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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木凸》->正文
第一部分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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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告诉我,我被山西吉安矿产和宁波长泰航运两家公司的驻申营业处同时录取了。两家营业处合租一间前楼房间。合用一个账房先生。合受一位老板娘管辖。合雇一个练习生。这个年轻的倒霉蛋,就是我。一个十九岁的童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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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家“营业处”一直到民国三十七年(公历一九四八年)年底前,都没舍得装电话。因此,一旦有需要,全凭我年轻的两条腿和一身酸臭的汗。有时就老老脸皮借用对过弄堂一家人家的电话。风里雨里。只靠一把浸透了桐油的旧布伞。唯一的安慰,那家人家是唱歌剧的。那部电话机是玉柄镀金刻花的。电话机上总温柔地覆盖着一块绣着一朵小蝴蝶兰的白手绢。一个用石膏板装饰起来的半圆形大客厅。一架白色的三角钢琴。一棵盆栽的罗汉松,长得蛮高蛮高,黑绿黑绿。也就是在这个半圆形大客厅后边那座宽大平实的木质螺旋形楼梯上,我第一次看到了高跟皮鞋。也就是说在倒数过去五十年前的某一天,或者四十九年前的某一天。她的高贵她的矜持。她那种用银色的皮革(牛皮?羊皮?蛇皮?鹿皮?鳄鱼皮?漆皮?或者是进口的马口铁皮或不锈钢螺纹钢钢坯?)做成的辉煌和惊悸。还有那金属般透明的高音区和奥芬巴赫坠落地狱后所经历的全部悲切。当时我刚到上海还不满二十天,的确被震呆了。背脊上止不住地要升起一阵阵颤栗。因此我一直想问一个问题,一直在等着一场狂暴,一直在期望云层边缘能垂挂下来一根……两根……或三根细长灰黑的龙卷云,让它们扭动,啸叫,狞笑,掳掠过从白垩纪时代就开始隆起的冲积大平原,搜寻那地平线上每一棵孤独耸立的老树、每一茎嫩红的芦笋和每一艘被扔弃在江岸大堤内侧的破船;也让我自己在腥黄色的雨幕里跌倒,长时间地浸没在冰冷的泥坑里哭泣。我要把每一片同样浸透了桐油的帆篷,都从它们那用美国花旗松制作的桅杆上撕扯下来,然后把赤裸的自己高高地悬挂在那桅杆顶上,经历一百年之久的风暴扑袭……

    然后,船就开走了。然后,钢就红了。然后,那无数个用枯黑的绒毛编织起来的鸟窝同时被吹到了半空中,优雅地飘荡着。

    但我知道,她不是黄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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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楼下敲门声一响,黄克莹马上从那只真皮旧沙发上跳了起来,就像是火烧脚后跟。一分钟里,穿上旗袍,换去拖鞋,梳整齐蓬乱的头发,赶快把留声机唱头从嘎啦啦嘎啦啦发涩的转盘上拿下来。她不想让来客知道她一关起房门就特别喜欢听老生唱段和黑人爵士乐。盛桥镇这两年时兴女人听戏,也听唱片。但不兴单身女人把自己关在房里听男人唱戏、唱歌;特别是像黄克莹这样生过小孩、又重新过起单身日子的女人,更不行。独自一人这么做,不行;跟别人混在一起,更不行。假如这么做了,让他(她)们发觉自己“衣衫不整地关在房间里听男人唱戏”,镇上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认定你是个“白相女人”。“烂污女人”。一旦落一个这样的名声,好不容易在这个镇上觅到的这只“饭碗头”,就一定会被敲掉。

