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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校园旅社

  花羽芊:拍戏

  早在花羽芊高一的时候,她的一个好朋友就语重心长地对她说:“羽芊,你这迟到的毛病一定得改,否则,你今后肯定要在这上面吃大苦头。”她当时心悦诚服地点着头。

  今天是新剧开拍的第一天。花羽芊早晨从精贵公寓的宽大床上起来,拉开典雅飘窗的绿呢窗帘,温暖阳光立即涂满室内的每一寸角落。她从衣柜里拿出被清洁阿姨洗好、熨好、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去浴室洗了一个痛痛快快的清晨淋浴。然后她坐在欧式雕花的梳妆台前,一丝不苟地开始化妆——虽然进剧组后是要重新化妆的,但从来没有哪个女演员素颜去拍戏。

  上午10点,她开着自己的红色跑车到达怀柔的拍摄基地,迟到了整整一个小时。

  下车后,她花枝招展地站在路边,望着眼前来来往往的穿梭人群,竟然没有一个人来招呼她。好不容易找到导演,她笑吟吟地走上前去,说:“导演,不好意思我迟到了,今天实在有点堵。”

  那导演眼皮都没抬一下,继续和其他演员研究剧本。花羽芊急了,说:“我已经说了对不起了呀,您还要我怎么办呢?”

  他“砰”的一声,把剧本摔在桌子上,此时几乎所有剧组人员都在附近,几十道目光立刻欻欻地射过来。

  “你以为你是谁啊?”这导演是那种天生洪亮的嗓子,声音稍微高点就立刻有了村里大喇叭的效果,“大牌迟到都没有你这么离谱的。美女,不要以为成功是那么容易的。这里是剧组,你是演员,这可不是你平时温香软玉高枕无忧的生活,有人宠着你,你想怎样就怎样。如果吃不了苦,你就不要干这行,你就不要指望能出名!”

  发脾气的是一个名气不大的青年男导演,但在这行混的时间已经不短,看了太多美貌女子被有钱金主托着步步成名的实例,不由得对这些花瓶女子骨子里有种嫉恨。他看不起她们出卖身体出卖灵魂获得名利,但他又恼恨着自己不能出卖身体出卖灵魂获得名利。他恨她们省去了那么多年没房没车的北漂生涯。她们纵使没有出名生活却早已优渥,而他曾过了多年睡地下室吃方便面的赤贫日子。他时常憎恶自己与生俱来的性别。

  训完后,立刻有人在他身边耳语了几句什么花羽芊是投资商介绍过来的之类。他当然不是不明白,可这股积攒了多年的无名火,发出来也是痛快。得罪就得罪了吧,他想,毕竟她还不是明星,而且有可能很快被老板厌倦。

  “好了,没事了,大家散开,准备拍戏。”他最后说。

  花羽芊从高中开始,跟同学朋友出去玩,就经常迟到。可是大家抱怨虽抱怨,都容忍了她。因为花羽芊的漂亮,所以人们总忽视她的这一缺点。等她的过程中虽忍不住埋怨,可每当看到她姗姗来迟的倩影和真诚的忙不迭的道歉,所有怨恨又都没有了。

  上大学后,追她的男生一开始有很多。每次约会的时候她也是越来越会迟到,因为那时学会化妆了,准备的时间更长。可是她发现,迟到得越久,男生就越把她当回事、越怕失去她,从此以后,她更加有恃无恐。

  顾诚北也因为她姗姗来迟而感觉这个女孩不太一般,有点架子。

  终于,这个恶性循环在今天,被一个陌生人彻底打破了。这件事后,花羽芊并没有还嘴也并没有向顾诚北告状。从此以后,她开始分清场合才迟到。

  美女被惯得太久,偶尔听见个把恶言,才瞬间发现,那原来是普通人多年过惯的日子。

  “顾总,给您安排的这个角色还满意吗?”助理在顾诚北20层的360°全景办公室内,谄媚地问。

  “比上次好吧?”顾诚北反问道。

  “是的,这次戏份比上次多。女一号还是请明星来演?”

