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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格街血案

    任凭海妖唱什么歌,任凭阿基里斯混在女孩堆里冒用什么名字,饶是费解的谜,也总能猜破。

    ——托马斯·布朗爵士

    所谓分析的这种才智,其实是不大可靠的。我们对分析力的评价,只是根据其效果而已。大家知道,具有分析力的人,若是这方面得天独厚,总不禁感到这是其乐无穷的源泉。大力士喜欢炫耀自己的臂力,酷嗜锻炼肌肉之类的运动;有分析力的人就喜欢解开任何疑难的脑力活动。只要能发挥他的才能,即使对琐碎小事,也感到津津有味。他偏爱猜谜解题,琢磨天书;凡是解开一项疑难,都无不显示出他的聪明程度,这在平庸之徒看来似乎不可思议。他用分析方法的精髓取得的成就,的确有些全凭直觉的味道。

    如果精通数学,这种解决疑难的才能或许格外高强,最好是精通那种高等教学,即所谓解析,称为解析似乎是最理想了,其实不然,只是因为它运用逆算法,才称为解析。可是计算本来并不等于分析。比方说,下象棋的,并不在分析上下功夫,只在计算上费心机。因此,一般以为下象棋有益身心的说法是不对的。我目前并没有在写论文,只不过在一篇多少有点离奇的故事前面,先写下一段杂乱无章的意见作为开场白而已;我要趁机声明一下,较高的思考能力用在看不出什么花样的跳棋上,比用在苦心推敲的象棋上,更显得见效,更显得有用。象棋这门玩艺,各子都有各子的希奇古怪走法,都有变化无常的妙用。象棋不过复杂罢了,却往做被人错当做深奥。下象棋务须聚精会神,如果稍有松懈,疏忽一步,势必损兵折将,败下阵来。象棋的走法,不仅五花八门,而且错综复杂,这种疏忽的可能性也就增多;十回倒有九回,赢家总是精神集中的棋手,不是比较聪明的棋手。相反的,跳棋这门游戏,走法死板,绝少变化,疏漏的可能性少得多,因此相形之下,他用不着全神贯注,双方棋手相遇,只要聪明一点的就包管不会输。说得比较具体一点,不妨假定有一局跳棋.大家只剩下四个王棋,当然没什么疏忽之虞了。这样,如果双方旗鼓相当的话,分明只有善于动脑筋,棋法步步推敲,才能取胜。有分析力的人碰到毫无对策的情况,总是专心研究对方的思想,设身处地的去揣摩一番,这样常常能一眼看出唯一的招数,有时这招数实在简单得可笑;但诱使对方铸成错误、忙中失算,就凭这一招。

    惠斯特牌戏素来以能养成所谓计算能力闻名。大家知道,凡是智力出众的人,显然沉湎此道,感到其乐无穷,而不愿下象棋,认为无聊。不用说,绝对找不出第二种同样性质的玩艺需要这样大大发挥分析能力的。世上象棋下得出色的人,至多只是在象棋方面有专长罢了;可是精通惠斯特,就能在一切比较重大的勾心斗角的场合取胜。我说精通,就是说熟谙这门玩艺,包括通晓一切取得合法优势的窍门。这种窍门不单是五花八门,也是多种多样,而且往往就在心灵深处,一般人根本无从了解。留神观察的,记忆力必定强;因之专心一意下象棋的人,玩起惠斯特准会非常出色;而且霍伊尔牌戏谱中的规则(根据纯粹的牌戏技巧制定的)通俗易懂。通常人们认为精于此道的,必须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过目不忘,二是根据“本本”行事。不过碰到规则范围里没有的情况,倒恰恰看得出具有分析力的人的牌技。他悄悄作了不少观察和推论。说不定他的牌友也在这么做;双方对敌情了解的深浅之分,与其说决定于推论的正误,还不如说决定于观察能力的高低。必需掌握如何观察这门学问。玩牌的人决不是只顾自己打牌,也不是因为只求赢牌,就不分神推断局外的事。他打量搭档的脸色,仔细跟对手的脸色—一比较。他估计每个人执牌的顺序,还根据分到王牌和大牌的人种种不同的眼色,算计一张张王牌和一张张大牌。一面打牌,一面鉴貌辨色,看人家是自信呢还是惊讶,是得意呢还是懊恼。从种种不同的表情中,收集思考的资料,根据对方把赢得的一墩牌收起来的神态,揣测赢了这一墩牌的人能不能再赢一墩同花牌。根据对方摊牌的神情,认出人家是声东击西,掩人耳目。凡是对方随便提到一个字,脱口说出一句话,偶然掉下一张牌,不巧翻开一张牌,赶紧掩饰时那副焦急不安或漫不经心的神情;计算赢了几墩牌,这几墩牌的布局,人家是窘迫呢还是犹豫,是焦急呢还是惶恐——凡此种种,都逃不过他那类似直觉的观察,向他提供了情况真相的蛛丝马迹。打了两三圈牌,他就充分掌握各家手里有些什么牌了,从此以后,就胸有成竹,每副牌都打得准,仿佛同局各家手里的牌都排在桌面上似的。

    分析能力决不能跟单纯的足智多谋混为一谈;因为善于分析的人势必足智多媒,可是足智多媒的人往往格外不善分析。足智多谋通常从推定能力或归纳能力中表现出来,骨相学家把推定能力和归纳能力归诸于一种独立的器官,认为这是原始的能力,据我看来这是根本错误的;智力完全与白痴无异的人身上往往看得出这种原始能力,因此引起了心理学作者的普遍注意。足智多谋和分析能力之间的差别,固然比幻想和想象的差别还要大,不过两者的性质,显然非常相似。实际上不难看出,聪明人往往善于幻想,而真正富于想象的人必定爱好分析。

    下面一段故事,读者看了多少可以当作上文一番议论的注解。

    一八XX年,春夏期间,我寓居巴黎;在当地结识了一位名叫西·奥古斯特·杜宾的法国少爷。这位公子哥儿出身富贵——确实是名门子弟,不料命途多外,就此沦为贫困,以致意志消沉,不思发奋图强,也无意重整家业。多亏债主留情,他才照旧承袭祖上一点薄产。靠此出息,他精打细算,好容易方维持温饱,倒也别无奢求。说真的,看书是他唯一的享受,何况在巴黎,要看书是再方便也没有了。

