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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夜闯哈莱姆

    哈莱姆公共汽车站就在第五大道和天堂广场路的交叉口上。此时,在街边的路灯之下站着三个一言不发的黑人。雨淋湿了他们的身体,三个人都显得无精打彩。

    自从下午四点半他们收到命令以来,就一直在这里注视着第五大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辆。

    一辆汽车从雨中开过来。其中一个黑人对他的同伴说:“你上这一辆,法特索。”

    “好吧,”一个身材高大,穿胶布雨衣的黑人答道。他伸手将帽子往下拉,盖住眉梢,走上汽车。在门边的自动售票机里扔了几枚硬币以后,他直接走到汽车后部,转身注意着车上的乘客,一看到前面那两个白人,他的眼睛顿时一亮。他走上前,在他们身后的座位上坐下。他仔细地观察着两个人的后颈、衣服、帽子以及他们的体形。邦德坐在靠窗的一边。从车窗玻璃的反射中,邦德脸上的伤疤也被黑人看见了。

    黑人立刻站起身来。直接来到车门边。到了下一站,他身手敏捷地跳下去,来到附近的一家杂货店。

    电话接通了。那个只有一只肺叶的接线员匆忙地问了几声,便切断了电话,转身将一支电话塞插进了交换台右边的一个插孔。“嗯,”一个低沉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老板,有一个目标出现在第五大道。脸上有疤的那个。他身边还有一个朋友,不过好象不是另外两个目标。”

    接线员又将莱特的特征赶紧描述了一遍。“两人都乘车向北来了,”他又报告汽车牌号和车到达哈莱姆区的大概时间。

    “很好,”老板的声音镇定平稳。“撤回其它大道上的‘眼睛’。告诉公共场所,他们中的一个人已经来了,再通知约翰逊·麦克林因,长舌弗利,萨姆·迈阿密,还有弗兰内尔……。”

    老板一口气讲了五分钟。“记住了吗?重复一遍。”

    “是,先生,老板!”接线员看着面前的速写本,开始低声复述,流畅干净,一个顿儿也没打。

    “很好。”老板挂断了电话。

    接线员激动地抓起一把插座,开始把老板的命令传向各个角落。邦德和莱特刚刚踏上第一二三大街第七路道,使立即引起一帮男女的注意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哪怕是最细微的,都没有逃过这帮人的眼睛,并通过电话传到了交换台前的接线员那里。尽管被无数双眼睛注视着,但邦德和莱特对此时高度运转的那部庞大机器以及他们周围的紧张气氛却毫无觉察。

    在颇负盛名的“休格雷”夜总会里,长长的酒吧柜台前已经座满了人,但靠墙处还有个座位。他俩隔着一张窄窄的条形餐桌坐下来。

    两人点了苏格兰威士忌和苏打水。邦德转过头向周围的人群扫了一眼,发现几乎都是黑人。只有寥寥几个白种人。邦德估计,他们可能是拳击爱好者,要不就是新闻记者,专为纽约体育专栏写报道。这儿的气氛比城里更热闹喧哗。四周的墙壁上贴满了拳击图片,几乎都是休格·雷·鲁宾逊参加一些大赛的场面。这地方确实很容易令人产生兴奋感。

    “休格·雷这个家伙很聪明,”莱特介绍道,“但愿我们俩都能象他那样,知道什么时候是激流勇退的最佳时机,他曾经隐居了好一段时间,现在,他又出来捞钱了,搞了一座音乐厅。光这个夜总会恐怕就值一大笔产业。他直到现在还在拼命干。不过,他不干那些费脑筋的事。他对那种事情早已辟而远之了。”

    邦德说:“要是我现在激流勇通,只有到肯特郡的农村去种水果,我很可能一事无成,倾家荡产。一个人不能想干啥就干啥。”

    “但每个人都应该尽力去开拓,”莱特道。“当然你的意思我懂。你是说只要心里有数,吃再大的苦也心甘情愿,但是,不能挨黑枪。就象现在这样在一个舒适的酒吧坐着,喝上等的威士忌,这种生活确实不错。你觉得咱们现在这个角落怎么样?”他向前凑过身,“听听后边那一对在谈什么。刚才我听他们在说什么‘黑人天堂’。”

    邦德小心地慢慢转过头。

    坐在他身后的年轻黑人长得很帅,身上穿着一件带垫肩的高级西装。他有气无力地斜靠着墙壁,跷起一只脚放在身旁的长凳上,手里拿着一把小刀,在修整他左手的指甲,还经常看一眼闹哄哄的酒吧。他的头就靠在邦德背后的座椅背上,一股上等发乳的香味从他的头发上散发出来。邦德注意到他的左边头皮上有一道用剃刀划出的分头线,这很可能是小时候母亲给他留下的纪念。他那平展的黑丝领带和白衬衣都表明,他的审美情趣不错。

    小伙子的对面坐着一位黑人姑娘,但带着白人血统,面目清秀,性感迷人。她身子前倾,望着她的同伴。她那又黑又亮的秀发好似电烫过一般,柔软光滑。在她那张瓜子脸上,有两道精心拔过、仔细描过的眉毛,下面的眼睛好似两汪深潭。两片嘴唇微微张开,性感迷人,在古铜色的皮肤映衬下十分引人注目。她上身穿着黑缎晚礼服,使她那对挺立娇小的Rx房显得十分突出。她的颈上戴有一条普通的金项链,两只没有雕饰的金手镯套在她的手腕上。

    此时,她正急急地说些什么,完全没有注意到邦德迅速扫来的目光。

    “听听,看你能不能搞到点什么,”莱特说。“这是典型的哈莱姆格调。”

    邦德靠住座背,手里拿着菜单,装着在研究菜谱,两只耳朵则竖了起来。

    “亲爱的卡蒙,”姑娘温柔声地说道。“今晚你怎么情绪不高啊?”

