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翎擡起手,揽过林听的后颈,吻得下颌微动,喉结轻滚。
他温软薄唇紧紧地贴着她,如逢甘露,舌尖缓慢舔舐过她唇齿,厮磨纠缠,气息含香惑人。
林听心口发紧,下意识抓住了段翎擡起来的手腕。他护腕早就解开了,湿漉漉的袖摆失去束缚,坠到手肘,露出完整一截手腕。
她的手就抓在那里。
大大小小疤痕纵横交错在段翎手腕上,似藏于阴暗潮湿深处的虫蛇忽然暴露在阳光之下,无所遁形,只能现出本身的丑陋不堪。
没了护腕与袖子,林听直接触碰到段翎手腕处的皮肤,直接触碰到他多次压制欲瘾的痕迹,直接触碰到他的丑陋不堪。
她却恍然不觉。
手腕疤痕起伏不平,有新有旧,硌着她指腹,似虫蛇要缠上来,林听不自觉摩挲过,想低下头看看这些是什么,却忽地听到段翎轻哼一声,心神全被这道声音牵过去。
林听的第一反应是,她现在应该还晕着,迷药药效还没散,所以做了一个很荒谬的梦中梦。
不然段翎怎么会突然主动亲她,他又不是疯了。
可这个梦也太过真实了,吻中的呼吸交错,唇齿相依,舌尖勾缠,彼此温度都那么真实。连她喘不过气这件事也是,真实到让林听觉得自己正身处现实与段翎接吻。
最玄乎的是,每当林听快要喘不过气的时候,段翎便会稍稍离开她,不过很快就亲了回来,细细地厮磨着,跟要留住什么似的。
林听想推开段翎,但擡眼看清他的神色后,又停下了。
段翎闭着双目,纤长漆黑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垂落到下眼睑,时不时轻颤一下,眼尾透红胜血,仿佛在遭受极大的刺激,染上一缕欲色,令本就艳的脸更艳了。
一滴顺着段翎高挺鼻梁滑落的水珠,融合了他的温度,砸到林听脸上,她呼吸不禁一滞,他在梦里是山间吸人精魄的妖精?
她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
都说日有所思才会夜有所梦……可林听敢发誓,自己不曾这样意.淫过段翎,绝对没有,所以这是个毫无逻辑且怪诞的梦中梦。
但仔细想想,还是有那么一点“日有所思”的,譬如她在现实绞尽脑汁想办法完成任务,梦里系统就出现说任务已完成了。
难怪她什么都没做便听到了任务完成的提示音。
如何才能从梦中醒来?是推开段翎,还是等他亲完?林听刚要在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下一刻就被段翎亲得心神微乱了。
原来接吻还挺舒服的,上次她横冲直撞地强亲段翎,心中惦记着任务,又担惊受怕他会杀自己,除了感到软、麻外,没别的了。
过了许久,段翎离开林听变红的唇,鼻梁却还抵着她。
他睁开了眼。
林听东张西望:“我怎么还没醒,还在梦里?”中迷药昏迷真的很没安全感,得快点醒来。
段翎:“你以为是梦?”
她撑起身子,与他分开了:“不是梦,还能是真的?”
他擡眼:“不是梦。”
不是梦?那岂不是比梦更荒谬?林听闻言趴回水潭边,近距离地观察着水中的段翎,冷不丁狠掐了他一把:“你疼不疼?”
“尚可。”跟他受过的伤相比,这点不算什么。
林听又轻轻地掐自己一把,有感觉。这一切都是真的?任务莫名其妙完成了,段翎在任务完成后亲了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不是在犯病?林听想不通,眼神含困惑,看着段翎,脱口而出问:“你为什么亲我?”
