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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杀人不难》->正文
正文 第五章

    魏克先生又自言自语地念了几个名字。

    “我想想看。可怜的罗斯太太、老贝尔、爱尔金的孩子、海利-卡特,你知道,他们不见得都信国教,像罗斯太太和卡特就不信。对了,还有可怜的老班-史坦贝利三月的时候也去世——他已经九十二岁了。”

    “爱美-季伯斯是四月死的。”布丽姬说。

    “对,可怜的女孩,那真是件可悲的错误。”

    路克抬起头,发现布丽姬正在注视他,但是她很快就低下头。他有点挠头地想:“一定还有什么事隐瞒着我——和爱美-季伯斯的死有关的事。”

    离开牧师宅之后,他说:“告诉我,爱美-季伯斯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布丽姬沉默了一、两分钟,然后才说——路克发现她的声音有点不自然——“爱美是我所见过的最差劲的女佣。”

    “所以她才被辞掉?”

    “那倒不是,是因为她下班之后和她男朋友出去玩。高登很古板、很守旧,他觉得晚上十一点之前不应该制造罪恶,他警告她,她的态度很粗鲁!”

    路克说;“她就是那个错把帽漆当成咳嗽药水喝下去的女孩?”

    “对。”

    “这样做实在有点笨。”路克碰运气地说。

    “笨透了。”

    “她那个人笨吗?”

    “不,相当精明。”

    路克悄悄看了她一眼,觉得很困惑。她的口气平静得不带任何感情或者兴趣,可是他相信,她一定想对他暗示什么。

    这时,布丽姬停下脚步,和一个摘下帽子、热心地和她打招呼的高个子男人说话。布丽姬和对方寒暄过后,介绍路克道;“这是我堂哥菲仕威廉,现在住在爱许庄园、他想写一本书,到这儿来找题材。这是艾巴特先生。”

    路克有趣地打量着艾巴特先生——那位曾经雇用过汤米-皮尔斯的律师。艾巴特先生和一般律师毫不相像,他既不瘦也不严肃。他的身材高大,气色很好,穿着苏格兰呢套装,态度非常热心,神情愉快,感情横溢。他眼角已经有细小的皱纹,眼神也比乍看之下要来得精明。

    “在写作,是吗?是小说?”

    “民间传说。”布丽姬说。

    “你可找对地方了。”律师说:“这里真是包罗万象,无奇不有。”

    “别人也这么说,”路克说:“我相信你一定能帮我一点忙。你一定碰到过奇怪的举动或者有趣的习俗吧。”

    “噢,我不大清楚,也许——也许有吧。”

    “没听说过鬼屋?”

    “不,没听说过。”

    “对了,还有有关小孩的迷信。”路克说:“据说一个男孩子要是死得很惨,通常会变成僵尸——可是女孩子却不会,很有意思。”

    “那倒是真的,”艾巴特先生说:“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

    那是理所当然,因为这根本就是路克编的故事。

    “有一个男孩——叫汤米什么的——曾经在你的事务所担过事,我相信别人一定认为他会变成僵尸。”

    艾巴特先生的脸色显得有点发紫,“汤米-皮尔斯?他是一点用都没有,又好管闲事的顽皮鬼。谁看过他变成僵尸了?怎么说的?”

    “这种事很难查出来,”路克说:“谁也不会光明正大地说,可是就是有这种谣言。”

    “对,对,大概是吧。”

    路克又巧妙地换了话题,“唯一能听到人家谈论的人就是医生;他们替病人看病的时候,可以听到不少消息——迷信啦、符咒啦、可能还有春药什么的。”

    “你应该去找汤玛斯,他是个好人,很跟得上时代,不像可怜的老汉伯比。”

    “太保守了,不是吗?”

    “顽固透了!可以说是死硬派。”

    “你们曾经为了用水计划吵过架,不是吗?”布丽姬说。

    艾巴特先生的脸又胀得通红,“汉伯比阻挡一切进步的事,”他尖声说:“他完全反对那个计划!说话也很粗鲁,一点都不客气。他说的有些话真可以拿去告他一状!”

    布丽姬喃喃道:“可是律师绝对不会打官司,对不对?他们还有更好的办法。”

    艾巴特得意地大笑,他的怒火来得快,去的也快,“不错,布丽姬小姐!你说得可真对,我们搞法律的对法律实在太清楚了,哈!哈!对了,我该走了。要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尽管打电话给我。菲……菲仕……”

    “菲仕威廉,”路克说:“谢谢,一定!”

    律师走开之后,布丽姬说:“要是你还想知道更多有关爱美-季伯斯的事,我可以带你去找一个人。”

    “谁?”

