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巧懂事的女儿?温柔可靠的姐妹?不知廉耻的荡妇?冷酷无情的赌徒……这么多的身份,你相信哪个才是真正的我呢?
1
这半个月,顾雯雯有些心力交瘁。
陶亮晕过去之后,虽然没有像医生担心的那样引起继发性肺炎,生命体征一直比较平稳,但他的意识一直都没有恢复。医生说,像陶亮这种情况,他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医生也请教了北京、上海的专家,说法都不一样。有些专家说他有极大的可能性会醒转过来,而有些专家则不看好。
就在这极端焦虑的节骨眼上,父亲顾红星也因为“高血压三级(很高危)”住院了。
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都倒下了,这无疑让顾雯雯觉得雪上加霜。
她不得不移交手上正在侦办的悬案,单位领导给她放了长假,她每天在医院的神经外科和心血管内科之间不断穿梭,身心俱疲。好几次,她都愣愣地坐在医院空荡荡的长廊里,对着深夜的空气失了神。
今天,或许是这半个月来,顾雯雯的内心唯一得到安慰的一天了。
早晨,顾红星的24小时血压监测结果出来了,血压目前已经稳定,如果再接连稳定两天,就可以出院了。
而陶亮似乎在睡梦中也有了反应。
顾雯雯在清晨时分,清楚地听见他喃喃地说了一句:“雯雯!我终于见到你了!”
这句话像是一针催泪剂,让顾雯雯哭了好久。
医生说,陶亮有剧烈的眼球运动,可能是在梦境当中。在这种时候,活跃的脑活动,对他的康复是有积极作用的。说不定,过几天他就醒过来了。
好在,顾雯雯不是一个人在硬撑着。
一大清早,婆婆就来接班了,她心疼地看着顾雯雯,让她赶紧回家休息。婆婆是个学者,一直这么善解人意。其实公公和婆婆的岁数都不小了,身体状况也不佳,顾雯雯也不想让他们太劳累。但是这种母子的单独相处,说不定对陶亮的恢复会有促进作用,所以顾雯雯就答应了。
可是百感交集的顾雯雯哪里睡得着觉啊?
此时,母亲也正在医院,陪着父亲说话。一个家里只要有人生病,没倒下的人,也都很难兼顾自己的生活。于是,顾雯雯回到了母亲家里,她想趁着这个机会,帮母亲打扫打扫。
自从陶亮在这里倒下,直到今天,全家人根本也没时间大扫除。
陶亮当时翻阅的笔记本和卷宗,此时已经被母亲归类整理好,放在了写字台上,但家里还是显得有些凌乱。
顾雯雯拿起扫帚,开始扫地。
可能是这半个月以来,顾雯雯把她身体里储存的能量都消耗殆尽了,地还没扫完,她就已经气喘吁吁了。恰在此时,她从客厅的沙发底下,扫出了几张用订书机钉在一起的黑白照片。她拿起照片,一边看着,一边坐在沙发上短暂休息。
照片已经泛黄了,至少有30年的历史了。照片里,是十几页信纸的翻拍。看来,这是当年某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顾红星用相机翻拍了下来进行保存。顾红星很喜欢这样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自述,是总结办案的最佳依据。
也许,这些照片原本就夹在顾红星的工作笔记里,被陶亮翻出来看了,结果在他倒地的时候,照片掉落在了沙发的底下。
“这种老古董,还是要保存好的。”顾雯雯自言自语道。
当年的照片只有五寸大小,而翻拍出来的笔录,字迹就更小了。视力一向很好的顾雯雯都只有凑近了才能勉强看清。
这是一份1985年9月14日的讯问笔录。
犯罪嫌疑人是个女人,叫金苗,当年也就25岁,却犯下了累累罪行。
当年的讯问笔录和现在规范化讯问笔录大不相同,没有权利义务告知,很少有问答,都是大段大段的自述记录,读起来更像是一份犯罪嫌疑人的自白。
金苗的人生,就这样展开在顾雯雯的眼前。
2
我叫金苗,今年25岁,没有正式工作。
现在我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如果昨天的那个公安死了,那么我身上背着的,就是四条人命了。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知道。
我的故事,恐怕你们也已经从不同人的嘴里,听到过很多版本了吧。
我现在回想自己的整个人生,感觉就像是一场大梦。在这梦里,有时候我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儿,有时候我是个温柔可靠的姐妹,有时候我是个不知廉耻的荡妇,有时候我又是个冷酷无情的赌徒。好奇怪啊,这些人居然都是我。
你们会相信我说的故事吗?
金万丰,住在我家隔壁。
他家和我家一样,没有多少钱。但金万丰的童年比我要幸福,他还有个姐姐,比他大了好多岁。都说长姐如母,他姐心疼他,总是想方设法给他弄吃的,让他长身体。溪里捞的小鱼小虾,山上摘的野果子,春天野菜捏的团子……他也是有点憨,明明自己也没有多少吃的,还要悄悄分给我一口。
我妈说,这个傻小子,将来对媳妇应该挺好的。可惜家里太穷了,不知道有谁愿意嫁给他。穷,是我对这个世界最早的认知。我穷,所以我总是吃不饱;我穷,所以我穿的永远是不合身的旧衣服;我穷,所以我没有选择。
我爸是个农民,种地、喂鸡,没有太大的本事,也不爱说话。我妈生下我之后,可能是营养不足,原本就不太好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她下不了地,大部分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我不知道她那个叫什么病,虽然每天都要吃药,可好像从来也不见好转。吃药,都是要花钱的。我妈干不了重活,有时候就帮人干点缝缝补补的差事,补贴家用。
她舍不得点蜡烛,更没钱点煤油灯,就着窗口一点微弱的光,眼睛都要看瞎了。我上学的时候,我妈也曾经很高兴,觉得我的日子可能会变得不一样。但我小学毕业的那天,我回到家,看到她坐在床上抹眼泪。我爸看着我,说有事跟我商量。
我爸很少开口,但一开口就是大事。
他说,作为一个女孩子,作为一个农民,我上的学足够了,没有必要再去上中学。上学,不能为家里挣钱,还得花钱。
我向来是个懂事的孩子,我没吭声,把用过的书和本子,都塞进了箱子底。
其实我是想继续上学的,因为整个小学期间,我都是名列前茅的。我喜欢上学,课本上的东西,都那么新奇。从老师的描述里,我能看到外面的世界。科学家、医生、运动员……那是一个和金村截然不同的世界。但生活就是这么无情,我没有选择,只有接受。
小学毕业,我的童年就彻底结束了。
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金万丰也搬家了,听说他上了初中。如果他还住在我家隔壁,或许我可以问他借初中的课本来看看吧;如果,我再晚出生几年,听说国家要出台《义务教育法》,以后的孩子上学就可以不花钱了……可惜,世界上就是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我13岁,就跟着爸爸一起下地干农活了。
春种秋收,看天吃饭。农活是很锻炼人的。
我的个子渐渐长高了,声音也变得更亮。
我以为我会一直跟着爸爸干农活,照顾妈妈,如果妈妈能一点点好起来,这样的日子也是很有盼头的。可是,我不知道,一个吃苦耐劳又长得不算差的姑娘,会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她长大。说媒的人,日日上门,我爸也越来越坐不住了。
我刚刚满了20岁,爸爸就琢磨着把我卖一个好的价钱。
后来,价格谈妥了。不得不说,还真是一个好价钱。
我被爸爸强迫着嫁给了张奇。
老师说过,包办婚姻是旧社会的事情了。可是,当下的农村还都沿袭着这个恶习,我太渺小了,即便内心抵触,也无法和爸爸的权威相抗衡。
抵触的原因,是我知道,张奇就是语文老师说的那种“纨绔子弟”。他天天游手好闲,好酒好赌,坏事做尽。可是能配得上“纨绔子弟”的前提是,他得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确实,他家是个体户,还是个“万元户”,所以在我们村里,是最有钱的。
我爸当然知道我不愿意。所以,在找我开口之前,他先说服了我妈。他说女儿大了反正都是要嫁人的,嫁给有钱人总比嫁给没钱的人好。我妈无话可说,她自己的日子就是个证明。
然后我爸就把我叫到面前,嘱咐嫁人之后的事情。
我从没听过他说那么多的话,他说什么一个好女人应该像水一样包容一切、融化一切,所以就可以改变一切、可以掌控一切。他说我是个聪明人,结婚和上学差不多,只要够用功,没有解不出的难题。我长得好看,张奇有面子,结婚之后,凭我的本事,怎么就不能让张奇“浪子回头”“百依百顺”?他说张奇家很有钱,我嫁过去,以后想干啥都行。
他说得唾沫横飞,累得给自己灌了一大碗水。
最后他说,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好。
20岁,如花的年龄,也十分幼稚。我信了我爸的话,或许也是为了说服自己认命。我没想要张奇对我“百依百顺”,但如果嫁给张奇之后,真能劝他远离了赌博和酗酒,那两个人的日子也能过得安安稳稳。至少,我妈的病也不用总拖着。
至于爱情,我哪有资格谈爱情呢?
