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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垂暮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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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这一章的时候已是在一九六五年。而本章所写的是一九四五年的事。二十年了,可并不像过了二十年。战争的年代也恍如梦境,是一场社会中止前进的噩梦。一些年后,我总是说:“噢,五年前发生过什么什么事,”可是每次我都少说了五年。现在当我说几年前时.指的是许多年以前。

    时光改变了我,正如改变其他上年纪的人一样。

    我的生活随着对德战争的结束又开始了新的一页。尽管严格地说,对日战争还在继续,可这里的战事结束了。随之,人们开始医治战争创伤,把破碎的生活连缀起来。

    马克斯休完假后,回到了空军部。我们终于可以安顿下来了,生活尽管不像以前那样,但毕竟又开始了。和平的到来使人们松了一口气.可是和平的前途或任何其他事都尚无保障。我们为团聚而欣慰,不慌不忙地尝试性地开始了生活,看看我们究竟能使生活变成什么样子。事实上的确也令人忧心忡忡。填写表格、签订合同、税收争议,弄不懂为什么一切都乱糟糟的。

    到了这时,我才回过头来看看战时的收获,这才明白我这些年竞写下了难以置信的大量作品:我想这是因为没有社交活动来牵扯注意力,晚上不出门的缘故。

    除了我已经提到的作品之外,我在战争初期还写了两本书。那时,我时刻准备在空袭中被炸死,因为在伦敦这种可能性很大。一本是为罗莎琳德写的,这本书先脱稿,书中人物包括赫尔克里·波洛;另一本是为马克斯创作的,书中出了马普尔小姐。这两本书写成之后,存放在一家银行的保险库里了,它们都作为礼物正式交给了罗莎琳德和马克斯。

    由于提高了税收额,我竞有些幸灾乐祸地想到不值得那么拼命地写了:一年写一本书足矣。一年创作两本书比一本书也多得不了多少钱,不过增加工作量而已。原有的那种动力自然不复存在了。如果有什么我自己想写的特殊事件,那又自当别论。

    这时,英国广播公司打电话问我愿不愿意给他们为玛丽女王安排的专题节目写一广播短剧。玛丽女王曾表示喜欢我的作品,希望我为她写点什么。我对此很感兴趣,构思了一个自己满意的故事,写了个名为《三个瞎老鼠》的广播剧。就我所知,玛丽女王很欣赏。

    这事似乎过去了,但是不久之后,有人建议我把它扩展成一篇短篇小说。《空幻之屋》一书已被我改编成剧本,并由彼得·桑德斯搬上舞台,一举成功。我自己也陶醉了,以至于进一步写些剧本。为什么不写剧本呢?那要比写书有趣得多。一年写一本书所得的稿费就够用了,于是我又沉浸于一种完全不同的艺术形式中。

    我愈琢磨《三个瞎老鼠》就愈感到完全可以把这二十分钟的广播剧改编成一出三幕惊险剧。这需要加上几个人物,背景和情节都要丰富些,高xdx潮之前也要有——个渐进的情节发展过程。我想,《捕鼠器》(这是《三只瞎老鼠》的演出剧本名)之所以比其他剧本高一筹,其中一个优势就在于它有故事梗概作为基础,因而显得有血有肉。

    这个名字的由来,得感谢我的女婿安东尼·希克斯。我还未曾提到过安东尼,他当然不是什么故人往事,他至今仍和我们住在一起。生活中没有他,我确实有些手足无措。他不仅是我所知道最和蔼可亲的人,而且还是个智力非凡又坎谐有趣的人。他点子很多。在餐桌上,他会突然提出个问题,使大家一下活跃起来,争先恐后地各抒己见。他曾学过梵文和藏文,还能颇有见地地谈论蝴蝶、稀有灌木、法律、集邮、鸟类、瓷器、古玩以及环境与气象等等。

    《三个瞎老鼠》这个名字不能用,因为已经有了一部同名剧了。我们都绞尽脑汁地琢磨剧名。安东尼想到了《捕鼠器》,于是被采用了。我想他本应该也同样享有版权的,可当时我们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剧会久演不衰。