  “唔。”

  “其实这角色,推一个新人,也不是不可以的。”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助理一眼,笑而不语。当然他知道有这么一个机会,他是投资方难道他不晓得?一开始他想到了花羽芊,但最终还是不想太纵容她。他清楚地知道她想要什么,只是他在犹豫要不要给她。想到这他心中不禁掠过一丝残忍玩弄的快感,就像小时候捉弄逮来的蛐蛐。他喜欢看见一个生物在自己掌控之中挣扎蹦跶的样子,极大地满足了他作为男人的操控欲。他当然还没有厌倦她。

  夜里,花羽芊听见顾诚北起床穿衣的声音。

  每天晚上,他都会离去。

  在酽酽的、寂寥无声的夜里,顾诚北毫不犹豫地起床,穿衣,离开身边这具青春的躯体。他以为她睡着了。但她听得见他车子发动的引擎声,像古时绝尘而去的骏马嘶叫,又一颗冷漠的负心,消失在无踪的夜色。

  他当然是喜欢她的,她知道。可是,喜欢大多可解释为欲望,而不是爱。在凌晨的夜色中,花羽芊翻了一个身,侧脸躺在柔软的枕头上,一滴液体,滑落在枕芯深处。

  “我可以要任何女人。”顾诚北在开车回家的路上想,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抚摸着他意识深处的一堆现金,鼓囊囊地凸现在人生的血脉中。他望着凌晨时分饱满圆滑的月亮,畅快的路虎奔腾在京通快速的主路。

  梅若霓:校园旅社

  在任何一所大学周边游走,都会瞥见其自发衍生的校园旅社。简陋依稀的环境,用红漆随便刷着“宾馆”字样。幽暗破旧的服务台,旅馆老板在洋铁栅栏掏出一个拱形的小洞窗口后张张望望了多少年轻灵魂战战兢兢的幼稚欲望。身体的本性在这样一种简陋里初绽,自以为是的人性在这里萌芽。多少女孩以为在此献出的是真爱,可大多数人还是体会到了什么叫“梦醒后的残酷”。

  上午11时,梅若霓站在这样一家典型的“校园旅社”门口,目睹陆锋嚣和一个女孩从里边走出来。

  所以说天意就是这么巧合的东西,她早上刚刚从校电视台回来,领了一堆摄影器材所以打了一辆车。出租车在校门口停不了,于是绕到马路对面一条比较偏僻的道上,她下车,走了几步,恰巧路过这家宾馆。

  她看着陆锋嚣,呆住了。这个男人昨晚还在跟她赌咒发誓地说爱、说理想、说未来,现在就和另一个女孩现身宾馆。难道他昨晚把她送到寝室楼下后就直奔这儿来?

  “她是谁?”她声音颤抖着问。

  他脸上神色讪讪的,有种怪运气不好的怨恨,嘴巴张了几下,没有发出声来。

  “我是他女朋友。”女孩冷笑着说。

  梅若霓深吸一口气,瞪大眼睛直视着陆锋嚣。

  他站在空气中,没有否定。

  “真的吗?”想死的话她觉得只捅一刀不够。

  “算是吧。”他犹豫吞吐地说。

  梅若霓瞬间觉得像有一只手,把她的心生生地从胸腔里剜出来,然后在一个深不可测的山谷扔下去,一个劲儿地往下坠落,坠落,坠落,坠落……永远没有停歇下来的时候。

  她转身离开他们。他也没有再追上来。

  昭然若揭的选择。

  “你确定你现在没有女朋友?”陆锋嚣第一次向梅若霓表白那天,她问道。

  “没有。”他斩钉截铁。

  “真的吗?”她问。

  “真的。”他说。

  童瞳:钱

  所有故事的最初,都可归咎于一颗动荡不安的心。

  校园,午饭时分,自动提款机前排着一条取钱的长龙。对于一般大学生来说,取是大于存的,卡里一年四季飘着薄薄的寥落数字,而此刻,站在这条队伍第二个人位置的童瞳,却是要往卡里存钱的。前边那个人终于取完了钱,她走上前去,众目睽睽,从皮包内取出一万块钱,放进机器。转身离开的时候众人嫉羡的目光上上下下扫视着她。