事实证明,结婚和我想象的一点都不一样。
张奇是被宠坏的孩子,向来要什么有什么。他父母安排这场婚事,无非是因为知道我规矩、勤快、任劳任怨,想让我拉这个不成器的儿子一把,收收心。可父母都管教不了的孩子,一个外人又怎么可能说上话呢。新婚之夜,我本来想和他好好谈谈,他却不耐烦地嚷道,老子花了那么多的彩礼钱,不是来听你说这些废话的!
他粗鲁地强暴了我,我拼死反抗都没有用。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就是个牲口。
他的好赌和酗酒不仅没有因为结婚有一丝收敛,甚至变本加厉。
我就像他的奴才,我生活的全部就是为他洗衣做饭,充当他赌输后的“出气筒”、醉酒后泄欲的工具。稍有不从,就是一顿毒打。公公婆婆知道这一切,但都选择了沉默。
第一次被打,我就跑回了家。可是推开门,我爸却向我投来了奇怪的眼神。似乎我突然回娘家,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我妈急着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哭哭啼啼地说了。我爸只在一旁默不作声。后来张奇和他爸爸来了,态度很是谦恭。我爸这下开口说话了,说哪家夫妻不吵架,我也忒不懂事,张奇要是做得不对,自有亲家管教,哪有让娘家主事的道理。他骂了我一顿,让我回去了。
等到第二次我再被张奇打,我爸甚至都不给我开门了,我是被张奇硬生生拖回家的。
原来,我的娘家,早已不是我的家了。
张奇的父母要我帮张奇管钱,可一个赌徒的钱是最难管的。他要是心情好,就甜言蜜语地缠着我要钱;要是心情不好,一个巴掌就扇过来,说跟我过不到一起去,要我连本带利吐出彩礼来,说这些钱用来赌博比娶媳妇强。
我不知道我的彩礼有多少用在了给我妈治病这件事上。但我结婚还没满两个月,卧床多年的母亲便走完了她的一生。如果说我对哪位家庭成员还有所依恋的话,就一定是我的母亲了。虽然她没有劝阻父亲对我的出卖,虽然她在我爸关门不让我进屋的时候不敢吱声,但好歹,她也为我哭过,也听我说过我的心里话。
如今,连听我说心里话的母亲也没了,这是我第一次感到万念俱灰。
在为母亲守灵的时候,张奇来了,他不是来吊唁我妈妈的,而是拖我回去为他做饭的。他说,我不应该在死人身上浪费时间,我应该去照顾他这个活人。为了不再被毒打,我很平静地跟他回去,帮他做了饭,静静地看着他自斟自饮到烂醉如泥,然后就悄无声息地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
活人、死人我都不想管了,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过我自己的生活。
3
其实我并没有想好去哪里。
我只想去火车站,随便买一张火车票,远远地离开这里就行了,越远越好。
最近的一班火车,是去广州的,很远,我的钱也够买票。
火车站的人很多,而且不怕你们笑话,那次是我第一次坐火车。买好了票,我却不知道在哪里候车,好在有一个热心的女孩帮忙。
那个女孩就是林倩倩,她的目的地也是广州。
林倩倩是龙东县人,因为龙东县没有火车站,所以要去广州,只能来龙番坐火车。林倩倩对我很热情,我们就这样“自来熟”了。我很喜欢她的性格,在那时候的我看来,她是那么阳光开朗、爱笑爱闹,她的洒脱影响着我,让我渐渐从内心的阴霾里走了出来。
但我没想到,这样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居然也是从家逃出来的。
在火车上的两天,林倩倩和我越来越亲。火车过山洞的时候,漆黑一片,她悄悄抱住了我的胳膊,跟我说,姐姐,你知道吗,我以前可怕黑了。
她的故事,确实一片漆黑。
林倩倩10来岁的时候,她全家人就进了一个什么组织,一群人没事总是在拜一个什么神。这个组织听起来很可怕,每次聚会都在一个漆黑的房间,所有人都念念有词地吟诵着什么经。那时候的林倩倩岁数小,不懂事,稀里糊涂地被自己的父母带着去拜神,稀里糊涂地跟着念经。到她16岁的时候,有一天,大家都吟诵完经离开了,林倩倩的父母却要她独自留在那个漆黑的房间里。接下来发生的,是更令人恐惧的事情,她被好几个男人轮奸了,而这一切,竟然就是林倩倩的父母安排的。
他们听从了“教主”的主意,要把林倩倩当成这个邪恶组织里的性奴隶,从而换取金钱和在组织里的地位。他们说,林倩倩长得好看,天生就是做这个的,给她服侍的机会,她应该感到荣幸。
说到这里,林倩倩“呸”了一声。她说,还好她不傻,就算是做这个,哪有不给钱的。
她笑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得很是心酸。
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环境里,林倩倩苦熬了3年,终于找到了一次机会,逃了出来。走的时候,她甚至还拿走了“教主”放在抽屉里的一笔钱,给自己当作路费。她说,她就要看他们气急败坏,她一点都不觉得抱歉,这是她应得的。
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里有泪光。原来世界上有比我更惨的可怜人。相比于她,我觉得自己的遭遇都不算什么了。在隧道的黑暗中,我也回抱着林倩倩的胳膊,感觉她像是我从未有过的姐妹。她说现在她不害怕黑暗了,可我还能感觉到她微微的颤抖。这么私密而痛苦的故事,林倩倩毫无保留地全部说给我听,这让我也有种想要诉说的冲动。
于是,我也说了张奇的事,我告诉她,我恨张奇,恨到看到任何一个赌徒都会发抖。林倩倩靠着我的肩膀,拍拍我的手说,那咱们以后找男人,就绝对不找赌徒。
她真的是比我要开朗太多了。在经历这么多事情后,还能坦荡地说出“找男人”这样的字眼。而我,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还有这样的可能。
就这样,我们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林倩倩的身上,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友谊的力量。在那一刻,我似乎不再孤单,我的内心有了陪伴和依靠。我甚至暗自发誓,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友谊,永远不和她分开。
到达广州后,我才知道,大城市真的是好棒啊,我们龙番和人家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到了火车站,甚至还有人愿意开车拉着我们去介绍工作。我和林倩倩找了一辆小面包车,他问我们愿意选择什么工作。我选了鞋厂,而林倩倩和那个司机说了几句悄悄话后,只和我说,她要去赚更多的钱。其实我的心里知道,她是要去做什么,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是我唯一的朋友,不管她做什么,我都把她看成我最好的朋友。
去了鞋厂,我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工作单位。整个厂子里整洁明亮,员工和老板都很温和和善。通过了面试,我也如愿以偿地成了一名鞋厂的工人。
虽说刚去的时候当学徒,工资并不是很高,但对我们农村出来的孩子来说,已经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了。最关键的是鞋厂包吃包住,我的工资都可以省下来作为积蓄。
至于未来,我没有想过太多,在这个陌生的他乡,我了无牵挂,每天都能吃饱喝足睡得香,真的没什么不好的。对我来说,每一天,都像是生活在天堂一般。
在这期间,林倩倩经常来找我。
她入那个行当后第一次来找我,我就发现她完全变了一个人。脸上有精致的妆容,衣服一看也都不是便宜货。再对比一下我身上的粗布衣衫,实在是有些自惭形秽。如果说我心里一点嫉妒的感受都没有,那就是假话了。
林倩倩依旧是那样口无遮拦,她几句话就点破了我的心思,说姐姐,你比我漂亮,你的皮肤天生就好,嫩得能挤出水来,为什么要在这里干粗活,白白浪费自己的青春呢?