    “你一直在我耳旁唧唧喳喳,我能有情绪吗?”小伙子有气无力地答道。

    “你能不能把你那张嘴闭上一会儿?”

    “你是要我走吗,亲爱的?”

    “随你的便。”

    “哦,亲爱的,”姑娘恳求道。“别冲我要态度。和你在一起,我就象进入天堂一般。别老记着达特·伯蒂·约翰逊的事了,我只是让你看马戏,才找他要票的。”

    突然,小伙子的声音变得凶起来。“什么他妈的达特·约翰逊?谁知道你是不是和他睡过觉。哼,我完全可以找个更美的妞儿,随便在哪儿都能找到一个。”他停了一下,又威胁一句,“肯定能找到。”

    “哦,亲爱的”姑娘看起来更急了。“别老是这样拿我出气,我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伯蒂·约翰逊在哈莱姆人人皆知,敢作敢当,但我和他没上过床。卡蒙,亲爱的,我们出去吧。你今天看起来那么英俊,我想在我的朋友们面前炫耀一下。”

    “你看起来也很漂亮,亲爱的,”小伙子说道,刚才的怒气因为姑娘的温存已经消失了许多。“但我要你发誓,你必须随时跟着我,别去想其他的男人。”他又威胁说道:“要是你不听话,你的屁股就得尝我的鞭子。”“我全听你的,亲爱的,”

    姑娘轻声答道,两眼激动得直放光。邦德听到小伙子的脚从座位上移到了地上。

    “卡蒙,我的乖乖,我们走吧!”是姑娘的声音。

    邦德将手中的菜单放下。“我听了个大概,”他对莱特说道。“他们同别人一样,沉迷于享受,可是他们谈这一切时说的话却俗不可耐。”“很多人都这样,”

    莱特说,“这是司空见惯的事。哈莱姆和别的大城市一样,也分好些阶层,只是皮肤颜色不一样而已。哎,我们走吧。”他提议再到别的地方去尝一尝。

    两人喝完了酒,邦德招呼侍者买单。

    “今晚我作东,”他说道。“我刚发了一笔小财。今天出门的时候,我带了三百元。”

    “随你的便,”莱特知道邦德一到美国,就有上千块钱进帐。侍者正在拿桌子上零钱之际,莱特冷不丁问了一句:“知道巨人比格今天在哪儿转悠吗?”

    侍者显然吓了一跳。他变下腰,用抹布擦着餐桌,低声说:“老板,我可是有家有口的人。”说完,他将桌上的酒杯放入餐盘,托着走回了酒吧柜台。

    “巨人比格蒙的保护层是世界上最有效的,”莱特望着邦德:“这个保护层就是:‘恐怖’。”

    两人走出门外来到第七大道。

    天空已不再下雨,但呼啸的北风令人透骨地冷,街道上也失去了往日景象,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在街上走。每当他们从那些人身旁走过,便会感到那看着自己的目光里只有轻蔑和敌意。有一两个男人甚至在他们走过以后,还一个劲地朝地上吐口水。

    邦德忽然理解到了莱特先前那番话的真正含义。他们随随便便地闯进别人的地盘,结果自然是不爱欢迎。邦德忽然感到不安。早在战争时期,他在敌后工作时,对这种不安便已深有体会。他耸耸肩,力图摆脱开这种不安的忧虑。

    “我们去玛·弗拉泽尔餐馆吧,就在前头不远,”莱特建议说。“现在不知怎么样了,过去它可是哈莱姆餐馆业中的佼佼者。”

    两人往前走去,邦德不时打量着路旁的橱窗。

    街道两旁的景色令邦德有点吃惊,他没料到这儿居然有那么多的理发店和美容馆。所有的橱窗里都张帖涂画着各式各样的发乳发素广告:阿皮克斯,格罗萨蒂娜,电梳配套用品;丝光发剂——对头发没有任何损伤……。此外,还有如何漂白皮肤之类的广告。仅次于理发店的是男子服装店,里面有时髦的蛇皮鞋,印有飞机图案的衬衫,上肥下小、宽条纹的裤子,爵士音乐迷热衷的服装……,几乎所有的书店里,都摆着文学教育书籍,教你这个怎么学、那个如何做,还有一些连环漫画。当然,还有几家书店里摆着一些诸如怎样碰运气的书,还有介绍各种神秘主义的书籍,比如:《七把打开权力之门的钥匙》,《天下第一奇书》,《对欲望的无声颂吟》,《遍施魔咒》,《让人人都爱你》,等等。在有关金钱方面的书中,有《征服者的基础》,《石油带来了滚滚财源》,等等。

