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大车正飞快地在直道上奔驰着,车边的重明鸟旗迎风招展,猎猎有声。车子四面均有重骑拱卫,显现出煊赫威势,所有路人无论平民还是官吏,都纷纷避让。
赵成注视着车窗外面,同时把右手搭在隔板上,轻轻抬起一根食指。这样看上去,就好像窗外的风景不断后退是遵从指头的指示似的,会让他有一种掌控时间的错觉和快感。中车府令这份工作,需要常年在外奔波,即使是他,也得有一些在路上打发时间的小技巧。
“赵府令,前方还有一里就到陈县城门了。”车夫回过头来报告。赵成淡淡道:“知道了。”他把视线从车窗外收回来,对着一面铜镜略整了整衣冠,心中多少松懈了一些。
陈县是楚郡的治所,赵成在这里至少可以名正言顺地稍微休息几天,舒缓一下疲惫的筋骨。
他从一月份开始就没闲着过。先在白马处理了“陨石天书”的事,紧接着,皇帝陛下宣布要巡游天下。身为中车府令,他必须要提前把巡游路线踩一遍,以确保安全。
赵成都不记得,上一次他在同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三天是什么时候,眼睑下的黑圈格外浓重。
归根到底,这都是白马“陨石天书”惹出来的祸患。陛下对于皇位的正统性极为敏感,所以对这则流言充满焦躁,不停地要求朝廷拿出办法来杜绝。
其实无论是朱辂厌胜之术,还是《仙真人歌》,都是很好的应对,只是要发挥影响力,都需要一段时间的发酵。但陛下似乎根本没耐心,一道旨意接一道旨意,中间连个缓冲都没有。他们这些做臣子的没选择,只好辛苦一点了。
在赵成的沉思中,马车很快便抵达了陈县的城门。早有一众官吏一字排开,毕恭毕敬地等候着,为首的正是虞子期。
于是赵成吩咐马车停在城门之前,拖着疲惫的身躯缓步下车,与虞县令相揖为礼。虞县令倒也颇为识相,只是简单寒暄几句,便请赵成入城休息。
赵成与虞县令一起穿过城洞,一进陈县城内,忽然听到头顶传来一阵歌声。赵成微微一怔,这似乎是很多人在合唱,这旋律很熟悉,正是那一首《仙真人歌》。
《仙真人歌》不是中车府负责的事务,但他知道这是朝廷为了抵消陨石天书负面影响的举措之一。赵成对此不以为然,一首歌而已,难道比杀人灭口还有效吗?不过是咸阳那些官僚为了表功罢了!
虞县令赔着笑,朝城头上一指。原来此刻在城楼上站着一排黔首,他们应该是被刻意挑选出来的,从七八岁的小孩童到青年男女、壮年男女和老头老太太,一应俱全。在他们身后,还有五个手持竽笙的乐师。
在乐师们的伴奏之下,这些人齐声合唱着《仙真人歌》,一个个声嘶力竭,很卖力气。说实话,他们的水平实在堪忧,唱得参差不齐,赵成听在耳朵里,总觉得连歌词也不太对劲。
虞子期见赵成沉默不语,赶紧解释说:“本县民风淳朴,见到天使驾到,喜不自胜,遂自发歌咏,乡野鄙音,倒让您见笑了。”
赵成轻轻“哦”了一声,表示你的努力我看到了。
什么乡民自发歌咏,分明是官府提前安排好的。虞县令搞的这个安排虽说刻意了点,也算是把握住了朝廷推广此曲的意图,用心可嘉。
赵成不会被这种东西感动,但二世却未必不会。如果陛下在巡游到陈县之时,听到这样的歌声,一定龙心大悦。还是那句话,有时候,即使是聪明人,也不得不去做一些冒傻气的事情,因为傻子喜欢。
想到这里,赵成看向虞县令的神情变得柔和多了:“虞县令有心了,可见贵县教化得当啊。”
“哪里,哪里……”虞县令有些心虚,“这是陛下威德所至,黔首体沐皇恩,下官不过顺势而为罢了。”
“此事安排甚当,值得所有郡县效仿。虞县令不必过谦。”