我知道,她是在劝我入行。
也许是我的思想并没有这般开放吧,反正,她的这个行当,我是不会干的。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在自欺欺人?我最后还是走了这条路?不,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入过这一行。那时候,我甚至还想过要不要劝林倩倩离开,不过,看到她意气风发的样子,听她描述纸醉金迷的生活时陶醉的模样,我知道说出来也是没用的。
林倩倩告诉我,她现在的收入很高,比我高出十倍都不止,而且工作很轻松、很快乐。在我拒绝入行后,她还笑话我,说干这事儿,又不会掉一根毫毛,说我不爱张奇,不也一起睡了,那睡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睡其他男人还能有钱挣,至少比睡那个赌鬼要好受多了。她说话总是这样,口无遮拦,但她是我的好朋友,所以我也没有觉得被冒犯,我挠她痒痒,一顿嬉笑打闹之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虽然我没跟她一起下海,但她还是会习惯性来找我玩,也经常会给我带一些礼物。
随着林倩倩的收入越来越高,她出手也越来越阔绰。甚至在那一年我的生日,她居然拿了一个金镯子来送给我当礼物。那时候的我,感动到号啕大哭。并不是因为金镯子很贵重,而是我活到20多岁,是第一次过生日,第一次拥有生日礼物。
但我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个金镯子,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一天下午,林倩倩带着一个40多岁、穿着西装的男人来到我的鞋厂门口。
我见林倩倩一脸紧张,欲言又止的样子,深感奇怪。那男人看她一眼,她才嗫嚅着说,她送我的生日礼物——金镯子,是一天晚上“事后”从这个西装男人的包里偷来的。没想到后来被发现了,如果不还给人家,就会挨打。
可能在林倩倩看来,这件事很羞耻、很尴尬,可我听到这件事后,完全没有怪她的意思,反而觉得很感动。林倩倩为我偷了一个这么贵重的礼物,可见她是真心把我当成姐妹的。
我二话不说,取下了金镯子还给了西装男人,希望他能就此放过林倩倩。
可是那个男人温和一笑,没有接过镯子,而是用听不太懂的方言提议我们一起吃个饭。
不知道这个男人在搞什么花样,难道还要林倩倩赔偿利息吗?我当时想好了,如果他要讹诈我们,我哪怕倾尽我的积蓄,也要帮林倩倩还清这笔债。
可是我想错了,西装男人并不是要讹诈我们。他是香港人,很有钱,在当地很有名,别人都叫他“东哥”。东哥不仅看起来很体面,而且很健谈。最重要的是,他的彬彬有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没有要回金镯子,而是很大方地送给了我。他说,原来是误会一场,有钱难买真情意,为了我和林倩倩之间的那份友谊,我应该收下这份属于我的礼物。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男人,他明明有钱有势,却不像张奇那么粗俗蛮横,他看向我的眼神,并没有一丝冒犯,反而带着一种克制。回宿舍后,我的脑海里都是东哥的模样。被这样一个体面的男人尊重,我的心里莫名激起了涟漪。关键是,他送了我这么贵重的礼物,却没有索求任何回报。
后来,东哥又通过林倩倩来找我吃饭,慢慢地,我们又变成了单独吃饭。
我明知道不应该陷进去,却还是不由自主地答应了他每次的邀约。也许是因为和他在一起,我不再是鞋厂里做着机械的、流水线工作的女工,而是一个能没有任何负担去表达自己想法的女人吧。没错,我从他身上,第一次享受到被尊重、被爱慕的感受,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个女人。慢慢地,我能听懂他那一口拗口的粤语了,甚至还跟着他学了几句简单的英文。他什么都愿意教我,我也什么都愿意学。在我的心里,已经默默地把他当成自己的“男朋友”了。
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恋爱的心理预期,在一次饭后,我们自然而然地就做了那种事情。那一次,我哭了,原来我反感那种事情,是因为张奇没有把我当成人过。而东哥,他对我那么尊重、那么珍惜,给了我从未有过的感受。林倩倩说得对,东哥就是我要找的男人。
东哥说,他不忍心看我那么辛苦,提出让我从鞋厂辞职,他包了一间旅馆房间给我住,比鞋厂宿舍环境要好得多。我平时的开销用度,都是他定期给我。他在工作不忙的时候,会来陪我。陪我吃饭、陪我聊天、陪我逛街,还会送我很贵的化妆品和衣服。
东哥是做销售生意的,他说就是想办法从香港那边运过来一些日常用品,然后高价卖掉,不需要缴关税的那种。后来我知道,那叫“走私”。东哥和我说过很多他生意上的事情,我觉得很新奇,很有意思,甚至也憧憬着自己以后可以参与东哥的生意,做个“销售”之类的工作,就像——就像是开“夫妻店”。总之,那几个月的时间,我过得很好,就像是活在一场美梦里。
直到几个月之后,东哥找我聊天,给了我一大笔钱,有1000块,他说我们的缘分已尽,让我以后不要再找他了。我当时都蒙了,他连抛弃我的话,都说得那么彬彬有礼。
东哥走后,我在空荡荡的旅馆房间里,呆坐了一整天。
我捏着那厚厚一沓钱,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和林倩倩的工作又有什么不同呢?