    我们初次见面是在蒙玛特街一家冷僻的图书馆里。两人凑巧都在找寻同一部珍贵的奇书,交往就此逐渐密切起来。一回生,两回熟。他推心置腹地把一段家史详详细细告诉我,我听得深感兴趣,法国人只要一谈起自己,总是把心里话兜底倒出的。我对他的博览群书也颇感惊讶。尤其是他那海阔天空、生动活跃的想象力,更感人肺腑。当时我正在巴黎寻求日夜探索的东西,不由觉得跟这么个人交往,对我来说,不啻无价之宝;我老老实实地对他吐露了这分心情。最后终于谈妥,我在巴黎盘桓期间,跟他住在一起;我的经济情况多少比他富裕,他同意由我出钱在市郊圣杰曼区租下一幢年久失修的公馆。这座房子地处偏僻,式样古怪,摇摇欲坠,相传是凶宅,荒废已久,我们对这种迷信并不深究,径自把屋子布置得正巧配合两人共有的那种古怪的消沉情绪。

    如果世人晓得我们在这地方的日常生活,准会把我们看作疯子——也许只看作不害人的疯子。我们完全过着隐居生活,不接待任何来客。我对以前的朋友自然都严守秘密,并没把隐居的地点告诉他们;杜宾在巴黎一直默默无闻,也没人认识。我们就这样孤独地过着日子。

    我的朋友为了深夜的魅力而偏爱深夜,这是他的一个怪癖,除此还能称作什么呢?我暗中也不由得染上这个怪癖。象染上他的其他种种怪癖一样;我狂放不羁地耽溺于他那突发的奇想中。夜神不会永远伴随我们;可我们有办法把夜神请进屋内。天刚破晓,我们就把这座古邸的大百叶窗统统关上,点上一对小蜡烛,加上浓烈的香料,只投射出阴森森的幽幽微光。凭借这些微光,我们就沉湎在梦想里——看书,写字,谈心。等到时钟预报真正的黑夜光临,我们才臂挽臂地溜到大街小巷,或者继续日间的话题,或者到处游荡,走得老远老远,逛到深更半夜,在人烟稠密的城里,闪闪灯火和幢幢黑影中,寻求无穷的精神刺激,这种精神刺激只有凭默默观察才能领略得到。

    尽管我早就从杜宾那丰富的想象力里看出他具有特殊的分析能力,可是在这种时候。我对他的分析能力还是不由得另眼相看,心悦诚服。看他模样仿佛也巴不得漏一手玩玩——如果不全是卖弄的话——他毫不含糊地老实承认其中自有乐趣。他轻声嘻嘻笑着,对我吹嘘说,大多数人跟他比起来,都是玻璃心肝,一看就透,他对我的心思真是了如指掌,常常当场拿出这种惊人的根据,证明他说的一点不假。这时刻他的态度冷漠,茫然若失,眼神毫无表情;他的嗓子素来是洪亮的男高音,竟提到了最高音,要不是发音有条不紊,咬字一清二楚,听起来真当他在发火呢。眼看他这么副心情,我不由时常默想着有关双重的心的古老学说,心里不断玩味着兼具丰富想象力和解决能力的杜宾。

    看了这一段,请别当我在详细讲述什么神秘故事,或者写什么传奇小说。我笔底描写的社实的一切事情,只不过是激动心理,也可能是病态心理的结果。可是要说明他在这时期谈话的特征,最好还是举个例子。

    有一夜。我们在皇宫附近一条又脏又长的街上闲逛。两人明明都在想心事,谁都不发一言,少说也有十五分钟。冷不防,杜宾开口说了这么番话:

    “他是个非常矮小的家伙,那倒不假,可是到杂技场去演出还不错。”

    “那还用说吗,”我不加思索的答道,我原来正全神贯注地想着心事,所以开头根本就没注意杜宾竟会跟我这么出奇地不谋而合,一下就说中我的心思。转眼工夫我定了定神,才不由得大吃一惊。

    “杜宾,”我正色道,“这可把我弄糊涂了。不瞒你说,我真是不胜惊讶,简直信不过自己的耳朵。你怎会晓得我正在想……”说到这儿我住了口,看看他到底是不是当真知道我在想谁。

    “……想桑蒂伊,”他说,“干吗不往下说?你刚才心里不是在想,他个子矮,不配演悲剧吗?”

    这正是我刚才心里想着的一个问题。桑蒂伊原是圣丹尼斯街的一个皮匠,他成了个戏迷,曾经粉墨登场,演过克雷比荣悲剧中的泽克西斯一角,谁知卖力结果,反而博得一阵冷嘲热讽。

    “请你千万别卖关子,”我失声叫道,“说说你有什么神机妙算,才能看透我心眼里在想这件事。”老实说,我拚命掩盖,还是免不了流留出惊讶的神色。

    “看到卖水果的,“你就不由想到这个修鞋的个子太矮,不配演泽克西斯和诸如此类的角色。”我朋友答道。

    “卖水果的!——这话可怪了——我不认识什么卖水果的。”

    “咱们刚才走到这条街上,不是有个人迎面向你闯来吗——大概是十五分钟以前的事吧。”

    我这才想起来,刚才从西小街走到这条大街上,的确有个卖水果的,头上顶着一大篓苹果,冷不防的,差点没把我撞倒;可是我实在弄不懂,这跟桑蒂伊有什么关系。

    杜宾的脸上丝毫没有吹牛的神色。他说:“回头讲给你听,一讲你就会完全明白了,咱们先回顾一下我跟你说话那工夫,一直到碰到那卖水果的为止,你心里想些什么吧。你一连串思想活动中主要几个环节是这样的——桑蒂伊,猎户星座,尼古斯博士,伊壁鸠鲁,石头切割术,街上的石头,那个卖水果的。”

    人们在生活中有时总不免要细细玩味自己的思路,怎会一下子想到这上面来的。细细玩味一下往往回味无穷;头一回尝试的人,眼看开头想起的事和最后想到的事之间竟然南辕北辙,毫不相干,难免感到惊讶。我听到杜宾刚才那番话,而且不得不承认他说的话句句是真,心里那分惊讶甭提有多大了。他接着刚才的话往下说:

    “要是没记错的话,咱们刚才走出西小街之前,一直在谈马。这是咱们谈论的最后一个话题。一拐进这条街,凑巧有个卖水果的,头上顶着个大篓子,匆匆擦过咱们身边,那儿的人行道正在修理,堆了一堆石头,他把你撞到石头上。你踩到一块松落的石头,绊了一脚,脚腕子稍微扭了下,看模样你生了气,绷着个脸,嘴里嘀咕了几句,回头看看那块石头,就不声不响地走了。我对你这种举动并没特别留神;不过近来,我生活里总少不了观察。