“不敢,不敢。”
赵成眉头微皱,他能感觉到,对方的神情真不是谦虚,反而带着惶恐。这是为什么?难道是被中车府的威名所震慑吗?还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他脸上的蛇形疤痕一动,冷冷道:“这一次陛下巡游天下,事关重大,朝廷派我先摸排路线,务必做到万无一失。陈县这里若有什么不安之处,虞县令可不要隐瞒。”
“岂敢,一切都依您先期派来的使者传达的要求在筹备,绝无疏漏。尊使今日少歇,明天在下陪您四处检查。”
赵成这几天赶路也确实累惨了,听虞子期这么一说,也就顺水推舟,答应明天再去检查接待事项。
赵成下榻的地方,是县里一个富户西门氏的宅邸。西门氏的这座宅子很新,据说家主十几年前才从大梁迁来陈县。宅子前后四进,左右还有两层步廊,就连墙泥都掺着花椒末,可以隐约闻到刺鼻的香味。楚地多湿,如此处理可以防止蚊虫滋扰。
“这些故魏世族,迁得这么远,还有钱盖如此奢华的宅子,可见朝廷压制得还不够。”赵成冒出一个想法。
旁边的西门氏家主哪里知道,他盛情招待的贵宾,居然是这样的想法,还热情地讲解起来。待得赵成住进内院之后,西门氏又派人送来了一鼎莲藕炖肉和几碟小菜。那肉乃是塘蛙之肉,据说与莲藕一起烧炖,有补气益神之效。可惜赵成不贪口腹之欲,吃了几口便放下碗筷,一名随从匆匆过来耳语几句,赵成颔首。
过不多时,一个身影出现在走廊之下。那身影似乎是跪在地上,膝行而至,双手还捧着一柄长长的剑。
赵成眼皮也不抬,继续慢条斯理地吃着菜。惶恐的声音在廊下响起:“公孙臣有负府令所托,自甘领死。”与此同时,捧着豪曹剑的双手向前伸,高举过头顶。
“哦,你是怎么辜负我的?”赵成的声音听不出喜怒。
公孙臣深吸一口气,不敢做丝毫隐瞒。他在谷林山和雍丘城两次抓到张苍的尾巴,却又两次功亏一篑,还间接导致朝廷的大敌张良逃出生天。这些事情,赵成其实早就接到了报告,但听亲历者自述,感觉又不一样。
“张良居然藏在谷林大狱,唉,错过了一个好机会。他这次脱困,朝廷可又要头疼很久了。”赵成伸出指头,揉了揉太阳穴,“虽说此事与你无关,但若你能早点捉到张苍,便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事。”
公孙臣低头没吭声。雍丘城大乱之后,他本想前往咸阳,向赵府令请罪,可惜赵成忙着在外地办事,行踪难以捉摸。他只得绝望地在诸郡之间游走,直到今日,听说中车府巡视到了陈县,他才匆匆赶来,负荆请罪。
“我记得我交给你这把剑时,说过它一定要饮血才会归鞘。”赵成缓缓起身,拿起豪曹剑。
“是……”公孙臣的额头触到地板,闭上眼睛引颈待戮。他的脑海里,响起张御史那晚说的话:“昂扬搏击,迎势而上。”可惜张御史只讲了好处,却没说代价。自己赌了,输了,那么只好愿赌服输。
赵成晃动长剑,锋利的剑刃距离他的脖颈只有几毫,却始终没有实质接触:“你也太高看自己了,你的生死,并没有任何价值,就算碎尸万段,也抵偿不了朝廷的损失。”公孙臣不明白他这句话是贬损还是原谅,正自纳闷,赵成又道:
“我问你,张苍身边的同伙,目前查明到底有几人?”
公孙臣咽了咽唾沫,回答说:“目前可以确定的,张御史身边有一名项氏剑客、一个燕市的杀手,还有一个身份不明的人。”
“是张良吗?”
“不,不是张良,是另外一个人。此人行踪十分神秘,而且擅长变化之术,每到一地,都以不同身份示人。仅臣所知道的,就有日者、祝官、行商和墨家子弟数种身份。”
“那个白马祭台下的祝官?”