不,我的内心极力地否认着这个想法。我只是“失恋”了。东哥对我,肯定是不同的。我试图在回忆里寻找所有他爱我的证据,却越想越觉得苍白无力。
这是我第二次感到万念俱灰。
4
我也考虑过自己今后的日子,虽然1000块钱能生活很长时间,但是我总不能无所事事、坐吃山空啊。重新回到鞋厂呢?我不愿意去想。那种吃苦却赚不到几个钱的日子,我恐怕是回不去了。
在悲伤的季节里,还是林倩倩陪着我。她陪我骂东哥,说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她陪我去逛街,给我买最新款的口红。她陪我半夜不睡觉,喝光了大排档的廉价啤酒。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热腾腾的女孩子,虽然总是没心没肺,对我却也总是掏心掏肺。她又一次问我,要不和她一起去做她的工作?我还是拒绝了。
好在,失恋的日子不算太久。
因为我很快有了第二个“男朋友”。和东哥相比,他可能没有那么体面、那么尊重我,但他至少是把我当成一个平等的人来对待的。他说他是跑运输的,其实我觉得,他应该就是东哥的“下线”吧。他也给了我不算太奢靡,但足够富裕的生活。我们发展得很快,他也会和我讲他工作上的事情,也会陪我吃饭、逛街。几个月以后,他也给了几百块钱,说是“和平分手”。
我的生活,似乎按下了重播键。
但这一次,我并不悲伤,我甚至开始主动寻找下一个“男朋友”了。
后来我有过很多“男朋友”,做什么行当的都有,在一起的时间有长有短,有时能处几个月,有时就是短短几周。有的对我很是尊重,有的也会和张奇一样对我打骂蹂躏。有的抛弃了我,有的也被我抛弃。不过我都见惯不怪了,也没有什么负担。因为我也有了选择权,我也有了说“不”的权力。
这些人的相同点是,“买断”我们关系的时候,总会给我或多或少的金钱。这些钱,都被我存进了存单。看着存折上越来越大的数字,我的内心开始满足,我也越来越有安全感了。我甚至开始计划未来的人生:等我攒够了一大笔钱,我就去开个小店。那时候,即便没有“男朋友”,我也可以过得很好。
人在顺境的时候,总是容易忽略一件事:眼前的一切,并不是理所当然的。
大城市永远有那么多的新面孔。更年轻的,更漂亮的,更天真的,更大胆的。
林倩倩做的这个行当的竞争是越来越激烈了,她的空闲期也越来越多。我的情况也差不多,“男朋友”也不那么好找了,空档期也越来越长。我们不能一直住在漂亮的旅馆里了。有时候林倩倩接活回来,身上多了瘀青,我也没敢说什么,以前不接的烂活,她现在也不挑了。我心里也很害怕,再这样下去,恐怕不仅开店的梦想泡汤,之前好不容易存的钱,也不得不拿出来做开销了。我们俩兜兜转转,又要回到原点吗?
过年前,南方的天气也转凉了。
我们俩“厮守”在寒冷的廉租房里,一个多月没有收入了。林倩倩有天回来,突然说转运了,要给我介绍新的“男朋友”。于是,她就带着那位姓黄的老板和我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黄老板夸夸其谈,和我们说了一大堆他做生意的事情。这个时候的我,早已不是啥都不懂的乡下妹了。他一说,我就知道,他就是一个销赃的。虽然没啥稀奇的,但是关于销赃工作的故事,也还是蛮有吸引力的,而且说不定会帮助我以后经营小店,所以我也假装出捧场的样子,听得蛮认真的。
饭后,黄老板提出让我和林倩倩一起陪他去旅馆。其实,这么“猴急”的“男朋友”我是见过的,但是提出“一拖二”的,还是第一次遇见。毕竟,我从来没有打心里认可我和林倩倩是做一样工作的人。所以,我正准备拒绝,却看见林倩倩使劲朝我使眼色,似乎有什么重要的隐情。
我居然,就点头了。
后来我才知道,在我对黄老板的生意经感兴趣的时候,林倩倩的兴趣是黄老板包里的现金。她悄悄估算了一下,老板包里的现金数量是5000元,而林倩倩的一晚上,只值20元。
要完成250单生意,才能赚到这么多啊!林倩倩这么给我算的时候,眼睛都发直了。
我以为她的意思,是让我套牢这条大鱼。没想到,完事之后,黄老板呼呼大睡,而林倩倩穿着完毕、摇晃着手中的一沓人民币,暗示我赶紧开溜,我才知道,她这是老毛病又犯了。
其实,钱哪有那么好偷?
我们刚刚拉开房门,黄老板就醒了。他暴跳如雷,把林倩倩按在了茶几上。我看着林倩倩越来越紫的面颊,一股热血就冲上了脑袋。她可是我唯一的姐妹,我不去救她,她就死定了。所以,我抡起烟灰缸,打了老板的头。其实那一下,应该不重,因为老板很快转过身来,捂着头要来掐我。烟灰缸在地毯上弹了几下,落在了林倩倩的脚边。林倩倩此时已经回过神来,拾起烟灰缸也向老板的头上砸去。
不是一下,而是好多下,一下,一下,直到血迹溅得地毯上到处都是。
5
我们从旅馆逃了出来。
一路上,我们面无表情,假装闻不到鼻腔里满溢的血腥味。直到找到一个僻静角落躲起来,我们才知道什么是害怕。林倩倩往我的怀里缩,像个孩子一样搂住我。我也搂住她,嗅着彼此身上新鲜而刺激的死亡气味。我们冷静下来,试图用瓜分那5000元来稳定自己的情绪,可是颤抖的手暴露了我们彼此的心情。我们商量着该如何是好,杀了人,广州肯定待不下去了。这么多年听故事得来的阅历让我知道,如果我们去其他城市,因为我们的外地口音,人生地不熟,更容易被公安注意到。所以,逃回老家,在熟悉的环境里隐姓埋名,才是最稳妥的。
我们用最快的速度逃回了龙番市。回来了,才知道家乡的好。这里有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口音和空气中熟悉的味道。广州的一切都宛如隔世。我感觉像是甩掉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因为这里没有人会知道我的过去。
我们在城里一个小旅馆,开了一间房间,旅途劳累,林倩倩很快睡熟了,而我则始终睁着眼睛。我们窝在房间里,低调地过了几天,没听到什么风声。林倩倩开始放松下来,庆幸龙番离广州那么远,庆幸自己又一次逃离了是非之地,又可以开始了。她大胆地出门去,说要看看有什么事情可做。我则没有那么乐观,每天静静地躺在房间里思考下一步打算。
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渐渐捋顺了思路。
如今我已经有1万多块钱的存款,足够开一个小卖部了。不过回到龙番,难免会遇到熟人。为了避免以后被张奇骚扰、拖累,在开小卖部之前,我得撇清和他的关系。我先要说服我爸同意我离婚,然后和张奇谈判,给他一笔钱,让他也同意离婚。他们都同意了,我准备资料、办手续也就会快很多。等这一切办妥了,我就去开店。不过,我也不能在我们村开店,否则以张奇的性格,即便离婚了他也会纠缠不休。毕竟,赌博成瘾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隔壁几个村都是不错的选择,生活习惯、口音都一样,且村与村之间人员流动很小。这就是那些老板经常说的“灯下黑”吧。
我正沉浸在筹谋打算中的时候,林倩倩却苦着脸来找我要钱了。
我几乎惊掉了下巴。当初黄老板身上那5000元,我们一人分了一半,再加上她以前存的私房钱,这可是天文数字啊,一个月的时间,不至于全给花光吧?在我的再三追问之下,林倩倩特别不好意思地承认说,自己是去赌博输了。
晴天霹雳!她明明知道我痛恨赌博,也知道我和张奇的事,她怎么就沾上了赌瘾?林倩倩哭着抱着我说,她一闲下来就会想到那天杀人的事,一害怕就想找点事儿干,不知不觉就陷进去了,她不是故意的,她是上当受骗,她赌咒发誓,还完这笔赌债,以后绝不会再沾赌博!