    “你眼睛一直盯着地上——两眼冒火地朝人行道上的坑洼和车印看看,所以我知道你还在想着石头。等走到那条叫做拉玛丁的小胡同,你才流露出笑容。我看见你嘴唇掀了掀,就深信你嘀咕的是石头切割术,这个词儿,因为胡同里早就试铺上牢牢叠住的石块,这词儿用在这种铺路法上很别扭。我知道你暗自说着‘石头切割术’这词儿,不会不联想到原子,因此就会想到伊壁鸠鲁的理论,再说不久前咱们才讨论过这问题,我对你提起过,那位有名的希腊人一些含糊的猜测多么奇特,谁知竟神不知鬼不觉地跟后世证实宇宙进化的星云学说不谋而合,我这一想,就觉得你势必会抬眼望望猎户星座的大星云,心里的确也巴不得你这么做。你真的抬眼看了;我这才拿准我对你的思路一步都没摸错。昨天《博物馆报》上发表了一篇恶意讽刺桑蒂伊的长篇宏论,在那篇文章里,作者用了可耻的冷言冷语,挖苦这个皮匠,说他穿上厚底戏靴,就改了姓名,还引了我们常提到的一句拉丁诗句。我说的就是这句——

    第一个字母不发原来的音。

    我曾经告诉你这句诗说的是猎户星座,从前写做猎户星宿;我跟你还挖苦过这种解释呢,我知道你不会忘掉。因此,你决不会不从猎户星座联想到桑蒂伊。看到你嘴边掠过的那种微笑,就知道你一定联想到了。你想到那倒霉的皮匠给开了刀。你一直怄着腰走着,可这会儿却看见你挺立了腰板。因此就拿准你想到了桑蒂伊个子矮小。这时我便打断你的思潮,说桑蒂伊那人实在是个非常矮小的家伙,可是到杂技场去演出还不错。”

    不久以后,我们正翻着《论坛报》晚刊,看到下面一段新闻,不由给吸引住了。

    “离奇血案——今晨三时左右,圣罗克区居民突遭一阵凄厉尖叫惊醒好梦,看上去这阵声音是毛格街一幢房子的四楼传出来,据称这幢房子由列士巴奈太太和她女儿卡米耶·列士巴奈小姐独家居住。本来大家打算开门进去,谁知竟是白忙一阵,耽误了片刻,只得用铁橇撬开大门,于是八九个邻人便在两名警察陪同下,一齐进内。此时喊声已停;但正当大家奔上头一层楼梯头,又听得两三个人发火争吵的粗野声音从楼上传下来。奔上第二层楼梯头,这声音也哑了,一切寂然无声。大家便分头搜寻,赶紧逐间查看。搜到四楼一间大后房,只见房门反锁,便排门闯入,眼前景象真是惨不忍睹,在场者无不大惊失色,魂飞魄散。

    “房内凌乱不湛,家具全遭捣毁,散弃一地。房内仅有一个床架,床垫早已拖开,扔在当中地板上。有柄血污斑斑的剃刀搁在一张椅子上。壁炉上有两三大把花白的长头发,也溅满鲜血,仿佛是给连根拔起的。地板上找到四枚拿破仑金币,一只黄玉耳环,三把大银匙,三把小号的白铜茶匙,两个钱袋,装了约莫四千枚金法郎,房内一角有只五斗橱,抽屉全都拉了开来,分明给搜劫过了,不过许多东西照旧放在里头。在床垫底下(不是床架下)找到一只小铁箱。铁箱开着,钥匙还插在门上。里面只有几封旧信,还有一些无关紧要的文件。

    “房里连列士巴奈太太的影子都不见,只有壁炉里发现特别多的煤灰,大家便将烟囱搜查一下,说来可怕,竟拖出了女儿的尸体,原来给人倒栽葱从这个狭窄的烟囱管里硬塞上去一大截,尸体还没凉呢。仔细一看,只见身上有不少地方擦伤,无疑是硬塞进烟囱时擦破了皮肉。脸部有不少严重的抓伤,喉部有深黑的瘀伤,还有深深的指甲印,看上去是给扼死的。

    “大家将整幢房子上上下下仔细搜遍,并没再发现什么,便走到屋后一个铺砖的小院子里,只见院子里扔着老太太的尸首,喉部完全给割断了,大家刚想扶起尸首,头便掉落。尸身和头部全给割得血肉模糊——尸身尤其惨不忍睹,简直不复人形。

    “本报认为,截至目前,这件令人发指的疑案依然毫无线索可言。”

    第二天的报上又登起了这么一段详情报导:

    “毛格街惨剧——据悉与该项迷离扑朔、骇人听闻的事件有关人士,均经传讯。”(在法国,“事件”这个词儿还没有我们看来的含意那么轻率。)“然而,传讯结果,仍未为本案提供任何线索。兹将全部重要供词摘引如下。

    “宝兰·迪布尔。洗衣妇,供称认识死者母女已有三年,三年内,一直为她们洗衣服。老太太和女儿似乎很和睦,堪称母慈女孝。工钱给的不少。说不出她们的生活方式和来源。列太太大概靠算命为生。据说有权蓄。每次取送衣服,总不见屋里有人。肯定她们家不雇佣人。看来整幢房子只有四楼摆着家具。

    “皮埃尔·莫罗,烟商,供称将近四年以来,列太太一贯向他零买烟草和鼻烟。生在这一带地方,一向住在当地。死者和她女儿在发现尸首的那幢房子里住了六年多。房子原来住着一个珠宝商,他将楼上房间分租给形形色色的人。房子原来是列士巴奈太太的产业。因房客如此糟蹋房屋,大为不满,便亲自搬进去住,不肯再出租。老太太稚气十足。六年以来,证人只见过她女儿五六回。母女完全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据说有钱。听街坊说列士巴奈太太是算命的——但他不信。除了老太太和她女儿,就只有脚夫来过一两回,还有个大夫来过八九回,此外从没见过有谁进屋。

    “其他不少人,都是街坊,供词大致相仿。据云并无一人经常出入她们大门。不知列太太和她女儿有无亲友在世。房子正面的百叶窗难得打开。后面的百叶窗一向关着,只有四楼的大后房开着窗。房子倒是幢好房子——年代不算久。

    “伊西陀尔·米塞,警察,供称清晨三点光景,人家请他到那幢房子去,只见门前有二三十个人,正在设法推门进去。最后总算用刺刀撬开了门——不是用铁橇。不花什么力气就把门打开了,因为这是双扇门或折门,上下都没有门栓。喊声一阵阵传了出来。门一撬开,才突然哑寂。好象是什么人,说不定不止一个,不胜痛苦地哀叫——声音又响又长,不是又短又急。证人领头上楼。走到头一层楼梯口,就听得有两个人大声争吵的声音——一个粗声粗气,另一个尖声尖气——种非常奇怪的声音。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他的话还听得清几个字。肯定不是女人的声音。听得清说的是‘真该死’和‘活见鬼’。尖声尖气的那个是外国人。不能肯定到底是男是女。听不清在说什么,不过想来是西班牙话。至于证人对室内情况和尸首惨状的供述与昨日本报所载相同。

