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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万里月明 正文 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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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章第47章李秋屿不觉得意外,……

    李秋屿不觉得意外,像是一片叶子,终究要落到脸上来。

    “我们认识,大学校友,我比他大一届。”

    明月这下倒意外了,问道:“熟吗?”她一个高二的也认识,将来自己念高二了,还是不见得认识高一的、高三的,大学那样大,他竟然和赵斯同认得。

    李秋屿说:“算不上,怎么会找你说话?”

    明月复述一遍当天情形,不忘强调:“我记着呢,你不让我随便跟人搭话。”

    李秋屿道:“你搭话了吗?”

    明月狡黠一笑:“还是搭了,我说你刚抓过苍蝇,别摸书呀,回头人家还买不买了。”

    李秋屿失笑,最终笑出声来,明月第一次见他这样笑,好像听了个大笑话。

    “怎么想起来这么说的?”

    “想到就说了。”

    “还聊什么了吗?”李秋屿漫不经心问着,明月摇头,“他跟乔老师说了会话,乔老师还提我作文发表的事,弄得我不好意思。”

    李秋屿眉头蹙着,像是太阳照的自然反应,对明月笑道:

    “没关系,这本来就是荣誉。”

    “他非要送我《鬼》,乔老师先替我收着了,建议我高考完看,这本书到底说什么的呀?”

    李秋屿笑笑:“也没什么,作者拿一桩政治事件当原型写的小说,篇幅比较长,这个作者的书都不是太好懂。”

    “你喜欢他吗?我看你书架有他好几本书。”

    “以前喜欢,现在工作忙不怎么看了,明月,以后万一再见着他,别搭腔,你现在是大姑娘了,懂吗?咱们不随便跟外人尤其男性说话。”

    明月停下来,瞅瞅他:“那个人看着可像你了,真奇怪,他连说话的语气神情都好像你,你俩不是一家的吧?”

    李秋屿嘴角一弯:“当然不是,可能我们身形看起来比较像。”赵斯同是把他复制下来了,他淡漠地想,没什么强烈的感觉,明月说,“我不喜欢他,他捐了钱我也不喜欢他,反正第一眼看见他,我就不喜欢。”

    李秋屿瞧着她:“你喜欢我吗?”

    明月立马道:“喜欢,我第一眼就喜欢你了。”

    李秋屿频频点头:“你不是说,他像我吗?怎么第一眼会不喜欢他呢?”

    明月稍微呆了一呆:“不知道,我还讨厌他像你,不想有人像你,我敢肯定,他跟你不是一样的人,他一看就是故意让人喜欢他,你不是,你天生叫人喜欢。”

    李秋屿笑看着她,手指打她唇上一抹,轻轻错指腹。

    “还以为你来时嘴上蘸了蜜,也没有。”

    他好像一点不觉得这个动作暧昧,非常坦荡,明月倒有点害羞了:“我说真话你又不信。”

    “我信,你说什么我都信,你还不会骗人。”

    “你会骗人啊?”

    李秋屿手指停嘴唇上,半真半假笑:“会,我很会骗人。”

    “才不信呢。”明月下巴一抬,她睨他,“你说,这个赵斯同看着很年轻,为什么那么有钱?”

    “他确实年轻,还不到三十岁。”

    “他是不是很有本事,挣这么多钱?”明月本来觉得李秋屿的钱就很多了,赵斯同更年轻,更有钱,为什么有的人钱就挣得那么容易呢?

    李秋屿又变成了浅的笑意,他上次偶遇向蕊,她拿着卡在商场里肆意消费,李秋屿如常招呼,她冷眼看他,说了好些气话。赵斯同在追求她,她本以为李秋屿已经是大方男人了,跟赵斯同一比,便再也不算什么了。他这么年轻,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少财富,他又会说情话,甜言蜜语,谁不爱听?他对女人的功夫,跟大姑娘绣花一样,特别柔情,特别细腻,向蕊又掉进了恋爱的罐子里。可一见着李秋屿,她的心痛起来,他是她的心病,她却不是他的心病,她要让他难受,她偏要跟有妇之夫一块儿,看他生气不生气,她把堕落视为对他的惩罚,即使人往下坠也有见不得光的快感。可她一点也不了解他,没人惩罚得了李秋屿,他只接受自我的审判和定罪,李秋屿不难受,他就像路上见着一个认识的人,打招呼是义务,是人情世故,完成走人。

