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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上课

  花羽芊

  早上7点,她开顾诚北的奔驰回学校上课。校门口保安在检查证件的时候,趁机狠狠扫了她几眼。仿佛一个女人的身体,看一下就能吃多少豆腐的样子。一路上掠过无数眼神和心态。此车名牌的标志和周遭行走的大学生们的淡色系衣着,形成了某种冲击。可是,花羽芊这种女孩,最是容易在冲击中形成快感。她自身有着虚荣的局限。眼下,她眼瞥窗外,神情颇有不屑,她当然处于一种年轻的、轻易的得意。

  为什么不呢?她似乎风华正茂,什么都有,不用受苦。

  其实今天穿的衣服算是很平常了,可是,下车时鹤立鸡群的她在人群中还是异常扎眼。她听到一小阵窃窃私语,嘴角扬起淡淡一笑,挎着自己的手包走进教学楼。刚才开车的时候她就在想,区别是什么,区别就是同样一条路,你可以开奔驰而别人必须走路。

  表演课、形体、器乐……一天密集的课程结束,她赶忙回寝室换了一套轻便的休闲服,脚穿平底帆布鞋,去校门口打一辆车。

  这个季度,白昼较短,此时傍晚的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了。花羽芊穿着最平常朴素的女大学生衣着,向他走去。她老远的就看见他的笑容,带有最新鲜的冰激凌的那种纯净,雨后天青的感觉。这样的男生,站在校园的天空下,张开双臂,等着她。

  她快步走过去,将双手交到他的手中。“等好久了吧?”她此时声音里的温柔,没有一丝表演的成分。

  “没有,是我来早了,我怕你等。”陈名轩微笑着说。

  “去吃你们食堂的鸭血粉丝吧。”秋风中,她将自己的手和他的手,放进他外套的口袋。

  眼前说话的陈名轩是小她一届的邻校音乐系学生。半年前,在羽芊学校的一台晚会上,他第一次见到在台上表演的花羽芊,一时惊为天人。晚会间隙,她收到他传来的小纸条。远远的,她看见站在后台角落里这个羞涩英俊的陌生男孩。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或许是在中年男人的社交圈里周旋太久,又或许是她突然向往起同龄人本该有的校园纯净,总之,那一刻,他刚好触动她心底最柔软的一根弦,于是她在纸条上写下了自己的电话。

  刚开始她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可爱的小弟弟,有哪个女孩不喜欢当女神呢?她迷恋上自己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他是外校的,暂时还不清楚她的底细。他没有背景、没有未来、来历不明,他对她一无所知。因此她知道自己在他心中是一种新鲜的美好、陌生的高贵。但渐渐地,他的真诚、他的单纯、他的美好,开始让花羽芊有种离不开、舍不得的感觉。

  “下个月你生日,想怎么庆祝?”他们在校园路灯下散步踩着银杏树的叶子时,陈名轩温柔地问。

  “随便吧。”她有些心不在焉,突然想起昨晚顾诚北说今年生日要给她“惊喜”。她一直在找他要一间公寓,不知这次是不是这个?“下个月?”她不经意地问道,“下个月我好像要去一个剧组试镜,挺忙的。”

  “那好吧。”他说,“我重新安排,咱们提前庆祝。”

  她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一瞬间觉得自己是个坏女人。几乎就在这一刻,她突然明白,自己一定会伤害身边这个男孩,无论她多么小心,无论她多么不想伤害他。

  很早的时候,花羽芊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她出生在东北一个不大的工业城市,北方人的血脉给了她高挑的身材和白净的肤色。从小就有人说她美,初中、高中时已是赫赫有名的校花。高二的一次放学,她回到自己狭窄贫寒的家中,阴暗的光线下她看见母亲叶玉嫣在默默擦拭父亲的遗照。她父亲在她小学时就车祸去世,她对他的印象已甚模糊。