她哭得那么厉害,我也心软了。我把身上的几百元给了她,也把我的打算全告诉了她,千叮咛万嘱咐,让她耐住性子,等我处理完我的家事。等一切尘埃落定,我们俩可以一起开店,一起生活,再不用担惊受怕。
因为不想去家里过年,大年初七,我才独自去了金村。
父亲老了许多,还是那么不爱说话。他对我的出现并没有表示出激动,也没有询问这几年我去了哪儿,他收下了我给他买的日用品,却对我的离婚提议不置可否。我始终看不懂他这个人,但我也不再需要顺着他的意思生活了。
张奇变化更大,再也不是“纨绔子弟”的形象了,因为这5年中,他父母双亡,而他坐吃山空,早已经家境败落了。这对我来说,是好事,对付一个处境窘迫的赌鬼,可能只需要更少的钱就可以将他说服。
我忘记隐藏手腕上的金镯子,张奇和我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的金镯子发呆。他咧着嘴,提出了一个天文数字——2000元。我心中顿时一阵暗喜,这笔钱只是我存款的少部分,我完全给得起。不过,我不能轻易答应他,因为在他的心中,这可能是我无法企及的数额。我做出了为难的样子,让他少一点。他则一脸得意地说一分也不能少。
我决定花上一段时间,和他讨价还价,毕竟即使是开店,最好也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谈判到最后,哪怕只便宜100块,也要让他觉得得来不易,让他觉得我是付出了倾家荡产的代价,这样就不会再纠缠我家了。所以我做好了用一两个月来消磨张奇的打算。
金村交通不便,回程我选择绕路,经过了蔡村。蔡村的主干道旁有一排不算太破旧的民房,在广州,他们管这样的房子叫门面房。有一间房子的门口贴着租赁的告示,吸引我停下了脚步。蔡村这个地方不错,背靠大山、面向大湖,风景秀丽。而且蔡村和金村之间好像没有太多的人员流动。我想,说不定以后这里就是我的栖息之地了。尤其是这条大路,是通往金夏镇的大路,在这里开店,一定生意不错。而且在谈判期间如果每天都要这样翻山越岭地往返于城里和村里之间,太累了。
也许这一张租赁告示,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吧。
价格很公道,而且家具设施齐全,我几乎没有考虑,就租了下来。房间里有点脏,我一边打扫着卫生,一边规划着以后如何把房屋结构改造成小卖部的模样,再想办法通上电。就在我进进出出的时候,我居然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
这张似曾相识的面孔更是在一瞬间绽放得像花朵一样,他跑过来喊道:“金苗?”
我想了起来,这是我儿时的玩伴,金万丰。
这么多年没见,他看上去还是斯斯文文的,和小时候一模一样。他身边带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一副顽皮的样子。我心想,这孩子岁数不小,难不成金万丰早早就结婚生子了?
金万丰让孩子自己去玩,然后和我聊了很久。他说那孩子叫小羽,是他姐姐的孩子,而他来蔡村也是因为小羽跑到同学家里来玩,他来找孩子回去。他高中的时候,他的姐姐姐夫、父母先后去世,他的亲人就只有小羽了。他还说,他没想到还能见到我,我结婚的时候他很伤心,我失踪后他又很牵挂,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相遇了。
这个老实人一口气说出这样的话,看来我们的重逢确实让他兴奋到语无伦次了。
而我却很担心,我担心他会有意无意在金村泄漏我的行踪,那么我隐姓埋名的计划就落空了。所以,我和他说,我这次回来,是来离婚的。但如果让张奇知道我住在这里,就会对我纠缠不休,我也就离不成婚了。我看得出他对我的离婚有期待,因此我相信他会保守秘密。他也觉得蔡村是个好地方,金村的人和这边走动的不多,如果他不是来孩子同学家找孩子,也不会到这边来。他还承诺,这个秘密一定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临别的时候,金万丰非要在我手里塞一个苹果。
他还是和小时候那样,明明自己也没有多少好吃的,还要分给我一点。
我看着他欣喜远去的背影,不禁有些唏嘘。可惜,现在的我,已经不需要苹果了。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我时不时地回金村去和张奇谈判,剩下的时间,就去蔡村的周围寻找进货的渠道,估算销售的差价和经营的成本。这一切,都是我的那些“男朋友”教会我的本领。
而自从那次偶遇后,金万丰每隔几天就会来探望我一次,每次来都给我带东西。要么是一些新鲜的水果、蔬菜,要么是时兴的雪花膏、发卡,又或者是煤油、蜂窝煤之类的日用品。有的时候,他也会来给我的住处修修补补,把我这个破烂的小窝,弄得挺整洁清新的。
我知道这是金万丰这种男人追求我的表达方式。
如果是20岁的我,或许会因此感动,把金万丰当成我的依靠,期待着和他长相厮守的日子。但经历过那么多事情之后,我的心已经变得麻木了。我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也接纳了他的热情,但我没有让他更进一步。
我还没有做好准备。
哪怕我一直在告诉自己,等我离了婚,我就开间小店,过上平平淡淡的日子。
背负这么多秘密的人,真的有资格过这样的日子吗?
6
4月6日,天色渐暗。我在屋子里打扫着卫生,忽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给吓了一跳。来蔡村找我的,只能是金万丰,但这敲门声又不像是他的风格。我半惊半疑地开了门,万万没想到,门口站着的居然是林倩倩。
看到林倩倩我很高兴。
我到蔡村之后,已经有两个月了,我觉得事情筹备得差不多,也喊过她来这边看看。可林倩倩说,她不如我聪明,开店的事情,她也不懂。她说她在城里转了转,发现这边也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她说她不想什么事都依靠我,也想被我依靠,所以她要自己去试试,去理发店当个学徒也好,去服装店学卖衣服也好,除了睡男人,总有一样事情是她能做的吧。我对她的决定非常支持,所以这段时间,我们各自忙碌,鲜少见面,她能找到我的住处,可见她对我之前说的话是上了心。
林倩倩进到屋里,倒是没说什么,而是东看看,西摸摸,像是一个老朋友来串门一样。我感觉她心里有事,连笑容都有点勉强,她平常哪是这么别扭的人,一种不祥的预感渐渐占据了我的心头。
她边闲聊着来这儿路上的见闻,边顺手把房子翻了个遍,甚至翻出了房东放在床底下的一个有些年头的老古董——捕兽夹。她说自己没见过这玩意儿,一定要玩一下,只是她玩得心不在焉,玩过之后,就把撑开的捕兽夹,随手扔在了沙发上。我也没去收拾,等着她开口说出真正的来意。
磨蹭了好一会儿,她终于进入了话题,还是那两个字——借钱。
她要借的,不是小钱,而是1800块。
我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啥也不用说了。我猜到是怎么回事了,林倩倩压根就没有去学什么理发和卖衣服,她说的那么好听,最后还是回到了赌桌上。我当时脸色发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林倩倩开完口之后反倒轻松了,没脸没皮地直接跪了下来,让我看在往日的情谊上,再帮她一把。
“最后一次!真的是最后一次!只要还清了,我一定‘金盆洗手’!姐姐,我的亲姐姐,我都听你的!开店也好,打工也好,我什么都听你的!”