    人们总问我《捕鼠器》成功的秘诀。除了现成的答案“运气”这两字之外,惟一的理由是这个剧适合大众口味:不论年龄大小,兴趣如何,人人都喜欢看。但是细细考虑一下,既不骄傲也不过谦地说,这部既幽默又有惊险味道的轻松剧构思很巧妙。故事层层展开,观众急于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事,却又猜不到下一步会怎么样。我想,尽管所有经久不衰的剧本部有这种趋势,仿佛剧中人或迟或早总在装假,可《捕鼠器》中的角色却仿佛都是活生生的现实中的人物。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三个孩子被地方议会放置在一个农场后,因无人照管并受到虐待,其中一个孩子天折了。人们普遍认为另一个有轻微违法行为的男孩子长大会有强烈的报复情绪。我记得还有一件谋杀案,案犯多年来一直把儿时的怨恨深藏在心底,后来特意回来偿还宿愿。这些情节不是不可能的。

    《捕鼠器》中的人物有:一位年轻姑娘,她诅咒生活,决意只为未来而活着;一个小伙子,他不愿面对生活而渴望母爱;还有一个小男孩,他幼稚地向伤害了简和他的年轻教师的残忍女子复仇。这一切在我眼里,在观众眼里,都是那么真实、自然。

    迄今为止,这部剧已上演了十三年,演员阵容也几经更换。外交官剧场不得不把座倚和帐幕更换一新。听人说舞台布景也应换一换,原有的已破烂不堪。可仍场场座无虚席。

    应该说,这对我来说简直难以相信。为什么一部轻松娱人的剧会连续上演十三年之久?毫无疑问这是个奇迹。

    那么其收入都落到谁手里呢?当然主要部分毫无例外地缴了税金。除此之外呢?我还把我许多部书和短篇小说的版权赠给了别人。短篇小说《避难所》连载权赠给了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基金会,其它一些小说的版权也分别赠给了其他人。你只管伏案写作,而把作品版权转赠给他人.这要比信手给人开张支票或类似的什么更让人激动不己,而且更自然。可能有人会说这归根结底都是一回事。事实远非如此。有一本书的版权给了我丈夫的外甥。尽管这书是多年前出版的,但是直到现在它还能给他们带来收入。我把电影《原告的证人》的版权中我的那一份给了罗莎琳德。

    2

    有一次首场演出给我的印象极深,这就是《原告的证人》的首演。可以说,这是我惟一感到快慰的首演之夜。

    首演之夜往往令人痛苦、令人难堪。作者应该出席观看首演,其原因之一是,可怜的演员们在全力以赴,一旦演出失败,剧作者不在场分担难堪是不公平的。我听人讲过,《不在犯罪现场》的首演就曾出现过意外事故。剧本要求管家和医生敲书房紧锁的门,随后把它撞开。可那天晚上,书房门不待人撞,也没等人去敲就自动打开了。扮作尸体的演员正在最后调整自己的姿势,这使整个剧场为之哗然。

    去观看首场演出还有个理由,这就是好奇心。明知道不中自己的意,会倒自己的胃口,会看到全剧一场糊涂:念错台词,插科打浑,再加上忘掉台词,可你还是要去,要亲自去体验剧场效果。任何人的叙述都无济于事。好奇心将你带进剧场,浑身忽冷忽热地颤抖着,暗中祈祷上帝不要让人发现躲在剧场远排的作者。

    《原告的证人》的首演之夜全然不同。这是我最得意的剧作之一。我几乎对这部剧得意忘形。我原来并没想创作这样一部剧,心里曾有些踌躇。是彼得·桑德斯敦促我动笔的,他很善于说服人。在他的影响和说服下,我阅读了多卷《著名审判案例》丛书,并请教了许多有关初级律师和高级律师的问题。后来我对此产生了兴趣,并且突然感到自己过得很快活,这是写作时出现的兴奋时刻。虽然这种兴奋时间不长,却使人有种被海浪冲向岸边的那种飘飘然的感觉。它是进行观察想象的宝贵的时刻。这种观察不是以舞台为背景,而是用心灵去揣度。一切都表露无遗,真实的事件,真实的法庭,一个在我脑海中略有印象的真实的法庭。我仿佛看到了那个仁立在码头上的、神经质的、绝望的小伙子,那个不为她的恋人而为了君王毅然上证人席出庭作证的不可思议的女人。这是我写作速度最快的作品。我事先看完有关材料,仅用了两三个星期就完成了这部《原告的证人》。