  听见她回来的声音,前一秒还软弱如衰草的叶玉嫣下一秒就立刻蹦了起来。“说,怎么回来得这么晚!”她大声朝花羽芊吼道,“你们班主任打电话给我了,说你早恋,这次考试又排在倒数!你说说,你怎么对得起你死去的父亲!你怎么对得起我这么辛苦地把你养这么大!”她走过来,朝自己的女儿硬生生地扇了一掌。

  那晚,花羽芊在自己房间的穿衣镜里,看了一夜自己的脸。那是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有多美丽。于是从那一刻开始她就知道,作为一个女人,她可以想要得更多,也可以想要得更快。

  第二天,她就去报了考表演系的辅导班。学费不够的时候,她开始当平面模特拍照赚钱,渐渐地就有男人表示要送她东西、帮她交学费。

  “想什么呢?”在夜晚校园的微风中,陈名轩轻轻拂过花羽芊额上的黑发。

  她从他的瞳仁中看见自己倒映的影子。那一刻,她的心中已不仅仅充满着欺骗他的愧疚,那愧疚中更夹杂着一层恐惧——她害怕他发现自己的真相。她害怕他总有一天会发现她光鲜外表下的丑陋、自私、不堪,她害怕他会瞧不起自己。

  “我在想你。”说完她紧紧地拥抱住他,“我在想你是多么的好。答应我,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对我失望。”

  “我永远不会对你失望。”他埋在她的发丝里轻声说,“在我眼里,你是如此美好。”

  梅若霓

  清晨,她睁着惺忪的睡眼走下楼梯。早上理所当然地又起迟了十分钟,于是梅若霓和室友李琼急匆匆地从食堂买完早点,边吃边飞快地走向教学楼。在咽下最后一口鸡蛋饼的时候,她们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极讲究的马达声,一听就属于名牌车的那种喧哗。梅若霓好奇地回头一看,只见一辆狭长的黑色奔驰“倏”地一下擦肩而过。车停处,一个高挑的美女昂首挺胸地走了下来。

  “表演系的,给人包了。”李琼下意识地压低了嗓音,神情鬼鬼的,像在道破一个苍老的秘密。

  梅若霓皱了皱眉头,她不是很喜欢这种背后议论的俗妇举动。但是,确实,她望着那个香车美女窈窕的背影想到,她确实太招摇了。

  梅若霓就读的这所综合性大学,去年刚增了表演系。于是从此以后校园里的美丽面孔渐渐多了起来,连同着美女数量增长的,还有各式各样的好车。梅若霓困惑地摇摇头,心想这对当今女大学生的价值观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中文系有那种特别容易让人产生幻觉的写作课。铃声响后,早晨的天光开始渐渐明亮起来,世界的色调显得有点深蓝,远处潜伏着梦幻的影子。梅若霓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身上穿一件浅蓝格子的棉布衬衫,打开一个素朴的牛皮纸A4笔记本,朗读她新近创作的小小说。

  八千字的习作,讲台下的同窗静静听着。不远处教他们写作课的年轻副教授温远让,正在微微地颔首。读声甫毕,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平静的课堂上突然出现一个男声:“好,写得太好了!鼓掌!”

  梅若霓被吓了一跳,顺着声音望过去,发现一个陌生帅气的男孩,正坐在靠窗迎光的位置,毫无心机地朝她微笑着。所有人都在诧异地看着他,而他毫不在意,依旧笑嘻嘻地看着梅若霓。

  “谢谢。”梅若霓说完坐下,有种忍俊不禁的感觉。身边的李琼问:“你认识他吗?”梅若霓悄声道:“不认识啊,你知道他是谁吗?”“帅哥哪会认识我啊!”李琼撇撇嘴道,“你别急,下课我帮你打听打听。”

  谁知,下课没等李琼去打听,那个男生却已走到她们面前来。“你好,我叫陆锋嚣,经济系的。”他彬彬有礼地说。

  他是那种笑容里蕴含阳光的男生,谈吐间给人感觉非常无害,心灵特别纯洁永不会伤人的样子,彬彬有礼、教养有度、谦和忍让。最致命的是,他并非那种空洞的英俊,他的好看使他直接散发出一种魅力,并且很显然他也知道自身具有这种魅力,于是他毫不犹豫毫不吝啬地,将自身的魅力和这英俊的面庞,完美融合应用于实际。

  “我叫……”梅若霓刚准备介绍自己,陆锋嚣就打断道:“我知道你是谁,我在校报上看过你的文章,写得很好啊!”