她抱住我的腿,号哭着,眼睛里甚至连眼泪都挤不出来。她的声音在我的耳朵里变得那么吵闹,看着她可笑的表演,我的心越来越冷,冷到我都好像听不见自己的心跳了。
我把她扶起来。她的眼里顿时盈满了快乐的希望。
我取下了那个一直不舍得离身的金镯子,递给了她。
她眼里的笑意顿时凝住,她问我,是什么意思。我说,林倩倩,这个金镯子算是你送给我的,现在还给你,我们俩以后就不是姐妹了,你不用听我的,我也不会再管你了。金镯子有30多克,那时候的金价大概是每克60元,卖了它,能换2000元左右,够她还上赌债了。
林倩倩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不过,她并没有离开的意思。她凄凉地看着我,可怜地看着我,我狠着心不看她的眼神。我知道,我今天绝不能心软。她染了赌瘾,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林倩倩了。她可以骗我,可以哄我,可以装可怜,可以扮凶狠,这些事情,我已经看够了。我的余光里看到她把金镯子戴上了,她没有放过到手的这一块“肉”,她已经是个彻底的赌鬼了。按照我的经验,她以后继续染赌,挣的钱肯定不够输的,输了钱还得来找我。那一刻,我的心变得异常坚硬,我甚至开始思考是不是该换一个住处了。
僵持中,门又被敲响了。
从敲门声,我就知道这次肯定是金万丰无疑了。真是不巧,怎么这两个人能赶到一起呢?
我把金万丰堵在门外,敷衍了他几句。房间里点的是煤油灯,光线很暗,所以在门口的金万丰也无法窥见屋内的情况。可能感受到了我的敷衍,他也就无奈地离开了。他当然不能在这种时候和林倩倩见面,情绪仍很激动的林倩倩,真的有可能什么都说出来。我不敢冒这样的风险,让金万丰知道我所有的秘密。
金万丰走后,我重新回到房间,居然看见林倩倩在笑。
她的脸上全是眼泪,笑容扭曲得像是疯了一样,看得我心慌。
她说,她懂了,她终于懂了,什么小店,什么赌博,都是幌子。我之所以这样绝情,都是因为这个男人。她说我从来没把她当过姐妹,说我每次有了男人,就把她抛到脑后。她说,我凭什么觉得自己比她优越,就凭和男人睡的时间长吗?睡一次是睡,睡一个月就不是睡了?50块是睡,500块就不是睡了?谁比谁高贵?谁比谁下贱?我做小姐的事情,那个男人知道吗?他要是不知道,她可以亲自告诉他,一个一个数给他看……
林倩倩越说越大声,嘴里的话也越来越不干净。
我想捂住她的嘴,却一巴掌扇在了她脸上。她号了一声,往我身上扑了过来。我没想过,我会和她这样毫无体面地扭打成一团。但当时的我,脑海里一片空白,翻滚的只有愤怒和屈辱,好像所有压抑的情绪都在此刻找到了出口。
混乱中,我用力推了林倩倩一下,她居然直接向后倒向了沙发。
沙发上,有一个被撑开的捕兽夹。
被捕兽夹夹住脑袋的林倩倩尖声大叫起来,她剧烈翻滚,摔到了地上。我当时害怕极了,生怕附近的邻居听见什么动静,于是在她背后,想帮她把捕兽夹取下来。
如果这个时候,她服个软,或许结果就会不同吧。但是,就算此刻,她还一直嘴硬着在骂我“虚伪”“臭婊子”“活该被男人骗”。
维系理智的细线,就在那一刹断掉了。
回过神来,我发现自己在用力地踹着捕兽夹。一下,两下,直到她的声音从喉咙里挤扁成泡沫,直到她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
强烈的恐惧感让我恢复了理智,我把林倩倩头上的捕兽夹取下扔开,把满脸是血的她抱到了床上。我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她别死,别死!
我拿过煤油灯,希望在微弱灯光的照射下,发现她还活着的迹象。
可是,她的眼睛还瞪着,却连一丝呼吸都没有了。
大惊之下,煤油灯失手掉落。灯体在床上碎裂,火苗在林倩倩的身上蹿了起来,迅速蔓延到了整个床铺。
没救了……
我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逃。
因为只顾着逃命,我甚至忘记了我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本——那张万元存单。待我想起来的时候,火势已起,根本不可能再返回去取存单。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我仿佛在火光里听到了林倩倩的冷笑声。
我踉踉跄跄、漫无目的地奔跑着,这是我第三次万念俱灰。
7
我还能去哪里呢?
回家?我有家吗?去找金万丰?告诉他我杀了两个人吗?
那种很久没有出现过的孤独感再次涌上心头。
夜里的冷风吹得我直打哆嗦,我也跑不动了。恰好,我看见远处路边停着一辆带篷的卡车,于是翻到了车斗里,躲在货物堆中,心想就这样吧,听天由命吧,这辆车把我带到哪里,我就去哪里吧。
躺在车斗里,我无法控制自己回想着林倩倩瞪着的眼睛。我们在火车隧道里的黑暗里相拥,在逃出旅馆的余悸里紧搂,在即将开始的新生活面前相视而笑……而现在,她在黑暗里瞪着我,恨着我,缠着我,让我不得超生。即便如此,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最想拥抱的,却还是她……我默默地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没睡一会儿,我就被一阵嘈杂声吵醒了。我的第一反应,是公安发现我是凶手,来抓我了。如果是这样,那就是天意,我认命了。但这动静听着又有些不对,我从车篷的缝里往外看,居然看见几个人在搜司机的身。
我悄悄地从车篷里翻出来,逃离了卡车,可是没走出十几米,身边庄稼地里突然跳出一个男人,直接把我摁倒在地面。那男人的力气好大,摁得我肩膀很疼,动弹不得。过了一会儿,我听见卡车开走了,然后就是有好多人的脚步走到我的身边。我努力侧头看了一眼,发现他们都蒙着面。
这帮人肯定不是公安。
所有人都在指责那个摁住我的男人,说他为什么不蒙面。那个男人说,自己只是在外围放哨,没想到车斗里还藏着个人。然后这帮人就七嘴八舌商量应该怎么处置我。我的心里突然涌起一阵悲凉,没有想到我这些年努力求生,最后要被一帮土匪灭口。
我不想和他们解释我并没有看到他们的脸,也不想向他们求饶。我累了,闭上了眼睛,等待他们对我的裁决。
就在此时,远处响起了隐约的警笛声。那个方向,就是蔡村的方向。我知道,着了火的房屋被发现了,林倩倩之死,事发了。
眼前的这帮土匪明显紧张了起来,他们领头的一个扎小辫的男人绕到我面前看了看我说:“都别争了,带回去,我家有个空屋,先把她锁里面再说。”
于是我就这样被稀里糊涂地带到一个陌生的村落,然后被稀里糊涂地锁在了一个黑漆漆的小房间里。
也行吧,好歹有床有被褥,我终于可以睡一觉了。
很沉的一觉,我甚至没有做梦。
天一亮,房门就被打开了。我的脸色很平静,即便去死,我也没什么可害怕的了。
门外是那个领头的扎小辫子的男人。他端着一碗白米粥,拿着一个馒头走了进来,问我饿不饿。
我很意外,这个土匪头子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凶神恶煞,反而是很温和地和我聊起了天。一开始,我只是被动地回答他的问题,慢慢地,我们就开始有问有答了。
他叫肖强,不仅很温和,甚至还有些羞涩,只是他在努力掩盖他的羞涩罢了。
我们聊了几句,彼此都放下了一些防备。肖强从口袋里拿出一盘磁带,问我是否知道,这个方方正正的小玩意是什么东西。
我一眼就看出,那盘磁带是走私货。于是我就说,你可以派人去城里,找卖收录机的地方,你就可以看到也有卖这个的。
肖强半信半疑地离开了。几个小时之后,他猛地推门进来,兴奋地告诉我说,真没想到,这个小玩意居然卖5块钱!5块钱啊!那是多大的数目!