    收拾整齐。稍稍稳定住心绪。再放出几分必要的温雅从容在脸上,尔后再仔细掂量一番,发现手里还少了一样东西:书。盛桥镇这几十年有一点进步,喜欢看到女人手上除了拿针线,有时还能拿一两本书。于是回转身去,拿一本文昌书房出版的《老残游记》,随手翻到一百二十六页或者八十六页,才款款往楼下走去。(其实,你说,这种书有啥看头?!都是为男人而写、写给男人看的。包括后来那些专靠出卖自己女人隐私来营生的“女作家”。值得吗?啧!)结识谭宗三以后,她每每跟他提到自己住的地方,总这么说:我住的那幢楼。其实,这幢“楼”是陈筱和牙科诊所的老板陈筱和的。再说,它根本也算不上是“楼”,只不过是长江边上某个小镇街里那种常见的老式街面房子。俗称“本地房子”是也。虽然也是一楼一底两层,但这所谓的“两层”,你站在楼下,拿一根不太长的晾衣服竹竿,就可以敲到它二楼的玻璃窗。排门板上全是虫蛀的洞洞眼。瓦楞沟里长满了厚厚的青苔。和一些高矮不齐的狗尾巴草。陈筱和在这儿开牙科诊所,同时又在跑单帮。做西药生意。楼下本来只能容一个人蹈路通过的过道,就是他的西药“仓库”。因为潮湿,墙皮早就在脱落。地砖早就断裂。黄克莹跟陈筱和说过多少次,让他另外寻个地方去存放他的那些西药。再找两个泥水匠来修补修补墙皮和地砖。再不修补,这里就成了老鼠窝和蟑螂窝了。谁还愿意到这儿来请你镶牙齿?那位陈老板却总是色迷迷地盯着她那并不饱满的胸部,笑嘻嘻地答道:“勿要急。勿要急。总归要修的。肯定要修的。”每每听到他这种皮笑肉不笑的回答,黄克莹就想扑过去狠狠地咬他一口,再踢他两脚。可她并不敢真的咬,也不敢真的踢。正因为想咬,又不敢咬(不止想咬这只老色鬼一个人);想踢,又不能踢(也不止想踢这只老吝啬鬼一个人),在这个紧邻海边的小镇上,恐怕没有一个人会想得到,这位外表年轻娇小玲珑文弱的女子,一回到自己这间后楼小房间里,关紧门,拉好窗帘,会经常像个武夫似的,浑身上下脱得只剩一条三角短裤一件汗衫背心,攥紧两只小拳头,跟随老黑人唱片公司三十年前出的一张爵士乐唱片上的节奏,在那里咬牙切齿地抖动自己一条雪白的腿;或者四肢八叉地横躺在大木床上,闭上眼睛哼哼。假如这里的墙壁不是用薄薄的木板钉的,不是只糊了一层薄薄的月份牌道林纸,而是用一尺厚的城墙砖砌的,或者像吴淞口炮台司令长官的小别墅那样是用钢筋水泥做的,能够把她的声音牢牢地封死在这个小房间里,那么,她早就跟着唱片上那位著名的布鲁斯黑人歌手CharleyPation,嘶哑着喉咙,拼命喊叫起来了:

    ……哦,洪水卷过来了,家园在沦丧,

    看啊,洪水卷过来了,飞机在空中轰响,

    五十个孩子和大人

    被卷进了巨浪

    ……

    她太想喊叫了,太想脱光了自己,在床上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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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关起门来,她既吃香烟,又吃老酒,还喜欢偷看几本黄色的连环图画。喜欢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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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黄克莹是怎么的聪明过人,或机敏过人,今天她也想不到,这时在楼下敲她门的,竟会是谭家的两位太太。准确点说,是谭雪俦的两位姨太太。三姨太和四姨太。她从未见过她俩,只是听说过。所以,当这两位上海滩上相当有名气的姨太太用一种相当平淡的口气向她亮出自己的身份以后,她一下子惊呆了。面孔一下涨红了。手一下哆嗦了。脑子一下空白了。木掉了。后来就有点手忙脚乱。不晓得该拿什么来招待这两位来意“肯定不善”的贵客。(其实二位还没向她说明来意。只不过,一向多疑和自卑的她,暗自在做这样的猜想罢了。)小房间里没有一件真正拿得出手的茶具。没有一点真正拿得出手的好茶叶。也没有一样能让这样等量级的客人稍稍看得过去的小点心。一切的一切,都摆不上台面……倒是有一点现成的水磨糯米粉,原先是为女儿准备的,可以现搓一点汤团,再到后街南货店里买半斤酒酿,烧开水,敲两只鸡蛋在里面,放点桂花,放点白糖,做两碗桂花白糖酒酿汤团。假如是一般的客人,这样也蛮可以了。但是,今天,不行。哦,她们毕竟是谭家来的人。是谭家的太太。不行……不行!!