    “亨利·迪伐尔,邻居,职业是银匠,供称随着头一批人进屋。所供与米塞大致相符。他们一闯进大门,马上再锁上门,不准闲人进来,尽管深更半夜,门外照样一下子就挤满了闲人。证人认为尖声尖气的那个是意大利人。肯定不是法国人。不敢说准是男人的声音。恐怕是女人的声音。证人不懂意大利活。听不清说的字眼,不过听腔调,相信说话的是个意大利人。认识列太太和她女儿。常跟她们母女谈话。肯定尖声尖气的声音根本不是死者的。

    “……奥丹海梅尔,饭店老板。这位证人自愿前来作证。不会说法国话,通过翻译受讯。原籍阿姆斯特丹。路过那屋子时,里面正在喊救。接连喊了好几分钟——大概有十分钟。声音又长又响——阴森可怕,凄厉万分。据称随着大家一起进屋。所供各点与上述证人供词相符,唯有一点不同。肯定失声尖气的那个是男人——是法国人。听不清说的是什么字眼。那声音又响又急——乱七八糟——说话时分明又气又怕。那声音刺耳——说是尖声尖气,还不如说是刺耳妥切。不能称做尖声尖气。粗声粗气的那人一再说着‘真该死’、‘活见鬼’这两句词儿,还说过一句‘天哪’。

    “茹尔·米尼亚尔,银行家,德洛雷纳街米尼亚尔父子银行的老板。是老米尼亚尔。列士巴奈太太有些财产。八年前,某年春天,列太太在他银行里开了个户头。经常存些小笔款子。一直没取,临死前三天,才亲自将四千法郎款子全部提清。这笔钱付的是金币,由一个职员送上她家。

    “阿道夫·勒·本,米尼亚尔父子银行职员,供称那一天,正午光景,他拿了四千法郎的金币,装成两袋,陪同列士巴奈太太,送到她府上。大门一开,列小姐就出来,从他手里接过一袋金币,老太太便把另一袋接过手去。他鞠了个躬,就告辞了。当时不见街上有人。这是条小街——非常冷僻。

    “威廉·伯德,裁缝,供称随着大家一起进屋。是英国人。在巴黎住了两年。随着头一批人跑上楼。听见吵架的声音。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听得出几个字眼,可现在记不全了。清清楚楚地听见说‘真该死’和‘天啊’。那时刻还听见一阵声音,好象几个人在厮打一一一种搔挖扭打的声音。失声尖气的声音很响——比粗声粗气的响。肯定不是英国人的声音。听来是德国人的声音。大概是女人的声音。证人不懂德国语。

    “上述四名证人又经传讯,供称这伙人搜到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寝室时,只见房门反锁。一切都寂然无声——没听见呻吟,也没听见任何声音。闯进门一看,杳无一人。寝室前后窗子全都关着,而且里边拴得严严密密。前房和后房当中的房门也关着,但没锁上。通向过道的前房房门锁着,钥匙插在里头。四楼,屋子正面,过道尽头,有间小房间,房门半开半掩。里面堆满旧床、箱篓等等杂物。这些东西都经过仔细搬移和搜查。这幢房子没一寸地方不经过细细搜查。所有烟囱也上上下下扫过。这幢房子有四层楼,上面还有顶楼(又称阁楼)。屋顶上有扇天窗,钉得严严密密——看上去多年没开过。从听到吵架声音到闯进房门,这段时间有多久,四个证人各有各的说法。有的说三分钟,有的说五分钟。房门是花了不少力气才打开的。

    “阿丰索.迦西奥,殡仪馆老板,供称住在毛格街上。原籍西班牙。随着大家一起进屋。并没上楼。生来胆小,唯恐吓出毛病。听到吵架的声音。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听不清说什么。失声尖气的那个是英国人——肯定没错。不懂英国话,根据说话腔调判断的。

    “阿尔贝托·蒙塔尼,糖果店老板,供称随着头一批人上楼。听见那几种声音。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听得出几个字眼。说话的人听来是在劝告。听不清尖声尖气的那个说些什么活。说得又快又乱。认为是俄国人的声音。供述与一般相符。证人是意大利人。从未跟俄国人谈过话。

    “几名证人又经传讯,都一致证明四楼各个房间的烟囱都很窄小,容不下一个人出人。通烟囱用的是圆筒形的扫帚,就是扫烟囱人用的那种。用这种扫帚把房子里所有烟囱管全都上下通过。房子里没有后楼梯,大家上楼时,没人可以趁此溜下楼。列士巴奈小姐的尸体牢牢嵌在烟囱里,四五个人一齐使劲,才拖出来。

    “保罗.迪马,医生,供称拂晓光景,给请去验尸。当时两个尸体停放在发现列小姐尸体那间寝室里,横在床架的布棚子上。小姐的尸首瘀伤累累,擦伤地方甚多。这些现象足以说明死者其实是给硬塞进去的。喉部伤势严重。颌下还有深深几道抓伤印子,还有一连几块青痕,显然是指痕。死者腹部完全变了色,眼珠突出。舌头有一部分咬穿了。心窝上发现一大块瘀伤,分明是膝盖压的。据迪马先生认为,列士巴奈小姐显然被扼死,凶手人数不明。老太太的尸首残缺不全,支离破碎。右腿和右臂的骨头多少有点压碎。左胫骨碎得厉害,左肋骨也全是如此。尸首遍体都是严重瘀伤,完全变了色。不知这些伤痕从何而来。只有碰到一个力大无比的壮汉,猛力挥舞大木棒或粗铁棍,要不就是抡起一把椅子或任何又大又沉又钝的凶器,才会把人揍成这样。女人使用任何凶器,都不致打出这么重的伤来。证人看见死者时,已经身首异处,而且头颅碎得厉害。喉部分明为锋利凶器所割断——可能是剃刀。

    “亚历山大·艾蒂安,外科医生,和迪马医生一齐给请去验尸。所述与迪马先生供词及意见相符。

    “虽然还传讯了其他几个证人,但并未再获得重要线索。这件血案,就其种种细节而论,实在扑朔迷离,错综复杂,如果真是件凶杀案,这在巴黎还是空前未有的奇案呢。警察当局根本茫无头绪——这种案子实在千载难逢。本案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

    该报晚刊刊载消息道:圣罗克区依然人心惶惶,大为骚动——那幢房子又经仔细搜查,证人也都重新受到传讯,但毫无结果。补白中却提到阿道夫·勒·本已遭逮捕关押的消息——虽然除了该报已经评载过的事实之外,并无丝毫证据足以定罪。