    自然,这部剧作在情节发展上略有变化,而且我还得为那个精心设计的结尾不被改动坚持一番。没人喜欢这个结尾,女人更不赞赏它,谁都说这样结尾会毁了整个剧。他们都认为几年前写的这篇短篇小说原作的结尾更可信。可是短篇小说毕竟不同剧本,小说中没有法庭出现,没有审判谋杀案的情节。那只是关于一个被告和一个不可思议的证人的故事。我坚持我的意见。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固执己见的人,因为我不总是信心十足,然而这一次我却充满了信心。

    找坚持这种结尾,如果不同意我的意见,我宁可不让这个剧目公演。

    我胜利了,演出也获得了成功。有的观众说这是一个骗局,是引入上钩,可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它是合乎逻辑的。这种事是能够发生,也是可能发生的,而且在我看来,或许将来还会发生这种事,只不过可能没那么多的暴力。这种心理是存在的,而且,那不引入注意的事实根据明显地贯穿于全剧之中。

    不管怎样,该剧首演那天晚上,我心情很好。我原以为会像往常那样忐忑不安。可帐幕一拉开,我立刻为之一振。在我的搬上舞台的所有剧作中,这部剧的演员最合我意:德里克·布卢姆菲尔德饰年轻的被告。由于不谙法律,我没有确切地想象过被告在法庭上的举止,可是被告被演得活灵活现。帕特里夏·杰塞尔饰最难演的角色。这部剧的成功与否几乎都取决于她,再也找不出更好的女演员了。角色的确很难演,特别是在第一幕里,台词不大起作用,因为台词都是时断时续、含含糊彻的,完全靠眼睛的力量。她把这一切表演得完美无缺,真是一个严峻得不可思议的人。

    为此我很高兴,听到观众鼓掌更是喜形于色。谢幕之后,我像往常一样悄悄走出剧院。在我寻找自己的轿车的几分钟,我被一群热情的人围住了,他们都是些普通观众。他们认出我后拍着我的肩膀鼓励我说:“亲爱的,写得精彩极了。”“第一流的,没比的。”有人递过来我的手稿复制件,我愉快地给他们签了名。那种忸怩感和神经质第一次不见了。是的,这是个值得纪念的夜晚,我至今还为之骄傲和兴奋。

    3

    我的第三部在伦敦经久不衰的剧作是《蛛网》。这是特意为马格雷特·洛克伍德创作的。彼得·桑德斯约我去见她商谈这件事。她说很欣赏为她创作一部剧的想法。我问她究竟爱好什么风格的,她立刻说不想再扮演邪恶、夸张的角色,她在许多部电影里扮演了“恶女人”,她想演喜剧。我觉得她的想法无可非议,因为她演剧很有天资,擅于表演。

    她是个杰出的女演员,台词念得抑扬顿挫,很能表达台词的内涵。

    创作《蛛网》中克拉丽莎这个角色使我很高兴。最初,用什么剧名我还有些犹豫不定,是用《克拉丽莎发现尸体》还是用《蛛网》?最后决定用《蛛网》。这部剧演了两年多,我很满意。

    后来,我写了名为《不速之客》以及另一部虽引不起观众兴趣而我却视之为杰作的剧本。我至今认为那是除《原告的证人》之外的最佳剧作。大概它之所以失败就是在于它既非侦探题材又非惊险故事。这是一部涉及谋杀的剧作,但其主题是说一个理想主义者总是个危险人物,最终他很可能毁掉自己的爱人,并因此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了自己的信仰,即便自己的亲友并不理会它,一个人为了自己所热爱的人的利益究竟能够做出多少牺牲。