她可不会傻傻地认为段翎是因为喜欢她才亲她。
就算他们关系有所缓和,不再像原著那样斗个你死我活,却抹不去她以前也确实伤害过他的事实,段翎不报复她就不错了。
喜欢她?天方夜谭。林听紧盯段翎,怀疑他犯病犯到傻了。
段翎指尖微微一动,凝视着她:“抱歉,因为我的病,亲了你。”他当时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亲上去,待反应过来,身体已经靠近她,不由自主地亲上去了。
亲上林听后,欲瘾虽得到缓解,但想得到更多。段翎不受控制地想着她,亲着她,努力让欲瘾消散。
然后,他失控了。
他竟然当着林听的面失控了,尽管她没能看到水下景象,对此不知情,现在也没发觉。可这是事实,他的欲瘾得以舒缓,酣畅淋漓,身体获得前所未有的愉悦。
经此一遭,段翎才弄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亲上去,身体先一步感知到她能舒缓他的欲瘾,无论是她气息,还是她声音……都可以。
思及此,段翎心口又一次涌上那种古怪的感觉。
段翎头一回遇到他始终想不明白的事,为何是林听,为何她能轻轻松松地舒缓他的欲瘾。
旁边的大树飘落一片叶子,落到水面上,轻轻便能掀起一阵涟漪,水波将叶子推到了段翎半搭在水潭边的指尖,碰了碰他,又要顺着水流飘向别处,他张手握住了。
段翎握住了叶子,越握越紧,眼睛却看着林听。
林听听段翎说是因为他的病,茅塞顿开。他是想借亲她这件事来转移注意力,压住病痛,就像他当初以自伤来压制“病”?
这个理由比段翎喜欢她靠谱多了,而且林听亲眼所见,他确实有“病”,虚弱也是真的,不是胡编乱造。只是段翎发病到底有多疼,弄得他为了转移注意力,亲她。
林听在现代看过以性止疼的文章,因为它能促进身体放松。
段翎以吻止疼,算是异曲同工,也幸好他以吻便能止疼,否则……林听说出猜测:“你是想借亲我来转移注意力,压住病痛?”
除此之外,也没别的理由了,他总不能也有个系统吧。
段翎没从正面回答:“多亏了你,我好多了。不过你可否先回山洞等我,我待会再回去。”
林听见段翎脸色的确好多,还多了一抹说不清道不明的红润,想他大概不会因犯病死在水潭里,别扭地答应了:“好,我答应你,我回去,别再给我下迷药了。”
她定要跟段翎算下迷药的账,林听也蛮记仇的。
担心他的安危,怕他犯病出意外,想留在水潭附近守着,却被下迷药,谁能不生气。虽说她的担心并不是很纯粹,里面夹着自己想活着的私心,但也算是担心。
她没计较段翎借亲她来转移注意力,缓解发病之疼,反正她也为了完成任务强亲过他,算抵消了,但下迷药这件事是要计较的。
用的还是她的迷药!
早说接吻能解决不就好了,何必拖那么久,她又不是不顾大局之人。林听心中骂骂咧咧,头也不回地跑回山洞,重新点燃火堆。
坐着想了会,林听还有一事不明,她在水潭时哪里对段翎进行行色.诱了,任务怎么就成功了?段翎是不是觉得她坚持跑去水潭找他,是居心不良,想趁机对他做什么?
有可能。
因为有她在南山阁强亲段翎的“前车之鉴”,所以他才会这么觉得。林听感觉很冤枉,但无从解释,值得庆幸的是任务完成了。
误打误撞完成的任务……还挺爽的,不用再愁到掉头发了。
林听没高兴多久就想到了积分,还差十个才能“解锁大礼包”,在集齐之前肯定还有任务。
接下来的任务会是什么,还会不会跟段翎有关?原著里有那么多女配剧情,前面剧情也不是每个都要走,林听没法确定下一个。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她感觉自己已经被一个又一个任务锤炼出“玩家”心态了。
一刻钟后,段翎回来了。
林听挪个位置,让段翎坐在靠近火堆处,他泡水那么久,刚从水里出来,衣衫肯定是湿的,前不久还刚犯过病,得快点烘干衣衫,免得犯完病,又得风寒,下不了山。
“多亏”那迷药,林听睡了一觉,现在精神好很多,可以跟段翎算账了:“段大人,你……”
段翎:“下迷药一事实属无奈之举,如林七姑娘所言,我当时不想让旁人看到我犯病的样子,而你不肯离去,只能出此下策。”
林听蓦地站起:“这话的意思是,我被下迷药是我的错?”
“不是。”
段翎脸上的潮红尚未褪去:“是我的错,还望见谅。”
林听噎住,居然道歉了,弄得她都不太好发脾气,又忽然记起段翎是杀人不眨眼的锦衣卫,现在还在大山里,千言万语化为轻飘飘的一句:“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算了,她不跟他计较了。
坐地上的段翎仰起脸看站着的林听,他的美人尖和喉结在火光映照下十分清晰,下颌线优越,从某个角度看有点像臣服的姿态。
她也垂下眼帘看向他,却反被他看得有几分不自在。一个锦衣卫长那么好看作甚,打听消息或杀人的时候能令人放下戒心?
