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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荒岛夺命案》->正文
译序

    一部优秀的通俗小说不仅应明白晓畅,紧密联系社会现实和群众生活,而且应该成为社会文化的窗口,使读者可以从中管窥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历史、法律等方方面面的情况。美国小说家内尔森-德米勒于一九九七年写出的《荒岛夺命案》正是这样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作者以其超凡的叙事才能,将金钱、法律、谋杀、爱情、正义与邪恶的斗争等融为一炉,演释出一部情节曲折、扣人心弦而又发人深思的侦探小说。全文语言幽默,人物性格刻画生动,使得小说本身既与读者尤其美国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又以一种独特的后现代视角超然于其它同类的通俗小说之上,颇具进行一番剖析的价值。

    这部小说以美国长岛附近一处生物实验基地的两位科学家夫妇被杀为肇始,围绕侦政工作逐层展开。其间警探与凶手、凶手与被害者、警探与管探等各种关系错综复杂,互相交织,煞是好看。不知不觉中,金钱、爱情、法律、邪恶和正义等现实题材得以成功地展现。人类不只一次地拷问自己的灵魂:金钱对我们究竞意味着什么?文学史上无数大家和普通的通俗小说家都用他们的作品说明金钱是万恶之源。或许作家的天职就在于曝光和针硬事物的阴暗面,籍此警醒世人,所以歌颂金钱的小说毕竞没有针砭和抨击它的多。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不可避免地成为人们灵魂的腐蚀剂和行动的“第一驱动力”,于是金钱拜物教开始将美好的传统价值观从人们脑海中驱走。被金钱主宰一切的大脑所指挥的人体躯干也不过就如文中主人公约翰-柯里所说的是“行尸走肉”。生命的意义一旦归于金光灿灿的物质享受,杰出的科学家便可以为了它而出卖尊严和假公济私;富裕的葡萄园主就可以大肆挥霍,到处结党营私,甚至为了金银财宝而杀死朋友;而无数政客、新闻媒体甚至警察本身也因为菜要人有钱有权便相信他不会犯罪。金钱成了荣誉、地位、特权的象征和后盾,这不仅使小说中描绘的一幅幅官场、要人圈中的“现形”画面具有了强烈的现实批判的意义,更使得读者可以进一步思考:在美国这个号称法制健全的国家中金钱和法律的较量又意味着什么?

    罪犯弗雷德里克-托宾腰缠万贯,身为社区的名流,却没有正确的健康价值现,只对花天酒地的生活情有独钟。在他的思想中,女人、金钱、名誉和地位胜过一切,生活也已演变成寻求刺激的动物般行径。他可以去福克斯伍德赌场豪赌一场,不惜自己会负债生活:他可以走马灯似地玩弄女人,却从没有具正有过爱情;平时文质彬彬,罪行败露时也就恼羞成怒、气急败坏,一副困兽犹斗的架式。所有这一切集中体现了美国等发达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对人的弃化作用与触目惊心的后果:道德沦丧、传统崩溃,人们的脑海里只有为金钱而机械生活这惟一清晰的理念。而法律,在代表正义的同时却往往处于无力惩办凶手的地位,从而在金钱面前一次又一次地败下阵来。作者在这部小说中通过主人公约翰的感叹反映出金钱万能的社会中法律的两难境地:“倘若想在这些太岁头上动土的话,没有确凿的证据那才难呢。”法律在保护金钱合法化的同时也就部分地受制于金钱,而执法者更是在人与人的复杂关系中坠入金钱诱惑的万丈深渊。小说虽没有针锋相对的控辩交锋,但通过约翰独自一人搜寻真凶的艰难历程真实地反映了金钱可以让罪犯险些道遥法外的主题。

    如果说爱情是古今中外文学的永恒主题,那么在现代社会的传统价值逐步消失、金钱力量不断加强时,爱情似乎在小说中只有一次次遭受践踏的地位了。作家德米勒没有放弃对爱情的美好看望,浪漫恋情如花环一般镶嵌在凶杀和充满铜臭味的小说环境中。他热情而又真诚地描述了约翰和爱玛、约翰和贝思的两次爱情经历。或浪漫温馨,或同甘共苦,真实地展现了现代都市中两种爱情的遭遇,使一部恐怖、紧张和充满残酷争斗的小说时时闪现出美好动人的光亮,犹如爱玛对恋人所说的“夜空中的星座”一样令人向往。值得一提的是,德米勒对爱情与性爱的描写总是力求少一些商业化、多一些真情,使人读来如一首抒情诗,让人难以忘怀。小说对海洋的多次描写暗喻了对爱情的态度。前者是约翰和爱玛现海时,平静舒展的海浪可以和恋情温馨浪漫的一面相娩美;后者则是在约翰和贝思共同对付托宾的海战时,惊心动魄、生死伙关的情景不禁使人想到爱情也有痛苦和哀伤的一面。一个成功的作家必须善于从生活中提炼出典型的主题,还必须善于通过巧妙的场景安排恰当地体现这一主题。从这个角度说,德米勒做得很优秀。

