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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十三名罪犯》->正文
十三、巴斯

    第一份公文是纽约安全局寄给欧洲各国的一则启事副本,与此同时该启事还出现在美国各家报纸上。

    如果提供线索,帮助警方把犯人缉拿归案,将获得一千美元奖赏。嫌疑犯罗纳尔德·莫尔东,人称巴斯,黑人,家住哈雷姆市郊,饭馆服务员,年龄大约二十五岁,高个儿,细腿,胸部凸起,短前额。

    五月二十一日,在无可置疑酒吧,巴斯在一次争吵中首先对男侍者随后又向劝架的顾客连开四枪,造成两死一伤。

    在逃跑过程中又把拦截他的区长击倒。天擦黑时逃进了一户住家,开枪杀死两名追捕的警察,然后从房顶逃脱。

    完全有理由相信,案犯没有进离纽约。

    第二份材料是毛里塔尼亚号船打给美国安全部的电文副本:在船上发现一非法偷渡黑人。估计他首先上的是救生艇。对追捕他的船员两次开枪,一人被杀。

    他敏捷异常,似对所乘船只十分熟悉,逃跑成功。

    展开日夜巡逻。

    毛里塔尼亚号船不久打来第二份电报:

    黑人第二次出现在二等舱。又成功逃脱。

    毛里塔尼亚号给法国安全部的电文如下:被纽约警方追捕的系列杀人犯仍在船上。未被拘捕归案。一名水手被杀。船靠岸后请协助监视。

    事件一环接一环地发展。

    勒阿弗尔刑侦大队五月三十日向巴黎警方报告:对毛里塔尼亚号船进行搜查,没有发现嫌疑犯。晚六时有人向警方报告在黑人区发现了他。将随时通报发现的情况。

    勒阿弗尔警方五月三十一号的报告如下:不安的一夜。三次发现了嫌疑犯。在圣雅克街发生枪战。一名妇女受伤。将严密监视各火车站和出港船只。

    在同一天,两个小时之后勒阿弗尔刑侦大队向巴黎警方发来了第二份电报:巴斯在进火车站时被捕。他手里拿着开住巴黎的头等厢火车票,但无任何售票员卖给过他车票。他没有反抗,装疯卖傻。

    六月五日

    他犹如一条丧家之犬,日夜拖着饿得几乎走不动路的双腿,身上不时挨打,头上也时不时地有垃圾或其他污物落上;他又像被顽童嬉戏捉弄之后的弃儿,被扔到一边。只有他这种人才会有这样一副可怜、可悲的惨相。现在坐在司法部弗罗日先生办公室的就是这样一个人。

    带他进来的警卫命令他坐下,他没有听懂,或者没听见,也可能装作没听见。警卫轻轻一推,他便一屁股横坐到椅子上。

    他眼球凸出,眼皮红肿,脸色晦暗。

    他曾遭人毒打,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他难道不该挨打吗?被抓捕归案已有四天,他竞一直不愿开口说话,只是用眼睛顽固地看着前方,样子像个白痴,同时又显得无限失望和极其顺从。

    “你决定到什么时候才停止演戏?……”警察们大声训斥他。

    啪!一个耳光……

    他浑身上下糟糕透项。脏得无法再脏的衣服几乎被撕成了碎片。脸部肿胀,手上、胳膊上到处是擦伤。

    在弗罗日先生面前,他似乎随时准备放声大哭。不久他哭了,真的哭了。眼泪静静地流在脸上。半边脸的伤口开始结痴,眼泪流在上面痛的他直哆啄。他有时轻轻地抽鼻子,也不敢拍出声响,像是害怕再次招来毒打。

    纽约又发来电报,补充情况如下:

    他原籍是比属刚果。在南美种植园工作了数年。在哈雷姆开始酗酒,变得暴躁,但直到五月二十一日前没有犯罪前科,也没有什么严重的不法行为。

    他在连续杀人的时候均处于醉酒状态。

    他用的是十二毫米柯尔特式自动手枪,一九一三型,带弹央。专家证实枪管有一条来复线可能不规范。

    他身着一套浅灰色西服。裤子无背带,用皮带扎裤。

    暗绿色袜子,黑皮鞋。案发那天晚上身带三百美元。

    在这个黑人身上搜出了一把一九一三型柯尔特式十二毫米自动手枪,弹夹里无子弹。巴黎的专家对这支枪检验后确认,枪管一条来复线已经变形。

    巴斯不说话,显然等着挨打。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胸部像只捏在手里的小鸟一样急速起伏。