    “勿用客气哉。下船的辰光,我伲已经在船上吃过点心哉。”说话的是那位四姨太。不算丰润,也算丰润。糯声糯腔地带出一种别有风情的脆劲;并且在贵妇人应有的潇洒自得中,又本能地流露出一种对那些生活状态不如自己的同性所特有的宽容和随和。她们常常特别愿意对这样的同性表示自己真诚的同情和怜悯。而黄克莹最忍受不了的正是这种来自同性的宽容或怜悯。凭啥?是的……凭啥嘛!但此刻她又偏偏无法制止自己身上那一阵阵涌出的颤栗和本能的紧张。两位姨太太年纪都不算大。大概也就二十四五岁吧。说不定还没有我大哩!

    紧搜寻慢搜寻。还算好,碗橱里还留了两只青橄榄。还有一对粉彩盖碗,原是为谭宗三买的;想着他总有一天要上门来看望,总得有一点看得过去的器具应付这“历史性”场面。刚开始准备。现在正好先用来应付这二位。它们虽然根本算不上是名瓷,但看上去还算整齐。顺眼。这样,泡两碗青橄榄茶,再洗出三只象牙白金边贴花碟子,装上一小把凤眼瓜子,五六块南通脆饼,十几根自家做的黑芝麻糖,惴惴不安的黄克莹总算慢慢平静,慢慢恢复了往常的从容,暗自琢磨起眼前这两位“不速之客”的真实来意了。

    那天黄克莹答应经易门,立即带女儿离开盛桥镇,今生今世永远不来“纠缠”谭宗三;并且承诺,也不嬲到上海去“纠缠”。为此,经易门是给了钱的。黄克莹稍稍迟疑了一下,也就收了。(一大笔。经易门这家伙在关键时刻,出手总是那么漂亮。大方。为了谭家的今朝和明朝,他绝对肯下血本。所以同行中人都讲他“会做场面”。“撑得牢台面”。用北方话说就是,他娘的,这家伙是个玩意儿。)黄克莹收钱的时候,的确下决心要兑现自己的诺言,离谭宗三而去。她离去,绝不是因为钱。假如只为了钱,她就不离开谭宗三了。上海滩上智商再低的女人也明白,“谭宗三”这三个字本身就等于一笔大“钱”。此“钱”之大,要远远超过经易门手里所可能拥有、并可能给出的不知多少倍。十倍二十倍。甚至一百倍二百倍。或更多。这恐怕也是上海滩上任何一个智商再低的女人也会懂的基本常识。而更重要的一点是,谭宗三喜欢黄克莹。非常喜欢。不止是喜欢,而且还是“侬恋”。侬恋的程度已经达到一个三十三岁的独身男人对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单身女人所可能达到的最高临界点。不能再高。再高,神经就要出毛病。因此说,目前的谭宗三已经在黄克莹完全的把握之中。假如黄克莹真想要谭宗三这条“大鱼”,那么,他绝对就是她的了。这说法,是一点都不过分的。对这一点,黄克莹自己也是非常清楚的。

    但她还是下决心放弃。

    要黄克莹下决心放弃谭宗三,就像当初要她决定接受谭宗三一样,都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很长一段时间,她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冤家”才好。但又不是湿手抓干面粉,也不是冷鸡窝抱热蛋;更不是嫩豆腐落在灰堆里,也不是李香君血溅桃花扇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统统不是。