  两年前,上大学面临交学费的时候,她父亲坐在书房的写字台前,身上穿的纺绸短袖衬衫已被汗湿透了,她祖母坐在他们家全盛时代留存下来的红木沙发上,一下一下打着芭蕉叶做成的圆形扇子。他们沉吟不语。他们的沉吟不语使得18岁的童瞳觉得自己未来的路被蒙上了一层浓重的愁云惨雾。

  “你爸下岗了,我的退休工资又只有几百块。”査秀兰首先打破沉默。她是怀宁査湾嫁到省城的精钻女子,海子故乡出来的也不全是诗人。生长在哼唱黄梅戏的长江中下游小城,有着安庆人特有的狡黠智慧。随夫迁徙至合肥后成为官员背后的夫人,迎来送往长袖善舞什么世面没有见过,更何况对付一个她从小带大的半大女娃。

  18岁的童瞳心里微缩的羞耻感再一次袭来。那种贫穷的困顿,像打着补丁的内裤,“驴屎蛋外面光”的小家碧玉式隐痛。那是他们第一次,将金钱的重担推给她,毫不留情地,要她承担起这世俗的一切。

  长年的只出不进造成了童瞳家人们悭吝的个性。多年后她理解了那种恐慌,那种蚕食积蓄的感觉,那种朝不保夕的最深处的恐惧。多年后她怀念他们,已全然没有恨,只是觉得怜悯,一辈子就这样绑定在钱的夹缝。

  作为母亲,査秀兰的初衷似乎没有错,然而那种护犊的本性却导致儿子童晖的萎缩。上世纪90年代,他正式失业后就像《搜神记》里那种得道升仙前的人,抛妻弃子不食人间烟火的自私。然而他毕竟成不了仙,于是他在闹市自己的家隐居起来,依旧吃喝拉撒睡依旧具有人间的欲望。这点跟世俗的联系最后也让他痛苦。有人说他生不逢时,可这一点不是理由。他从来不是那种赚大钱的男人。冷诗乔把他逼得最紧的那段时间,他也只是出去做些小买卖,摩的司机或摆小摊子,赚些十块二十块的小钱供奉给妻子。可是这最后的勤奋也仍旧挽留不住她。

  别人高考毕业后那个长暑假都在旅游上网尽情玩耍,童瞳却在一封又一封地给国外的母亲写信,乞要上大学的学费。

  “让我帮你交学费吧。”第一个想占有她的男人——开棕色本田,在江边租码头靠收取装卸费发家的小暴发户说。

  所有人都有不可妥协的自尊。童瞳不能让自己拉下脸子申请贫困生补助,同时她仍要在顾英宇的家人面前扬眉吐气。小时候顾英宇和她住在一个小区,后来他家发迹后搬走,此处的房子也租了出去,可他母亲仍定期回来收租子。童瞳就是为了防着偶尔回家探亲时在院子里碰见她,所以她要让自己每次回去都显得光鲜。

  至今,她回想起曾经的贫穷,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曾经没钱的日子是那么可怕。现在她父亲和祖母都不过分追问她的钱是从何而来,他们以为国外的冷诗乔一直在持续给童瞳寄钱。

  在秋日校园中,童瞳披着一件昂贵但颜色暗沉的羊毛披肩,孤独一人走在路上。秋日的天空很萧索,有着枯枝败叶横在其中的衰淡影子。

  去年过年回家,二十多年来,她第一次用自己赚的钱,为父亲买了一身崭新的、暖和的过冬的厚实衣服,望着裹得像粽子一样的童晖她刹那间眼眶一热,有种本能的孝感。祖母身体不好,她为査秀兰买了很多补品,出去采办年货的时候,査秀兰热络地向街坊邻居夸赞自己日渐长大懂事的孙女。