    杜宾对这案子的进展特别感到兴趣,尽管他什么话都没说,至少看来如此。勒·本入狱消息发表以后,他才问我对这件案子有什么看法。

    我只能附和巴黎人的看法,认为这是件无头案。看不出有什么法子可以找到凶手。

    “咱们可千万不能光凭一项传讯结果来看待什么破案法子。”杜宾道。“巴黎警察一向以聪明称道于世,其实不过狡猾罢了。他们办起案来,只有目前采用的这种方法。尽管夸口有一大套办法,可是经常用得驴唇不对马嘴,不由叫人想起茹尔丹先生要拿睡衣,以便更舒服地欣赏音乐。他们办案的成绩虽然经常有惊人之笔,可这多半是单靠卖力巴结。碰到这些长处起不了作用,计划就落了空。比方说,维多克(法国名侦探)善于推测,做起事来总是百折不挠。不过,思想没有受过熏陶,侦查时往往过于专心,反而一错再错。他看东西隔得太近,反而歪曲事物真相。说不定,有一两点地看得特别清楚,可是这样,势必看不清问题的全面。有种事就此显得非常奥妙。事实真相不会永远在井底。其实,我倒认为,真正比较重要的知识必定肤浅。事实真相并不在我们钻的牛角尖里,而是在抬眼就望得见的地方。这种错误的方式和根源,可以用观察天体来说明。你晃眼看下星星——只消斜眼瞟一瞟,将视网膜的外部对准星星,就可以把星星看得一清二楚,也可以对星光有个最正确的估计,视网膜的外部对微弱光亮的感光力比内部强,因此视线全部集中在星星上,星光反而随之微弱。视线全部集中在星星上,绝大部分星光实际上就照在眼睛上,可是斜眼一瞟的话,反而能看得更正确。过于认为奥妙,思想反而模糊不清;如果紧紧盯着苍穹,过于持久,过于集中,过于直接,那么连金星也会黯然无光。

    “说到这两条人命案,先深入调查一下,才可以拿出个主意。去私访一番,倒也开心,”(我听了心想这字眼倒用得怪,但嘴里没说什么)“此外,勒·本曾经替我效过劳,我可没忘情。咱们去亲眼看看现场。我认识警察厅长葛某某,他不会不放咱们进去。”

    我们获得了许可,就马上到毛格街去。这条街在里舍利厄街和圣罗克街之间,脏得不象样子。我们的寓所离这个区有老长一段路呢,所以赶到那儿,已经快近黄昏了。那幢房子倒一下子就找到了;因为还有不少人站在街对面,毫无目的,不胜好奇地怔怔抬头望着紧闭的百叶窗。这是幢普通的巴黎式房子,大门一边有个可以了望的门房间,窗上有块活络玻璃,标明“门房”二字。还没进门,我们就先走到街尽头,拐进一条胡同,再拐个弯,走到那幢房子的后面——这其间,杜宾专心一意的把那房子和左右前后的街一面都细细查勘一番,我倒看不出有什么名堂。

    我们折回原路,回到房子前面,按了门铃,出示证件,看守人员就放我们过去了。我们走上搂——走进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寝室,死者母女俩的尸首还停放在那儿。房里那份乱,照旧听其自然,丝毫未动。我看到的和《论坛报》记载的并没什么出入。杜宾把一切东西都仔细查过——连被害人的尸体都没放过。接着就走到别的房间里,后来又到院子里;有个警察从头到尾陪着我们。查到天黑,才离开现场。回家途中,我这位朋友顺便到一家日报馆里去了一会儿。

    上文说到过,我这位朋友的怪念头真是无奇不有,而且我对这些任念头一向听之任之——因为在英文里找不出恰当的同义词。当时他对我可绝口不提这件人命案子,他生性如此。直到第二天中午时分,他才突然问我,在惨案现场有没有看到什么特别情况。

    他口气里着重“特别”这个字眼,不知怎的,竟教我暗吃一惊。

    “没,,没什么特别的,”我说道,“至少,跟报上看到的记载没什么两样。”

    “报上恐怕并没涉及本案那种惨绝人寰的恐怖性。”他答道。“不过,别去管那张报纸的无稽之谈吧。我看,这件疑案大家认为破不了,其理由倒应该看成容易破案——我说的是本案的特点中那种超越常轨的性质。由于表面上找不到动机——不是杀人的动机——而是杀人手段这么毒辣的动机,警察局竟弄得一筹莫展。楼上只有被害的列士巴奈小姐,并没旁人,再说没有一条出路逃得过上楼那伙人的眼睛,这而件事眼明明听到了争吵声音,表面上看来完全矛盾,这点警察局也弄得莫名其妙。房里乱七八糟,死尸倒塞进烟囱里;老太太的尸首残缺不全,惨不忍睹;官府办案的碰到这些情形,加上刚才提到过的原因,以及种种不必多提的情形,他们吹嘘的聪明自然施展不出,无能为力。他们犯了个大错误,可这倒也寻常,他们把难得看见的事错当做奥妙透项的事了。不过,如果要探求事实真相,只须打破常规,就可以摸索出一条道理来。象咱们目前进行的查访工作,与其问‘出了什么事’,还不如问‘出了什么从没出过的事’。老实说,这件疑案,我一下子就能解决,或者说,已经解决了,我看作容易,警察看作破不了,这恰恰成为正比。”

    我暗吃一惊,默不作声地盯着他。

    “我正在等着,”他望着房门,接下去说,“我正在等着一个人,这人也许不是这两件惨案的凶犯,可是跟这次行凶一定有几分关系。这些罪行中惨无人道的一节恐怕跟他丝毫无关。但愿这个猜测不错,因为全部破案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上面了。我在这间房里,无时无刻不在盼望那人光临。不错,他或许不会来;可是多半会来。要是来了,就少不得把他留下。这是手枪;咱们两个都知道到时候怎么样使枪。”

    我拿了手枪,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信不了自己的耳朵,杜宾却径自说下去,八成象在自言自语。我早就交代过了,碰到这种时候,他总是心不在焉。他那番话是对我说的;声音虽然不高,那副腔调却是一般用来跟老远的人说话的。眼睛光是茫然望着墙上。

    “大伙在楼梯上听到的吵架声音,不是那两个女人的,这点完全由证人证实了,”他说道。“咱们可以放心,不必怀疑老太太是不是先害死女儿,事后再自杀。我说到这件事,主要是为了说明凶杀的方法;因为列士巴来太太的力气不会那么大,要把她女儿的尸体塞在事后发现尸体的烟囱里,可绝对办不到;再说她自已遍体鳞伤,人家决不会认为她是自杀。因此,凶杀这件事是第三者干的;第三者的声音呢,也就是大家所听见的吵架声。我现在来谈谈证人的供词吧,不谈有关这些声音的全部供词,单谈那种供词中的特殊点。你看到有什么特殊的吗?”

