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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三节

  坦率的讲李清流根本不适合在军营里讨生活,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之后,林风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虽然他自己在前世也没有参加过军队,但也能在这里挑出一大堆毛病,事实上也是如此,在林风看来,李清流如果在后方的福州干干文秘当当参谋负担一些清谈工作是最合适不过了,但如果让他出来担任一支军队的主官那的确是一件对士兵的生命不负责任的事情。虽然他开口闭口曹操刘备几十万大军什么的,但具体的行军打仗却是另外一回事,他既不屑于和下级沟通也很讨厌那些琐碎的军队事宜,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了部队中的骑兵、步兵、民夫这几大块相互脱节各行其事,最后只是象征性的发号施令成为名义上的最高长官,虽然军事实务管理上的混乱是书生领兵的通病,但就个人才能上讲,他显然更差一些。

  当然,对于这些关乎读书人斯文面子的事情,林风也不会傻得跑到李清流面前忠言直谏,就交情而言,两人的关系也没有达到这个亲密程度。所以林风决定阴险一点,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

  对于今后的个人前途问题,林风这些天也仔细盘算了一下。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他显然无法返回到属于自己的时代了,下半生恐怕得在这个无污染的绿色世界里度过,根据他本人对这个时代的了解,若是想出人头第混个好生活的话,摆在他面前的有这样几大出路。

  第一条路是在乡下当个土财主,这条路相对来说是最轻松,但收益也是最小的,想像一下,在今后漫长的人生路途中,生活在某个穷乡僻壤,每天欺负欺负勤劳善良的劳动人民,在田里地里山上山下转悠,靠盘算地主家有没有余粮来打发,这样的生活当然比较苦闷,一个大好青年如果这样活着的话,那基本上等于自杀了一多半了。

  第二条路自然是经商,这条路林风倒着实斟酌了一下,而且还曾向要好的军官们打听,但答案却很令人失望,原来在这个时代干商人也挺难的,起码政府管理很严格,什么路条茶引准买准卖一大堆限制,可谓层层过水处处伸手,打击压迫真的不是一般的残酷,而且商业在这个时代居然还很有点世袭制的味道,一般混得开的家伙都是爷爷爸爸的商号开了几代人了,相互之间还有什么徽商闽商的老鼠会,关系铁背景深,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插得进去,最致命的是这批家伙虽然有钱但却很受歧视,可以说在上流社会毫无地位可言,要打就打要杀就杀总之生命财产安全很没有保证。林风文科出身,自认为对造玻璃炼钢铁什么的没什么研究,想来想去若是从商的话这辈子很可能就一天到晚挑个担子当货郎。

  否决了前两个想法之后,林风坚定了为封建主义建设事业奉献青春的志向。想来也是,在光荣伟大的十七世纪,还有什么路子比当官更有前途的呢?不是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么?!虽然林风搞不清楚这个“清”是指清廉的清还是指清朝的清,但发财是总是一定的,而且社会形象也绝对高尚,不说什么巡抚总督之类的高级领导,就算能混上个知县知府什么的也好啊,听说这时代的公务员监督机制还不是一般的烂,只要把关系混铁,到时候随便贪污纳贿鱼肉百姓,高堂骏马娇妻美妾,呜呼,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眼前就是一个大好机会,耿精忠马上就得完蛋,而据林风所知,康熙对这边倒没有赶尽杀绝,现在李清流明显能力不足,自己正是可以好好表现表现,拉拢军官,帮他出头管管军队,如果李清流不是瞎子的话应该也会心中又数,最好在他的提携下能在耿精忠这边混个一官半职,到时随大流投靠康熙,顺理成章的成为大清干部。

  现在这支表现得越来越业余的军队已经进入了浙江省境内,朝丽水、金华方向进发,林风也终于搞清楚了身处的地域方位,目前部队已经离开了福建太姥山脉进入了浙江雁荡山,不过用眼睛来看的话也没什么意义,总之还是山,只是换了个名字而已,自己还得骑着骡子这种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交通工具上受罪。

  这段时间战场形势越发严峻,随着清军援军的到来,尤其是大批机动灵活的骑兵部队参战,耿军已经连续丢失了义乌、汤希、寿山、常山等地,锋线被清军逼迫得后撤了一百多里,几乎已经丧失了进攻能力,比起前段时间攻势如潮来说恍如梦境,在这个大环境下,部队中的一众军官如丧考妣心情沮丧到了极点,不过对于林风来说,这些坏消息越发衬托得他的智慧高人一等,眼见当初的预言慢慢正在实现,军官们对林风也越来越恭谨,而林风也正好继续充当这种具有神秘主义色彩的诸葛亮。