  午夜12点,童瞳披着那件昂贵但颜色暗沉的羊毛披肩,准时坐上出租车,说了一个酒店的名称。她戴着墨镜,尽可能低调地走进酒店悬挂水晶灯的豪华大厅。10层。走廊里灯光幽微,偶尔可见喝得醉醺醺的年轻女孩,被一个中年男人紧紧地搀扶着走。童瞳走过他们,那男人充满戒备地瞪了她一眼,女孩酒气熏天的外表下,向她瞥来的,却是极清醒的一双眼神。童瞳下意识地低下头,内心仍有怎么也按不下去的一个疙瘩。

  17岁的时候,和品学兼优的顾英宇谈恋爱。放学后一起偷偷去他家里。那时是透明的懵懂,孩子一般的纯洁。但是早熟的她想获得某种形式上的承认和安全感。也不记得是怎么开始的,只是后来他们两人都慢慢褪去对方的衣服然后紧挨着躺在床上。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们不能这样,如果非要这样的话,明天我就和你分手。”

  可她最终还是感到了疼痛,以及身下渐渐渗出的红色液体。那一瞬间她果然得到一种认证。她微笑地抱着他,以为从此以后不会再失去。并不带有什么肮脏或堕落的东西,她只是想把自己献给他,因为太爱。

  不知早熟的孩子是庆幸还是悲哀。她在少年的时候,就过早地知道爱一个人是怎样一种滋味,过早地甜蜜和心痛,过早地学会付出和不计回报。当大多数孩子在朦胧的早恋中努力学习的时候,她却激烈地爱着,甚至可以为所爱的人献出生命。这种爱的力量是如此惊人的强大,强大到同龄的他,无法承受和不知所措。

  她也明白,一朵花开得越是繁茂,它凋谢得也就越快。但是不后悔。青春可以有多种形式,她只是要求自己的强烈呐喊出来,尽管最终会获得疼痛。

  这一切的后果,是大二的童瞳就觉得爱情意兴阑珊。过早的情感衰老和失去一段挚爱后,对爱情的再一次出现已经不抱希望。容颜依然娇艳地绽放,可是心却枯萎。于是和世人,和世事,渐渐地疏远开来。

  在宾馆幽微廊灯的氤氲光线中,她似乎跋涉了很久。高跟鞋踏在柔软厚实的红色地毯上,血红的一条路。她还是忍不住紧张:这个城市太小,害怕碰见熟人。事实是她并不常到宾馆来,这是第二次。她一开始决定自己打死也不能走到这一步。

  “2万块钱,只要点下头,它就是你的。”半个月前,一个浙江人在夜总会包厢里对她说。微微拉开包的拉链,露出里边鲜红整齐的现金,散发着好闻的味道。她干了一杯酒,重重地放下杯子。

  第二天早上,她坐在出租车中,包里鼓囊囊塞着2万块现金。突突奔走于隔天阳光的街道,她饥渴地寻找着最近的一家ATM机。这么多现金,带在身上总觉得不安全,仿佛这钱只有全存到卡里,才仿佛真正归属于她。一个晚上,2万块钱。过几天中秋回家,她想自己就立即可以给奶奶换一台大电视。退休后的老人,身体也不太好,人生唯一的爱好就是在家看电视。可家里那台彩电,还是上世纪90年代买的,图像越来越不清晰,遥控也不大灵了,看久了总有吱吱的莫名噪声。她眼前立即出现査秀兰在新电视前眯着眼打毛线的画面,这画面冲淡了童瞳心里最后的羞耻感和不洁感,她为自己找到了救赎。

