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像萧焕那样的男人。
也正因如此,他的存在才显得格外珍贵。越是现实中无法得到的,越容易让人沉溺在小说营造出的幻想世界中,无法自拔,甘愿意淫其中。
凡是女人,大多抵挡不了像萧焕这样的温柔陷阱。他的克制,他的深情,他的隐忍,都是致命的吸引。但也唯有凌苍苍,才敢在面对这个男人时说出:“我喜欢的是冼血。”对着自己深爱的人说出“不爱”,需要多大的勇气。
很多人穷其一生都在寻找爱情:有的人头破血流,有的人追悔莫及,还有的人撕心裂肺。第二部中,苍苍对已成为白迟帆的萧焕说:“我喜欢你,所以我要重新追你。”这样的表白,所需的勇气,远不止泰戈尔所谓的“距离定律”能解释。
爱情是什么?或许,就是把彼此折磨得遍体鳞伤之后,再说一声“我爱你”。那是一种征服,一种成就感。而这种征服欲,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萧焕喜欢折磨,她害怕受伤。所以他们的爱情注定曲折,甚至一度迷失。直到流落民间,直到苦痛洗礼后,才终于明白,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我始终相信,这部小说中一定藏着作者的影子。至少,凌苍苍的性格,是鲜活的、有血有肉的。她既像后宫中那些贵妃,又像大漠中那个枭雄。她有傲骨,有执拗,也有脆弱和柔软。她的为人处世,让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全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
“我叫凌苍苍,天之苍苍的那个苍苍。”
这句简单的自我介绍,却字字铿锵,仿佛能穿透时间的风尘,直抵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