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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清宫外史上 第五三章

  大正月里又一件为人引作谈助的“怪事”是,军机忌满六人的传说,“不可不信”。有人指出:从同治以来,军机两满两汉,加上恭王,一直是五个人。光绪二年三月,景廉入值,不久就出事:文祥病殁。光绪五年年底,李鸿藻丁忧服满,即将复起,预定仍旧入值军机,等于又是六个人,而除夕那天,沈桂芬突然下世。以后左宗棠进军机,幸亏不久就外放到两江,得以无事。年前王文韶罢官,翁同和、潘祖荫翩入枢廷,当时便有人担心要出事。果不其然,潘祖荫迎养在京的老父潘曾绶,好端端地忽然一病不起,潘祖荫只当了三十多天的军机大臣。

  这一下,刑部尚书的底缺,亦得开掉。汉侍郎之中,没有资望恩眷都可以升为尚书的人,而慈禧太后很想用彭玉麟作兵部尚书,因而将张之万调到刑部,新补兵部尚书彭玉麟未到任前,派户部尚书阎敬铭兼署。

  潘祖荫闭门“读礼”,自然也要思过。回想任内两件大案,一件云南报销案,倒是每一步都站得住,另一件王树汶的冤狱,就不同了。从头想起,先办得不错,中途走了歧路,几乎铸成大错。

  这一案的变化,起于涂宗瀛的调任湖南巡抚,河南巡抚由河东河道总督李鹤年继任。任恺跟李鹤年的关系很深,便抓住机会,想靠巡抚的支援,维持原案。李鹤年本来倒也没有什么成见,只因河南的京官,为这一案不平,议论不免过分,指责他偏袒任恺,反激出李鹤年的意气,真的偏袒任恺了。

  但是王树汶不是胡体安,已是通国皆知之事,这一案要想维持原谳,很不容易。因此、任恺为了卸责,又造作一番理由,说王树汶虽非胡体安,但接赃把风,亦是从犯。依大清律:强盗不分首从,都是立斩的罪名,所以原来审问的官吏,都没有过失。

  一件冒名顶替、诬良为盗的大案,移花接木,避重就轻,变成只问王树汶该不该判死罪?正犯何在,何以误王为胡?都摆在一边不问,言官大为不满,纷纷上奏抗争。于是朝命新任河东河道总督梅启照复审。

  梅启照衰病侵寻,预备辞官告老了,当然不愿意再得罪人,而且所派审问的属员,亦都是李鹤年在河督任内的旧人,因而复审结果,维持原案。复奏发交刑部,秋审处总办赵舒翘认为前后招供,疑窦极多,建议由刑部提审。奉到上谕:“即着李鹤年将全案人证卷宗,派员妥速解京,交刑部悉心研鞠,务期水落石出,毋稍枉纵。”

  这一下李鹤年和梅启照都不免着慌。杨乃武一案是前车之鉴,浙江巡抚杨昌浚和奉派复审的学政胡瑞澜,所得的严谴,他们当然不会忘记。于是商量决定,特为委托一个候补道,进京游说。此人是潘祖荫的得意门生,居然说动了老师,维持原谳。

  但赵舒翘不肯,以去留力争,公然表示:赵某一天不离秋审处,此案一天不可动。潘祖荫劝说再三,毫无用处,而就在这相持不下之际,潘祖荫报了丁忧。

  办完丧事,预备扶柩回苏州安葬,此去要两年以后才能回京,在京多年的未了之事,要作个结束。细细思量,只有这一案耿耿于怀,因而亲笔写了一封信给张之万,坦然引咎,说为门下士所误,赵舒翘审理此案,毫无错误,请张之万格外支持。

  就为了有这样一封信,赵舒翘才能不受干扰,尽心推问,全案在二月底审问确实,王树汶得以不死,而承审的官员,几于无不获罪。镇平知县马翥革职充军,李鹤年和梅启照“以特旨交审要案,于王树汶冤抑不能平反,徒以回获属员处分,蒙混奏结。迨提京讯问,李鹤年复以毫无根据之词,晓晓置辩,始终固执,实属有负委任,均着即行革职。”

  冤狱虽平,但这一案并不如杨乃武那一案来得轰动,因为一则案内没有小白菜那样的风流人物,再则云南报销案峰回路转,又是一番境界了。

  被革了职的潘英章,由云南的督抚,派人解送进京,一到就被收押,不准任何人跟他见面。但一关好几天,并未提堂审问。这因为张之万不如潘祖荫那样有魄力。期望分担责任的人,越多越好,要求加派大员查办。军机处问了惇王的意思,奏请加派户部尚书阎敬铭,刑部左侍郎薛允升会同办理,因而耽误了下来。

  当然,审问潘英章,并不需他们亲自到堂,各派亲信司官,连同赵舒翘,一共是五个人会审。

  “潘英章!”赵舒翘问道:“你跟崔尊彝等人,是何关系,先说一说。我可告诉你,你是革了职的,不说实话,就会自讨苦吃。”

  在用刑的威胁之下,潘英章非常知趣,“我一定说实话。崔尊彝是云南善后局总办,同官一省,向来交好,周瑞清是世交。”他说,“龙继栋原是我当知县的时候的幕友,知县交代,亏空了一笔公款,是龙继栋拿他的住屋借了给我抵债的。”

  “李郁华呢?”

  “李郁华到云南做过考官,因为是同乡,彼此有过往来。”

  “你跟崔尊彝是怎么起意,进京来游说云南报销案的?”

  “崔尊彝为报销案很着急,急于了结以后,预备辞官回家。去年我补了永昌府,奉旨进京引见,崔尊彝亦要进京,当时便托我替他帮忙,找周瑞清托户部司员代办,较为省事。这完全是因为怕户部书办有意刁难的缘故。”

  问到这里,赵舒翘先看一看由顺天祥、百川通两家查出来的帐目,记明崔尊彝由云南汇到京里的银子是十八万五千两,另外借用顺天祥两万八千两,总数二十一万三千两。这笔巨款的来路去向,一直不明,此刻弄清楚了潘英章的人事关系,便得从这里入手,查问究竟,案情就容易清楚了。

  于是他问:“汇到顺天祥的银两总数,你知道不知道?”