    我认为在我的短篇侦探小说中有两篇是我的得意之作:《怪屋》和《奉命谋杀》。当我某天重读我的小说时,我惊奇地发现《平静小镇里的罪恶》也颇令人满意。重读那些十七八年前写的小说对它们是极大的考验。人的眼光变了,有些小说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有些则是永恒之作。

    一位曾采访过我的印度姑娘问了我许多愚蠢的问题,她问道:“你是不是创作和出版了你认为很糟糕的作品?”我生气地回答说不曾有过这样的事。我说,我的作品都难以令人满意,从没有相当满意的作品,但是,如果我认为刚搁笔的作品就很糟糕的话,我决不会让它出版。

    《蓝色持快上的秘密》就属于这一类。每当重读此书,我就感到它内容平庸,描写陈腐,情节淡而无味。可遗憾的是许多人都爱看此书。据说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最没发言权了。

    尽管我并不贪得无厌,可写不出作品来时,我会多伤心。我在七十五岁这个年纪仍在继续从事写作毕竟是幸运的。到这个岁数,应该知趣并且激流勇迟了。事实上,我反复考虑过今年搁笔的想法,但是刚完成的作品比以前哪一部都畅销,这使我欲罢不忍:似乎此时搁笔是老糊涂。或许我最好把不再写作的期限定在八十岁为好?到一九四八年,考古学家再次跃跃欲试。人人都谈论着可能去探险,筹划着去中东观光,到伊拉克挖掘古代文物的条件也变得优厚起来。

    叙利亚在战前曾有过较重要的考古发现,但这时伊拉克政府的优惠条件更为吸引人。尽管所有出土的孤品都要送到巴格达博物馆,但任何他们称之为“非孤品”的文物,挖掘者都能有利可图。于是,经过一年的尝试性的小范围挖掘之后,人们开始涌向这个国家。战后成立了西方亚洲考古学会,马克斯作为伦敦大学考古研究所教授参加了这个学会。

    他每年可以有几个月的时间在现场工作。

    我们以极大的兴趣重又开始了间断十年的在中东的工作。

    这次中东之行的结果是马克斯出了名。他坚定地说他惟一渴望做的就是挖掘尼姆鲁德遗址。

    今年这个月,我丈夫的著作《尼姆鲁德及其遗址》将出版。他写这部著作用了十年。他一直担心怕活不到写完这部著作。人生是这样地漂忽不定,心肌梗塞、高血压等现代疾病虎视耽耽地注视着人们,尤其是男人。但是—切平安。

    这部著作是他毕生的心血:从一九二一年起,他就扎扎实实地为此而努力。

    我俩的工作迥然不同。我缺乏文化素质而他天赋极高,但我们相互补充,相互帮助。他时常问我对某些问题的看法,而我则是一个对他的考古专业颇有了解的业余爱好者。

    的确,许多年前我曾忧郁地对马克斯说,可惜年轻时我没能学考古,那样可以对考古问题更有见地。他说:“难道你不认为现在你比任何一位英国妇女都更了解史前陶器吗?”我们生活得很幸福,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活逐年变得愈来愈复杂纷繁。愈加都市化,但是毕竟一年有一年的乐趣。

    至于那土丘,由于四处堆放着垃圾,早已失去了原来的景色。茵茵绿草中缀着许多红色的毛其草,石像从草中昂然地探出头来。成群的蜂虎——一种长着金黄碧绿相间的羽毛的可爱小鸟——在土丘上下翻飞鸣啭。

    尼姆鲁德沉睡着。

    我还没提到过巴格达的住所。在底格里斯河西岸,我们有一座古老的土耳其式房子。我们那么喜欢它,宁可不要现代化的住宅,人们都认为我们情趣独特,其实我们的土耳其式房间凉爽宜人,阳台的栏杆前便是空旷的院子和高大的棕搁树。房后是修有灌渠的棕榈园和一间用汽油桶筑起的小房。孩子们在那里无忧无虑地嬉戏玩耍。妇女们来来往往地去河边洗锅盘。在巴格达,穷人与富人毗邻而居。