  在危险渐渐临近的同时,读书人的诸多高尚品质也在李清流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现在他对酒的需求量逐日增加,而且已经开始对林风表示他的健康状况持续恶化,暗示他随时都有可能需要回福州治疗疾病,希望林风这位“军营第一智者”能想出什么好计谋,能让他顺理成章的暂时离职,以前在行军路上李大人一向雄姿英发挥斥方遒,骑着高头大马八面威风的走在最前头,现在却在队伍的最后面押阵了,闪亮的盔甲也换了下来,穿着普通的军服与士兵同甘共苦,因为手边缺乏信任的人才,于是他派遣林风率领部分亲兵在前面指挥开路。

  林风对此无可奈何,但军官们的表现让他稍稍安慰。虽然这支军队的士气低落,但终究是从辽东冲到福建、转战大江南北的劲旅,两千多步兵骑兵每一个人拥有丰富的战场经验,而这些低级军官们对部队也具有相当的控制能力,之前军队和民夫是混杂在一起行军的,但林风现在已经纠正了这个错误,让战斗部队和非战斗部队彼此分离,拉出了作战应对的空间。

  尽管有所预料,但灾难依旧来得如此突然。

  尽管有所预料,但灾难依旧来得如此突然。

  那天的天气一如既往的闷热,部队在雁荡山西部一片平矮的丘陵间行进,林风正骑着骡子计算着账目,守备赵广元忽然大汗淋漓的策马冲到身前,面色惊惶,声嘶力竭的高声喊道,“林先生……林先生……不好了……!”

  林风悚然抬头,面带疑惑的朝他看去,这时不待赵广元报告,他自己也能看清楚了,一队浑身污秽不堪的败兵从前面蜂拥而至,衣着服色正是耿军的模样,丢盔弃甲的径直朝自己这边冲来。

  赵广元气吁吁的道,“林先生,前头好像有清兵,咱们的人败了!”

  “清兵离咱们有多远?!”林风虽然也有点着慌,但眼见士兵们都看着自己,把自己当成了主心骨,不由得镇定下来。

  “这……还没打探清楚……”

  “那这帮家伙是在哪里被打败的?!”

  “这个……好像是前面的县城……不大清楚……”

  其实林风也很理解他,赵广元是一个很好冲锋型将领,在起兵之前只是一个骑兵把总,完全是靠个人武力从士兵升上来的军官,起兵之后耿精忠大肆封赏,把手下人统统提了好几级,所以现在才能坐上守备的位子。实际上这支部队的其他军官也大都是如此,官位和手下的部队很不成比例,他们以前大都是只管砍人的基层头目,对这类指挥没有任何经验。可以说如果叫赵广元脱了上身打着赤膊带头冲锋,林风相信他一定会很好的完成任务(如果不死的话),但如果要他单独率领一支人马行动,那估计应该是出于陷害他的目的。

  “赵广元!刘老四!”

  “末将在!”不出林风意料,两人呆了一呆,随即下意识的应道,很自觉的接受了林风角色的转变。

  “你们两人分率前军的步骑列阵,若是那些败兵冲乱咱们的队伍……”林风稍一犹豫,咬了咬牙,下令道,“格杀勿论!!”

  “遵命!”接到明确指令后的两名军官仿佛找到了什么依靠,神色镇定了许多,马上开始吆喝着下面的士兵列成战斗队形。

  “我去后军回报李大人,调兵应变!”林风一拉缰绳,骡子吁溜溜的叫了几声,不情愿的回头朝后队奔去。

  身后不住的传来惨叫声,林风心知是前队在砍杀败兵,心中突突的乱跳,但此时也无暇多想。这时后队已经收到了前队的消息,大路上一片混乱,人喊马嘶,几辆大车被受惊的骡马拉得不住的原地打转,一众民夫如没头苍蝇一般到处乱撞,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面押阵的这一棚步兵也好像失去了指挥,乱糟糟的也失去了秩序。

  “李将军有令:后军增援前队!”一个亲兵打马跑到空地上打声喊道。

  未过几分钟,又一个亲兵传令道,“李军门令:收拢大车,回护后队!”