  “谢谢。”梅若霓收好书本,准备离开教室。

  “那个……”他开始有些支支吾吾,“那个,你能留个电话给我吗?我有好多文学方面的问题想请教你。”

  “我平常都在图书馆。”梅若霓笑看着他说,“有什么文学问题,去那儿请教我好了。”

  说完她就和李琼离开了教室——还要赶到别的教学楼上后两节课呢,她可不想迟到。

  陆锋嚣看着梅若霓离去的背影,沉浸于自己的回忆。

  “她是谁啊?”上次在图书馆门口和梅若霓擦肩而过时,他饶有兴趣地问身边的“干妹妹”。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她。

  “不知道。”女孩语气中是掩饰不住的失落。

  他故意不理会这种失落。后来,他渐渐打听到了梅若霓,接着,就有了今天的这出“邂逅”。他没要到电话,不过没关系,他对自己充满信心,他对未来充满信心。“我一定要追到她。”他想。

  于是,从此以后,陆锋嚣一有空就去她的专业旁听。上课时抢着回答《神曲》的表现层次问题。坐在和她同一排的靠窗位置,不时侧脸望着她端凝的长睫毛侧影。每当这时他会有股微微的歉意,感觉自己仿佛在打扰她的某种平静。然而,年轻时对于一个女孩的追逐,是很有韧性的。陆锋嚣找寻一切机会晃荡在她周围,以求渐渐和她熟识。

  有时,远远的,梅若霓走过一群男生。陆锋嚣在人群中,淹没于他们的谈论。他转过身,双手不自然地插在裤子口袋,望着西边在夕阳余晖映照下的篮球场。昏黄色调无限笼罩翻腾着青春热气的篮球场,他们晃动的身影都在努力争取一个球,就像那么多男生,他们晃动的眼神都在追逐最漂亮的女生。夏末校园潮湿风中依稀送来“梅若霓”的名字,渐渐地,他感觉自己心内被一张朦胧的网闷闷罩住。

  “你追不到她的。”正在他看着梅若霓背影发呆的时候,他们的班长骆晓枫,一个酷爱文学的校园诗人,在陆锋嚣耳边笃定地说。

  骆晓枫是大学中一个其貌不扬的男生。一年四季地看他晃荡在校园里,用质地、风格、材料和深浅度极不搭的各种白色,塑造了一个山寨版的白马王子。整天对着海子诗集苦苦思索,心想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同那哥们儿一样呢?他不也是成天在被窝里睡醒了写那些分行的文字呀,为什么他就那么经典而自己却什么也不是?

  他觉得自己就像飘浮在校园上空的一团云,异常清洁异常拔高地俯视着学校里的芸芸众生。没有人懂他,他也不愿意懂任何人。大学四年中,他是那么地觉得自己,是凝固在古老岩石上的一层白霜,模模糊糊地横亘在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周围。他想得很深刻,想很深刻地影响别人或被别人影响。但他最终发现,他谁也影响不了,而影响他的人,也只是他本身过度投射的某种幻影。最终骆晓枫明白,这个世界,只是有关一个人的旋转。

  “为什么追不到?”陆锋嚣直直地看着骆晓枫,不服气地说。

  “她的眼光应该很高的,你觉得你能达到她的要求吗?你觉得你内涵够吗?”