    小说在努力阐释这些现代主题时,作家从未忘记自己深深扎根的西方文学传统,这一点突出地体现在大量文学典故的运用当中。作者的靡页题词选自美国著名发明家、政治家和文学家本-富兰克林的一句名言:“三个人也能保守秘密,如果其中有两个人已经死了。”这种黑色幽默不仅道出金钱等物质利益是构成人际关系的基本性质这一具有共通性(universality)的哲学命题,而且使小说从通俗的侦探题材上升到发人深思的意义层面。作者通过多次引用莎士比亚的比喻抨击金钱的罪恶魔力——“能使圣人堕落的黄金”,充分揭示了小说主题。类似的还有弗兰肯斯泰因之于高科技应用、爱伦-坡的意象、弗洛伊德主义、靡菲斯特的出现以及很多莎士比亚的诗句典故。这种“文学典故通俗化”的写法是现代甚至后现代情境下小说创作的一大走向和特色。这和很多杂志、出版社所推行的“学术平民化”的尝试,其实都有着提高读者品味、让严肃文学走下神坛的不谋而合之处。这也是本世纪“接受美学”理论推广、高科技日益发达和小说适应时代挑战的必然结果。德米勒在他的小说中以幽默而又不乏学术素养的方式让广大读者沉浸在文化传统的“游戏”中。

    说到“游戏”,其实正是后现代小说的重要特征。从情节上看,德米勒并没有让故事的发展受其语言文风的过多干扰,而是和现实主义的题材相一致,遵循时空转换的循序渐进的方式,虽然其中各章节颇有“蒙太奇”的味道。作者以“合——分——合”为总体叙述框架,在第二部分即小说的主体部分中充分体现了他善于讲故事的才能。从谋杀案发端,主人公约翰便被陆续卷进勘查现场、调查证人、探访普拉姆岛和匹克尼克历史协会、海上历险以及最后和托宾的决斗等一系列情节中。围绕破案出现了多种可能,主要人物便就有多种选择,而读者则面临着多种猜测。这使宛如游戏一般,对于主人公,各种疑问并非使用排除法就可以逐一解决的。多条线索也只是到全书的三分之二之后才初见端低,读者这时除了对主要线索清楚外,其它的破案线索依旧朴朔迷离,互相交织在一起,甚至到了故事结尾有些疑问也不得而知。对于读者,跟随着主人公约翰的视角在几种线索和可能间排捆并非完全地被动,我们的好奇心和想当侦探的欲望从潜意识中被深深地激活。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功于作者“形散而神不散”的叙事技巧。读罢全文,读者会感到达部故事中的各种情节符号就像播撒的种子一样被烟熟的农夫均匀却又不单调地撒播在田间的各块地上。当错综复杂的线索元素和情节符号极不着痕迹地安排进文本中后,它们期待着作家、主人公和读者都来参与故事意义的重组,这种看似传统的叙述便有了颇为现代的叙述技巧,读来既饶有趣味、引人人胜,又化被动为主动,让读者处在与主人公、作家平等的地位,至少在阐释故事的过程方面有同等的效果。

    在曲折迷离的故事情节中,作者德米勒显示出在诸多领域绝对内行的专业知识,使整部小说像百科全书一样叫人大升眼界,也么令每个读者读完全书后对众多领域的科技知识有相当的认识。作品写于一九九七年,紧扣世界时事,因此我们可以在第12章跟随卓纳教授系统了解生物实验基地的高科技和埃博拉之类的生物病毒。第30章到第35章的飓风浩劫和海上惊险足以使我们充分了解游艇、飓风和纽约附近海湾的航海常识。此外,还可以涉猎复杂有趣的侦探程序和远达十六与十七世纪的考古及档案知识。读罢全书,我们不能不惊叹作者广博的知识和敬业精神,这和一些从不体验生活的三流作家相比大相径庭。应该看到,现代通俗小说作家大都在某一领域十分擅长,如美国的格里森姆的“法律小说”、中国香港梁凤仪的“财经小说”等。但这部小说的作者德米勒则充分显示出在多个领域的内行知识,不能不叫人惊叹,也只有这种近似内行的表达方式才能具正征服读者;中便是编造出来的技术,也需要坚实的内行功底。