    美国警方在电报中还说:

    他讲一口流利的英语,幢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

    用上述三种语言对他进行审问,都没有结果。仔细观察他对问题的反应,他不战栗,也不哆嗦。

    看上去他既不通人性,又有些可怜,同时还令人反感和厌恶!弗罗日先生不借外语,只会法语,他不准备再试一遍,以免自己尴尬。他只想拿下站在面前的这个人。

    和以往办案不同的是,这次法官不是一边肩高、一肩边低,舒舒服服地坐在那里审案。而是站着,且相当激动地来回走动。他机械地搓着那双苍白的、青筋暴露的干瘪手,搓手发出的声音和揉搓皱纸一样。

    他时不时地走向自己的办公桌,查阅一下放在上面的材料或记录。

    随着时间的流失,疑犯开始感到不妙,他慢慢地拾起头,带着一线希望打量这位既不打人也不骂人的老者。

    从勒阿弗尔刑警大队的报告中,弗罗日先生注意到下边一段:在黑人的口袋里发现的东西是:一支手枪(其详细材料另附);一美元的金币和几枚硬币;一包只少了一支的高卢牌香烟。除此之外,巴斯身上再无其他东西。

    另外一段报告是这样写的:

    海上成尼斯妓院老钨埃利丝·克罗德称一名身着灰色西装的黑人五月三十一日晚至六月一日清反在她那里过夜。因为他衣衫槛楼,便要求他先付钱,他把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放到桌子上。

    由两名妓女陪着在妓院会客厅喝酒时,他取出手枪给她们看,并说枪里还有两颗子弹,如果有谁前来阻止他吃喝玩乐,他就给他一枪。

    他用英语跟她们说话,妓女们都懂英语。

    他不让关窗,以便能看到窗户对面发生的情况。

    他于凌晨三点离开放院。

    在这份长达十五页的报告中还有这样一段,于连·克罗利埃,五十二岁,是勒阿弗尔的一位代理商(注:克罗利埃每晚都酗酒,不工作),他的证词是:“我正要回家……”“那时是几点?”

    “天开始亮了……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刚走到离火车站不远的地方,突然有人拦住我的去路。他是个黑人,说的是英语,他送给我一千法郎,要我到售票处给他买一张去巴黎的火车票,答应给我二十法郎的酬谢。我为他买了一张头等厢车票。”

    “他穿什么衣服?”

    “我没有注意……不过我觉得他有点滑稽可笑……”“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吹着口哨,付我那二十法郎时显得挺高兴,一下子把二十法郎增加到五十法郎。我觉得他喝多了……”“您呢?”

    “我只喝了一点儿,为的是忘掉那些令人烦心的事火车站售票员说他售出那张票时是早晨六点。而那个黑人在站台被捕时是早八点十九分。

    勒阿弗尔码头一位夜间值班员的证词是这样的:“大约凌晨三点,我发现昨天卸下船的羊毛包上睡着一个黑人,我踢了他几脚,他没有反抗就走了。”

    “他穿什么衣服?”

    “天黑看不清。他很快就逃走了。”

    弗罗日先生上前凝视嫌疑犯,巴斯吓得一抖,眼里涌出了泪水。

    精神病科医生给他做了初步检查,认为只有再观察一段时间之后才能下定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巴斯未患任何重病,也没有什么遗传疾玻法官突然开开门,唤来一名警卫。

    “把他的鞋子脱下来。”

    黑人未作任何反抗。脱了鞋的一双脚血淋淋的,肿胀得很厉害。

    “此人数日来一直穿着鞋唾觉?”