  “当然知道,共计十八万五千两,公款只有十万七千六百两……。”

  这笔公款是预备办报销津贴部里用的,此外有崔尊彝、潘英章私人的款子,以及代云南官员汇到京里的私款,总计十八万五千两。编列三个字号:福、恒、裕。如果是公款开支,便用“福记”名下的存款,而这个户头,最初只支用了五万两。

  “到京以后,我就找周瑞清谈报销的事,周瑞清不愿意管,再三恳求,他才答应……。”潘英章仿佛有些碍口似的,停了下来。

  “答应了怎么样?”

  潘英章想了一会,终于老实招供,“周瑞清到户部去打听,这个案子归云南司主稿孙家穆承办。正好龙继栋跟孙家穆同司,所以托他跟孙家穆去商量,讲定津贴八万两,先付五万。

  后来在周家付了孙家穆四万五,余款……。”

  “慢点!”会审的沈家本打断他的话问:“说定五万,怎么又变了四万五?”

  “是这样的,”潘英章很吃力地说,“我请周瑞清扣下五千两,等到兵、工两部议准,手续都清楚了以后再付。”

  “那么,其余的三万两呢?”

  “其余三万两,等崔尊彝到京,结案以后自己付。”

  “既然这样,扣下五千两在情理上就不通了。如果你认为孙家穆没有办妥,兵、工两部未曾议准,可以扣住那三万两不给,为什么先扣五千两?”沈家本问道,“你想想看,是不是情理不通?”

  他问得含蓄,赵舒翘却是直揭其隐,“这五千两,”他问,“是不是给周瑞清的酬劳?”

  潘英章早就在路上便接到警告了,千万不能牵涉到周瑞清跟他以上的人物,所以用斩钉截铁的声音答道:“决不是!”

  “然则所为何来?好了,这话暂且也不问你。”赵舒翘说:

  “你再往下讲。”

  “到后来我就不大问到这件事了,一来要忙着引见,二来,水土不服、身子不爽,一直在龙家养病。”

  “龙继栋也用过百川通的银票,是你送他不是?”

  “不是!”潘英章说,“我自己有一万银子,划出五千给龙继栋,是还他的房价。另外送了四百两银子,是津贴他的饭食,送他老太太的寿礼。”

  “李郁华呢?有没有帮着你游说?”

  李郁华是个不能“共事”的人,潘英章一到京,跟周瑞清和龙继栋谈起云南报销案时,就受到过警告。此时老实答供,同时又说:“李郁华曾经一再问起,我也不敢冷落他,所以拿崔尊彝托买东西这件事,转托李郁华去办。”

  “这是什么意思呢?”

  潘英章苦笑不答。其实这是无须问得的,当然是借此“调剂”之意,要问的是,李郁华得了多少“好处”?

  “托李郁华买的什么东西?”

  “是人参、鹿茸这些珍贵药材。”

  “交给他多少钱?”

  “是……,”潘英章想了想说,“两千五百多两银子,细数记不得了,是开了单子买的。”

  “李郁华是不是照单子买了?”沈家本问。

  “大致照单子的。”潘英章说,“有些东西买不到,或者货色不好没有买。一共买了两千一百多两银子。”

  “这就是说,多下四百两银子,可曾缴回?”

  潘英章迟疑了一会才答:“送给他了。”

  问官相视而笑,又彼此小声商量了一下,由刚毅问道:

  “你将你替崔尊彝经手的帐目,说一遍看。”

  “是!”潘英章眨着眼思索了好一会,很谨慎地答说:“备用报销银一共十万七千六百两,我代崔尊彝买东西,花了九千四百多两,余下一万五千八百多,交给他本人了。”

  “那十万七千六百两,是云南的公款?”

  “是的。”

  “这一说,除掉部费八万两,余下的两万七千六百两,是崔尊彝挪用了?”

  沈家本的这一问,分清了眉目,略有倦意的问官,无不精神一振,凝视着潘英章,要看他怎么说?

  潘英章有些紧张,结结巴巴地回答:“这,这也可以这么说。”

  “什么叫‘也可以这么说’?事实俱在!现在我们替崔尊彝算笔帐看,他自己私项是三万二千两,借用顺天祥两万八千两。就是六万,再挪用公款两万七千六百两,总共八万七千六!”沈家本提高声音问道:“一个道员进京引见,何致于用到这么多钱?”

  翻来覆去的盘问,问到这一句上,才是击中要害。但问官的想法不同,有人求水落石出,有人讲“就事论事”,赵舒翘感念潘祖荫在王树汶这一案上的自悔鲁莽,歉然谢过,因而对他在云南报销案上所持的“完赃减罪”,不事苟求的宗旨,觉得应该做到“不为已甚”这句话。而此时正是他该执持宗旨的时候。

  于是,他先咳嗽一声,意示他有话要说,接着看一看左右,是打个招呼,等于在说:“稍安毋躁,且等我说完。”

  未说之前,先看一看潘英章的神态。他眨着眼,凝望着砖地,显得非常用心的样子,此时只要一声断喝,便可以教他张皇失措,但赵舒翘不愿意这么做。

  草草问了几句,吩咐还押,接下来便是提审孙家穆。潘英章未到案以前,都推得一干二净,此刻人证俱在,无可抵赖,他见风使舵,觉得不如和盘托出,一则见得诚实不欺,再则责任分开来担负,罪名可减,所以一堂下来,案情纵非水落石出,大致也都明白了。

  当然,周瑞清是个关系特殊重要的人物,孙家穆只管在报销上替崔尊彝弥缝,他所收的四万五千银子,都分了给本司的官吏,与堂官无涉。如说王文韶、景廉受赂巨万,当然是周瑞清过付。但是,牵涉到一二品大员,非司官所能讯问,因而在眼前,要问他的,也只是如何在崔尊彝、孙家穆之间说合而已。

  他的供词与潘英章的话无甚出入,问到应付五万,何以只付四万五,为何留下五千?他却说不出一个究竟。只表示那五千两银子,一直未曾动用,仍旧存在顺天祥,便是他未曾受过任何“好处”的明证。