    “韦思弗利小姐。爱美离开爱许庄园之后,曾经到她那儿做过事。她死的时候还是在她那儿做事。”

    “噢,我懂了。”他有点意外,“非常谢谢你。”

    “她就住在这里。”

    他们正穿过村中草坪,布丽姬用指头指路克日前曾经注意过的乔治亚式大房子,说:“那是伟区大屋,现在已经变成图书馆了。”

    图书馆旁边那间小屋子和图书馆一比,就像洋娃娃住的屋子一样。它的阶梯白得耀眼,门环闪闪发亮,窗帘是拘谨的白色。

    布丽姬推开大门,走上阶梯,这时,前门开了,一名上年纪的妇女走出来。路克觉得她就像典型的乡下老小姐,瘦弱的身躯上,整齐地穿着苏格兰呢外套和裙子。另外还穿了一件灰色丝上衣,别着一个紫水晶别针。那顶简单的毛呢帽,端端正正地戴在她优雅的头上。她的面容很愉快,夹鼻眼镜后面深出一对精明的眼睛。

    “早,韦思弗利小姐。”布丽姬说:“这是菲仕威廉先生。”

    路克俯身为礼,“他想写一本有关死亡、乡下风俗,和一般可怕习俗的书。”

    “噢!”韦思弗利小姐说;“真是太有趣了。”她鼓励地对他笑笑。

    他不禁又想起傅乐登小姐。

    “我想,”布丽姬说——他又注意到她用那种平谈得奇怪的口气说话——“你也许可以告诉他一些关于爱美的事。”

    “噢,”韦思弗利小姐说:“爱美?对了,是爱美-季伯斯。”他发现她显出一种新的表情,似乎想要好好打量他。接着,她似乎下定了决心,带头走进大厅,说:“进来吧,我可以晚一点再出去。”——路克表示谢意,她又说:“没什么,没什么,其实没什么要紧事,只是上街买点小东西。”窄小的起居室非常整洁,带有烧过熏衣草的香味。

    韦思弗利小姐请客人坐下之后,用抱歉的口气说:“我不抽烟,所以家里也没准备,不过要是你喜欢抽,请别客气。”

    路克婉拒了,但是布丽姬却迅速点了一支烟。

    韦恩弗利小姐在一张有雕花扶手的椅子上挺直地坐下,打量客人一会儿,然后才满意地垂下眼睛,说:“你想知道关于爱美那个可怜女孩的事,对吗?那件事实在非常可悲,我难过得不得了。真是悲哀的错误。”

    “难道没有人怀疑她是——自杀?”路克问。

    韦思弗利小姐摇摇头,“没有,没有,我根本就不相信,爱美不是那种人。”

    “那她是什么样的人呢?”路克率直地问:“我想听听你对她的看法。”

    韦思弗利小姐说:“噢,当然,她一点都不能算是好佣人,可是这年头,能找到佣人就该谢天谢地了。她对工作很懒散,老想溜出去。不过现在女孩子还不全都是那样嘛!她好像不知道她的时间是属于雇主的。”

    路克做出同情的表情,韦思弗利小姐继续说:“她很喜欢别人夸奖她,好像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爱尔斯华西先生——那家新开的古董店的老板,不过他真是个绅士,偶尔也画些水彩画,他替那个女孩画过一、两幅画,我想她就因为这样,好像以为自己有多美似的。她老爱和她未婚夫——吉姆-哈维——吵架。他在车行当技工,非常喜欢她。”韦思弗利小姐顿一顿,又说;“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可怕的晚上,爱美不大舒服,重感冒什么的——谁叫她要穿那些可笑又便宜的袜子,当然会感冒啦。那天下午她去看过医生?”

    路克马上问:“是汉伯比医生还是汤玛斯医生?”

    “汤玛斯医生。他开了一瓶咳嗽药水给她带回家,一点都伤不了人的药。她回来之后,很早就上床睡觉,大概半夜一点左右,忽然发出一阵可怕、像要窒息似的尖叫。我上楼看她,可是门从里面反锁着。厨师也和我一起上去,我们两人都非常着急,又走到大门,刚好瑞德巡官出来巡逻,我们立刻叫住他。他绕到房子后面,设法爬上阳台,她窗户没关,所以他轻而易举地就进去了。可怜的女孩,真是太可怕了!医生他们也束手无策,过了几小时,她在医院里死了。”

    “是因为——什么?帽漆?”

    “对,他们叫做草酸毒,瓶子和咳嗽药水的瓶子差不多大。咳嗽药水在盥洗台上,那瓶帽漆在她床边。她一定是半夜拿错瓶子,警方就是这么说。”

    韦思弗利小姐停下来,用精明睿智的眼睛盯着他。他知道她的话里一定别有含意。他觉得她有意隐瞒了一部分故事,但却希望他体会得出。

    大家沉默着——相当长而难堪的沉默。路克觉得自己像个想不起台词的演员。最后他勉强说:“你觉得她不是自杀?”