    那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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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算年轻的黄克莹已经上过男人好几次大当。因此,二十三四岁的她才会单身带着个孩子。因此她对男人、特别是对再找个男人托付终生,已经完全绝望。因此,她才会离开那曾久久都离不开的上海,到盛桥镇这样的小角落里,将将就就地委屈在陈彼和那种人屋檐底下,“讨一口饭吃”。后来遇到谭宗三。那天她坐小船去小张岛。小张岛在盛桥镇木堡港口外不远。方圆两平方公里。岛上主要的建筑物是监狱。高大厚重。(远东最大的两个监狱,国立第八模范监狱和省立第三女子监狱都设在这里。)主要的人群是剃光了头的男犯和穿着清一色蓝黑衣裳的女犯。黄克莹那位从未谋过面的远房姑夫,就在岛上任那个“三女监”的总典狱长。在姑妈为她举行的那次小型聚会上,他是最活宝的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位单身男子。可以看得出所有到场的人都十分喜欢他,女眷们就更不用提了。即便是男客,也个个都愿意跟他在一起。镇长萨重冰那位貌似年轻的太太,几乎每隔三分钟就要尖声尖气地叫一声:“宗三,侬又死到啥地方去了呀?又不想理睬我了,是(口伐)?”他却故意远远地躲着她,尔后快快地走过去为她续上半杯加过薄荷汁的绿豆汤。(夏天她只喝绿豆汤。)在众多喜欢辩嘴的男客中,他常常一声不响地微笑着斜靠在那把藤编的大圈椅里,优闲地托着他那个尖削而又富有校角的下巴,把胳膊肘支在宽平的椅子扶手上,轻轻晃动着那双意大利的侬尔思名牌皮鞋,听别人反驳。他那样真诚,那样专心,眼中闪烁着的绝对是那样一种心悦诚服的光芒。但不知道在哪一时刻,他会突然跳起,低声对周围这些朋友道一声:“对不起”,尔后匆匆离去,到某一位女眷身边,提醒她,该给宝源昌银楼的薛老板回个电话了;或者吩咐久在一旁伺候着的那个老妈子,该去看看还在炉子上煨着的莲子薏米百合羹了。或者不跳起,只是稍稍回过头,给仍在假装生气的萨太太,投去一个无奈的温和的微笑。他很少跟黄克莹周旋。但让黄克莹心跳的是,他会不时向她投来极专注的一瞥。可以说是极迅疾而又“深沉”。眉尖耸起,全神贯注,放出全部的探询,闪电般击来,往往又极其灼热。那目光有时在她脸部、眼睛,有时在她肩头、在她依然如少女一般含蓄却又尖实的胸部、甚至会在她那一段脚踝上留驻。这段脚踝隐露在那双最老式却又最时髦的漆皮皮鞋之上(惜姑妈的),又显现在那件最时新却又最典雅的嵌丝蓝地隐青占绒绣花旗袍之下(借姑妈的);并顺着脚踝慢慢溜到那一片圆润而轻薄的脚面上,再一次颤颤地滞留住。于是他目光里生出一种少见的惶惑。(哦,有一度,她是那样地喜欢这种惶惑,并被它深深打动。)透露由于无法自制而共生的羞涩(哦,如果没有这种羞涩,也许她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盼着它来光顾自己了),有她无法理解的惊奇(哦,像我这样一个坎坷女子,穿着这样一身借来的装束,有什么可让您惊奇的?但是,不管怎么样,能让他这样的人物惊奇,她的确感到自豪,也感到少有的满足。)当然,那目光里也有她隐隐为之害怕隐隐为之心动隐隐为之回味的某种贪婪和渴求。姑妈总是寻各种借口把他带到她面前来。但是他每每的只要一走近她,总是显得那么木讷,不自在;总是在不尴不尬地搭讪了几句后,很快就找个借口走开了;走到那扇红木雕的罩落背后,假装去点烟或倒茶。其实他平时不吃香烟。这种场合,根本也用不着他自己去倒茶。点着的烟、倒满的茶,他根本也不去享用,只是为了让自己镇静下来,尔后再一次转过身来,向着她的脚踝和脚面投来极为专注而又热辣的一瞥。为什么只是……只是……脚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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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即便这样,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她对他还是保持着极度的警戒和距离。她不想再上当。上当的滋味轻易淡忘不了。后来终于相互走近。应该说,谭宗三那显赫的家世和独特的身份,对黄克莹还是有一定的诱惑力的。但实事求是地讲,起关键作用的,还是他内心的寂寞。也就是说,她发现,他内心寂寞。她不懂。意外。比如小张岛的那次聚会,很快他就悄悄地走了。她发现,实际上他并不喜欢那样的热闹。他不像别人那样,喜欢穿一套耀眼的自西装和戴一条紫红色的领带出场。他很少出场。在后来更多的聚会里,他甚至不出场。他说他只有两种爱好,一是住旅馆。(必须是小旅馆。必须是见不到任何熟人的小旅馆。)每过十天半月,他总要找一个这样背静干净的小旅馆住两天。让自己彻底清静清静。放松放松。另一种爱好就是喜欢结交军界朋友。或者说,他只愿意和军界的人来往,他喜欢听军鼓敲击。听他们粗野无聊的谈话。喜欢看军人笨拙整齐而又隆重的步伐。比如德国军靴上的闪光。在黑白默片中长时间走动。在盛桥镇,他只有三个真正的朋友。一个是镇长萨重冰。一个是木堡港小学校长陆蠡。再一个便是那个省立女监的典狱长宋邦寅。这三人都有从军行伍的身世。今年都和他一样,三十三岁。他在小张岛上特意为他们这“四友”建了个俱乐部。这是四套各带一个卧室客厅盥洗室的客房,还带一个留宿男女宾客用的特别间。各取名为“太仓”“十芴”“恒臣”“莫毫”。在四套客房的中间,建有一个带玻璃顶棚的大起居室,取名为“一石一竹馆”。确有奇石一尊秀竹一丛。四个黄杨木墩上安有四个硕大的青花盘龙缸。缸里养莲。每个大缸旁边都安放两把日式的矮脚沙发。一个藤编茶几。一只捷克的水晶刻花烟碟。两套荷兰的彩釉淑女金边茶具。起居室的正中央少不了还得安放一张用红木特制的麻将桌和四把高背软垫仿明古椅。而最撼人心魄的,则是挂在正墙上那幅郑板桥四轴通景屏墨竹。画于乾隆二十六年。画有成竹一十五竿,解箨抽梢的淡竹四竿,另有碎小竹两竿。通幅宽八尺,高六尺有余。可谓郑板桥墨竹画中罕见的巨制。令人叹为观止的是,画上有郑板桥“六分半书”长篇题跋一百九十二字,分行书于画的中间下部竹竿之间的空白处,布自参差落拓有致,与画完全融为一体。更必须一提的是,画上有郑板桥的印章七方,几乎囊括了郑老先生生前所喜爱的印章中的精华。它们居然同时针盖在同一幅画上。它所具有的文物价值,即便不懂文物的人,也要为之颤栗。没人说得清楚,谭宗三为觅得此画究竟花了多少钱。谭宗三说,有朝一日他要在盛桥待不住了,画就留给这三位朋友。请他们用它在盛桥建个不大不小的造船厂,以志留念。萨重冰说,这你就小看我们三个了。我们比起你老兄来,是穷。但再穷,也不至于要靠卖你老兄的画来建厂。这话说过的数月后,他们三位果然合力盘下木堡港一家小船厂,计划将它翻新扩大。并执意要用宗三的字“永吴”来命名船厂。但不知为何,这“永吴船厂”始终也没如期落成。也许是那几位老友故意的吧,要留下那一座座空荡荡的大棚、留下那一部部早已锈蚀在轨道上的老式锯木机、再留下一砣砣铁锚舵片和干涸的船坞和空船壳来证明些什么表达些什么申诉些什么。