  案子办到这里,分开两部分在“追”,明的是追人追赃,照孙家穆所供,凡曾分到钱的官员,是奏请解任或革职,到案应讯,书办则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兵逮捕。有的逃掉、有的畏罪自尽、有的心惊肉跳,但也颇有人鼓掌称快,认为经此雷厉风行的一番整顿,官场风气,将可丕然一变。

  暗的部分是重新调集顺天祥、百川通的帐簿,清查崔尊彝的收支,要想揭开一个疑团:何以他进京一趟,要用掉八万多两银子。

  盈千上万的进出,自然用的是银票。由崔尊彝写条子通知顺天祥、百川通开票,而银票承兑,大致亦可查明来龙去脉,银楼、绸缎铺、药店,都有他们往来相熟的银号代为兑过崔尊彝所开的票子。一笔一笔追根到底,连崔尊彝花在“八大胡同”的缠头之资,亦很清楚,这样结算下来,有着落的花销,总计是五万三千多,还有三万四千多银子,不知去向。

  “这用到那里去了呢?”沈家本向问官表示看法:“三万四千多银子,不是一个小数,总要有个交代。不然……。”

  不然如何呢?他虽未说,大家亦都了解,言官未见得肯默尔以息。

  “再说,惇王对这一层看得很重,如果含混了事,也怕他不会善罢干休。”

  “很痛快地说吧,”赵舒翘将双手一摊,“明知道他这三万四千多银子,用在什么地方,只是死无对证,我们不能武断,说这笔款子一定是送给谁了。各位看,这话是不是呢?”

  这话当然说得是,连沈家本都不能不默认。

  “于此可见,这件案子入手之初,就要用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逮住崔潘两人,才是正办。如今,崔尊彝死了,什么话也都不用说了。”

  “崔尊彝虽死,有周瑞清在。”沈家本大声抗争。

  再要提审潘英章时,他忽然告病,派人查看,倒是实情。但虽不能到堂应讯,却递了一纸“亲供”,说明崔尊彝何以进京引见,要用到如许巨款?亲供上说:

  “崔尊彝素性浮华,用度挥霍,其将灵柩眷属带出,沿途有小队数十名护送。到京后,又将银两带给其弟崔子琴;将寄停荆州灵柩扶回原籍安葬,自己带回眷属,先至涿州为儿女护亲,后到京居住。多购服物玩好,商贾不绝于门,是以费用浩大。迨由京回南,川资必巨,亦可想见。且崔尊彝到京后在五月中旬,五月以前用款内,如革员代为买物各项,有各铺供词帐单可据。崔尊彝自行买物之款,有顺天祥铺伙查出帐单为凭。革员于五月间出京,崔尊彝向该号取银,大半在六七月间,其余款作何使用,实不知情。”

  这份亲供,要紧的话,只在最后几句,崔尊彝的不知去向的款项,用在潘英章出京后的六七月间,这时阎敬铭已经到任,云南报销案亦早已结束,不需再向王文韶、景廉行贿。

  就为了有这个看法,会办大员都觉得案子办到这里,应该奏结,不须再多作追索。但是,惇王却不是这样的看法。

  惇王派到刑部会审的两名官员,是内务府的郎中,一个叫文佩,一个叫广森。

  这两个人比其他承审官员占便宜的是:对于京城地方情形,十分熟悉。照他们的访查,崔尊彝诚然“素性浮华,用度挥霍”,但就是他实际用掉的六万银子之中,也有许多虚帐。换句话说,表面是“多购服物玩好,商贾不绝于门”,其实并未用到六万银子,有些款子是在这个名目掩饰之下,用到别处去了。

  因此,惇王仍旧主张严追,同时认为崔尊彝帐目中,所列的“冰敬”及“节礼”,亦应该彻查。这使得翁同和等人都大感为难,外官馈赠,向有此例,不能视作受贿。如果要照惇王的意思彻查,那就牵连无穷,根本不是了局。然而百端譬解,惇王总是不以为然,于是案子想结亦无法结了。

  日子拖得一久,不免就有流言,甚至还传到醇王那里。他是很看重翁同和的,当时就写信忠告,劝他远避嫌疑。翁同和问心无愧,除了复信道谢之外,觉得好笑,也就置之不理了。

  然而,事情并不如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单纯。慈禧太后召见麟书、召见薛允升,都问到云南报销案,唯独对他不曾提起,见得流言亦已传到慈禧太后耳中,对他已有所怀疑,疑心他站在王文韶这面,有意弥缝。这分猜疑,如果不加消释,是件很不妥的事,所以翁同和相当着急。

  不过,翁同和当了三十年的京官,由师傅而军机大臣,在内廷行走了二十二年,见得事多,经历的风波亦多,自然不会做出什么自落痕迹的举动来。这一案只要能够快快结束,尘埃落地,浮言自息。

  因此,他指示他派去会审的两名工部司官,从中策动,该查的尽快查,该问的尽快问,不断催促,案子的头绪,亦愈来愈清楚。崔尊彝虽有三万多两银子的去向不明,但除此之外,供词中并无牵涉到景廉和王文韶的地方,就事论事,也应该是结案的时候了。

  于是,他首先向麟书接头,因为这一案原派的是他跟潘祖荫查办,从潘祖荫丁忧以后,他就成了唯一了解全案首尾的人,所以也就无形中成了主持全案的人。一谈起来,麟书跟他的意思相同,亦希望早早结束,了却一桩差使。

  “本来早就该结了,只为五爷始终不肯松手。叔平,你是跟五爷一起奏的旨,五爷若是有什么不在道理上的言语,我们不便申辩,要靠你来挡他。”

  这意思是说,如果翁同和能对付得了惇王,案子就很快地可以结束,否则就要拖到惇王无话可说时,才能奏结。

  “好的。”翁同和毅然答应,“我来挡。”

  “除了五爷,咱们现在一共是五个人,得先聚在一起谈一谈,而且也得推出一个主持的人来。”

  “说得是。就在舍间小集好了。那一天?”