    韦思弗利小姐迅速说:“当然不是。要是她存心想死的话,也许会去买毒药来自杀。可是那玩意儿她已经放了好几年了。而且我说过,无论如何,她不是那种会自杀的女孩。”

    “那你——怎么想呢?”路克率直地问。

    韦思弗利小姐说:“我觉得这件事非常不幸。”然后闭上明,热切地看着他。

    路克正想努力说些中听的话时,门上忽然响起一阵搔抓声和咪咪的叫声。韦思弗利小姐跳起来打开门,一只橘色的大波斯猫摇摇摆摆地走进来。它停下脚步,用不同意的眼光看看来人,然后跳上韦恩弗利小姐椅子的扶手。韦恩弗利小姐用尖锐的声音说:“喔!老呸!我的宝贝老呸今天一早就到园地去了?”

    “老呸”这个名字似乎很耳熟,路克到底在什么地方听过一只叫“老呸”的波斯猫呢?他说:“好漂亮的猫?你养了很久了吗?”

    韦恩弗利小姐摇摇头:“没多久,本来是我老朋友傅乐登小姐养的。她被可怕的汽车撞死了,我当然不能让‘老呸’给陌生人养,不然拉妮亚地下有知一定会不安。她实在太宠爱它了,的确很好看,不是吗?”

    路克大大地夸奖了那只猫一番。韦恩弗利小姐说:“小心它耳朵,最近一直在痛。”

    路克小心翼翼地摸摸猫,布丽姬站起来,说:“我们该走了。”

    韦思弗利小姐和路克握握手,说:“也许不久会再看到你。”

    路克愉快地说:“我相信一定会的,但愿如此。”他觉得她似乎很困惑,也有点失望。她又看看布丽姬——眼光迅速而带着疑问。路克觉得这两个女人之间彼此心领神会了一件事,但是却不让他知道。他很生气,可是他发誓一定要很快就找出答案。

    韦思弗利小姐送他们出门,路克在阶梯顶端站了一会儿,用欣赏的眼光看了一会儿村中那块大草坪和鸭池。

    “这地方一点也没受到尘世的骚扰。”他说。

    韦思弗利小姐高兴地说:“是啊!一点都没错!和我小时候记得的一样。我们本来住在‘伟区大屋’,可是到了家兄当家的时候,他不喜欢住在那儿——老实说,是住不起了——于是就卖掉了。一位建筑商买下来,打算‘发展土地’——我想他是这么说的。幸好伊斯特费德爵士及时买下来,救了那幢房子。他把它改成图书馆和博物馆,不过一砖一瓦都没动。我每两周去整理一次图书——当然没有薪水——实在很难形容那种重回旧家园,而且知道它不会被卖掉的愉快心情。那里的布置真是太好了,菲仕威廉先生,改天你一定要到我们的小博物馆看看。有些本地特产非常有意思。”

    “我一定抽空去,韦思弗利小姐。”

    “伊斯特费德爵士对卫栖梧的贡献非常大,”韦思弗利小姐说:“可是有些人偏偏不懂得感恩,真是可悲。”

    她紧抿着嘴,路克谨慎地不再发问,再次向女主人道别。

    走到外面之后,布丽姬说:“你还想再搜集其他资料吗?或者想回家了?我们沿河边散步回去好不好?那边景色很美。”

    路克立刻答道,他不想再进一步调查了,并且说:“我们就沿河边回去好了。”

    他们先走过大街,最后那间屋子上挂着一块旧金字招牌“古董”。路克停下脚步,从窗口打量冷冷清清的屋里。“那边那个陶盘子蛮不错的,”他说:“可以送一个给我姑姑。不知道多少钱?”

    “要不要进去看看?”

    “你不介意吗?我很喜欢逛古董店,有时候只要花一点钱就可以买到好东西。”

    “我看这里不太可能,”布丽姬冷淡地说:“我敢说,爱尔斯华西对他店里东西的价值清楚得很。”

    店门开着,里面有些长椅子和橱柜,摆着瓷器和铜器。两边各有一个摆满货品的陈列室,路克走进左边那间,拿起陶盘。这时,屋子后面那个原先坐在桌子后的人站了起来,“噢,亲爱的康威小姐,真高兴看到你。”

    “早安,爱尔斯华西先生。”

    爱尔斯华西先生是个瘦高的年轻人,穿着红褐色的套装。他的睑孔长而白,头发则既长而黑。布丽姬介绍过路克之后,他的注意力立刻转到路克身上。“这是真正的英国古陶器,很可爱吧,对不对?这里有不少好东西,可是我并不愿意出售。我一直梦想住到乡下,开个小店,卫栖梧真是个好地方,有那种吸引人的气氛——希望你了解我的意思。”

    “艺术家的脾气。”布丽姬喃喃地道。

    爱尔斯华西用白皙修长的手对她挥挥,说:“别用那种可怕的字眼,康威小姐,我是个商人,真的,只是个商人。”

    “可是你真的是艺术家,不是吗?”路克说:“我是说你会画水彩画,不是吗?韦思弗利小姐说你曾经替一个女孩画过像——是叫爱美-季伯斯吧?”