    我就说,证人一致认为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可是说到尖声尖气的那个,或者,照其中一人说是刺耳的声音,那就各有各的说法。

    “那是证据,”杜宾道,“可不是证据的特殊点。你没看出什么特殊的地方。但这里头有一点得注意。正如你所说,证人都认为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在这问题上意见都一致。可是说到尖声尖气的那个,特殊点就来了,特殊点倒不在于意见不一致,而在于这些证人,无论是意大利人、英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一形容到那个声音,人人都说是外国人的声音。人人都肯定不是他们本国人的声音。没一个把这声音比做他通晓的任何国家的语言——恰恰相反,法国人认为是西班牙人的声音,‘要是他懂西班牙话,就听得懂几个字眼。’荷兰人硬说是法国人的声音,可是在他的供词里却说:‘不懂法国话,证人是通过翻译受讯的。’英国人认为这是德国人的声音,但‘并不懂得德国活’。西班牙人‘肯定’这是英国人的声音,可是他完全‘根据说话腔调判断的’,‘因为他一点英国话都不懂。’意大利人却以为是俄国人的声音,但‘从未跟俄国人谈过话’。此外,还有一个法国人跟头一个法国人说法又不同,他肯定那是意大利人的声音;可是,并不通晓那种语言,就象那个西班牙人一样,‘根据说话腔调’。瞧,当时那声音真是多么希奇啊,看这种供词,能够证实那是哪种声音呢!——这种声调,连欧洲五大区域的公民都没听惯!你会说那大概是亚洲人的声音——是非洲人的声音吧。在巴黎,亚洲人可没几个,非洲人也数得清;不过,先不去否定这种推论,现在只提出三点,请你注意。一个证人说这声音‘与其说是尖声尖气,不如说是刺耳’。还有两个证人说是‘又快又乱’。没一个证人提到他听得出什么字——象什么字眼的声音。

    “我不知道。”杜宾接着说,“你听了我这番话,心里有什么谱;可是不瞒你说,就凭供词上谈到粗声粗气和尖声尖气的这一部分,便可以作出合理的推论,这种推论完全足以令人产生疑问。根据这个疑问顺藤摸瓜,就可以进一步调查这件疑案。我刚才说‘合理的推论’,可我的意思并没全部表达出来。我原想说这种推论是唯一合适的推论,这种推论的唯一结果必然产生疑问。不过是什么疑问暂时还不说。只要你记住,我心里这个疑团完全有根有据,足以使我在搜查那间寝室时,对搜查方式和大致目标心里有个谱。

    “现在咱们就算到那间寝室去了吧。先找什么呢?凶手逃走的方法。咱们俩谁都不信不可思议的怪事,这是不消说的。列士巴奈太太母女俩不会给妖怪杀害。行凶的是个有血有肉的,逃走时也不能化为一缕轻烟。那么怎么逃的呢?幸亏这问题只有一种推论的方式,靠了这方式一定能得到个明确的判断。咱们把凶手可能采取的逃走方法,一一加以研究吧。大伙上楼的当儿,凶手明明就在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房里,至少可以说是在隔壁房里。因此只要在这两间房里找出口就行了。警察已经把四处地板、天花板和砖墙全都查看得一清二楚。没什么秘密出口逃得过他们的法眼。可是,我信不过他们的眼力,亲自查了一下。查过了,果然没有秘密出口。通过道的两扇房门全都锁得严严密密,钥匙也都插在里面。回头去看看烟囱吧。这些烟囱虽然都跟普通烟囱一样宽,离开炉边有八九尺高,可是从头到尾连只大猫的身子都容不下。以上说的两个地方,既然都绝对不可能作为逃走的出路,那就只好从窗子着手了。打前房窗口逃走,那可逃不过街上一伙人的眼睛。因此,凶手一定是从后房窗口逃跑的。好了,既然得出了这么明显的结论,那么,作为推论的人,就不能因为看来不通而予以否定。咱们只有去证明这些看来‘不通’的理由实际上是通的。

    “寝室里有两扇窗子。一扇窗子没给家具堵住,完全看得见。另一扇窗子的下半扇,给笨重的床架一头紧紧抵住,遮得看不见。没遮住的那扇窗子里面是紧紧拴住的。就是使尽浑身力气也休想拉得动。左面窗框上钻了个大钉眼,钉眼里钉着一枚挺结实的钉子,快钉到了头。再看着另一扇窗子,也有同样一枚钉子,同样钉着;哪怕用尽九牛二虎之力,也休想拉得起这扇窗。警察看了就完全相信出路不在这两个窗口上。因此,他们认为拔掉钉子,打开窗子是多此一举。

    “我进行的调查比较严格,这样做,理由就是刚才所说的——因为,我知道,凡是看来不通的事物,证明的结果实际上未必如此。

    “我就这样着手琢磨了——从结果推溯原因。凶手准是从这两扇窗子的一扇逃走的。就算这样,凶手出去了可没法再从里边挂上窗框,要知道大家看见的窗框就是拴着的——这事非常明显,警察才不在这方面追根究底。可是窗框是拴紧的。那么,一定能够自动拴上。这个结论绝对错不了,我走到那个没堵上的窗口,花了番手脚才拔去钉子,打算把窗框推上。不出我所料,果然是怎么推都推不上。我这才知道,准是暗装一道弹簧;我的想法证实了。就此相信不管这钉子的情况看来依然多么玄妙,我的前提至少是对的。仔细找了一下,马上就找出这个机关来了。我一按,心里对这个发现挺满意,就忍住了,没去推上窗框。

    “当下重新放好钉子,留神打量一通。一个人跳出这个窗子,窗子会重新关上,弹簧也会碰上;可是钉子不会重新钉好。这个结论很清楚,我的侦查范围就此缩小了。凶手一定从另一个窗子逃走。两个窗子的弹簧大概是相同的,假定这样的话,钉子上一定有个不同的地方,至少钉法上不同。踏上床架的棚子,我探出头,仔细朝床头后面另一个窗子端详一番。伸手到床头后面一摸,一下子就摸到弹簧,一按,果真不出所料,就跟那扇窗子一模一样。于是看看钉子。正跟另一枚钉子一样结实,而且分明是一样钉法,也快钉到了头。

    “你会说我给难住了;真这样想的话,一定是弄错了归纳法的道理。套句运动界的行活,我可是‘百发百中’。线索始终没断过。任何一个环节都没脱掉。我已经追到这个秘密的底了;那个底就是钉子。我刚说,外表上看来,这钉子跟另一扇窗子上的钉子丝毫不差;尽管看起来这是真凭实据,可是眼看线索马上就要解开,比起来,这凭据根本毫无价值了。我说;‘这钉子一定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伸手一摸,手指头就箝出了钉头,外加二三分长的钉身。钉身的其他部分还在钉眼里,就是在那儿断掉的。断口是老的,因为边上全生了锈,分明是锤子捶断的,一捶就将钉头多少捶进下边窗框的顶上。当下我就把针头重新放在刚才取出的缺口里,果然活象一枚钉子——一点缝都看不出。按了下弹簧,我轻轻把窗框推上见时;钉头还牢牢嵌在窗框的钉眼里,一齐推上去了。我关上窗,钉子又成了整整一枚了。