  陆锋嚣不语,看着梅若霓的背影,若有所思。

  从此以后,他的灵魂中仿佛多了一份莫名的严肃。本来,上大学后相对轻松的学习安排,使他整个人变得懒散起来,他经常一下午地在寝室睡大觉,不时逃课玩魔兽。

  他暗地里筹划怎样追求梅若霓的时候,身体中渐渐产生了一种本能的督促。他开始在网上买大量的书籍,并经常去图书馆看书。他从她经常提起的米兰?昆德拉开始看起,到《红楼梦》、张爱玲、安妮宝贝,他发现自己只比较能接受外国文学,于是在此倾向性的基础上,他从最浅层的皮毛,看出了一些深度,有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那段时间,是一种莫名的自觉促使他早起、运动,参加学生会、篮球队、网球队,焦灼地想得到一些头衔或奖项能够在她面前不经意地提起。

  “梅若霓啊,我们的才女。”他再听到人们谈起她的时候,血液里涌起一股突突的兴奋。别人越说她好,越说她不可接近,他就越想征服她。

  “她和你平时追的那些女生都不同的。”室友也看着陆锋嚣摇摇头说。但他偏不信。多年后他回想起自己这种心态,都在想,它是不是真正的爱情?他想他是不是没分清楚,美女和爱情的区别。

  童瞳

  她走在路上,有意迈着细碎的步子,显得袅袅婷婷。突然想起来点什么事,她立刻掏出手机来发短信。

  “哇,好漂亮哦!你什么时候买的iphone?”此时童瞳正和一大群女生一起走着,其中一个人小声大的女孩咋咋呼呼地叫起来。

  “别人送的。”说完她得意地一笑。这时,不远处的教学楼前突然传来一声极刺耳的刹车,一听即知是那种开快车的人引人注意的行为。伴随着刹车声的,是一个女孩神气地关车门的姿势。

  “哇!”刚刚那个咋呼的女生声音更大地叹道。

  童瞳低下头看着自己的iPhone,瞬间感到黯了一层。

  一切就从第一部手机开始。

  当她大一的时候,手头困顿紧缩。她唯一的一部劣质手机,用了很久,在同学们一大片簇新的手机光芒照射下,她实在不忍呈现自己的捉襟见肘。童瞳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美丽的女孩,就天生都是要面子的。手机的电池板松了,她精心用透明胶带粘了一圈,可那透明胶带的黑色印痕,就像她青春一道深刻的耻辱。那时她刚失恋,在寒冷校园中觉得很无依,身后根本没有任何温暖的支撑。她看着镜子,意识到自己当时唯一拥有的东西,就是青春的姿色。她妄图用这些东西来使自己温暖一些,来使环境美好一些。就是这样,一切就是这样。最初,她进夜总会上班,只是为了给自己换一部新手机。“等一赚到买手机的钱,我就不干了。”她想。然而所有最初的堕落,都是源于一种轻易的自作聪明。

  无精打采地上完一天的课,童瞳脑子里还在想今晨开奔驰那个女孩。我什么时候才能像她一样呢?她想。然而她百思仍得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她对着镜子,手上的描画更加狠重,顶着一个加倍的浓妆打车去夜场。

  晚上下班,她和一个看得顺眼的客人出去兜风。

  很深的午夜,当法拉利跑车低音奔腾的马达吼叫充斥在这个城市的任一条街道,刺耳刹车划破酣睡人们梦境的时候,童瞳正坐在这辆浮躁喧嚣的跑车上,身旁陌生英俊的男子无内涵地玩转方向盘。横冲直撞于这个城市,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交谈。经过了很多事实让童瞳终于明白,语言,之于男女间其实是非常没有必要的一类事。车厢里是震耳欲聋的他的音乐,一无所知的男子,凸显的是被女人骄纵了太多太久的自私和空虚。

  可是她本身,又何尝不是空虚的呢?她想。否则她也不会这么轻易地就上了一个陌生人的车。

  其间男子的手机响了一次,他看了一眼后毫不犹豫地按掉然后关机。童瞳想那是不是他的女朋友,如果是,那个女人之后,又将听到什么样的谎言然后相信他呢?