  不一会就下达了两个自相矛盾的命令,士兵们更加无所适从,队伍中的伍长军头彼此大声叱骂士兵,各自命令他们向前或向后,此时更是乱上加乱。

  叫条狗来当主将或许都比李清流强些,林风心中恶狠狠的想道,他妈的,耿精忠真他妈的精虫上脑了,派了这么一个废物运银子,要是其他队伍也就算了,可这次可连累到老子的小命了。

  当林风再次看到李清流的时候被吓了一跳,这时的李清流居然连军服都换下了,身上穿着一套挑夫的短衫,面色惨白满脸汗珠,他对面的步兵千总王大海却脸上涨得通红,忿忿然的无可奈何,好像刚才和他大吵了一场,一见到林风,两人都如蒙大赦。

  步兵千总王大海愤怒的叫道,“林先生,您来得正好,李军门他……”

  “好了,知道了!你去约束队伍,暂时原地待命!……”一句话还未说完,李清流忽然一个虎扑,哆嗦着紧紧挽住了林风的手臂,口中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林风转过头来,无可奈何的对王大海挥了挥手。

  “遵令!”王大海抱拳行礼,转过身去,尤自小声骂道,“他妈的,走也不让走、停也不让停,真他娘的废物……”

  此时李清流也无暇计较,他抓着林风手臂,颤声道,“前头败了?……八旗兵杀过来了?……”

  “李大人,镇静些,我刚才已经替您下令,叫赵守备和刘千总列阵了,就是来了也能暂时挡得住!!”林风随口安慰道。

  “啊!!真的来了!!!……”出乎意料,刚才那几句安慰的话居然起了相反的效果,李清流两眼翻白差点晕了过去,松开林风的手腕,扑的一声坐倒在地上,林风闻到一股奇怪的气味,他大力吸了吸鼻子,忽然看到李清流裤管上的水迹,心中吓了一跳,急忙挽着他的手道,“大人不要慌,只管坐镇后军,我去前方指挥就是!!”

  这个李清流可是自己的靠山,以后的前途就靠他了,千死万死,您老人家这时候可不能死。

  李清流忽然跳起身来,仿佛大梦初醒一般,一下子敏捷得异乎寻常,令林风大为惊讶,他猛的甩开林风手臂,大声呼唤道,“李二狗、李二狗,他妈的快给爷备马!!——他妈的死到哪里去了!?”

  “大人,您这是?……”林风讶然道,难不成他还敢亲自上阵?!

  李清流扯着马鞍,在李二狗的帮助下艰难的爬上马去,转头对着林风露出一个比哭还难堪的笑容,“我去福州……向耿帅请援,林先生,这里就请您和众将士多担待了……”他吆喝一声,准备打马而逃。

  林风魂飞魄散,心知他这一去说不定整个军心就散了,自己搞不好就会死在这里,不由得心下大急,一伸手拖住他的手臂,“大人,清兵还没来啊大人……您不能走啊大人……”

  李清流挣了几下没有挣脱,忽然好像想起了什么,扭头强笑道,“要不……要不林先生咱们一起回福州请援?!……”

  一起逃跑?这主意似乎不错,林风呆了一呆,心中有些意动,正踌躇间,忽然后队的挑夫一阵混乱,纷纷丢下担子朝前飞奔,口中凄厉的大呼道,“……鞑子来了、鞑子来了……”

  林风目瞪口呆,这怎么可能,不是败兵不是在前队么?他们应该在败兵的后面才对嘛,难道是这些挑夫起哄,自己吓唬自己?!

  心中正莫名其妙,李清流此时忽然猛的一个撒手,把林风甩了一个跟头,他大力拍马,带着几个亲兵朝后方飞驰而去。

  还未跑出几步,一支长箭倏的破空而至,极其准确的贯入了他的额头,“砰”的一声,李清流重重的摔了下来。

  林风目瞪口呆的看着李清流的身躯,一道道黑影如同梦魇一般布满了整个天空,夺的一声,一支长箭深深的契入了旁边大车的木栏上,林风猛的一个机灵,急忙蹲在车后,回首看去,那些挑夫纷纷中箭倒地,霎时尸横遍野。

  清兵真的来了?!!

  急促的马蹄声如闷雷一般敲打着林风的耳膜,透过马车的横拦看去,不远处数个黑影骑在马上,在道路旁边的野地来回奔驰,不停的朝这边发出劲箭,尘土漫天,越逼越近。

  真的是清兵!!他们怎么跑到我们后面来了!