    黄克莹早已过了那种把男女情事只当诗来做的阶段。她渴望。期待。力。力的交换。力的成熟。强大的沉默和炽烈的稳重。能揉碎。又轻柔。托起。在上海的时候,她常常独自到兰心戏院去看那种黑白默片。兰心戏院晚上演戏。白天放黑白默片。有时有钢琴伴奏。那闪烁的光影中有无数灰尘粒子飘浮。象征军鼓的强烈的切分音。她被德国军人整齐的步伐所激动。她知道观众席中最多不超过六个人。然后是字幕:“GOForward!GoForward!”一二一。一二一。走出戏院她吃一碗油豆腐线粉汤。她要摊主往汤里放许多许多辣伙。抓一大把葱花。嘶嘶啦啦地用力吸进并嚼碎那煮不烂的大肠。有两次她明知道谭宗三在她卧室门外站着,硬就是装着不知道,不去开门。他居然会在门外进退两难地站下去;一直等到天黑,才从门缝里塞进一张纸条,尔后,悄悄地走开。起初,她以为他在女人面前的这种生涩是故意做给她看的。后来有一次,他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来摸她的手,被她用力甩开。他竟然惊慌失措地一连造地说了七八个“对不起”,呆住了。后来就走开了。而且还真生气。很长时间(足有半个多月吧)不理她。见了她,也很冷淡。后来,她主动到他住的那家旅馆里去找他。事先也没通知他。一敲门。门一开。给他一个绝大的意外。他居然高兴得不知所措,当场把一壶新泡的龙井全泼洒到青砖地上。

    她终于觉出,他是真喜欢她。真想跟她好,真动心,(为什么?她直截了当、一次又一次地追问,你为什么要喜欢我?怎么会喜欢我的?)虽然一时还摸不透他心里除了她以外,到底还有没有其他女人,但这时,黄克莹已经决定走近他。并肯定:对自己来说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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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发觉,自己又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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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明白,他究竟想要在她身上得到什么。又能给她什么。十年前,他走路就慢,十年后的某一天,他走得更慢更从容。走出牙科诊所。抬头看看天,天上没有雨,也没有太阳。只得笑笑。后来就在那把翠绿色的真皮沙发里躺了下来。十年后的今天,真皮沙发更加陈旧,也更加柔软。他又一次把自己深深地陷在沙发里,等待那一串硬底皮鞋声的出现。谁的皮鞋?当然是她。黄克莹。