  “太匆促了也不必,总得让刑部有个预备。我看过了节挑一天,等我跟张子青、薛云阶谈定了日子,再来奉告。”

  过了端午节,定在五月十三聚集翁家。主客一共只有五个人,正就是奉派查办这一案的五大臣。除了翁同和以外,麟书亦愿意帮景廉、王文韶的忙,阎敬铭着眼在整顿户部风气,张之万深通黄老之学,向来无所作为,一切都推在刑部侍郎薛允升身上。

  薛允升字云阶,西安人,跟翁同和是同年,通籍就在刑部当司官,浮沉郎署十七年,才外放为江西饶州府。看起来仕途蹭蹬,其实倒是大器晚成。这十七年中翻破了律书会典,不但精通刑名之学,而且深谙牧民之道,所以由饶州府扶摇直上,四年工夫当到山西按察使。

  其时正是河南、山西大旱灾,山西从巡抚曾国荃以下,以办赈为第一大事,臬司虽掌一省刑名,但也奉令参与赈务,襄助阎敬铭,综核出纳,点尘不染。第二年以优异的劳绩,调升山东藩司,署理漕运总督。光绪六年内调为刑部侍郎,是潘祖荫极得力的助手。

  云南报销案本来与他无关,由于阎敬铭的保荐,特为派他会办,而张之万毫无主张,所以实际上是由他主办。就律例而论,当然要听他的意见。

  于是薛允升一口气背了八条律例,都是有关贪赃枉法的,背完了又说:“本案科罪,皆以此八条为断,最要紧是这两条:‘官吏因事受财,不枉法,按赃折半科罪’,‘不枉法赃罪,一年限内全完,死罪减二等发落,流徒以下免罪。’”

  后一条大家都明白,也就是潘祖荫“完赃减罪”这个办法的由来。但第一条却颇费解,大都不明白什么叫“按赃折半科罪”呢?

  “是这样的,”薛允升又作解释,“受赃枉法,与虽受赃不枉法,情形不同,前者罪重,后者罪轻,所以‘按赃折半科罪’。话虽如此,所谓折半,另有明文规定。受赃枉法,得赃在八十两以上者绞监候,按照赃折半计算,不枉法受赃,应该在满一百六十两,方处绞刑。而明文规定满一百二十两者绞,照实计算是按赃减三分之一科罪。这是有禄之人……。”

  “慢慢,”麟书问道:“什么叫有禄之人?”

  坐在他旁边的翁同和先后当过两次刑部堂官,律例亦相当熟悉,因而代为答说:“月俸米在一石以上者谓之‘有禄人’,不及一石者,就是‘无禄人’。”

  “喔!”麟书又问:“无禄人怎么样?”

  “无禄人枉法受赃一百二十两以上者绞,不枉法只是杖一百,流二千里。”

  “然则现在很清楚了,关键在枉法不枉法。”阎敬铭环视周遭,最后眼光落在薛允升身上。

  “老前辈,”薛允升从容答道,“枉法不枉法,原指刑名而言,律载:‘事后受财不枉断者,准不枉法论’,这个‘断’字,便指断案。象这个报销案,既然都有例案,只能说他引例不当,却不能说他枉法。”

  “既然如此,”阎敬铭慢吞吞地说了句:“都算不枉法。”

  “是!”薛允升重复一句:“只好算他们不枉法。”

  “失入不如失出,庶几见得朝廷仁厚。”麟书看着阎敬铭问:“丹翁意下如何?”

  阎敬铭拱拱手:“我无成见,悉听公议。”

  “那就请云阶主持,按律定罪。”翁同和特别加重语气:

  “悉依律例。”

  “这中间自然也有些斟酌。有的该加重,有的该轻减,也得定个宗旨出来。”

  “轻减只怕不能了。就这样子,惇王已经不肯点点头,再说轻减,他决不肯领衔出奏。”

  大家都觉得麟书的看法不错。为了应付惇王,翁同和提出一个办法,定罪分两种,一种是按律拟定,该如何便如何,不必法外原情,有所增减,一种是一律酌量加重。拟好罪名,请惇王去决定。

  这个办法总算很尊重惇王,足以安抚他的“不平”。接下来便谈到当面复奏该说的话,以及推那个来说。

  “自然是丹翁前辈……。”

  “不!”阎敬铭打断翁同和的话说:“不是你,便该子青,何用我来说话。”

  阎敬铭的意思是翁同和是军机大臣,张之万是刑部尚书,论地位、谈职掌,都不该由他发言。这当然带着谦虚的意味,因此,在翁同和以“奉旨会办,与本身职司无关”的说法,再度敦促时,他也就答应了。

  于是刑部在薛允升主持之下,逐一按律例的明文规定,加减定罪。第一张单子拟好,才发觉那天在翁家商定的宗旨不切实际,果真按律定罪,是太轻纵了。

  于是他不得不跟张之万去商量,略陈缘由以后,接着说道:“就拿福趾来说,他虽是云南司的掌印郎中,可是云南报销案,是主稿孙家穆承办,一同画押的时候,并不知道其中有什么情弊,事后风闻,向孙家穆问起,才分到了四千两银子。依‘事后受财律’,作不枉法论,罪名是杖一百流三千里,又依‘不枉法赃罪,一年限内全完,死罪减二等发落,流徒以下免罪’的律例,只要将四千两银子吐出来,就可无罪。这从那方面来说,都是交代不过去的。”

  “是啊!”张之万问道:“该如何补救呢?”

  “原定两条宗旨,一条按律定罪,一条加重,请惇王定夺。如今第一条行不通,自然是行第二条,竟无须乎再跟惇王请示了。”

  这是理所必然,势所必至的办法,但张之万不敢作主,他吞吞吐吐地说:“我看,再琢磨琢磨,仍旧要请会办诸公合议。”

  越说越不对了,这样明白的道理,竟还要“琢磨,琢磨”!薛允升心想,张之万但求长保禄位,只要不妨碍他的前程,尽可放手办事。因而退了下来,亦不必再跟阎敬铭等人商议,径自交代司官,衡量情罪,斟酌加重,大致应减二等的,都减了一等。

  定谳以前,还有一道画供的手续。薛允升分访会办各大臣,说明不得不加重定罪的缘故,约定五月十九齐集刑部“过堂”,就请惇王到刑部商量复奏结案。

  这天午正时分,会办五大臣都已到齐,刑部大堂的公案已经移去,一字并列五张太师椅,正待落座之际,有人匆匆来报,说是惇王驾到了。

  原来约他未正议事,不想提前了一个时辰,是不是他也要参与过堂?在大清会典上,似乎从来没有这样的事例。不过这时没有工夫去考查,只能先接了进来再说:

  亲王仪制尊贵,又是在衙门,自然依礼行事。张之万与薛允升是本部堂官,在大门外站班,其余的在二门站班。等惇王的轿子一抬进来,又赶到大堂阶沿下,肃立相迎,停轿启帘,只见惇王穿的是公服,一路跨出轿子,一路拱手,连声说道:“少礼,少礼。”

  照开国之初的规矩,一品大员见亲王都是两跪六叩首的大礼,以后礼数稍减,但也得磕头。不过惇王赋性简略,不喜欢闹排场,所以照他的意思,五大臣都只是半跪请安。

  “刑部我还是第一次来。”他四面看了一下问:“这就是陆炳的‘锦衣卫大堂’吗?”

