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岁岁年年人不同
前方不远处,正是那座暌违多年的洛阳城,依旧高峻,依旧巍峨。秋风不时吹过,卷起黄土,土灰轻而软,弥漫在天地间,这一切光景,就都模糊了。那座城池,似乎也就变得灰灰的,钝钝的。
我没来由地腻烦,拿起水囊喝了两口水。微凉的水滑入胃里,冷意瞬间从脏腑扩散到全身,指尖不自觉地颤抖。
真可笑。虽然身处千年前的异世界,但过去的那么多年,我一直活在自己营造出的肥皂泡里,保持着西式的生活习惯,每天锻炼,喝新鲜的羊奶,摄入足够的蛋白质和膳食纤维。但是现在,在失去了一个孩子和大量的血液之后,我连冷水都很难喝了。真可笑!
而我失去的不止这些,还有……还有如焰。六月十三日的骚乱中,我们遭遇踩踏,当时她的内脏已经受了伤,却没有声张。很多天以后,在慈恩寺里,我终于醒了,而她却开始吐血。再后来……
我惨笑,我何其傲慢!作为穿越者的傲慢,让自以为做了完全准备的我,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叛军身上,而竟然没能料到,在一座城市即将陷落,纲纪废弛、法度无存的时刻,慌乱和恐惧,本身就有足够大的杀伤力。
“娘子,我们要进城了。”杨续道。
我放下帷帽边缘的轻纱,罩住脸庞,随即下了马。安禄山占据洛阳已有八个月,但中原很多地区并未被他真正掌握。所以,寻常人出行时必备的“过所”,如今暂时没有哪个官署还能颁发。另一方面,进入洛阳城的人,自然也就会受到更严格的盘查。
幸好——我也不知自己为何要说“幸好”——守卫城门的士卒中,有两名胡人。杨续递过一份文书,道:“我家娘子到洛阳投亲。”
不消说,这份文书是伪造的。军士看了几眼,似乎有点疑心:“你家娘子出行,连一名使女也没带?”
“原有两名小婢,不巧染了时疫,在路上先后死了。”我拨了拨面纱,口音带着三分恰到好处的生硬,像是粟特女人说汉话的腔调。
战乱时期传染病往往比平时肆虐,他们倒没针对这点追问。一名胡人军士凑上前,用粟特话道:“你是来寻什么人的?”
我也切换到他的语言:“我来寻我丈夫。他从长安到洛阳来,一直没有音讯,我很担心。”
胡人军士了然道:“他是来贩售货物的么?这一年时局很乱,送一封家书,不比送一斛珍珠更容易。等到中原安定下来,就不会这样了。胡天庇佑,阳光驱除一切污秽,所有的家庭都能团聚,你也一定会寻到你的丈夫!”
我平静微笑,行了一礼。他点点头,示意我进城,那几个汉人兵士也没再阻拦。
洛阳城和当年我初次见到它的时候相比,没有太大的区别,无非就是天津桥上驶过的宝马香车换了一批。一个城市,特别是一个像洛阳这么大的城市,总有足够的自愈能力,即使被另一个政权接管,也能在短暂的混乱后,迅速重新开始运转。
我走得很慢。
我仍记得第一次来洛阳时的情景。我很兴奋,但便宜表兄崔颢却满脸都是看乡下人进城的嫌弃。他喜欢关于北魏洛阳的一切,经常说,隋与唐的洛阳城不过是个赝品,而那座拥有永宁寺塔的洛阳城,才是天下最壮丽的城池。
“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颜容十五馀。良人玉勒乘骢马,侍女金盘脍鲤鱼……”水边有人在唱歌,曲调低回,嗓音苍老沙哑。
崔颢说,那座一千尺高的永宁寺塔,毁于雷击引起的大火。那场烈火之后,再无永宁寺塔,也再无那个值得他追慕的洛阳。
“画阁朱楼尽相望,红桃绿柳垂檐向。罗帏送上七香车,宝扇迎归九华帐。”嘶哑的歌声,与洛水烟波缠绕在一处,沐浴在初秋的日光里,似乎也生出了浅浅的光泽。
其实,早在永宁寺塔逝去的两百年前,这个城市就经历过更彻底的毁灭。那是西晋永嘉年间,一个粟特商队的首领给远在撒马尔罕的主人写信:“发生了大饥荒,最后一位皇帝也逃跑了!宫殿被烧了,城市被毁了!洛阳不再有了!邺城不再有了!匈奴人占领了长安,啊,他们昨天还是皇帝的仆人呢!”[1]
“狂夫富贵在青春,意气骄奢剧季伦,自怜碧玉亲教舞,不惜珊瑚持与人……春窗曙灭九微火,九微片片飞花琐,戏罢曾无理曲时,妆成只是薰香坐。”
1907年,探险家斯坦因在玉门关发现了这封书信。“洛阳不再有了!邺城不再有了!”隔着十六个世纪的光阴,信中惊慌失措的语气,不足以唤起多么深沉的共鸣。那份鲜活的情感,唯有在“历史”正在发生时,才有刻骨铭心的力量,比如——现在。
洛阳,是不是不再有了?