    赵斯同的钱,当然是他自己靠本事赚的,他确实有本事,脸皮够厚,心够黑,这通常是成功人士们必需的个人素质。他同时又阳春白雪,爱好艺术,这里有真爱,却未必不是洗钱的好门路,他爱艺术,但需要艺术为他谋利时,艺术就成了他的狗,和娼妓无异。李秋屿洞若观火,赵斯同能把一切利用上,是个天才,心地邪恶的天才。李秋屿后期和他相处发现这点后,有种如临深渊之感,又诱惑又危险,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放纵对方跟自己亲近,一度如密友。赵斯同大学里所作所为,扪心自问,他李秋屿并不是都反感,他旁观着,有时竟也会兴致盎然,愿意一探究竟。

    他再次出现在自己生活里,绝对不是巧合,李秋屿警觉,他知道他想做出些什么,并会坚定不移付出实践。确实如此,赵斯同上次见过明月后,找到那文章,这是个农民家庭的孩子,他莞尔着对杂志自语:师哥啊师哥,你什么时候跟劳动人民走这么近了?

    这是个谎言。

    李秋屿想着赵斯同时,他在子虚庄。

    人正收麦子,一望无际的平原上收割机运作着,非常壮观的农忙,赵斯同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无尽的麦田,一块连一块,没有边界,他是个感觉特别发达的人,他要为农民的土地落泪了,完全是因为壮观,一种大的景象,这让他心潮澎湃。视线毫无阻隔,极限在天边,天的尽头。

    金色的海洋,金色的世界。

    这一刻,最伟大的画作也只是对这自然痴心妄想的模仿了,赵斯同非常喜欢眼前的景象,他用一种审美的,不事生产的目光去欣赏着,要击节赞叹,多么伟大的色彩!

    色彩里头的农民,一个陌生的群体,他们是点缀,赵斯同微笑看着一切,他很快嫌收割机破坏了这种美,太机械了,机器不该争夺自然的本真,应该让农民靠手靠脚劳作,来维护这种美,必须有农民,才能叫美延续下去。

    他们还必须有刀刻一样的皱纹,古铜一样的皮肤,健硕的大腿,呈虎踞龙盘之势,穿梭在色彩里,才能和这样完美的大地匹配,吻合,是美必不可少的因素。该死的收割机,工业化真是败坏,赵斯同深深遗憾。

    他用几根烟,立马和劳动人民打成一片了。几个老汉,争先恐后问他想打听什么,非常热情。赵斯同带着和气的笑,他跟这些人闲说几句,便明白为什么这个群体是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本质愚蠢,短视,有点小聪明,兴许能在实际生活中搞到点小便宜。土地是美的,但土地上的人,只是一根烟的价值。

    明月的家庭情况,他摸查清楚了,非常适合当新闻的主角,糟糕的出身,励志的经历,是当代农村学子的最佳成长模板,太正面了。

    “李万年没福气,他家要出人才,看不到啦。”

    “杨金凤有福,卖豆腐将来供出个大学生。”

    “那可不是她供的,这是命里的事,哎嗨,有贵人缘,啥事不成?”

    赵斯同微笑不止,他听农民说话,想象李秋屿当初如何在茫茫土地里找到李明月的,他又是怎么听下去的?听这些农民说话。

    老农们身上的酸汗味儿像腌透的鱼,那样硬,浓烈,赵斯同忍受着,他是个有洁癖的人,他不得不继续忍受,乡村的人对每家每户的事情了解的那么详细,明月的爸爸,是个搞传销的骗子,骗村里人的钱,骗他老娘的钱,被乡民们鄙视,但李明月就是命好,有贵人相助。

    “她家没亲戚吗?”

    “都不来往了,杨金凤跟亲闺女都不来往,哪有啥亲戚?”

    “怎么和女儿也不来往?”

    “还能为啥,为钱的事,杨金凤卖个豆腐不易啊,她家原先还有个小子,喂火腿肠噎死了,小孙女也送人养了,家里拢共她一个人出力,没旁人啦,明月那小妮儿能念出来真是老陵的事。”老头子一副勘透此间真相的样子,带点得意,赵斯同为他再点一只烟,他便诚惶诚恐,“有劳,有劳。”

    赵斯同始终是笑脸,他听到任何人间惨事都绝不动容,这样的事,刺激不了他的情感,他把剩的烟留下,老汉们受宠若惊,目送他老远。

    明月的家,叫两扇旧黑木板门挡着,自然无人,土墙上爬满丝瓜,顶着黄花,也有梅豆,墙叫这两样覆盖住了。尘土弄脏了赵斯同的鞋,他跺垛脚,走了一段小路,转到大路上,出了庄子,眼界再次陡然一宽,远远见所谓的东湖地里站着人,据说里面有明月的奶奶,哪里有湖呢?赵斯同对这些称谓,感到莫名,他辨认片刻,一个瘦的、黧黑脸面的老年妇人,跟在人后头,像在商量什么,她跟得紧,前头那人叼着烟,一直在摆手。