    “说到这儿,闷葫芦总算打破了。凶手是打床头上那扇窗口逃掉的。凶手一逃,窗就自动关上了,或者是凶手故意关上的也说不定,窗也就给弹簧挂上了;警察把弹簧的那股力错当做钉子的力——就此认为不必再追究了。

    “第二个问题要研究的就是逃下去的方式。这一点,我跟你绕着屋子兜了一圈,就胸有成竹了。隔开那扇窗子五尺半左右的地方,有根避雷针。谁也没法从这根避雷针上够着窗口,别说是跳进窗里了。可是我看到四楼的百叶窗是别的一种,巴黎的木匠师傅称做‘铁格窗’——这种款式目前很少来用,在里昂和波尔多某些古老的府邸上,倒还时常看得见。样子象普通的门,是单扇,不是双扇,只是下半扇是格子窗,或者铸成镂空铁栏,这就可以给人当作绝妙的把手。列士巴奈太太家的百叶窗足足有三尺半宽。咱们当时从房子后面望上去,看到两扇百叶窗全都半开半闭——就是说,百叶窗跟墙面恰正成个直角。警察大概也象我一样,查过那幢楼房的后面;要是检查过的话,不会不看这两扇铁格窗的宽度,但他们没看出窗子有这么宽,就算看到了,反正也没当做一回事。其实,他们既然深信这地方不能当做逃的出路,自然在这儿检查得马马虎虎了。可是,我看清楚了,床头窗口那扇百叶窗如果完全推开到挨着墙,离开进窗外还不到两尺呢。还有一点也很清楚,只有身手异常矫捷,胆大包天,浑身使劲,才可能从避雷针爬进窗里。现在假定这扇百叶窗完全敞开,只有二尺半的距离;强盗大可以紧紧抓住百叶窗上的铁格。然后松开避雷针,两脚牢牢顶住墙,大胆从上面纵身一跳,他就可以把百叶窗顺势一推关上了。如果假定当时开着窗,连他的人都可以趁势跳进屋里。

    “希望你特别记住一点,刚才说过,要干那么危险,那么困难的绝技,必须身手异常矫捷,才能马到成功。我的用意,首先就是让你知道,跳窗这件事可能办得到;——不过,其次,也是主要一点,请你记住,必须具有特别灵活的身手,简在是不可思议的身手,才跳得成。

    “不消说,你会用上一句法律辙儿说‘把事实证明一下’,我与其强调充分估计凶手跳窗必须具备的矫捷身手,倒不如低估一些的好。这在法律上也许用得上,在推论上却行不通。我最终目的只是搞清事实真相。眼前的用意,就是要你把我刚才说的联想一下:异常矫捷的身手和那种特别尖锐或者刺耳的喊声,乱七八糟的声音,那声音是哪国口音,可没有一个人说的相同,而且发些什么音也听不清。”

    听了这番话,我心里一下子似懂非模的,隐约懂得了杜宾的意思。似乎快要领会了,却又无法理会,恰如有时候,人们心里快要回想起来,想到头来,偏偏又记不起一样。我朋友接着又大发宏论。

    “不说你也明白,”他说道,“我已经把话题从溜出去的方式扯到溜进来的方式了。我的用意无非提醒你,出去进来都用同一方式,都在同一地方。现在回过头来讲讲室内情况吧。看看这儿的现象吧。五斗橱的抽屉,据说给人搜劫过,可里头还有不少衣物。因此这种结论实在荒唐。这不过是个猜测——非常愚蠢的猜测——仅此而且。怎么知道抽屉里发现的这些东西不是完整无缺的呢?列士巴奈太太母女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没看见有什么人来往——难得出门——用不着好多会替换衣服。抽屉里的这些衣物,至少是母女俩手头所有的最好衣物。要是有贼偷走什么的话,干吗不偷最好的——干吗不全偷走?一句话,干吗不拿四千法郎的金币,反而拿衣服添麻烦呢?金币没拿走。银行老板米尼亚尔先生说的那笔钱。几乎原封不动放在地板上两个袋子里。警察单凭一部分供词说把钱送到门口这一点,就对谋杀的动机,产生错误看法,希望你心里可别存这种看法。送去一笔款子,不到三天,收款人就遭谋杀,象这种巧合的事,人生中随时随地都碰得到,而且蹊跷何止十倍于此,可又何尝有人注意过呢。一般说来,巧合的事是思想家之流的绊脚石,凭他们的那种学问,可不懂得或然性的理论——要知道人类科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取得极为辉煌的成就应当归功于这种理论。在目前这件事上,要是金币丢了,那么三天前送款子的事。就不仅仅是巧合了。那一来,倒证实了关于动机的看法了。不过,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要假定这个暴行的动机是为了钱,那势必认为凶手是三心两意的白痴,竟然现成金币不拿,而且连原来的动机也忘了。

    “现在可别忘了我提请你注意的几点——特别的声音,异常矫健的身手,以及那样惨无人道的离奇凶杀案竟然毫无动机——咱们回过头来看看凶杀的惨状吧。房里这个女人给人用手扼死,然后给人倒栽葱塞进烟囱里。普通凶手可不用这种杀人方式。尤其不用这种方法藏尸灭迹。照尸首给塞进烟囱的情况看来,你就会承认那里头有点离奇古怪——一般看来,人们决不会做出这种事,哪怕凶手是最最狠毒的人。你还想想看,把尸体硬塞进这么狭的洞里,几个人一齐使尽力气都拖不下来,那股子劲该有多猛啊!

    “好了,回过头再看看凶手使出那股神力的其他形迹吧。壁炉上有几大把花白的头发。这是连根拔起来的。你总也知道,哪怕从头上一把拔下二三十根头发,都得使出好大的力气。你我都看到那几把发丝,发根上还连皮带肉呢,真叫人看得心里发毛——由此可见那份力气大得要命,说不定一气儿拔得下五十万根头发呢。老太太不单喉管给割开,而且脑袋完全跟身体分了家——凶器不过是把剃刀罢了。我希望你对这些兽性般残酷的罪行也注意一下。至于列土巴奈太太身上的瘀伤,我暂且不说什么。迪马先生和他那位可敬的助手艾蒂安先生,全声明这些伤痕是钝器所伤;这两位先生在这方面说得很对。钝器明明就是院子里铺的石头,被害人就是从床头那扇窗里给扔下来的。这个看法现在看来尽管简单,警察却忽略了,忽略的原因正是他们忽略百叶窗的宽度一样——因为那两枚钉子的关系,他们的脑子就给堵死了,想不到窗子可能开过。

    “如果现在,除了以上说的这些情况之外,你再好好回顾一下室内凌乱异常的情况,就有利于咱们综合这几点。惊人的矫捷身手,超人的力气,残酷的兽性,毫无动机的惨杀,完全违反人道的恐怖行径,在不少国籍的人耳朵里,听来都象外国口音的声音,而且没有清楚明了的音节。请问你得出什么结论来呢?听了我这番话,你心里有了什么话?”