“城中相识尽繁华,日夜经过赵李家……”唱到此处,歌者的声音渐渐低落,最终归于默然。
我站在了她的面前,轻声问:“这篇诗,不是还有最后两句吗?”
歌者是一名老妪,面前的地上丢着十来枚铜钱,都是路过的人留下的。老妪穿着麻布衣裙,面容憔悴,双眉间沟壑深刻。听我发问,她抬手理了理鬓发,姿态竟很有些优美:“我年少时,很不喜最后两句。”
我微笑:“‘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这两句转得太急,的确差了些。”但我听说,当年洛阳城里的歌女们,都更喜欢这两句。毕竟,世间贫贱、命苦的女子,才是多数。
老妪眉毛一扬,却道:“我当年想的是,我自富贵,我自美貌,我自有‘玉勒乘骢马’的良人,作诗的人,为什么要将我和那些浣纱的贫贱女子相比?”
我怔住:“你是说……你就是……”
“不错。”老妪轻声道,“作诗的是个少年,他在岐王府的宴席上见到了我,大约因为见我行事轻狂,而忍不住写了这首诗。”
“岐王府?你是……谁家妇?”我问道。
老妪将地上的铜钱收了起来,放进怀中,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姊妹亲眷都以为我定要生气,但……这样好的诗句,用来写我,我又有什么可气的。何况,”她脸上逐渐泛起笑意,“作诗的人只有十六岁。后来,我听说他的名气越来越大了。不过,那年他还只有十六岁,真是……骨清年少。”
有白鹭从远处飞来,落在水边,低头用嘴梳理自己的羽毛。午后的阳光还很热,它伸出嘴,喝了些水,旋又飞走了,没留下半点声息,唯有一道道波纹,不疾不徐地漾开又消失。
片刻的静默后,老妪又唱起歌来,这回唱的是:“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洛阳女儿惜颜色,坐见落花长叹息……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每一首都像是洛阳城的挽歌。我放下一小袋钱,转身离去。
我很快找到了菩提寺。
看守的兵士不多,我又寻了一名突厥兵士说话,编了一个婢女来探望旧主的故事。大概是因为关押在此的都是一些文官,没有作乱的可能,军士们难免松懈,我没费力气就进去了。
菩提寺不算很大,却也有数十间僧房,王维就被关在其中一间里。
“你如何寻到此处来的?你……你好么?”他问。
我反问:“你还好么?”