看着他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我哑然失笑。
可能是因为我的指点,肖强发现了新大陆,他对我的态度更加亲近了。他和我说了很多他们村子的情况。
他们并不是什么土匪,而是正常的村民。只不过他们村子地处偏僻,村民都很穷,穷则思变,于是他们就想方设法弄钱。最开始,他们是偷煤。偷来的煤块不仅可以给村民们自用,多余的还可以去镇子上换钱。但后来他们发现,这桩买卖风险大、回报小,还不如直接抢钱来得直接。昨天晚上,也是他们第一次实施抢劫,不巧就被我撞上了。昨晚的抢劫,他们抢了十几块钱,在搜查货车车厢的时候,发现车厢里只有几箱子这个小玩意。他们都不认识这个小玩意是什么,有个村民出于好奇就拿了一个。
肖强说自己很后悔,昨晚没把那几箱磁带全都抢走。
我就问他,即便是抢走了,你知道怎么换成钱吗?
肖强再一次怔住了,显然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一层问题。
于是我说,我来教你吧。
真没想到,兜兜转转,我居然以这样的方式在桃村重新开始了。
在广州的5年里,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老板”,我学东西很快,他们对我又没有防备。所以,久而久之,我也深谙了他们的“生意经”。以前,我只是一个人,就算知道这些门道,也没有机会去试验。现在,肖强信我,而他又能驱动得了桃村的人。我那颗本已死去的心,就在这机缘巧合中,越烧越烈。
在我的出谋划策之下,肖强他们很快就捞到了第一桶金。
他们抢劫了一辆走私货车,并且成功把走私货物销售了出去,换了数百元的现金。
那是他们整个村子一年的收入。
在我的建议下,这数百元的现金,我们平分给了村里的每家每户。这一招是东哥教我的,先给点甜头,才能有回报。这行当要做得长久,就要把每个人都拖下水。肖强以前偷煤,是小打小闹,现在抢劫可是个危险的活儿,一旦暴露,没有退路,必须要先得到全村人的支持。
果不其然,这一次行动后,肖强在村里的地位顿时上了一个台阶。村民仰慕的目光,也极大满足了他的虚荣心。因此,他对我可以说是礼遇有加。他做事有些“虎”,但对我格外心细。他亲自帮我粉刷了我居住的小屋,还拿来了很多日用品。
我不傻,我当然能感觉到肖强喜欢我。他的那帮小兄弟经常会拿他和我开玩笑,他也会故作生气地去教训他们,但我很清楚他的心里想什么。我不介意这些玩笑,但心里对肖强也不是那种男欢女爱的感觉。
我忽然理解当年东哥为什么会看上我了。原来手把手教一个人,是这种感觉。肖强信任我,就像当年我信任东哥一样。仰慕中,带着一丝盲目。哪怕前面是下地狱,也以为在走上坡路呢。
又获了几次益后,所有村民,包括村支书都更听从肖强(其实是我)的决策了,全心全意支持着我们的生意。在金钱的联结下,整个村子像是形成了一种牢不可破的“友谊”。我们在全村人的庇护之下,隐藏得很好。
做生意需要耳听八方,所以,我让肖强从村部拿些报纸回来翻阅。
也就是因为这样,我在一张旧报纸上看到了自己的“死讯”。原来,没有人见过林倩倩,她被烧焦在我住的房子里,就被人当成了我。报纸上还说,案件已经侦破了,杀人犯就是金万丰。
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
办案的公安叫冯凯,报纸上还刊登了他的照片,说他是破案的功臣。看到这则报道的时候,我的心里是说不出的滋味,一方面,我嘲笑这个办错案的公安居然成了功臣,实在是滑稽。另一方面,我确实担忧公安到最后会不会真的把金万丰当成凶手枪毙了。金万丰是无辜的,他最大的错误就是偶遇了我。
可是,我也不可能去投案自首。
人总要向前看,林倩倩也好,金万丰也好,他们要怪,就怪自己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了错误的地方。我不会再回头了,不会再软弱了。
那天晚上,我留下了肖强,卸下了他最后的防备。
现在,我和桃村已经绑在一起了。
肖强很听话。我告诉他,我不想抛头露面,只想做他背后的女人。
所以,他就全都照着我说的意思办。
我让肖强指挥他们专抢夜晚行车的车辆,指挥他们抢哪些货物可以获得更高的报酬,指挥他们如何进行销赃。因为他们这帮人都不认识字,不会数学,在销赃的时候有诸多不便,所以我也会参与销赃,或者在不远处指挥他们抛头露面。
通过读报纸上的连载小说,我知道人的指纹是可以破案的,所以我让肖强要求他们抢劫的时候,不仅要蒙面,更要戴手套,这是一项铁的纪律。
在我从报纸上读到龙番市走私产业链被彻底端掉之后,我知道我必须改变方法了。我们调整了作案的时间,准备抢劫正常的货车。
可是,很快就出事了。
8
一次抢劫后,肖强发现他的一个手下居然忘记戴手套了。在那种情况下,想要回到车里抹去指纹,是很难做到的,因为他自己也不记得摸过哪里。在这种情况下,肖强的“虎”劲就上来了。他居然让小兄弟们一把火把货车烧了。
我知道,指纹可能并不会招来大祸,但烧车是可以的。事情既然已经出了,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蛰伏一段时间,避避风声。这段时间,其实我们也没有浪费,我嘱咐肖强安排村子里的几个小孩子,去城里偷了几辆自行车。有了车辆,我们就可以去更远的地方抢劫了,抢劫后,也更容易把货物运回来。
你们别问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思维,我爸早就说过,我是个聪明人,只要够用功,没有解不出的难题。只不过前些年,我的聪明都没有用对地方,日子才过得那么愁云惨雾的。在广州的那几年,听我那些“男朋友”炫耀自己和公安“斗法”的故事,我就听进心里去了。世事难料,谁知道会用在这时候呢。
不管怎么说,在我的策划下,我们突破了原有的活动范围,作案依旧很顺利,抢到的货物也更多了。
在销赃的环节上,我也是要求严格的。我让肖强不要那么急性子,不要一股脑儿地把所有赃物卖掉,而是要分批、分时间段去售卖。这样的话,目标不大,不容易被人注意。
因为必须要销赃,那么就带来一些问题。比如,负责帮我们销售的店家,就是那个被肖强杀掉的占龙,肯定知道我们是干啥的。这样,就会存在一些被出卖的风险。但是,我一直觉得,占龙也同样干着违法的买卖,而且我们就是他的财神爷,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他应该是不会出卖我们的。
况且,占龙这个人还是蛮精明的,这也是我们选择他作为长期合作伙伴的原因。我们的同伙都不识字,所以开始的货物清单、账单都是由我来书写的。一来二去,占龙即便不认识我,也认识了我的字迹。到后来,即便我们派去销赃的同伙有更换,占龙也能根据我写的字条来辨别。
认我的字条,一来是可以防止公安冒充,二来是长期合作价格也会公道一些。
前不久,肖强安排人去售卖两箱酒的时候,我也顺道和他们一起去采购一些东西。远远地,我看到了占龙店铺对面坐着的两个人。
我很少出门,一出门就揣着一百个小心。我瞥了一眼,就觉得不对劲。细想了一下,那两人中的一个,不就是报纸上被誉为“功臣”的公安吗!