    谭宗三在盛桥镇上开了个旅馆。为此买了一大片房子,高低错落有致,还买了几十棵大树。很浓的树影交错着从房顶上坠落,落到地上再延伸,变得细长细长。黄克莹既然决定实行战略上“走近谭宗三”的方针,就义无反顾地接受了谭宗三的邀请,搬进这旅馆。他忙前忙后,专门开了个西偏院,让她和她的妮妮(六岁的女儿)住个独门独户。西倔院的正房后窗正对大正街。大正街是新开出来的街道。那时还没几家像样的店铺商号。倒是有一片大空场。中央立着根极高的杉木旗杆。经常有浪迹江湖的杂耍班子来这场地上大喊大叫地演出“三上吊”一类惨不忍睹的节目。谭宗三发觉后,要替她换地方。黄克莹摇摇头说,不必了。她喜欢看无人使用的空场。那时晚霞很红。她也喜欢看有人使用的空场。那时的晚霞也很红。况且还有几只野狗。况且她还想看“三上吊”。所谓“三上吊”,就是把一个六七岁或七八岁的女孩用一根又粗又长的牛皮绳吊起来,吊到半空,然后用力扯动牛皮绳,让女孩忽左忽右地大幅度晃荡。如果以为牛皮绳是系在女孩腰里的,那你就太缺乏想象力了。牛皮绳是系在女孩头发上的。全部的重力全吃在女孩那一点幼嫩的头发和头皮上。女孩一边晃动,一边还得做各种各样的动作让看客们消遣,比如十字绞花,青蛇吐信,或者马踏飞燕,天女散花。最后,再表演脱衣裳穿衣裳。在底下扯动绳索的总是一男一女两个大人。扯一下,男的叫:“我是她爷(爹)!”再扯一下,女的叫:“我是她娘!”再扯一下,半空中的女孩双手合十,盘膝闭目,做童子拜观音状,叫:“给钞票的才是我真爷娘!”那是对在场的看客说的,恳求大家伙掏钱。但此时场子上却鸦雀无声,只听牛皮绳在旗杆顶的大铁环里嘎吱嘎吱尖响。风在小女孩的头皮上呼啸。杂耍班其他那些男人和女人则全部仰起头,做出一副十分油滑的样子,扯直嗓门陪叫:“对,给我阿囡钞票的是真爷娘!”演这“三上吊”的诀窍全在梳头上。要把每一根头发都梳直了在牛皮绳上吃上力,就出不了事。万一梳偏了,一大块一大块的头皮就可能会被撕裂下来,小女孩就会带着满头满脸的鲜血,往下掉,掉在旗杆底下那厚厚一层灰土里。噗地一声,溅出一大团尘雾。全场的人因此惊叫,久久不息,同时向后退,别转头,每人都嗽动喉管底部那口浓痰闷闷地咕哝一声“作孽”。只有班头抓一把香灰,大步走过去,用力捂在仍然在旧旧突突冒血的小脑壳上,吩咐准备下一个节目。