  惇王口中的“锦衣卫大堂”,大概是戏中的说法,但陆炳当过锦衣卫指挥,而刑部亦确是前明的锦衣卫,说得并不错,所以张之万答应一声:“是!”

  “那么‘镇抚司’呢?在那儿?”

  张之万回身向西南、西北两个方向一指:“就是如今的‘南所’、‘北所’。”

  “北镇抚司有杨椒山种的一棵槐树,如今还在不在?我看看去!”说着,惇王就要举步。

  张之万大吃一惊,又称“南监”、“北监”的南北所,是暗无天日的地方,岂能让亲王入目?而且从恭王上年七月,一病至今,惇王颇有不甘于投闲置散的模样,眼前为云南报销案,主张严办,纠葛不清,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如果见了监狱中的种种不堪情状,找上什么麻烦,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因此,只好硬拦,“回王爷的话,”他屈一膝说道:“刑狱是不祥之地。王爷金枝玉叶,万不宜到这种地方。再说,杨椒山手植的那株老槐,早就不知道在那年枯死,当柴烧了。”

  惇王倒不是发了恻隐之心,有恤囚之意,只为索性好奇,从来没有见过监狱是什么样子,想开开眼界,既然张之万这么说,自不便坚持,便笑笑作罢。

  然而张之万仍旧在为难。过堂画供,是不是请惇王参与呢?稍微多想一想,便知不符定制,决不可行。但不请他参与,又将他安置在何处?如果不是大堂正坐,便得请他到堂官聚会办事之处的白云亭去休息。无奈刑部地势最低,连附近的都察院,大理寺常要闹水,有名的“水淹三法司”。如今五月里霪雨不绝,白云亭“宛在水中央”,进出都用几案排成桥梁,又如何请惇王去坐?

  就在他这踌躇之际,惇王已窥出端倪。喊一声:“青翁!”

  “是!之万在。”张之万很尊敬地回答。

  “你们过堂。”他指着东面说,“我就在那儿坐一会,你不必张罗我,办你的事。”

  “这,这屈尊王爷了。”

  “不要紧,不要紧!就当我观审的老百姓好了。”

  这句话,大家都听了进去,也都有了戒心,看样子惇王是特意来看过堂的,得要当心,别弄出什么毛病,让他抓住。

  “丹翁,”张之万低声说道:“惇王在这里,咱们不宜南面正坐吧?”

  “这话倒也是。”

  “我看这样子,咱们分坐两边,中间空着。丹翁看这个章程,使得使不得?”

  “妥当得很。”阎敬铭环视同列说道:“咱们就坐了吧!时候也不早了。”

  于是又要谦让一番,最后还是按科名先后分上下,阎敬铭居首,坐了东面第一位。

  西面第一位是张之万,然后是麟书、翁同和、薛允升,一一坐定。司官按名册逐一传提犯人到堂,按罪名轻重分先后,第一个是孙家穆,第二个是周瑞清,长跪阅供,伏在地上画了花押,随即押了下去,全案人犯一共二十多人,费了两个钟头,方始完事。

  接着,便请惇王居中正坐,拟议罪名,薛允升呈上一张单子,惇王接过来轻声念道:

  “己革户部云南司主事孙家穆在司主稿,宜如何洁己奉公,乃因核办该省报销,得受赃银七千两入己。虽据查明均系应销之款,于法无枉,究属贪婪不职。按:有禄人不枉法赃一百二十两以上,罪应拟绞。现据该革员将赃完缴,若照一年限内全完例,减罪二等,未免轻纵,孙家穆应于完赃减等拟徒三年例上……。”

  念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大声问道:“怎么死罪一减,减成三年徒刑吗?”

  “是!”薛允升答道:“死罪减一等,是流刑,流刑减一等徒刑。徒刑分五等,最少一年,最多三年。”

  “那不太便宜他了?”

  “是。”薛允升说:“所以拟照应减二等,酌加一等,仗一百,流二千里。”

  惇王不响,接着往下看:

  “已革太常寺卿周瑞清,虽无包揽报销及分赃情事,惟以三品正卿,入直枢垣,辄敢商令龙继栋向孙家穆说合,并由伊过付银两,实属荒谬。受财人孙家穆业经于完赃减二等罪上,酌加一等拟流,周瑞清合依‘说事过钱为首,受财人同科’例拟仗一百,流二千里。”

  惇王将单子一放,用一种近乎负气的声音说:“不用再看了。我只请问:案情牵涉很广,是一案一案奏复,还是都叙在一个折子上?”

  问到这话,该由与惇王一起奉派的翁同和答复,“想一起奏复。”他说,“应治罪诸人,当然用奏折,此外用夹片。”

  “用几个夹片?”

  “想用三个。”

  “那三个?”

  这样一句接一句号钉着问,颇有咄咄逼人的模样。翁同和不免感觉威胁,但他说话一向从容惯了的,所以表面上还听不出来,平平静静地答道:“第一个是奏复洪良品参景廉、王文韶;第二个奏复陈启泰参云南督抚贿遣道府,蒙办报销;第三个,户部、工部堂官,包括区区在内,均难辞失察之咎,应请交部议处。

  惇王听了又不响,乱眨着眼在思索,一堂寂然,空气僵闷。好一会,才听他问道:“崔尊彝来京里办报销,云南督抚说是毫不知情,这话你们大家想想,说得通吗?”