段翎捡起一根树枝:“我方才在水潭那里亲了你,你……”
林听忍不住抿了抿被他亲过的嘴:“没事,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我也不会跟旁人说。”
他仍看着她。
林听先错开眼,指了下小山洞:“现在是下半夜,轮到我守夜了,你要是烘干了衣服就进里面休息吧,天亮了,我叫醒你。”
段翎收回视线,折断了树枝:“那就有劳林七姑娘了。”
他走进她睡过的小山洞。
林听看了一眼洞外,往火堆里添木块,烤着火等天亮。
后半夜的时间过得还算快,林听感觉没等多久就天亮了,弄灭快烧了一晚的火堆,想叫醒段翎,一起下山。可她还没叫,他就撩开洞口前的杂草,走了出来。
她伸了个懒腰,望向段翎的手:“你的伤没恶化吧?”
“没有。”段翎年幼时曾当过一段时间的药人,百毒不侵,自愈能力强,寻常人受伤可能要一个月才能好,他只需要几天。
林听看着也是没恶化,擡步往外走:“那我们现在下山。”
段翎走在她身后。
白天没了雾气和瘴气,下山的过程很顺利,快到山脚时,他们遇到了过来寻段翎的锦衣卫。
大燕民风开放,林听又是为了救人才跟上山的,不会有人多说什么,更何况这些都是锦衣卫,嘴巴最严实,绝不会外传。
林听知道陶朱现在肯定很担心她,于是马不停蹄赶回城里。
一回到林家,林听就直奔听铃院,走的还是隐蔽角门。陶朱见她回来,忙问她有没有遇到什么事,怎么跟那些黑衣人跟了一夜。
林听没说实话,只说抓走段翎的是山贼,她将他救了出来。
“山贼?”陶朱和车夫皆不会武,耳力比不上她,昨天没能听见黑衣人跟段翎说的话,也就没听到“梁王”二字,“山贼抓了段大人?”
林听:“没错,段翎昨天没穿飞鱼服,他们不知道他是锦衣卫,见他衣着像贵公子,想将人抓走,再问他家里人拿赎金。”
京城外的山区经常有山贼出没,长住京城的人都知道。
官府不围剿山贼,放任不管的原因是大山易守难攻,而且小小山贼威胁不到朝廷,没必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对付。
陶朱认真听着:“可段大人不是会武,当时为何不反抗?”
林听继续糊弄:“他们对段翎用了软骨散,所以他才反抗不了。”要是让陶朱知道罪魁祸首是梁王,梁王还死了,她肯定吓破胆。
“竟是如此。”陶朱了然了,“那段大人如今可安好?”
“他受了点伤,不过性命无忧。你没和我阿娘说昨天的事吧。”林听一路快马加鞭赶回来,渴得要死,快步走进房间里倒茶喝。
陶朱跟着她进去:“奴知道您不想让夫人担心,并未告知夫人,也嘱咐陈叔不要多嘴了。”
“你做得很好。”
陶朱听了夸赞也没感到开心,欲言又止:“您是不是在计划报复段大人的时候喜欢上他了?”话本里也有这种情节,报复着报复着就爱上了自己的仇人,甘愿豁出性命。
林听口中的水全喷了出来:“你瞎说什么呢?”
陶朱:“您昨天为了段大人,不惜把奴打晕了,也要跟上那些黑衣人,奴还是第一次见您这么在意一个外人的死活。”
林听扶额:“我是在意段翎的死活没错,但不是喜欢他。”
“当真?”
“骗你,我发不了财。”
陶朱信了,这对七姑娘可是很恶毒很恶毒的誓言:“奴信您,七姑娘您没有喜欢段大人。”
七姑娘之所以会这般救段大人,是因为知道自己有救出人的实力,想让他彻底倾心于她,可谓是用心良苦。陶朱又明白了。
这一招太强了,即使她记下了也学不来,就不记这一招了。
林听不会读心术,不知道陶朱心里的小九九,放下茶杯:“昨晚你是如何瞒过我阿娘的?”
陶朱拿帕子给她净面:“昨晚夫人没来找您,也没派人来问您为何不去请安,恐怕是早早歇下了,您现在可要去见夫人?”