他低下头,许久才道:“不好。”
他一向从容隽雅,很少这样坦诚地展露疲态。我张了张嘴,到底无法回答,只得寻来一只碗,倒了水递过去:“你少说些话。”
他的声音粗哑,有近似金属的质感,像炉火熄灭之后,打开炉门时碰撞发出的那种声响。不清澈,不干脆,混合着金属的冷硬和尘烬的浑浊,涩而滞。
“服药佯喑”。史书上短短四字,我记得,我知道。
他接了水,却没有喝:“裴十今日来看我了。”
裴迪排行第十,亲近之人唤他裴十。
“他说,宫里有一件惨事。凝碧池上……有一位乐师,我也认得的,他……”
“你少说些话。”我抬手止住他的诉说,再次规劝。
他顺从地沉寂了一会儿,忽而又道:“我不好。因此我才想,只要你和阿弟他们都好……只要……”
他说得含糊,但语气却很平稳,像是已经考虑很久的模样。我抓住他的手臂:“你想做什么?!”
他的手臂瘦了很多,触碰时有一种脆弱得不真实的感觉,好像……薄薄的衣袖对于那手臂来说,都太重、太重了。
就像……活着这件事本身,也太重了。
他身体晃了两下,苦笑道:“不大好说。毕竟,我也很想再见你们一面。”
我反而突然放松下来,扯过一个蒲团坐下:“这些事,我想过的。”
他微微皱眉。
“我想过的。”我又说了一遍,“焦炼师,焦道士……我可以与她一样的。”
不老、不死——只要自己别作死。
王维颔首:“我料到了。”
我很认真地看着他:“初时我也曾动心过。你能想到的,世间的光华荣耀,并不止于皇唐一朝。在大唐陨落之后,也会有绝艳的美人,绝代的才子,勇武的将军,英伟的帝王……甚至,还会有……没有帝王,而是由寻常百姓做主的国家。”
“但是,我还是高看了自己。我心脏没那么好。”我笑了,也不管他能不能听懂:“我看不了那么多的兴衰成败、悲欢啼笑。我也不想看。故事里,因为活太久而心理变态的仙人太多了,我不想成为其中之一。”
我拿过碗,喝了点水。他按住我的手:“水凉,你的身子受不住。”
我摆手,表示自己还死不了:“我年幼时,就背诵过你的诗了。今日裴十和你讲了凝碧池的惨事,你随口吟了一首绝句,是也不是?”
王维安静地点头。
我一字一句,念得很慢:“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官何日再朝天?”
“秋槐叶落空宫里,凝碧池头奏管弦。”他神色并不意外,低声续道。
“你看,我记得你的诗。”我继续笑,“后来我果真见到了你,还有很多人,你们都是很好的人。这些人里,我尤其喜欢你。若是你太累了,不想活了,我想,我陪你一起死,也不算坏。”
我探手入怀,取出那个陈旧的紫罗香囊,将里面的物事倒在掌心里。那是三颗不大的豆子,颜色殷红,光润明亮,在我的手掌上滚动着。
他变了脸色,难得地露出三分活气。他当然会认得这几颗豆子,这是他去岭南时带回来的。
“红豆生南国,秋来发故枝。劝君休采撷,此物最相思。”我轻声吟诵,“我幼年读诗时,断断未能想到,有一日竟能得到作诗之人亲手馈赠的红豆。这真是我今生的幸事。”
“痴儿!你、你……我还有何颜面,见你阿兄明昭于地下……”
我从怀中取出一把小刀,比划着道:“红豆虽有剧毒,但表皮坚硬,吃下后未必会在腹中化开,也就未必能毒死人。因此,还是要先削……”
“你如何懂得这些!还……还以此胁迫我!”王维的表情急切又悲哀。
“我从前翻阅了不少典籍,知道了红豆有毒的事。我那时候,很想走近你。”我一笑,“你方才不是问我如何寻到了菩提寺么?不妨告诉你——我初次来洛阳时,就曾经偷偷来过菩提寺。我那时想,一定要助你避过今日之厄。也不过是……也不过是,太喜欢你了。王十三郎,我太喜欢你了。”
房间里很静,我听到王维急促的呼吸声。他的眸光深沉,比起初见时那个三十岁的他,多了很多内容。
我推开窗户,温暖的阳光洒进僧房。点点尘埃在光束中飞舞,也被染成了金色。
的确,这又是一个金色的秋日。
我指着那轮明灿的秋阳,回眸道:“白日在天光在地,无论生死,愿君……永不相弃。”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