    “是这样!他睡觉不脱衣服……”

    他的两条腿很细,上面沾满了汗水和泥浆,有的地方还沾着一些生羊毛。

    此时的巴斯坐在椅子上,赤着脚,两条胳膊又细又长,样子比任何时候更加可怜、怪诞和尴尬。而警卫那双为疑犯脱过鞋的手伸出老远,他感到恶心,做着鬼脸走了出去。

    弗罗日先生有些急躁,他把各地送来的材料胡乱地维到一起,走到窗前又回到原地。他刚要按以往的习惯开口问话,嘴张了一下又闭上了。

    他突然将门打开,叫进警卫。

    “这是一把尺子……您会测量脚的尺码吗?”

    不到一会儿功夫,警卫宣布说:

    “是四十六号……”

    “他穿的鞋呢?……”

    “四十四号……不过他的鞋是山羊皮做的,有伸缩性……”黑人看着自己手上的擦伤。

    “皮子的裂缝断口处有无羊毛纤维?”

    “没有……但有煤屑,这只鞋里到处都是……”弗罗日先生看着自己的办公桌,目光落到报告中的一句话上:“十二毫米柯尔特式自动手枪,一九一三型……”“您可以走了!”他对警卫说。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遇到了弗罗日先生。遇到他的时候,他刚审完那黑人之后还不到一个小时。在了解案情之前,我在他身上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东西,他的兴奋中带着一种无耐的苦涩,但又不愿让人察觉。

    “我从来没遇到过一个如此痛苦,可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受苦的人,”他对我说,“就像一头动物,一个一钱不值的……”于是他向我讲述了审理案件的经过:“从一开始我就把几种此人无罪的推理汇集在一起。首先他让人抓住的方式就是愚蠢的,他想显示一下自己原本就是逃逸的高手;其次是在枪内和口袋里均无子弹,这是事实,然而持有枪支这一现实又使他无法摆脱连累;还有,他有确凿无疑的系列杀人记录,夜间被值勤人员赶来赶去却无反抗;再者,他让人代买火车票时肯定注意到火车站已被监控。种种疑点太多了,不必一一列举!但是,真正能说明他无罪的证据,我是在最后时刻看到他那双无法掩饰的脚时才偶然明日过来。

    “他脚上穿的那双皮鞋和美国警方在报告中指出的一样,但尺码对他来说太小了!谁也无法穿着如此不合脚的鞋去干那么多勾当。应特别指出,巴斯有钱,他毫无理由穿双又小又紧的不合脚的鞋,“因此,可以断定,站在我面前的不是巴斯!”

    沉默了一会儿后他接着说:

    “从此之后,一切就变得简单了!谁也不会故意扮演这名疑犯扮演的角色,哪怕给再多的钱也没人愿干。他把角色演得惟妙惟肖。他不懂法语,也不懂英语、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他什么也不知道!

    “另一方面,他似乎又意识到什么,因为他对警察的粗暴行为并不生气。

    “我刚打过电话,证明我的推断是正确的。他是一个刚果北方人,多次听人谈论欧洲,从此他便有一个梦想:到欧洲去发财致富。他有一个不负责任的同胞在一艘货船上任司炉助手,他敲了他一大笔钱后才把他藏在船上煤堆里偷渡到法国,把他甩到勒阿弗尔港。他身无分文,又不借外语,无法与人交流。

    “他从美梦中掉进了现实,像一个受苦受难的生灵到处游荡。他在码头上睡觉,觉得很悲惨但无过错。对眼前发生的,一切只得顺其自然。那一晚他睡在羊毛包上的时候脚上穿的还不是巴斯的鞋,因为他腿上沾有羊毛纤维,但是皮鞋裂缝里没有。

    “美国黑人遇到了他,一眼就看出了门道,因为这个美国黑人也出生于非洲,他和他一样天真。真巴斯正在被追捕,很快就要完蛋。眼前的情况是千载难逢的良机。他蒙蔽哄骗这个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猜不出的同胞,一个美元的金币和一包香烟足以使他眼花缭乱。美国人让他换上自己的衣服,将枪里的子弹小心翼翼地取出留下后把枪给了他,给他买了一张火车票,把他打发上了开往巴黎的火车……“在真相被揭露之前,美国黑人巴斯已安全逃脱了。”

    我后来得知,弗罗日先生将那个因偷渡被判入狱的可怜虫救了出来,并自己掏腰包为他买了回刚果的船票。

    至于巴斯,当他正在鲁昂一家妓院消费他的美元时,被人砍了三刀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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