“不用,我想沐浴,然后睡一觉,你去喊人备水吧。”
“好。”
沐浴时,林听问陶朱,林三爷最近有没有去找李惊秋。
陶朱支吾道:“自您借给林三爷三千两那日起,他就没去过夫人院子了,生气您借他银两,还要立字据,觉得您没把他当父亲。”
“切,生气就生气,我还真没把他当父亲。”林三爷对她又打又骂,林听怎么可能会认他。
陶朱打抱不平:“三爷确实不配当七姑娘您的父亲。”
“昨晚到现在,院外东侧有没有人放孔明灯?”林听就算在林家也不会时时刻刻盯着院外,会让院里仆从留意院外有没有孔明灯。
陶朱摇头:“没有。”
没孔明灯,也就是说今安在没事找她,书斋无事发生,可以安心休息了,林听沐浴完,发动秒睡技能,沾上被褥就睡着了。
没想到一觉睡醒便到第二天,林听醒来第一件事是派人去打听京城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
陶朱逐渐变成打探消息的小能手了:“京城里没发生什么大事……哦,公主的面首争风吃醋,为了公主大打出手算不算?”
林听:“这个不算。”
没发生什么大事?朝廷还没发现梁王失踪?这也在段翎的计划之内?也罢,她就不操心这件事了,留给段翎自己解决。林听准备去书斋看看,书斋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接过生意了。
每次去书斋,她都不会带陶朱,这次也不例外。
到书斋时,林听恰好撞上要外出的今安在,他还是抱着狗的,她稀奇道:“你要遛狗啊。”
今安在走到大街上:“它不舒服,我带它去找兽医。”
林听闲着没事干,陪他一同去找兽医:“你是不是不会养狗,给它吃错了什么东西啊?”
今安在顿了顿:“……”他没有养狗的经验,也不是不可能,“先找兽医看看再说。”
“行吧。”林听猜今安在就是给狗吃错东西了。
果不其然,兽医说狗是吃错了东西,才会不舒服的,开了点药,让今安在回去弄给它吃。
回去的路上,今安在护着狗,不让旁人撞到。林听觉得新鲜,很少见他这么小心翼翼:“你是从哪里带它回来的?这么喜欢?”
“街上救下的,它,很像以前的我,所以我想养它。”
“原来如此。”林听记得初见这只狗的时候,它身上有不少伤,“我回去给你找一些养狗手册,别再给它吃错东西了。”
今安在:“……”
林听刚想伸手去摸摸狗,忽听到前方传来一道凌乱的马蹄声,紧接着是街上百姓的惊呼声。她擡眼看过去,入目是慌忙躲避的行人和发疯狂奔的马,马上之人是个年轻的姑娘。
姑娘使劲地拉缰绳,试图控制失控的马,黄色宫装随风扬动,流云髻上的金步摇摇摇欲坠,略施粉黛的娇艳面容带了一丝慌乱。
可她控马失败了。
而她身后追着不少人:“公主!公主!”追着马的人有面首,也有内侍宫女和一些护卫。
就在马快撞上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妇时,今安在飞快将狗放进林听怀里,纵身一跃,眼疾手快,强行拉住了那一匹发疯的马。
马蹄在老妇面前高高扬起,只差一点便撞上了。
旁观的百姓无一不捏一把冷汗,林听也是心惊胆战。好在马被及时控制住了,没人受伤。
坐在马上的公主花容失色,她看向拉住马的今安在。他戴着面具,看不见真容,可拉住马的那只手因护腕受扯动往上移动,露出藏在手腕内侧的一小块红色梅花胎记。
公主看着那块红色梅花胎记失了神,喃喃道:“歧哥哥。”
今安在听见了这一声“歧哥哥”,反应平平,松开了不再发狂的马。公主离开下马,拦住要走的他,本来还想喊歧哥哥的,但见内侍宫女追上来,改为:“公子。”
他充耳不闻要走。
内侍尖着嗓子呵斥:“公主唤你,你没听到?”
公主反过来呵斥内侍:“不得对恩人无理,若不是他,马怎会停下,靠你们这群废物?”
内侍不敢多言。
今安在朝她行了一礼,极冷淡道:“草民见过公主。”
“歧……公子,我……”
今安在:“草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公主追了几步,但终究没追上去,看着他走远。
今安在朝林听走过去,接过她怀里的狗,“走啊,还看什么看,以为看表演呢。”
林听撇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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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时,北镇抚司里烛火长明,段翎坐在案前批阅近日的卷宗,待四更天才放下笔,走到窗前,看挂在窗前绳上晾的帕子。
这是林听昨天给他包扎伤口用的,也洗干净了。
段翎看了一会,正要转身进堂屋休息,一阵风将帕子吹起,落到了他脸上,本该立刻拿下来的,但他隐隐约约闻到了一丝残留的女儿香。
他好像很喜欢这种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