  林风不知道,清初的骑兵甚是精锐,擅长轻骑穿插,一日夜可行数百里,忽散忽聚,游击骚扰,入重围而不惊,击重兵而不惧,是自努尔哈赤时代就运用娴熟的战术。

  那队清兵射了几箭,见这边完全没有反击抵抗的意思,一大堆人如没头苍蝇一般混乱不堪的朝后方逃命,眼见有便宜可拣,立即大队策马杀了过来,马刀挥舞,逃在最后的几名挑夫登时被砍死。

  心中慌乱无比,这时李二狗扒拉着李清流的尸身逃了回来,马匹早已被清兵射死,李二狗大声哭道,“大人死了……大人死了……”

  本就慌乱的后军刹那间崩溃,林风被人流裹着朝后拥去,但他的身体比起那些士兵和挑夫来说实在太也柔弱,不一会就被碰得七晕八素浑身酸痛,脑袋中正混乱成一片,脚下忽然好像绊到了什么,猛的摔倒在地,刚刚准备爬起,一只大脚踏了上来,踩得他痛呼出声。

  “林先生?!!”听到他的声音,李二狗忽然发现了躺在地上的林风,急忙领着几个强壮的亲兵把人挤开,把林风拉了起来,“林先生,大人死了,咱们怎么办?!!”

  林风刚才差点被乱脚踩死,这时怒火万丈,心中想道,他妈的,反正左也是死,右也是死,不如拼他娘的算了,好歹也拉个垫背的,反正落到这个世界,原本也就当死过一回了。当下不由分说,一把抢过李二狗的腰刀,赶上前去,照着刚才似乎踩过自己或者有踩人嫌疑的家伙就是几刀。他跑到人群里一阵乱砍,血肉横飞,吓得旁边的人都愣住了。

  人心稍定,看着一张张错愕的面孔,林风忽然心中一动,转过头来,对着在旁边发呆的亲兵喊道,“李二狗!!”

  “在!”

  “你带人在这里守着,谁他妈的敢逃就砍谁……后退者一律处斩!”他回过头来,在人丛中一眼就看到了千总王大海,不由得愤怒的叫骂道,“王大海你个王八蛋,你他娘的带的什么队伍?!马上给老子带人顶上去,再后退一步老子砍你脑袋!!”

  此时林风手握长刀,浑身上下鲜血淋漓,面目狰狞杀气腾腾,王大海心中发虚,不敢生出反抗的念头,急忙应命,抽出腰刀挥舞着指挥手下渐渐列成队形。

  “他妈的,挑夫也给老子上,拿扁担、木棒……他妈的有什么拿什么,和鞑子拼了,谁他妈的临阵脱逃老子就砍谁!!”林风站在一辆马车上,忽然飞起一脚,把一只银箱踢翻在车下,轰隆一声白花花的银子散落了一地。

  “砍死一个鞑子兵,赏银一百两,砍死鞑子官,赏银翻倍!!”林风叫得嘶声力竭,“谁他妈的想发财,就露一手给老子看看,前头砍人、后头拿钱,当场兑现,老少无欺!!”

  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一众挑夫和士兵不由得吞了一大口唾沫,顿时胆气大增,竟压过了对死亡的恐惧,蜂拥朝追杀过来的清军骑兵扑去。

  这支清军骑兵其实人数不多,总共不到百来人,本来他们只是担任游击斥候任务的散骑,刚才看见这支辎重部队本来也只是打算骚扰一番,却不料对方未战先溃,只射了几箭就四散而逃,于是抱着拣便宜的心里来混些人头充军功,不料这支刚才炸了营的敌军忽然恶狠狠的杀了回来,一个个仿佛换了个样子变得穷凶极恶,一下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也不知道是应该迎战还是撤退。

  未等他们反应过来,汹涌杀回的人潮早已把这寥寥数十骑淹没,刀砍枪刺,棒打棍敲,刹那间在这狭窄的山道上尽数战死,最外围指挥作战的那名清军哨官眼见情况不妙,急忙调过马头,亡命飞逃。

  林风一下急了眼,这个军官若是逃跑了回去,给清军大队报了消息就麻烦了,但此刻自己的骑兵在前队,一时间也没有什么办法。这时王大海却早已张弓搭箭,倏的一箭射出,正中清兵的后心,登时摔下马来,瞬间被马蹄踩得稀烂。

  王大海一声呼哨,得意洋洋的道,“他奶奶的,想逃?也不看看老子是谁?!嘿嘿……”

  林风大喜,忘记了刚才他的带兵不力,当场嘉奖道,“好样的!他妈的王大海干掉了鞑子官,赏银翻十倍,拿一千两!”

  众人大哗,林风适时收买人心,“刚才砍死鞑子的,提人头到后面找李二狗,一个人头一百两,老子说话算数!”他顿了一顿,瞟了瞟神色失落的那些人,又大声笑道,“刚才众将士奋勇杀敌,老子都看在眼里,也不能说没有功劳,这么着,参战的士卒每人赏银二十两,挑夫每人十两,人人有份!!”

  反正买单的不是自己,林风乐得慷他人之慨,于是远在福州的靖南王莫名其妙的当了一回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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