  “说不通也没有办法了。”阎敬铭慢吞吞地说:“只有寄望以后切实整顿。”

  “照这样说起来,云南督抚,难道一点儿罪过都没有?那岂不太不成话了。”

  罪过是有的。”翁同和答道:“不过是‘公罪’。”

  大清律规定,居官虽犯错误,不涉于私,叫做“公罪”。应交吏部议处,与刑部无关。所以薛允升接着说道:“云南督抚的公罪,共有两项:第一、崔尊彝所动用的是捐局‘平余’,这跟州县钱粮的‘火耗’一样,照例不入官库,但究系公款,而且动用至十余万两之多,该省督抚,不应漫无稽考。其次,崔尊彝劣迹昭彰,而该省督抚拿他保列‘卓异’,送部引见,难免失察之咎。”

  “卓异?”惇王纵声大笑,“云南出这样子的卓异官儿,难怪滇越边境多事了!”

  这是他题外的牢骚,没有人答他的腔。薛允升将话题拉了回来,他说:“此案在王爷亦只能请旨交部议处。”

  这句话很有分量,大家都暗暗佩服。惇王等于无形中碰了个软钉子,只好放过云南督抚,提到他念兹在兹的景廉和王文韶,特别是王文韶。

  “那没有下落的三万多银子呢?”

  又提到这话,会办五大臣无不头痛,面面相觑,无人答话。

  “还有,”惇王似乎突然想起:“那,那三万两呢?”

  跟孙家穆约定的数目是八万两,付过五万,待付三万,惇王所指的就是这三万两,“那是公款,还存在顺天祥。”张之万答道:“等结案以后,自然责成顺天祥缴库。”

  “这就想不通了。既说是八万,何以付了五万就准奏销了?”惇王问道:“存着那三万干吗?难道孙家穆怕银子烫手,竟不敢要?”

  就案情而言,这是最讲不通的一点。翁同和却有个说法:“大概是怕丹翁清正,赶快结案要紧,那三万两就顾不得要了。”

  “承奖,承奖!”阎敬铭拱手答道:“这是不虞之誉。”

  “哼!”惇王冷笑,“只怕不是孙家穆不敢要吧?”

  大家都懂他的意思,是说这三万两银子,原是留着送景廉和王文韶的,只为陈启泰一奏,平地掀起波澜,景、王二人就不敢要这笔钱了。

  事涉暧昧,无法深论,麟书便说:“回王爷的话,案子办到这步田地,也就差不多了。别的不说,起码赃款就追出来上十万,公家损失也有限。而况,这笔赃款,也原不该入官库的。”

  于是你一言,我一语,无非准理衡情,劝惇王不必坚持,又说法国正在越南用兵,滇越边境吃紧,慈禧太后宵旰忧劳,不宜再拿这一案上烦廑忧,宜乎早早结案,好齐心合力对付外患。

  惇王再能干也对付不了五个人,而且他的理路亦不十分清楚,词令则更非所长,只好无言告辞。

  但从第二天起,惇王接连“递牌子”请求召见。据宫里传出来的消息:他向慈禧太后面奏,力主严办,说会办五大臣,有徇私情事。可是,当慈禧太后问到:应该如何严办,徇私的事实证据何在?他却又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这样到了第四天,传谕召见云南报销案会办五大臣,惇王当然也在内。依照预先的约定,五大臣中,发言不由军机大臣翁同和,也不由刑部尚书张之万,而是阎敬铭领头奏复。

  “案内,一个人不敢放松,案外,一个人不敢牵涉。”

  阎敬铭这两句话,慈禧太后大为欣赏:“原该无枉无纵,案外更不必牵涉。”她停了一下说:“这一案的罪名怎么样?”

  于是阎敬铭掏出一张单子来,从孙家穆、周瑞清开始,将案内官员的罪名,逐一回奏。一听有这么多人牵涉在内,慈禧太后的神色变得沉重了。

  “国家多故,皇帝还没有成年。执法的人,敢于这样子舞弊。你们是不是办得太轻了呢?”慈禧太后又说:“惇亲王!你有话,尽可以说。”

  这似乎有点不测之威了,五大臣都有些困扰,唯独惇王精神十足,大声回奏:“潘祖荫丁忧回南以前,就定下了‘完赃减罪’的章程,私底下授意给大家,现在就是照潘祖荫的章程定的罪。”

  这是公开的指责,当然要答辩,而对付惇王,则翁同和曾有承诺,所以他义不容辞地代表大家发言。

  “潘祖荫已经去位,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即使不去,亦不是潘某一个人所能主持全案的。”

  “此案关乎风纪。”惇王的语气很固执,“总须遵旨严办。”

  这句话中有了漏洞,翁同和针锋相对地顶了过去:“迭次上谕,都指示秉公办理,务期案情水落石出。至今为止,未降严旨。即有严旨,亦当依律例办理,岂能畸轻畸重?律例者,祖宗的成法,国家的宪章。而且旧例似此案情原只减一等,嘉庆年间方始减二等,仰维仁庙圣意,岂肯姑息舞弊之人?为的是不枉法则情有可原而已。”

  “枉法不枉法,怎么分别。”慈禧太后问道:“翁同和你讲来我听。”

  “是!”翁同和答道:“以报销案来说,受了贿,不该销的销了,就是枉法,如果原来就是该销的,虽然受了贿,于公事并无出入,就是不枉法。云南报销案,经户部查核,不过所引成例彼此有出入,归根结蒂来说,到底都是该销的款子,自然不是枉法。”

  这一说,慈禧太后释然了。惇王却又有话,他说:“如今是太后垂帘办事,倘或轻纵了,将来皇上亲政的时候,必有议论。”

  这话说得很不得体,慈禧太后当然觉得逆耳,翁同和又一次抓住机会,反驳着说:“惇亲王失言了!皇太后垂帘已久,事事秉公持正。就拿这一案来说,一再面谕:务须斟酌妥当。

  将来怎么会惹起议论?”