    “我觉得没有白来,”邦德说道,“我已经摸到比格的脉搏了。在英国,这样的味儿休想嗅到。当然,我们那儿也有很多迷信,特别是凯尔特人。但在这儿,战斗的炮响几乎都可以听见。”

    莱特哼了一声。“我现在最想的是回去上床睡觉。”他说。“不过,在拿住这家伙之前,我们需要先掂掂他的分量。”

    玛·弗拉泽尔餐馆里气氛热烈,同屋外冷冷清清的景象,刚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两人美美地吃了一顿小蛤肉、生炒马里兰鸡子、酱肉、加糖玉米。

    “这是纯正的美国菜,”莱特赞不绝口,“到这儿来吃一顿一点不冤枉。”

    这个餐馆不仅暖气融融,对人也很有礼貌。侍者对他们到这里来显得十分高兴,很起劲儿地向他们介绍各种风味的菜肴。可是,当莱特装作毫不在意地问起巨人比格时,侍者却故意装作没听见。直到两人吃完,招呼付帐时,侍者才回到他们的桌旁。

    莱特把刚才的那个问题又说了一遍。

    “对不起,先生,”侍者慌张地说道。“我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等他们走出餐厅,已十点三十分左右,街上几乎一个人也没有了。两人叫了一辆出租汽车来到萨伏依舞厅,各自要了一杯掺苏打水的苏格兰威士忌,然后坐下来欣赏舞蹈。

    “这里是大多数现代舞的诞生地,”莱特介绍道。“这个舞厅久负盛名。

    你见过的所有大乐队,比如路易士·阿姆斯特朗,凯布·卡洛威,诺布尔·西索,还有弗菜彻·亨德森,这些乐队都曾在这儿登台亮相,他们深深地为此感到自豪。现在是麦加爵士乐队在台上演奏。”

    他们的座位靠着宽大的舞台边上的围栏。邦德开始有点心荡神移,因为台上的许多姑娘是那么秀丽艳美。富有表现力的乐队令人心跳逐渐加快。他几乎都忘了来这儿的目的是干什么。

    “不错吧,”莱特终于开了腔。“在这儿我可以呆一个晚上。不过最好还是走吧,否则就来不及去‘斯莫尔乐园’了,那里和这里没两样,只是人的地位层次有些差别。在那里玩了以后,我再带你回第七大道,去‘应声虫’夜总会。最后,我再领你去巨人比格的老窝。不过麻烦的是,那里要到半夜才开张。好了,你来付钱,我去趟卫生间,顺便问一下今晚究竟在哪儿能看到他们的影子。我可不想在他所有的地盘上转一圈。”

    邦德付完账后,同莱特在楼下窄小的门厅内碰头。两人出了屋,到街上等着看有无来往的出租汽车。

    “我花了二十元钱,”莱特道,“不过终于打听出来了。今晚他在博雅德夜总会,位天列诺斯大道边,离他的大本营只有几步路。那是城里脱衣舞跳得最火爆的地方,人们称台上的姑娘为苏门达腊的舞女。走,我们先去‘应声虫’夜总会喝一杯,在那儿听听钢琴曲,十二点半再去。”

    那座大电话总机台离他们只几个街区。此时它的高峰期已过了,仅有的那几个电话是对邦德和莱特一路进行跟踪的眼睛们打来的。半夜的时候,又有报告说他们进了“应声虫”夜总会。十二点三十分,红灯最后一次闪烁过之后,交换台便安静多了。

    巨人比格拿起内线电话,首先叫来了侍者领班。

    “五分钟后,有两个人要进来。让他们坐在Z号桌。”

    “是,老板,”领班恭恭敬敬地答应。他快步穿过舞场,走到右边一张餐桌前。

    桌边有一根宽大的廊柱,所以这里的光线比其它地方要黑暗得多,但这里观看到的对面的乐队和舞场上的情形却更清楚。此刻,两男两女正坐在桌前。

    “很抱歉,伙计们,”领班很为难地说道“出了点差错。这张桌子已经有人订了,是市里来的记者。”

    四人中的一个男子很不满地争了起来。

    “伙计,换一下,”领班态度强硬地说道。然后叫来一个侍者:“洛夫蒂,把这几位带到F号座位上去。萨姆,从里屋取些酒来,免费。”他又招呼另一个侍者:“把桌子打扫干净。铺两张桌布。”

    大概是那不要钱的酒起了作用,四个人乖乖地走开了。领班立即在Z号桌上放了个“此桌已预定”的牌子,审视了一番,回到了帷帘入口处边上高高的领班座上。

    就在同一时刻,来了两个内线电话。一个是巨人比格给舞场监督的指示。

    “脱衣舞完后把灯光全关掉。”

    “是,老板,”监督立即答道。

    另一个电话是比格打给正在地下室里掷骰赌博的四个人。巨人比格给他们的指示详细而具体,说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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