  走到4位数的宾馆门牌前,她不自然地按了一下门铃。一个穿睡袍的秃顶老男人前来应门。她扭过头去,掩饰内心的恶心。

  5分钟后,她从床上起身,去淋浴。

  午夜1点,她离开宾馆。这四星级酒店的舒适环境,可她并不想留下来过夜。房里那个男人,哪怕多呆一秒钟她都不能忍受。

  陆剑明:1970年春,越南

  赤黄色的土地,湄公河浑红怒吼的河水,面孔扁平梳圆髻的越南女子。在陌生土地上相依的只有身边的战友。多雨的越南,没完没了的闷热和奇大蚊虫,燥燥的感觉,软沓沓的窝囊。陆剑明也许被那片土地的奇异文化蛊惑了些许,觉得任何事情,都像一种宗教。在内陆城市长大的陆剑明,诧异于湄公河的雄伟,那脚下奔腾怒吼的浑黄色水,以及临近它时,喷溅到自己身上的新鲜汁液,使他觉出一股清新的成长。

  军人总有自己无论如何也卸不下的东西,宁愿背负一辈子也不愿解开的固执。比如对一个人的承诺。

  当年,陆剑明和匡君诚是一个部队里的两个普通战士。在越南战场上,战士们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腥风血雨,眼看将要取得最后一场战役的胜利。这时,突然从暗处射来一枚偷袭的子弹,在本能都来不及反应的瞬间,匡君诚闪身挡住了本该射在陆剑明身上的子弹。

  这是陆剑明在此生注定无数次轮回和重温的一个梦。梦里有他永远无法忘却的战场,有舍身为他挡弹的战友,有和平年代永远无法体会到的男人间真正的铁血。

  梦醒后,陆剑明睁开眼,果断地起床,走到客厅的餐桌前坐下。多年军旅生活养成的习惯,使他总起得很早。妻子为他端上一杯茶,面有忧色。

  “怎么了?”陆剑明问。

  “没什么事。就是小嚣这孩子啊,在大学也不知怎么了。上次青黎来找我,坐在沙发那儿,一声也不言语,小脸瘦了一圈,眼睛肿得桃子似的。我问了好久才说,小嚣很久没打电话给她了。她打过去,又总不接。你说,小嚣这孩子,在大学里,不会心玩野了吧?”

  陆剑明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走到沙发旁边拿起电话,拨通儿子的号码。

  “陆锋嚣,很久没听到你动静了,最近的学习、生活有没有懈怠啊?”

  “没有,爸,我现在还是天天起很早去篮球队训练。哦,对了,爸,前段时间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我们学校进决赛了!队长说,多亏我抢下几个篮板。”

  “不要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要记住,骄兵必败啊!”

  “知道了,爸,我一定以一个军人的姿态,严格要求自己。”

  “最近跟青黎怎么样啊?”

  陆锋嚣转身看着在宾馆房间整理行李的匡青黎,将门关上,来到走廊中,压低声音道:“她今早刚到的我们学校。”

  “好好和她相处。”陆剑明用上自己命令式的口气。

  “这种事怎么能勉强呢!爸,我要跟您说一件事。我喜欢上了我们学校的一个女生,我想跟青黎分手。”

  “什么!陆锋嚣你小子再给我说一遍!”

  陆剑明越战归来后,在一个派出所当警察,破案能力还可以。去年,他刚升为处级。巧的是,匡君诚转业回来也在派出所干,他俩在城市里相邻的两个区,职务也一样。那个年代过来的人,战友情是人生中最难磨灭的情感,陆剑明对这一点更是极重视。

  “你匡叔叔是帮我挡了一颗子弹的,难道你现在要抛弃他女儿?”陆剑明咆哮道。

  “我不能为了你所谓的生死义气,牺牲我自己的感情吧!”陆锋嚣也不由得提高了自己的声音。

  “你冷静一下,听我说。”陆剑明换了一种方式,“我不知道你现在那个女孩是一个怎样的人,但你仔细想想你和青黎的经历,当初,没有人逼你,是你自己喜欢上人家。你再想一想她为你做过的事,你确定,现在这个女孩,她也能做到那种程度吗?”

  陆锋嚣像锯了嘴的葫芦,瞬间丧失了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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