    住进独门独户的小院,黄克莹却依然保持着在上海住亭子间的习惯,未曾进门先脱鞋。把鞋脱放在门口一大块长方形的毛毛刺刺的棕鞋擦上。妮妮的鞋子也脱在那儿。一大一小两双鞋总并排摆放得整整齐齐。后来她发觉,总好像有人动她那双鞋。挺整齐的,变成不太整齐了。当然,一开始,这一点点变动并没引起她多大的注意,更不会产生什么怀疑。那段时间,她对他真正是非常敬重,感激。他待她是那样的温和,细腻,慷慨,举手投足之间无不流露着一种让她十分感喟钦羡的大家子气,又透现着一股与众不同、特别清新的书卷气。后来她发觉他总是起得很早。(他就住在隔壁小院里。)有时天刚蒙蒙亮,就听得到他的动静。起初,她感奋他的勤快(她喜欢睡懒觉)。后来在他的带动下,竟然也能早早地醒了,想象自己跟他一起在多雾的河边散步的情趣。或者,肩贴得很近。或者,心跳得很紧。她想象他雪白的衬衫上那两颗用牛骨特制的袖扣。仿照英伦三岛上的古老家族设制一种族徽。那是三片孤立的风帆,既看不见大海,也看不见沉重的船身。她睁着眼想象他缓慢启动嘴唇的温润和喘息,移动阴影的轻挑和持重,并在初升的太阳里飘摇。这时,忽然间她听到门外有明确的窸窣声。小院里这时不可能进来别人。大早。连最高的那一枝树梢都还沉浸在浓重的晨雾中。我喜欢把这一刻如此柔曼而又玄秘的晨雾称作“青君”。况且别人没有开这院门的钥匙。只有他。已经到了房门口。她的心一紧,忙从床上坐起,并夹起两腿。如果他敲门,怎么办?如果他要进来,怎么办?如果妮妮睡得太死,根本听不见他从她床前通过的脚步声,怎么办?我为什么要把她挪到另一张床上让她单独睡呢?难道我从搬进这小院里来的那一天起,就有意地让自己处在这“孤单”中期待?她觉得自己完全喘不过气来了。两腿完全酥软了。不由自主地把薄薄的被于紧搂在胸前,一绺绺细碎的汗珠从颈窝里渗出。两眼直瞠瞠地盯着黝暗的门缝。不知道他在门外做什么。大约站了有几秒钟时间,他匆匆离去。无声无息,仿佛一阵初夏的雨,只能从对面人家屋顶上忽然暗下来的那一片朦胧中才能细细地觉出。接下来又是一片不堪忍受的寂静。她轻轻抄起枕巾,擦去脸庞上的汗珠。

    第二天……第三天……她都被同样的一阵脚步声唤醒。同样的等待开始被更多的疑问替代。后来的几天她睡着了。姑夫(宋典狱长)接到去南京司法部述职的命令。姑妈照例要陪同前往。姑妈让她去帮着做点针线生活,比如改几件黑丝绒的斗篷,赶两双缎子鞋面。还有姑夫的全部行头都要重新喷上楝树叶泡的水熨烫一遍。他喜欢挺括。喜欢闻这种楝树叶味道。他说克莹身上就天生有这种味道。但她抬起自己的手臂,拼命闻也没闻出什么。姑妈笑道,不要相信男人的这种花功道地。什么楝树叶烂树叶。女人身上啥味道他们都好闻。说得她脸大红,赶紧弯下身子去取烙铁。做完当天的事,已经很晚。姑妈和姑夫都要留她。她本可以留下。她也喜欢听姑夫在牌桌上讲许多粗俗的笑话。但她还是执意走了。她要回去等那个几乎每天清早都会出现在她房门外的“脚步声”。唯一的激动。唯一的等待。唯一能在等待中使她激动起来的想象。她觉得,也许就在今天、或明天,三先生不犹豫了,真的推开门了,大步向她躺着的那张床走来……抱起……抱起什么……哦,什么……那是“青君”……如果她不回去,他来了,看见门上挂着锁,一定会很失望。她不愿让他失望,也不愿失去一次期待的机会。于是毅然冒着斜斜的细雨和陡陡的浊浪,把女儿裹在用防雨绸做成的厚厚的披风里,上了姑夫特派给她用的快艇。但那天实在是太累了,等一觉睡醒,天已大亮,雾已散去,居然没听到脚步声;她只得埋怨自己,呆呆地站在房门口看月洞门上潮湿的青苔绿痕和远处集市上移动的幡杆。这时她再次发现有人动过她的鞋子。好像仓促中来不及放好,有一只便歪倒在了妮妮的小鞋上。她这时能想到的依然只是他没有勇气敲门。他的胆怯。他迁夫子般纯真。她叹一口气。当晚,她不敢再睡着,几乎一过半夜就赶紧醒来。她一定要等一个明白。所以当“青君”刚一出现,她就只裹着那一身粉底缎隐花村里睡袍,光着脚轻轻走到门边,站住;悄悄虚开一条很小的门缝,只要能看清门外二尺方圆一块范围里所发生的事,就可以了。后来,那脚步声毫无疑问是从他住的小院移来。依然那么迟疑。在痛恨自己。但又无法遏制。终于在她门口站住。一秒。两秒。三秒钟。发出了一点什么响声。很轻很轻。她抑住千般心慌万般意乱,抱紧了自己那上下都在颤栗的身子,慢慢弯下腰,屏息静气地凑近门缝去看,凭着暗淡的天光,她看到他慢慢弯下腰,从地上抓起一样什么东西,不断地亲吻着,喘息着,以至揉搓着,长叹着……再仔细看时,才看出,他手里拿着的亲吻着的揉搓着的,竟然就是她放在门外棕鞋擦上的那双已经穿得很旧了的硬底皮鞋。