    《荒岛夺命案》另一个写作特色就是以第一人称的有限视角为叙述视角,以后现代的叙事风格塑造了一个机智勇敢、幽默风趣而又具有叛逆性格的“嬉皮士”侦探。主人公约翰-相里(JohnCorey)的英文简写为“J.C.”,与西方文化传统中的耶稣基督(JesusChrist)的简称相同,作者的寓意就在于这个主人公在物欲横流、价值颠覆的后现代社会中承担看近似“现代基督”的重任。但有趣而发人深省的是,这位“现代基督”作为警探却从不严肃说话,惯于冷嘲热讽,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投去巴首般的讥硝与揭露。他自我总结道,“我是一个拥有很多偏见的人,我为这些偏见而恨自己,但我是我这个年纪、性别、时代和文化的产物。”这可以使我们联想到美国战后的社会风气的变迁,由反叛到保守。所以在八十年代后期以来社会又趋向于保守思潮,而作者笔下的“现代基督”正是在保守、富足和表面繁荣的后现代工业社会下的新“反叛者”。但与六七十年代的“雅皮士”、“嬉皮士”以及崇尚暴力的旧的反传统者不一样,约翰-柯里以冷静的目光审视周围生活,又以高傲的语气昨晚一切,痛恨一切虚伪、堕落、奢华和行尸走肉般的现代生活。这使我们想起五十年代轰动一时的美国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书中少年主人公痛斥一切虚伪的行径,与约翰-柯里不无共同之处,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美国社会文化在五十年代以来一直有针展现实社会风气的优良传统,在近半个世纪的通俗文学中亦有一脉相承的体现。主人公约翰时刻对既定的事实或规章制度进行解构性的反思与质问。他从不按照书本上的程序进行推理和破案,总有一套自己的理论。他不怕显赫的要人和生物病毒扩散的谣传,对生活总是充满信心和乐观的希望。他善于凭直觉在高科技的理性时代里我行我素,对爱情执着地追求,对警察事业忠诚热爱。而当他失去爱人和心爱的工作之后,内心的悲伤终究难以被表面的冷峻随便掩盖。德米勒在小说中自始至终对约翰(即第一人称“我”)的心理活动费尽笔墨,以对白、自白等形式展现了一个“现代基督”的复杂内心世界。

    约翰身负枪伤仍在案发后积极参与侦破活动,在艰难的历险中始终处在社会“边缘人”的地位,他的思路应者甚寡,他的苦难并没有受到土司的同情;可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情节的发展似乎也无过分夸张之处。平淡之中露出些许辛酸,宛如一朵带刺玫瑰开放于荒芜的山谷,这或许就是德米勒成功塑造的主人公性格给我们留下的深刻中象。

    最后需要讨论的一点便是这部小说的优秀的语言和独特的文风。作为译者之一,笔者惭愧地看到译作与原作相比语言上逊色不少。原作语言流畅、简洁,口语化、诗化倾向明显,突出体现出海明成式的语言简炼的特点。这与人物的内心独白和符合现代生活快节奏等因素有关。全文对景物描写亦很独到,从海洋的涟漪到飓风的狂暴,从爱玛在水中的挥手到风雨之后的草坪,无不和当时的人物心理密切相关,读者若能将景物、静物类的描写与人物的心理联系起来,便会在“比兴”之中读懂作者的看似简单的文句。

    中国读者大凡读过现当代武侠小说,没有不知道古龙的,他的文风别具一格,尤其在人物心理描写的同时擅长添上画龙点睛式的评论,隽永深刻,发人深思。而当我们读这部小说时,读者会发现德米勒也有类似的笔融,但主要从主人公约翰的角度去“画龙点睛”。纵现全书,妙语锦句俯拾即是,且意味深长。如结尾约翰和土司达成协议后,约翰说:“这就是生活。生活的意义和善恶、对错、职责、荣誉、祖国和其它任何东西都没多大关系,而是在于如何达成恰当的协议。”调低之中满合愤懑和无奈,不仅富有哲理性,而且黑色幽默的效果权强。又比如在约翰回到家中读完戈登夫妇的遗信后,作者借主人公的独白道出了现代社会中人类生活的尴尬处境:“一百年前,人们只是偶尔遇到人生的十字路口,然后被迫选择一个方向。今天,我们生活在集成锌片的世界中,每毫微秒就有百万条线路在打开和闭合。更糟的是,按钮掌握在其他人手中。”可以说,每一位热爱生活、勤于思考的读者都会喜爱德米勒的文风。

    总之,《荒岛夺命案》这部由美国畅销书作家内尔森-德米勒推出的新作应该比他以前的侦探小说更吸引人,更富有趣味性、文学性和哲理性。读起来不会太累,也不会太轻松,这或许不仅是小说优秀的原因,也是我们生活意义的真实感知。大音希声,大家无形。任何一部作品真正的评判者终究是读者,正如一个案件的最终解谈者只有杰出的侦探一样。

    范一亭

    199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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