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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不原谅你的不告而别(3)
  3.

  “大娜,你受伤了,一定要好好休息,最好一动不动,有什么事情你吩咐我去做好了。”

  “大娜,医生说多吃苹果对身体有好处,我给你削苹果吧。”

  “大娜,你想吃橙子吗?不然猕猴桃,或者黑布林?你要多吃水果补充维生素,知不知道啊?”

  “大娜,你应该口渴了吧?那么要不要喝开水?不然活力饮料,或者鸡汤啊什么之类的?”

  “大娜……”

  “大娜……”

  “英甜心,你给我闭嘴,我要好好休息!”我不耐烦地大叫着,从病床上坐了起来,只是——空荡荡的病房内,除了我,根本就没有其他人。

  又做梦了啊!

  我轻轻地叹了口气,望着紧闭的房门。从那天昏迷被英东明带到医院,转眼我已经在医院住了三天了,可英甜心那家伙却一次也没有出现过。还记得上次我住院的时候,那家伙一天到晚不停地在我的病床边打转,唠叨个没完,可是这一次——

  我的眼前闪过那天长长的走廊上英甜心那抹孤独的身影。

  那天我为了挡下他推自己哥哥的动作而让自己被他推翻受伤,他一定很气我吧!可是东明哥说的那些话虽然有些过分,但作为弟弟的他,怎么样也不应该出手打哥哥啊!

  当时的我,就是抱着这样的念头,所以才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想要阻止他的动作,因为我知道,那个善良的家伙,只是一时冲动才会那么做,过会儿肯定会后悔。但是——我没想到的是,我竟然让自己受伤了。

  英甜心他,一定很气很气我,不然为什么不来看我呢?

  “118号病房,麦大娜小姐。”病房们突然被人轻轻推开,“你好,你今天的鲜花又到了噢,请签收。”

  “鲜花?又没有署名吗?”我结果花店小妹的签收单子,习以为常地问。

  从我住进医院开始,一连三天,每天早、中、晚三次,花店小妹都会送来不同的鲜花,每次送的花都不一样,唯一的共同点应该算是都没有署名吧。

  “是啊,麦小姐,一定是哪位爱慕你的男生送的吧?“花店小妹笑眯眯地说。

  爱慕我的男生?

  “怎么可能?”我摇摇头否认,心里却极快地闪过英甜心的笑脸。

  不,不可能,那家伙就连看都不愿意来看我,怎么可能送我花呢?

  “大娜,好消息啊!”花店小妹离开没多久,英东明便愉快地走了进来,,一看到我床头的花又换了,不以为然地耸耸肩,说,“刚才我去问过医生了,他说没事的话,你下午就可以出院了。”

  “真的吗?真是太好了!我正担心离开学校这么多天,论文一点儿进展都没有,可怎么办啊!”

  “关于论——”英东明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东明哥,怎么了?你是不是又想到什么好点子了啊?”我一边问,一边起床打算收拾东西。既然医生说可以出院了,那我可是一刻都不想浪费时间啊。

  “没事。来,我来帮你收拾吧。”

  英东明笑笑,没再说什么。

  “噢。”

  我疑惑地看他一眼,虽然觉得他一定有什么事情没告诉我,不过既然东明哥说明天到了学校我就会知道,那一定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吧。

  事实证明我错了,而且错得离谱!

  “你是谁?为什么会坐在我旁边的位子上?”我胆战心惊地看着自己才离开几天的教室,旁边的座位竟然已经换人了。

  “你好,我是隔壁班的卓弥翼,作为和你之前的搭档英甜心的交换生,调到(8)班来,以后麦大娜同学的论文搭档就是我了,还请多多关照。”我的新同桌——卓弥翼自我介绍道。

  作为甜心的交换生,意思就是说甜心他——

  “英甜心——”我大叫着跑向隔壁班。可恶,什么交换生?就算要离开,至少应该先和我说一声吧,我们可是一起合作了那么久的搭档,难道在离开前对对方说声再见很过分吗?