    哦,天哪……

    20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曾多次通过各种各样的暗示,向你表示,你可以进我的房间,可以在我床沿上坐下,我甚至允许你轻轻拉住我的手,讲点什么。我想听你讲,讲一切你感兴趣的事。即便没有话题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只想听到你的声音。声音。而不是内容。我暗示过,我会接受你的邀请,跟你去下馆子,听评弹,看绍兴戏。我会跟你到那用木头架子搭起来的南码头上去。那儿偏僻。旁边有一个坍塌的炮台。有半人深的野草。野草淹没了古道。哪怕手拉着手。哪怕在没有带伞的小雨中。哪怕傍晚的乌云从海的那边涌来。哪怕轰轰作响的碎浪高高起最后又层层地扑湿你我的鞋脚。狂风张扬,把我推进海里。只要让我再回头看一眼小岛上那孤高的灯塔,我也就无悔终生。我希望你就是那个灯塔。我所有这些暗示都做得那么明确,可以说,任何一个成年的男子,任何一个真想跟女人交往的男人,都能懂得的。要晓得,我不能做得更袒露了。我总还要保留一点一个女人应该保留的面子。为啥不走进门来呢?不是只剩下最后一步了吗?为啥要站在门外跟那一双鞋子说悄悄话?我不是一定要你承诺让我做谭家的太太才能接受你。那是十八岁的我。也许在二十二岁时,我还是这么幼稚。但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早就不这样想了。做不做谭家太太,我都可以接受你。我甚至并不想进你们谭家的门。我不想接受一种尴尬。我不希望我在你身边的地位由你以外的一帮什么人来认定。我只要这样一个略有点羞涩、略有点惶惑但又内里坚定的男人,能让我紧紧抱着他的后腰,让我把冰凉而又时时发烫的脸颊贴牢在他后背上,不管他走到哪里都能把我带到哪里。是不是他正式的太太又何妨?只要给我十年这样的日子,让我把妮妮带大。我愿把我的额头在祖宗的祭桌前磕出鲜血。我保证在第十年的最后一天,自动地离开你,走到最近的一个尼姑庵里陪伴青灯黄卷,不再妨碍任何人。十年不行,三年。三年,妮妮就九岁了。她应该能懂得姆妈做个女人实在不容易。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一个人说我一声,黄克莹,侬这一辈子活得实在是不容易啊。我就知足了。三年不行。一年?一个月?或者一天一夜?只为从来没有过自己的日子的我,过上这样的一天、一夜、一刻。行不行?!!哦,上帝。

    在死去活来地犹豫了整整一天一夜之后,黄克莹决定,如果再看到他在亲她的鞋子,就冲出去,拉住他,把一切要说的全说在当面。面子?啧。这种时候还讲什么面子。我促勿晓得啥叫“面子”!

    后来她果然冲出去了。她以为,自己这样地向他伸出双手,这样艰难地向他微笑喘息蜘橱颤栗愧疚颠踬唏嘘……他还能做出别的什么选择呢?要知道,现在已然向你敞开的不止是一只早已穿旧了的皮鞋,而是整个儿的我,是整个的一腔热血,一个女人,一个只有期待而不论结果的战场,一次根本就不想计较输赢的搏弃,一种只渴求燃烧而不指望大雨倾盆的反复。她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刚气喘嘘嘘地说了声“侬勿要……”就看到一只旧皮鞋从他手里通地一声掉了下来。(另一只依然紧抓在他手里。)他整个地呆住了。脸色一下变得十分地灰白。浑身僵硬颤抖。眼神美顿而愧疚。尔后突然低下头,忙扔下手里的那只鞋,转过身一声不响地走了。急急地。佝偻着。快速地倒动他那瘦长而有弹性的腿。走了。当天就没再看见他。到晚上才听说,事发后,他立即去了上海。还病了一场。

    ……

    ……

    等了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回来。黄克莹就搬回牙科诊所去住了。搬走的时候,她又犹豫了很长时间,想,要不要把那双被谭宗三亲过的旧皮鞋留给他。最后的决定是: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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