试与活人接触,但那是行不通的。

  她知道自己已经死去,以前就发生过这样的情景。她穿过那个经由忧伤、盘桓不去的人们构成的深暗洞穴,笔直上路。而她还活着的时候的可悲生命,让现在的她感到哀伤。不过,这已经无关紧要了。

  光线继续闪烁着,那是她在首次的濒死经验中窥见的壮丽光亮。她朝向它移动,进入光亮之内。真是美绝人寰,她从未看到如此的色彩,光泽,聆听过如许的音乐。根本没有言语能够描摹,那光景超越任何她所知的语汇。这一回,她不会再被拉回去了!

  因为,那个前往迎接她、帮助她的人,就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不会再放走她!

  她从来没有这麽爱恋她的母亲。接着,爱意环绕着她:光亮、色彩,还有爱意这叁者的关系是如此的难分难舍。

  噢,那个可怜的珍克斯宝目!最後一次望着地球时,她如是想着。不过,从此她再也不是珍克斯宝贝!再也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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