    自从我初识巴格达以来,它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埃大多数现代建筑物都设计得丑陋不堪,而且不适合这里的气候。

    那完全是从当代的杂志上依样抄来的,其中有法国式的,德国式和意大利式的。窗户再也不是那种能隔热的、高高的小窗户了。或许有抽水马桶是一个优点,然而污水却无处排泄,还要像以前那样把污水倾倒在底格里斯河里。河水似乎永远不会到泛滥的地步。

    我必须提一下时隔十五年之后,我们重返阿尔帕契亚的情景。人们立刻认出了我们,全村都轰动了,四处都是喊声、叫声、寒喧声和欢迎声。

    “还记得我吗?”一个人说,“你离开时我还是个挎篮子的孩子,现在我都二十四岁了,成了家,孩子都大了。”

    他们为马克斯记不得他们的面孔和姓名感到不理解。

    在那儿到处都能遇见十五年前的朋友。

    一天,我坐着卡车穿过摩苏尔,值勤交通警察突然一挥指挥棒,叫车停下来,喊着“嬷嬷,嬷嬷”跑到车前,抓着我的手摇晃着说:“见到你多高兴啊,嬷嬷。我是阿里,我是跑堂的阿里,记得我吧?想起来了?我现在当上警察了。”

    就这样,每次开车路过摩苏尔,阿里准在那儿,他一认出我,就命令所有的车辆全都停下,我俩相互打个招呼,他请我的车优先过去。这些朋友多好啊。热心肠,纯朴,充满了对生活的乐趣,因而能乐观地面对一切。阿拉伯人是快乐的民族,也是友好的民族。每当我们路过有过去雇员住的村庄,这人便会冲出来,坚持要我们和他一起去喝点酸奶。虽然村庄里身着紫袍的乡绅们不会理睬我们,但是那些农民却是我们真正的朋友。

    我多么爱世界的那个角落。

    我现在仍爱它,将来也永远爱它。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后记

    后记

    写自传的想法是在尼姆鲁德的家中突然袭上我的心头的。

    今天重新审视当时所记述下的一切,我感到还比较满意。我实现了我的夙愿,这就像一次旅行。它不是一次回顾式的跋涉,而是一次前瞻式的长征:循着生活的起点。回到那个踏上了生活征程的自我。我不为时空所限。心绪所至,尽情地倘徉徘徊,文笔时而驻足不前,时而前后跳跃。

    我想自己的记忆中留下的是经过筛选的事物,其中包括许许多多毫无意义的荒唐事儿。人类本身恰恰就是如此诞生的。

    如今我已七十五岁了,是该搁笔的时候了。因为就生活本身而言,再无须赘言什么了。

    我已日薄西山,静候那终究会到来的死前祷告。之后,我将去另一个未知的世界,人门用不着去考虑那些事。

    我随时准备着死神的光临。我已经格外幸运了。我丈夫、女儿、外孙和那善良的女婿,都伴随着我,他们组成了我的世界。我对他们还并不是毫不中用的老朽之人。

    我对爱斯基摩人总是深怀钦佩之情。他们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给年迈的母亲准备一餐丰盛的饭莱,之后,她便独自踩着冰雪离去。再不复返……对于这种充满尊严和决心告别生活的方式,人们应该感到骄傲。当然,写下这些堂皇的词句是太容易了。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静持死神的到来,同时生活得很安逸,虽然随着岁月的流逝,有些生活的乐趣再也享受不到了。

    再不会有长途跋涉了,同样,也不会有令人向往的海水浴,嫩牛排、苹果和黑草莓(这是由于牙齿的缘故)以及阅读友人的信件了。但是仍有许许多多美好的事物,歌剧和音乐会、阅读书籍、以及躺在床上进入梦乡的巨大乐趣,梦中时常会有年轻人来探望你并热情地与你恳谈。而最惬意的莫过于懒洋洋地坐在阳光下,陷入往事的回忆。“我记得,我记得,我降生的那所房子……”一个孩子说过:“感谢上帝赐我佳肴。”

    七十五岁的我说些什么呢?

    “感谢上帝赐我幸福的—生,给了我深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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