    赵斯同冒着烈日,眯眼看了会儿,风是热的,卷起路旁树枝扫到脸上,他退几步避开,尘土飞扬,这儿真够脏的。

    回城后,有段路非常堵,全是学生,赵斯同才发觉是高考时间。赵斯同请书记的一号大秘吃饭,还有陪同的几人,气氛很融洽,但事情却还没落实,这秘书非常鸡贼,一直跟赵斯同打太极,此人看着是铜墙铁壁,他当然不信。

    大约九点回酒店时,碰上李秋屿,赵斯同笑着拦他:“师哥看样子要回家了?什么时候,请我到家里坐坐?”

    李秋屿说:“家里条件比不上这儿,怕寒酸到赵总。”

    赵斯同道:“不是这个原因吧,这两天高考,你得忙着照顾小侄女。”

    李秋屿说:“不如你慷慨,我只照顾一个孩子,你都捐大楼了。”

    赵斯同十分赞同:“我一直都关心祖国的教育事业,关心祖国的花朵。”

    李秋屿走下台阶:“斯同楼不错。”他没打算跟赵斯同鬼扯,他要回家。

    赵斯同对着他背影说道:“师哥,人生的新乐趣是小姑娘吧?”

    风吹得李秋屿头发乱了,扎进眼睛,他回头,看看赵斯同,两人隔着点距离,赵斯同笑着,李秋屿又退了回来,他走近赵斯同,一伸手,慢慢从他领口那拈住根什么东西,赵斯同不知道。

    他都取下了,赵斯同还是不认识。

    一根短短的麦稭,又亮又滑,是跟着收割机飞出来的。

    李秋屿已经预料到他会去调查明月,这根麦稭,不过是证据。

    “认得这什么吗?”李秋屿含笑。

    赵斯同说:“什么玩意儿?”

    李秋屿轻描淡写:“麦稭,小麦的杆,能听懂吗?”

    两人目光对上,赵斯同知道他知道了,他也知道自己知道他知道了。

    “师哥,我这么煞费苦心,改天记得请我吃饭。”赵斯同笑眼闪动,在嶙嶙夜幕下像吐信子的蛇头。

    李秋屿淡淡瞥他:“一定。”

    赵斯同目光追着他:“我一直怀疑,你念法学,就是为了学会怎么完美犯罪的,现在看,是不是验证了?”

    大学的时候,李秋屿是法学院最优秀的学生,他偶尔也去数学系物理系旁听,据说,他曾经理科成绩比文科成绩还要好。

    他独来独往,神秘孤僻,赵斯同非常愿意跟他共享什么秘事,但很明显,李秋屿不愿意,他像个孤儿,从不谈及自身家庭、过去,像是没存在过,他这么个人凭空而来。

    他沉默时,恰如他喜欢的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主人公,神经正像纤细的蝴蝶振翅。赵斯同是他身边唯一熟读各类人文作品的人,两人交流过,甚至算得上愉快,他为能探究到李秋屿的心灵一角感到振奋。他频繁去法学院旁听,为的是观察李秋屿,他靠着惊人的观察力,还是看出些东西。比如,他经常跟李秋屿说些自己有悖常情的大胆想法,一些说出来,会吓到别人的东西,李秋屿都很淡然,他一点不惊讶,也不会批判,他似乎什么都能接受,这让赵斯同天然亲近他。

    他发现李秋屿喜欢研究犯罪,尤其是些模棱两可,难说是非,很复杂的案件。李秋屿设计过一场辩论,主题是假设有个实验场,完全没有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法则将会是什么。

    设计者没有参与发言,只是看着同窗唇舌激战。善恶的争论,无始无终,赵斯同意犹未尽听完,问李秋屿的观点,他自然是没有的,看起来百无聊赖,像一个人,随便往被网住的兽群里丢了肉,猛兽们乱起来,争夺,撕咬,而这个人已经走开了。他有种直觉,李秋屿这人一定藏着某种坏心思,只是不露痕迹。

    赵斯同觉得自己这次命中,他期待李秋屿的反应,李秋屿没反应,他的面具跟脸不分彼此。

    “你放心,我绝不会在小姑娘面前说你坏话,除非你允许,只要你吩咐,我对你言听计从。”

    李秋屿轻轻拍拂他肩膀,像是提醒他,在子虚庄落了灰尘:“你是我的狗吗?”他笑得有点轻浮,似真似假,赵斯同是不会生气的,李秋屿很久没流露这样的恶毒了,只会叫他兴奋。

    赵斯同抓住他手,眼睛闪亮:“师哥这么阴暗,小心被人听到。”

    李秋屿笑着夺回手,又快又重。

    “你想什么,做什么,都无所谓,但不要妨碍到我,我不喜欢被打扰。”

    赵斯同道:“这么说,是真的了?”