    听到杜宾问我这话,我顿时浑身发毛,说道:“这是疯子干的勾当,是附近疗养院里逃出来的武疯干的。”

    他答道:“你的看法倒也有些道理,但疯子即使神经病大大发作,声音跟楼梯上听到的那种怪声也根本不一样。疯子总有个国籍吧,尽管说的话前言不对后语,可是发音总首尾一贯吧。再说,疯子的毛发也不是象我现在手里捏着的这种。这一小撮毛,我是从列士巴奈太太捏紧的手指缝里拉出来的。你倒说说这是什么?”

    “杜宾!”我吓得浑身一点气力都没有了,说道。“这毛真是非常少见——这不是人的毛发啊。”

    “我也没说是啊,”他道,“不过,在没肯定这点之前,我要你看看描在这张纸上的一小幅草图。这张画画的就是一部分供词所说的列士巴奈小姐喉部有‘深黑的瘀伤和深深的指甲印’,另外,迪马先生和艾蒂安先生的供词里,却说是‘几块青痕,显然是指痕’。

    “你就会看出,”我朋友接着说道,一边把那张纸摊在我们面前的桌上,“这张草图说明扼得多么有力,多牢。一点都看不出松过手。个个指头都保持原来狠狠嵌在肉里的样子,可能是扼到死者断气才放手的。你倒试试看,把手指头同时放在这几个指印上。”

    我试了一下,可是不成。

    “这样试验可能不够好,”他说道。“纸头摊成了平面;可是人的脖子是圆筒形。这儿有根木柴,跟死者的脖子差不多粗细。把这张草图包在上面,再试试看。”

    我照做了;可是这回显然比上回更加费劲。

    我道:“这不是人手的指印。”

    杜宾答道。“那就看看居维易(法国动物学家和古生物学家)的这节文章吧。”

    这是一段有关东印度群岛的茶色大猩猩的详细解剖和一般描写。这种哺乳类动物。尽人皆知体格魁伟,力大无穷,灵活非凡,生性残酷,爱好模仿。我看了顿时明白这件恐怖透顶的血案是怎么回事了。

    我看完那段文章,就说;“这上面关于猩猩瓜子的描写,恰恰和这张草图上的一模一样。我看除了这儿提到的猩猩之外,没其他动物的指印跟你描下那种一样。这撮茶色毛发也跟居维易说的那种野兽的毛发一样无异。不过我对这件恐怖疑案的细节还是不能了解,再说人家都听见有两个人吵架的声音,其中一个确实是法国人的声音。”

    “说得对;你总记得,那些证人几乎异口同声说这人说过一句话,说的是‘天哪’。证人之一,糖果铺老板蒙塔尼说得好,他说这句话在当时的情形下,听来表示规劝和忠告。因此,我就将打破闷葫芦的希望寄托在这两个字上了。一个法国人知道这件血案。可能他跟这件血腥罪行丝毫没有关系,当然十之八九是这样。猩猩也许从他那儿逃走了。他也许追到寝室里来过;可是在当时那种混乱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法重新抓住猩猩。猩猩至今还没给抓住。我不再猜测下去了——我可没权利称做别的——因为这些猜测所依据的一点看法简直根据不足,连我自己心里都分不出是对是错,再说我也不敢妄想解释得别人听懂。那么咱们就把这称做猜测,就当猜测一样谈谈吧。如果这个法国人确实象我所假定的,跟这件惨案无关,那么昨天咱们回家时,半路上我到《世界报》报馆登的这段广告,就会把他招到咱们寓所里来,这份报纸是专为航运界办的,最受水手欢迎了。”

    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我看到了下面一段广告:

    “招领——某日清晨(按即发生凶杀案当天早晨)在布伦林中,寻得婆罗洲种茶色巨型猩猩一头。据悉该猩猩系马耳他商船上一名水手所有,失主一经说明失物情况,核对无误,并偿付少许俘获资及留养费,当可领回。失主请驾临市郊圣杰曼区某某路某某号三楼洽取为荷。”

    “你怎么知道这人是个水手,”我问道,“还知道他是马耳他商船上的人?”

    “这我不知道,”杜宾道。“不敢肯定。可是,这儿有一小根缎带,看缎带的样子,油腻腻的那副脏相,可见这是水手系头发用的,水手不是喜欢梳长辫子吗。再说,这缎带上打的结除了水手,没什么人会打,而且只有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会打。我是从避雷针柱脚下捡来的。这不见得是死者的东西。我从这根缎带得出结论,认为这法国人是条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要是说到头来,推论得不对,那么我在报上登这么段广告,也没坏处。如果错了,他也只会当我看了某些表面现象搞错了,决不耐烦来盘问我。可要是对了,我就达到目的啦。这法国人虽然跟这件人命案子无关,却知道这件案子,他见了广告,势必再三犹疑,不敢就来认领猩猩。他心里会这样想:——‘我可没罪;我人穷;猩猩可值一大笔钱——对我这种处境的人来说,这确是件宝贝——何必庸人自扰,因担心出事而把猩猩白白送掉呢?猩猩就在眼前,一伸手就可抓到。这是在布伦林里找到的——离开惨案现场老远老远呢。怎会给人疑心这勾当是头凶兽干出来的呢?警察都束手无策——连一点线索都找不到。就算他们追到了这头畜生,也无法证明我知道这件人命案子,也不会因为我知情,加我罪名啊。尤其是人家已经知道了我,登广告的指出我是这头野兽的原主。真不知他到底摸了我几分底。要是白白放弃值这么一大笔钱的宝贝,人家又知道是我的,岂不叫人对这头畜生起疑。要我引人注意,那可不行,要我引人注意那头畜生,也不行。我要去应这广告,领回猩猩,好生看管,等到事过境迁再说。”

    这工夫,我们忽然听得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

    “准备好手枪,”杜宾道,“不过没我的暗号,可别开枪,也别露馅儿。”

    屋子大门原本开着,来人没按铃就走了进来,走上几级楼梯。谁知,这时竟踌躇不决了。不久听得他下了楼。杜宾赶紧奔到房门口,倒听得他上楼来了。他没再往回走,下定决心一步步走上来敲敲我们房门。

    “请进来,”杜宾说,声调又高兴又热情。

    进来一个汉子。一看就知道是个水手——长得魁梧结实,孔武有力,一脸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给人印象不坏。他脸上给太阳晒得黎黑,倒有一大半给络腮胡子和八字胡须遮掉。手里拿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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