  荷尔蒙的奔腾下,究竟隐藏了多少欺骗?做一个人的女朋友,真是一件如此没有意义的事。

  男子送她回到出租屋后不久,天空突然下起了极瓢泼的雷雨。童瞳一瞬间还有些许挂念刚才那个男人,心想此时他的车在哪儿呢?但几乎在同一时间,她就扼杀了这内心差点跃出的温暖。

  点一支烟,拉开窗帘,望着这个在暴雨肆虐中的城市,她想,谁都知道雨是会停的。但是,正如此刻这样绝望黑暗的雨,如果它一直这样下了下去,所有人的世界,又该怎样呢?

  回忆扑面而来。

  上礼拜一个这样的雷雨天气,童瞳跟一个中年男人抢出租车,趁其不备狠狠将他推开,对方在雨中给她搡了一个踉跄。她望着他的狼狈内心突然升腾起一种狠毒的快感。车扬长而去的时候,她恐惧地意识到自己正退化到人性最底层最鄙薄的地方。

  大二上学期这样一个雷雨天气,她和同居的男友分手。负气地收拾东西离开他的公寓,当身体暴露在前所未有的狂风暴雨,行李箱的轮轴在光滑水泥地面划出两道清晰水痕映衬着她脸上两条清晰的泪痕时她想,自己从此,大概也就开始了一生的漂泊。

  大一刚开学的时候,也是在这样一个雷雨天气,她提着大包小包来到学校。开学第一天的晚上她听着窗外的暴雨心潮澎湃。普通大学生此时都在想怎样在大学大干一场收获理想爱情未来希望飞黄腾达光宗耀祖衣锦还乡。童瞳却从这一刻开始想,她将如何赚钱拯救她的家庭,她将如何忘掉一段刻骨的恋情。

  高考前的时候,也是在这样一个雷雨天气。她冒雨骑车往家赶,此时初恋男友顾英宇已在准备林林总总的出国事宜。但她的未来却悬在那里成了一片空茫。那是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和他之间的差距,浅淡的世俗裂纹微微散布在他们一望无际的青春,她不知怎样维护,只一味努力护着书包里的试卷资料免得被雨淋湿。红绿灯的时候她望着前方模糊的灯光,心想她一定要考上大学,她一定不能被他看扁。

  很久以前这样一个雷雨天气,她送顾英宇上飞机。他们在机场中做朴实煽情的告别,但现在她想想,其实在爱情中,语言是最无力的,当时还那么多废话干什么。但彼时年少无知年轻不懂事是所有人都要经历的局限。飞机起飞后她在偌大机场里涕泗滂沱,觉得自己的眼泪比外边的雨还大。可那时她没有意识到正是那次告别为他们今后真正的分别埋下了如此惊人的伏笔。正是那次面试让他稳当拿到了对方学校的邀请函。但自始至终他什么都没跟她说。他不在乎,他的未来里究竟有没有她。她从来都不是他未来的一部分。

  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这样一个雷雨天气,她在自家的杂货店前守着,睁着一双清凉的眸子,长及腰部的发辫黝黑黝黑。夏天的雷雨使得空气很凉,人来人往,车子流连。那时她的母亲冷诗乔,还未抛下她和父亲远嫁国外。母亲常拿自家五角一瓶的冰豆奶给她喝。乳白色的浓厚液体装在透明的玻璃瓶里,猛地吸进一口,心里像有个小人在咯吱咯吱偷笑。

  闭上眼,再睁开。人生的很多闪回就这样过去了。她掐灭了烟头,返回空荡舒适的双人大床。

  没有什么,比独自享受寂寞更美好的了。

  她呼吸的是男人。可是,却快要死在爱情的窒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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