这时候,我已经通过报纸知道公安局发现了金万丰并不是真凶,这说明这个公安并不完全是个糊涂蛋。那么他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
只有一种解释:占龙被公安盯上了!
恐惧感弥漫了我的全身:我知道,一旦占龙被公安抓去,肯定会把我们招出来的。我们合作了这么多次生意,占龙对我们这些人、对我们整个村子,都是了如指掌的。占龙只是销赃,罪行不重,他完全没有必要为我们隐瞒罪行。说不定招出了我们,还可以抵他的罪。
巨大的风险已经降临。
怎么办呢?现在去告诉占龙,让他赶紧逃跑?他会逃跑吗?他的家、店铺、仓库都在这里,逃跑了,货物怎么办?他舍得下这么多可以换钱的东西吗?他会为了帮助我们隐瞒罪行,而损失自己的利益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能自保的时候,谁还会关心别人的死活啊!
事到如今,我唯一的想法就是逃跑了。
既然占龙不会逃跑,那么我就自己逃跑吧。和肖强这么久了,我也有些感情了。于是,我就劝他和我一起走,我有脑子,他有膀子,去哪儿都能活。可是,肖强是一个很仗义的人,仗义到有点“虎”。他很温和地告诉我,他不会丢下我,但也不会丢下父母、丢下小兄弟们、丢下全村的父老乡亲。他做不出那么绝情的事情。他说,桃村是生他养他的地方,他死也不会离开这里。至于占龙被公安盯梢的事情,他有办法解决,让我不用担心,等他的消息就好。
我没想到,肖强说干就干,“虎了吧唧”的他,居然直接把占龙灭口了!当我听肖强绘声绘色地描述他的行动时,我整个人都蒙了。看到我担忧的表情,肖强胸有成竹地说,他在动手之前,很确定周围没有盯梢的公安,动手之后又把现场弄得很乱,公安肯定都不清楚他们是在哪里动手的,而且他们和抢劫的时候一样,全程都蒙面并且戴了手套。
听他这么一说,我又心存侥幸了。我让他仔细描述整个过程。肖强说,他们勒死占龙的时候,都戴了手套。杀完人之后,他们就把手套直接扔占龙家的水井里了,可以说是神不知鬼不觉。扔完了手套,他们又打乱了占龙家里的摆设,还用衣服盖住了杀人的具体位置——沙发。
肖强得意扬扬地跟我邀功,说这是相处这么久,和我学到的东西。但是我听完他的描述,总觉得哪里不妥,但是又想不出来不妥的地方。
他做事太野了,可我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喜欢这股野性。
我搂着这个刚刚杀完人的男人,迷恋地嗅着他身上的气味,肖强被我嗅得痒痒的,笑个不停。我把脸埋在他的脖颈里,嗅着自己的欲望和野心。我好像听到有个声音在笑我,你这样沉迷于杀人放火,和赌徒有什么分别?!
冷静下来,我还是做了两手准备。
毕竟现在摊上了人命案,公安有没有可能更加重视,从而盯上我们这个偏远的村庄,我心里没底。所以我让肖强找了村支书,共同设计一个抵抗的方案以备不时之需。
这个方案很简单。我相信,法不责众。只要村民们同心协力,警方自然是无法把我们这么多人全部抓走的。即便把我们全部抓走了,只要我们每个人的嘴都很严,警察也拿我们没有办法。
这半年来,每家每户都分了不少钱。不管是过去的情义,还是未来的希望,他们都得和我们一起保守秘密。肖强也在不断强调,连外村的亲戚都不允许透露半点。
而就在此时,有陌生人到我们村子里来了。说是什么来捞湖虾的,显然很可疑。
我们的村子就像一个坚实的壁垒,稍微有点风吹草动,都能被轻易发现。听了描述,我意识到,陌生人就是报纸上的那个公安!虽然肖强他们几个人逼走了他,并且依照之前的方案在村口设置了岗哨,提前做好了路障,约定好集结的口令,让村民们准备好一切可以抵抗搏斗的工具,但我这心里根本就踏实不下来,眼皮不停地跳。
后面的事,你们都知道了。
当所有的村民都以为你们真的法不责众,按时收队的时候,我却预感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但又一次,侥幸心理占了上风。我焦急地等待肖强回来,想问一问外面的情况,从而判断我们是不是真的就这样过了关。
可肖强一直都没有回来。
直到我听见外面乱成了一锅粥,知道大事不妙。我不可能再傻傻等待肖强了,他很有可能已经被抓了,虽然我于心不忍,但现在,他也是我的过去式了。
我想,既然你们公安开始动手了,那么几条通往外界的通道,按常理都应该被你们公安封锁了。此时的我,没命地奔跑,向湖边奔跑。因为龙番湖上,有肖强家的小船,如果能上得了那条小船,还是有逃离的机会的。
可是,那个公安,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甩都甩不掉。于是我只能冒充受伤,想要暂时瞒天过海,伺机逃离。虽然我的眼睛里挤不出眼泪,但夜色掩饰得很好,我只需要号哭几声,这点演技,我还是有的。
伏在那个公安的背上,他腰间的枪套不断撞击着我的膝盖,就像是老天在提示着我,如果拿到了他的枪,说不定就可以获取最后一点逃生的机会。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开枪,只是那猛烈的撞击,让我不小心扣动了扳机。我更没有想到,这样会误伤了那个眉清目秀的小警察。
他死了吗?
真是抱歉,我听起来很没有诚意。
我走到今天,每次都侥幸逃脱了,可是,就差这一次运气。
要是再给我一次机会……最后一次机会……
当你盯着
那个美味的诱饵时
捕兽夹锋利的牙齿
也在盯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