  这才是持论得体,一方面有春秋责备贤者之意,一方面颂赞了慈禧太后的圣明。她深深颔首,“我亦并无从重治罪的意思。不过,”由于惇王在前两次面奏时,一直忽视律例,所以她加重了语意说:“治国以法,总得要照律例。”

  “回皇太后的话,”阎敬铭答道:“无一字不符律例。”

  一看惇王又要开口,翁同和心想,如说得罪亲贵,反正也得罪了,不如趁此机会,争个结果,否则就不划算了,所以抢着说道:“臣的意思,本想依律减二等定罪,现在减一等,由徒刑三年改为充军二千里,已经从重,如说还嫌轻,莫非要杀两个人?”

  说到这里,翁同和有些激动,引用慈禧太后和惇王都知道的一个典故。为汉文帝执法的“廷尉”张释之的故事:有人盗取高祖庙的一只玉环,张释之按“盗宗庙服御”律治罪,文帝嫌轻,要改为族诛。张释之力争,以为盗高祖庙一只玉环便须族诛,那么万一有人盗高祖长陵,又将治以何罪?

  同样地,“如果不枉法是死罪,枉法又是什么罪?”翁同和又说:“臣等在书房,日日为皇上讲明的,不过一个仁字,一个义字。倘或言而不能行,难道是要导君于刻?这决不是惇亲王本意,更不是皇太后的本意。”

  这番话引古喻今,还搬出“圣学”这顶大帽子,说得相当透彻。慈禧太后决定依从,但亦不愿意使惇王难堪,便用嫂子劝诫小叔的语气,望着惇王说道:“你不妨仔细看看律例,找人讲解明白,跟他们五个人好好商量。”

  惇王完全不了解,这是慈禧太后为他找个借口好收篷,依然力争,“臣的意思,总宜在此刻就在皇太后面前议定。不然,臣一个人怎么敌得过他们五个人?”说着,便磕下头去,大有乞恩之意。

  慈禧太后有些啼笑皆非。人家口口声声谈律例,没有一个字不在理上,而他竟出如此幼稚的言词,不但不明事理,而且有失体统,唯有微微苦笑。

  解铃系铃,还是翁同和自己转圜说道:“惇亲王不熟悉律例,臣等将治罪诸人,所引法条,一一签出。惇亲王就明白了。”

  “这也好。”惇王接口说道:“先将律例都摘了出来,请皇太后过目,引用得不错,臣等再正式具折奏复。”

  “这倒是句话。”慈禧太后说道:“就这么办。”

  惇王再粗略,“这倒是句话”这句话,总还听得明白,意思是说他先前所说,都不象话。慈禧太后虽不是有指责,在他听来,却很不是味道。

  等退了下来,惇王又碰了翁同和一个钉子。他跟翁同和去商量,孙家穆和周瑞清在流二千里以外,是不是还可以加一些别的罪名,如罚金之类?翁同和很不客气地说他,对律例一点不懂,违法处置,会教天下人耻笑。

  惇王装了一肚子的气,反倒老实了,答应第二天就“画稿”。

  于是,翁同和随即写信告诉薛允升,连夜准备复奏的底稿,依照在御前的决定,将定罪所引用的律例条文,一一查明出处,在专稿上加贴浮签。原说呈上慈禧太后阅定,其实只要送请惇王看了就可以了。

  第二天一早,刑部司官携带着预备妥当的文件,进宫直奔内务府朝房。惇王在宫里各办事处所,除了军机处以外,那里都可以休息,但他经常坐内务府朝房,因为第一,内务府朝房的供应最周到,起坐最舒服,其次,惇王爱打听市井琐闻,无事可以找内务府的主事,笔帖式来聊天。各部常有内廷差使的司官,都晓得这情形,所以有事要见惇王,都上这里来。

  到了内务府朝房,但见惇王只穿一件米黄葛衫,大马金刀地坐在一张竹榻上,一手一大碗豆汁,一手一条酱瓜,喝一阵豆汁,咬两口酱瓜,“唏哩呼噜”和“嘎崩、嘎崩”的声音交替作响,喝豆汁喝得热闹极了。

  等喝完了,听差接过空碗,就手递上一条热气腾腾的手巾把子,惇王接过来抖开,吹两口气,然后没头没脑地使劲一阵乱擦。

  “好痛快!”他将热毛巾丢下,一眼瞥见刑部司官,便即问道:“你来找我不是?”

  “是!”刑部司官疾趋而前,请个“双安”,接着捧上卷宗,“请王爷画稿!”

  “好吧!画就画。我先瞧瞧。”

  奏稿共是四件,一折三片。他不看折底,先看第一个夹片,正就是他要看的那一个:

  “臣等查御史洪良品奏请罢斥舞弊枢臣一折,先经臣奕誴,臣翁同和遵旨详询洪良品,据实复奏;奉旨:‘此案必须崔尊彝、潘英章到案,与周瑞清及户部承办司员及书吏号商,当面质对,庶案情虚实,不难立见’等因。嗣经给事中邓承修奏参,枢臣被劾无据,事实有因等情。奉旨:‘着添派惇亲王、翁同和会同查办’等因在案。

  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潘英章解送到刑部,臣等遵即会同将潘英章、周瑞清及户部司员提集,一面查照洪良品说帖内,关说贿托各节,逐层研究。

  据周瑞清供:伊系军机章京,入值十有余年。该处承办事件,向在公所面呈堂官核定,从不至私宅回事。云南报销一案,伊与潘英章托龙继栋向承办司员商办,系实有其事,并未向堂官关说。

  据潘英章供:伊汇京报销一款,内中已付过五万两,未过付三万两:系津贴该部承办司员及经手书吏,并无分送景廉,王文韶巨万之款。

  据孙家穆供:本部堂官,委实无分用此款情事各等语。质之承办书吏及各该号商,均供并不知情。复将顺天祥,乾亨盛两号帐簿详加考核,并无潘英章等馈送景廉、王文韶之款。臣等再四研诘,各处查对,所有科道原参枢臣报销案内各节,委实查无其事。”

  看到这里,惇王停了下来,总觉得为景廉、王文韶洗刷得这么干净,实在于心不甘,想提笔改动几个字,却又一时想不出适当的字眼,便先搁下,再往下看:

  “惟各省动钱粮军需报销,与年例奏销,判然两事;该省因军务倥偬,将两项笼统报销,原属权宜办法,现在军务已平,自不应仍前并案办理。该尚书等未经查出,实属疏忽;且于司员孙家穆等,并保刊京察一等之员外郎福趾,得受不枉法赃,均无觉察,亦难辞咎。应请旨将景廉、王文韶并各该堂官,均查取职名,分别交部议处。”

  看到这里,惇王气平了好多,因为景廉、王文韶的“公罪”上,措词甚重,而且“各该堂官”也包括原任兵部尚书的张之万和工部尚书翁同和在内,无形中等于自请处分,总算是光明磊落的。

  这样一转念间,加上正是神清气爽,精神痛快的时候,便提笔画了两竖,是个草写的“行”字,然后又照规矩只署爵号“惇亲王”。此外一折两片,亦都判了行,将笔一丢,大声说道:“行了,拿走吧!”