    李秋屿似乎无所谓真假,他往车里走。

    “你听我说,如果你真的对小女孩感兴趣,我可以帮你,我知道你不需要,你自己就能搞得定。但你如果想要源源不断的,”他压低声音,突然不说了,李秋屿笑道,“怎么,你是那种担心隔墙有耳的人吗?说啊,继续说。”

    赵斯同问道:“真有兴趣听我说?”

    李秋屿掏出车钥匙:“到我车里来。”

    赵斯同立马跟他上了车,车里灯光幽暗,两人都像鬼影一样坐着,赵斯同继续刚才的话:“你不会真打算在酒店呆着吧?”

    “不行吗?”

    “当然不行,你是在蹉跎自己,浪费自己。”

    “你跟我说个不蹉跎的。”

    李秋屿但凡表现出一点点兴趣,赵斯同便倍受鼓舞,他要抓住他情绪的微弱苗头,来之不易。

    “跟我回上海,你有没有注意到网上有那么一批人,意见领袖,经常可以影响舆论,这正是你的长处,那些人算个屁啊,跟你比起来,给你提鞋都不配。”

    李秋屿靠在驾驶座上,非常松垮,他懒洋洋的:“然后呢?”

    赵斯同说:“你来当意见领袖,这不是你最擅长的吗?大学的时候,你只要愿意动一动嘴,你的那帮同学就对你顶礼膜拜。我知道你不稀罕钱,不稀罕跟着我做生意,可以,但你可以发挥你的特长,去搞舆论,替某个集团说话,你明白的,无论什么时候,世界都离不开舆论。民众其实就是帮蠢货,”他颇为得意地说起过去,“知道我第一次意识到民众是蠢货,是什么时候吗?”

    李秋屿看着他。

    “是中学,我的那帮老师哪个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可他们放学后,一起练轮子,当然,那时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邪教,他们跟风,竟然那么轻易上当,深信不疑。我就知道,大部分人都是蠢货,只有少数人清醒,知道世界是怎么运行的。这群蠢货本质上根本没有立场,立场可以随时换,既能落井下石,也能冲锋陷阵。谁说的好听,喊得响,他们就支持谁,信服谁,他们天生需要听别人的,自己没法产生思考,尤其是你告诉他们一样东西可能危害到他时,他会更信服你。”

    李秋屿说:“我怎么不知道我还能做这个?”

    赵斯同有种压抑的热情:“你不知道自己的魅力,这一点,恰恰是你最大的魅力,你有高学历,有出色的外表,有最能蛊惑人的言谈举止,网络上那些丑八怪都能兴风作浪,你比他们条件好一万倍。你可以去大学里讲座,那帮人最容易被煽动,我还可以帮你策划出书,书里只要在假话里头掺些真的,民众就会觉得全是真的,还有什么比影响一个人的脑子更有意义的事吗?”

    “我为什么要做这个?”

    赵斯同笑了:“你可以永远做偶像,为所欲为,当然,你要跟我合作,我们是共生体,我需要你为我说话时,为一个群体说话时,你要做到让人信服,我们是对的。到时,别说一个李明月,一千个一万个,都手到擒来,可在外头,你还是公众心里的偶像,知识分子,说的话都是金科玉律,开启民智的。”

    李秋屿微笑看他:“这么说,你是想让我当你的代言人?”

    赵斯同一点也不否认:“不止为我,这世上不止一个我,你有最聪明的脑子,不该这么平平淡淡过一辈子,多无聊。更何况,你是有报酬的,报酬就是真正的自由,你想找什么刺激,找什么乐子,都可以,谁也没你快活。”

    李秋屿说:“说完了?”

    “你如果还想做律师,我也可以给你打造一条更好的出路,同样可以影响很多人,想要日子有乐趣,总得想个办法不是?”他并不死心,缠着李秋屿继续说。

    李秋屿发动了车子:“我想死,你不想死的话可以下车了。”他对赵斯同笑了一下,非常温和。

    赵斯同咬牙打开车门,重重关上,趴窗户那笑道:“这也不想,那也不想,是不是现在只想引诱个小姑娘?还是已经做了?师哥,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短视?一个李明月就够了吗?”

    李秋屿看也不看他,猛得加了油门,差点把赵斯同带倒,车子和人一同往夜色里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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