    “噢,爱美啊,”爱尔斯华西先生说。他退后一步,不小心碰到一个啤酒杯,他小心翼翼地把杯子扶正,说:“是吗?嗯,对了,我想我的确画过。”他似乎有点站不稳脚步。

    “她很漂亮。”布丽姬说。

    爱尔斯华先生又恢复了泰然自若的神色。“哦,你觉得她漂亮?”他问:“我一直认为她很平凡……要是你对陶器有兴趣,”他对路克说:“我还有一对陶制小鸟。”

    路克表示对鸟没兴趣,又问了陶碟的价钱,爱尔斯华西先生说出一个数目,“谢谢你,”

    路克说:“不过我实在不想剥夺你所喜欢的东西。”

    “你知道,每次东西没卖出去,我就觉得好安慰。”爱尔斯华西说:“好傻,不是吗?听我说,我愿意减低一基尼,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这东西,这样一来就不一样了。无论如何,这到底是卖东西的地方。”

    “不用了,谢谢你。”路克说。

    爱尔斯华西先生送他们到门口。走远一些之后,路克说:

    “爱尔斯华西先生真是个怪人。”

    “我知道他会一点法术,不是妖术,不过反正差不多。”

    布丽姬说:“再加上这地方的名声,就更像真有那么回事了。”

    路克有点笨拙地说:“我的天,我想他正是我最需要的人,我应该在那方面跟他多谈谈。”

    “是吗?”布丽姬说:“他对那些事很内行。”

    路克面带不安地说:“我改天再去拜访他。”

    布丽姬没有回答。他们现在已经走到村外了,她转进一条羊肠小道,一会儿,他们就到了河边。他在河边遇到一个矮小、留着硬须、金鱼眼的男人。他身边有三只牛头犬,他正大声粗鲁地叫唤着那三只狗:“尼洛,过来,先生!……奈丽,丢掉!丢掉!我叫你丢掉!……奥古斯都——奥古斯都,我叫你——”看到布丽姬,他脱帽行礼,然后用像要把人吃掉似的好奇眼光看路克,最后又继续向那些狗吼叫着离开了。

    “是贺顿少校和他的牛头犬?”路克问。

    “对极了。”

    “今天早上我们可以说见过卫栖梧所有的重要人物了吧?”

    “不错。”

    “我好像冒失了点,”路克说:“我想任何陌生人到了英国乡下,都一定会被人拒之于千里之外。”他想起吉米-陆瑞淇的话。

    “贺顿少校从来不掩饰他的好奇心,”布丽姬说:“有时候他实在盯得人受不了。”

    “那种人一看就知道当过某个地方的少校。”路克有点不乐意地说。

    布丽姬突然说:“要不要在河边坐一下?时间还早得很。”

    他们坐在一棵倾倒的树干上。布丽姬又说:“不错,贺顿少校的军人味道很重,你一定不相信,一年以前,他还是世界上最怕太太的人!”

    “什么?你说他?”

    “是啊,他娶了一个世界上最不理想的太太,她很有钱,在别人面前也从来不隐瞒这一点。”

    “可怜的家伙——我是说贺顿少校。”

    “他对她表现得很好——永远是个军人和绅士。其实我心里倒怀疑他有没有跟她吵过架。”

    “我想她一定不受欢迎。”

    “大家都不喜欢她。她责骂高登,但是却支持我,不过一般说来,她到任何地方都不讨人喜欢。”

    “我想一定是慈悲为怀的上天除掉她了?”

    “对,差不多有一年了。急性胃炎,把她丈夫、汤玛斯医生和两名护土折磨透了,不过最后总算死了。牛头犬马上高兴得不得了。”

    “畜牲也通人性。”

    两人沉默着,布丽姬心不在焉地拨着长草,路克也视而不见地朝着河对岸皱眉,此行似梦似真的目的又困扰着他。到底有多少是事实?多少是想象呢?把每一个生人都当成可能的杀人犯,是不是冒失了点?这种观点实在不太高明。路克想:“去他的!我当了太久警察了!”

    布丽姬冰冷清晰的声音吓了他一跳,把他拉回现实中。她说:“菲仕威廉先生,你到这里来究竟有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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