  “英甜心,你给我出来——”我大叫着走进隔壁教室,在人群中寻找着那抹熟悉的身影,可是隔壁班上一张张脸孔是那么陌生,哪里找得到那个总喜欢有事没事摆出酷酷表情,却又会时常露出像新月般清雅温柔笑容的家伙啊。

  “你不用找了,他已经走了。”卓弥翼走过来,在我身边轻声说,“听说好像是因为偶尔在哪个酒吧唱了首歌,被某个知名音乐经纪人发现了,便找到他,邀请他去美国接受培训,走上歌手之路。”

  美国?培训?歌手?

  是那天在杉树林酒吧唱歌的时候吧!我想起那天晚上在杉树林的情景,那个时候酒吧除了我和英甜心之外,的确还有一个穿黑风衣的男子,那人应该就是卓弥翼口中的音乐经纪人吧。

  我用牙齿咬着嘴唇,心里觉得一阵懊悔。如果那天我不和英甜心去酒吧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不会和那个音乐经纪人相遇,就可以一直陪在我身边!可是——

  可是,当个歌手应该是英甜心的梦想吧,不然他为什么不惜违背和我一起完成论文的约定,答应和那个经纪人走呢?

  这样想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有点庆幸,幸亏那天和英甜心去了那个酒吧,幸亏那天他唱了歌,幸亏他的才能让懂得欣赏的人发现了。

  英甜心他也许真的很适合歌手这条路呢!我想起那天晚上的英甜心,他的光芒将四周的灯光和天上的星光、月光全部照暗了,整个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发光体,存在感十足地站在你的面前,让你头晕目眩却又移不开视线。

  “我听说他一开始坚决不肯答应,说和你约定好了要一起完成论文。那经纪人好像来头不小,以帮你找一个更加合适的搭档为条件,要求英甜心和他一起离开。”卓弥翼靠近我,说道,“而那个人就是我。那个经纪人也真了不起,竟然可以说服校长答应让我代替英甜心。”

  我的心一紧,坚决不答应啊!那家伙的确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呢!为了我,就算是牺牲自己的白痴事情,那家伙可是会毫不犹豫就去做的。

  “卓弥翼对吧?我很好奇,为什么你知道这么多关于英甜心的事情?”这些事情,作为一名普通学生,应该不可能知道吧。

  “因为——这是我愿意从隔壁班调过来和你完成那篇论文的条件。当然,是我私下和英甜心协商的条件,其实他不答应也可以,因为如果校长叫我调班我也只能调,不是吗?不过出乎我意料之外,那家伙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呃——

  那家伙当然会毫不犹疑,以他的脑袋,只会直白地想:只要你愿意做我的搭档,他什么事情都可以答应!

  “好了,麦大娜同学,我现在已经把自己知道的全部告诉你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呢?”卓弥翼看着我,问道。

  “什么怎么做?”我一脸木然地转身走回教室,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然后开始整理课桌。

  “你不打算把他找回来吗?”卓弥翼跟着我在座位上坐下,懒洋洋地问。我整理书的动作一僵,手指紧紧攥着手中的课本。

  “不——”许久之后,我开口说道,“既然他自己决定离开,我为什么要把他找回来呢?说不定当个歌手正是他心里最想做的事情。”

  那个家,不说一声再见就消失了的家伙,我为什么要把他找回来呢?

  既然知道我们约定好了一起完成论文,现在随便找个陌生人来代替自己,又算是怎么回事呢?

  还说什么为了我,倒不如说是因为他自己的自私。

  混蛋——

  想走就走好了,我麦大娜才不稀罕他留下呢。

  他走了更好,以后没有人给我惹出状态外的糗事来,我也可以安心不少呢!

  “喂,卓弥翼,你是不是很厉害?”我问。

  “还好,比起你来可能要差点,但是生物学应该算是我的特长,尤其是关于生物身体结构方面的研究,我曾经写过一篇论文被刊登在相关的国际核心期刊上。”卓弥翼耸耸肩,用十分平淡的调子说。

  “尤其是关于生物身体结构方面的研究,我曾经写过一篇论文被刊登在相关的国际核心期刊上。”

  这应该是大学教授也很难做到的事情吧,这个家伙不但做到了,而且竟然还用这样一副好像根本不在意的调子说出来。

  我看他一眼,说:

  “那么,希望我们以后合作愉快吧。”

  英甜心,我要让你知道,没有你,我麦大娜依旧可以出色地完成这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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