  刑部的司官,喜出望外。原以为这趟差使,必定极其罗唣,惇王会得提出许多疑问,就算能够一一解答,他也不见得肯痛痛快快同意,往返传话,总要来回跑个两三趟,才能了结。这么热的天,就跑出痧子来,也只好认命了。

  那知不费唇舌,也不费等候的工夫,便都画了诺,这一诺,何止千金?自己办了这么一趟漂亮差使,赏识的还不止于本部堂官,真正是得意之事!

  于是他笑嘻嘻地先请个安,将卷宗取到手里,然后再请一个安,口中说道:“谢谢王爷!”

  这一谢,反成蛇足,惇王随即问道:“怪了,要你道谢干什么?”

  那人也很有急智,接口答说:“谢谢王爷体恤下情,大太阳下,不教司官多跑。”

  “喔,”惇王性情率直,脱口说道:“我倒没有想到该体恤你,让你少跑一趟。好了!你回去吧。”刑部司官精神抖擞地,将一折三片传送会办五大臣,分别判了行,随即发抄呈递。第二天齐集朝房候旨,慈禧太后竟未叫起,一打听,才知道因为折子太长,要留着细看。这是情理中事,但到第三天,尚无消息,而且翁同和以军机身分照例进见时,“上头”亦未提到这一案,那就很可怪了。

  最着急的,当然是奉父之命,在京里打听消息的王文韶长子王庆钧,四处钻营,毫无头绪,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倒是他家的一个老仆,随着王文韶的宦辙,到过许多地方,见多识广,人情熟练,断言决无他故。

  “大少爷,你不要急!定下心来细想一想就知道了。惇王领衔的折子,已经将老爷洗刷清楚了,太后难道竟不顾王爷跟那么多红顶子的面子,硬要翻话,不会的。”

  “就怕惇王表面一套,暗地里一套,当面见太后,节外生枝有许多诂。

  “这也不会。这两天的‘宫门抄’没有惇王的‘起’。”

  “啊,啊!”王庆钧觉得这是个好现象。

  “再说,还有李总管在里头说话,一定无事。”

  王庆钧听得这番解释,略微宽心了些。果然,到了月底那天,云南报销案终于有了下文,完全依照复奏治罪。景廉、王文韶“交部分别议处”。这一案办到这样的结果,言路认为差强人意,都不再说话,案子大致算是定局。当然,也还留下一条尾巴:第一是追赃;第二是吏部议处。

  照常例,象这类议处的案子,至多三天,一定会有复奏,但这一案却牵延了好多天,因为投鼠忌器,吏部尚书李鸿藻和广寿,都觉得该保全景廉。多方设法,研究律例的空隙,竟无缝可钻,只好依例处分,专折奏复。

  折子没有交下来,慈禧太后在召见军机的时候,用惋惜的口吻说:“这一案的处分,别人都无可惜。只有景廉,他当差一直很谨慎,而且有军功,在边疆辛苦了好多年。如今降两级不准抵销,未免太过。不过,王文韶也是实降两级,如果加恩景廉,就变成同罪异罚,似乎也不足示朝廷一本大公的意思。你们看,有什么办法,开脱景廉?”

  于是李鸿藻复奏:“皇太后圣明!臣等查核旧案,咸丰十年,曾奉朱笔,不敢违例。”接着便陈奏这件旧案的始末。

  咸丰十年正月,刑部尚书瑞常,因为秋审案中,复核发生错误,得到“降一级留任”的处分,但随后发觉承办此案发生错误的司官,上年京察,由瑞常保送一等。京察一等,立刻可以升官,所以是件很郑重的事,堂官保送不实,依律例“降二级调用,不准抵销”。

  当时文宗特旨,改为降调留任,但朱笔特别批示:“以后有类此者,实行实降。”景廉误保福趾,情形正是“类此”,既有成宪,自然不敢违背。

  慈禧太后当然亦不便违反文宗的朱谕,只好宣示:“既然如此,就照吏部所议,实降两级,不过,仍旧在军机跟总理衙门行走。”

  “是!”宝鋆答应着,再次颂扬:“皇太后圣明。”

  “各部侍郎有什么缺,可以安插景廉?”

  既然降调以后,又在军机,就不必亟亟于调补侍郎,而且这一案中,降级的侍郎虽多,大多可以抵销,一时亦无缺可补,所以宝鋆建议,将景廉降调为内阁学士,慈禧太后同意了。

  “那么,景廉的原缺呢?”

  景廉是户部尚书,因为有云南报销案的风波,得要找一个操守格外好的人去补缺。李鸿藻便保荐他的同年,镶蓝旗籍的额勒和布,他的外号叫“腰系战裙”,跟“额勒和布”是个无情对。此人沉默寡言,除操守以外,别无所长。

  此外当然还有大倒其霉的,第一个是已调吏部左侍郎的前任户部侍郎奎润,跟景廉一样,实降两级。第二个是云南巡抚杜瑞联,滥保崔尊彝大计卓异,以及听任属员,移挪公款,实降三级。云南巡抚由藩司唐炯升任,这是一个颇为人所注意的任命。因为中法越南交涉,正趋严重之际,唐炯以举人在四川带过兵,临阵有进无退,外号“唐拚命”,用他补杜瑞联的缺,意味着对法交涉,有不惜用武之意。而最可以表明朝廷意向,也最令人感觉意外的一件措施是:特旨“派醇亲王奕譞会筹法越事宜”。闲散将近十年的“七爷”,到底出来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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