赵成的脑海里蓦地浮现起那个站在血色祭台上的人影,身体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连带着长剑也抖了几抖。
当时张苍用言语逼问,项缠用弓弩威胁,把他挟持在城头作为人质,他眼睁睁看着那个祝官把几百个“祭品”变成了“监观”。对赵成来说,那是一次极度的耻辱,更可恨的是,他的身体似乎记住了那次耻辱,每次想起都会颤抖。
让赵成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们如此大费周章,目的是什么?总不至于真的是为了救几百个黔首的性命吧?那几百个“监观”如今确实很安全。他们被送去咸阳之后,谁也不敢随意处置,只好在皇帝陵附近划了个村子,让他们守陵。
可赵成不相信那家伙的目的只是如此,一定暗藏别的深意,只是现在还没发现罢了。
“你继续说。”赵成道。
“在下认为,这个神秘人才是这一连串行动的主谋,而非张御史。若要抓到他们,须得从此人身份入手,否则就是缘木求鱼。”公孙臣大着胆子说。
他之前跟张苍合作过,知道对方纯粹是阴错阳差被卷进来,甚至可能是被赵成逼反的——当然,这个他绝不敢说出来。
赵成面无表情道:“且不说那个神秘人的身份,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公孙臣噎了一下,这正是他一直困惑的地方。这个神秘人物在白马搞出了陨石天书,是为了制造舆论;搅乱朱辂厌胜之祭,是为了救人;大闹谷林山,是为了张良脱困;在雍丘城参加了五德聚议,是为了……这个他实在不知道——总之吧,单独每一件事拿出来都很正常,可串联在一起却充满不协调感。
“唯一可以确信的是,他热衷于给朝廷添乱,这是确凿无疑的。”公孙臣含糊回答。
“这还用你说!”赵成狠狠瞪了他一眼,“那我问你,雍丘城之乱后,他们又去了哪里?”公孙臣道:“臣无能。臣试图搜寻过,他们却像是冰块入水,彻底消散不见了。”
“一点线索也没有?”
“没有。”公孙臣惭愧地垂下头。那一场大乱就像海啸,把所有痕迹洗刷得干干净净。恐怕要等到他们再次浮出水面,才有机会。
赵成脸上的蛇疤,懊恼地仰起了脖颈。张良已经够让人头疼了,如今又有一个危险的反贼逍遥法外,这实在不是一个好消息。他冷哼一声:“你救过我一命,我给了你一次机会,可惜你并没有珍惜。这等无能之辈,留之何用?”
赵成握紧了豪曹的剑柄,剑刃再次压近对方的脖颈,这一次他决心让它痛饮人血。公孙臣闭上眼睛,等待着最终的裁决。
“且慢。”一个空洞的声音忽然传来。
赵成和公孙臣同时抬头,看到一个戴着斗笠的刺客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口,背靠在廊柱上。他的下巴尖削如钉子,嘴角却扯到了双颊。
“阎乐?”
两个人都认出了他的身份。公孙臣只知道这人是中车府雇用的一个顶级杀手,但赵成知道,此人虽说听命于自己,却是兄长赵高派来的,所以地位颇为超然。
“你要替这个无能之辈求情吗?”赵成冷声道。
“不,不,这个人与我无关。我只是纠正一下他的说法:张苍那一伙人里,已经没有燕市的刺客了。”公孙臣一愣:“你不是说只是击伤了她吗?难道她伤重而死?”
面对这一连串问题,阎乐笑起来:“两位不知道我们燕市的规矩。所谓败者不仁,她输给了我,就失去了做刺客的资格,要自刎的。”
公孙臣道:“杀手自刎,那雇主怎么办?”阎乐道:“按照规矩,燕市会赔偿雇主三个刺客,所以你们最好按这个人数来估计。”赵成道:“怎么赔?难道从辽东派过来?”阎乐解释说:“燕市在各郡都有相手,手下都有几个常驻刺客,可以就近调拨。”
公孙臣瞳孔一震,赵成也已经听明白了暗示:“你是说,只要找到燕市的相手,就能查到刺客赔偿的记录,进而获知张苍那伙人的动向。”
“正是如此。”阎乐点头。
“可燕市的原则,以雇主为最尚,这种事情难道不都是保密的吗?”
阎乐耸耸肩:“如果赵府令准许,我就去联络相手。如果他们不肯说,全杀了就是。”赵成奇道:“你不也是燕市的人吗?”阎乐道:“我受雇于你的兄长,自然就是你兄长的人,一切从雇主着眼,这也是燕市的规矩。”赵成颔首:“燕市唯利是图,终究是个祸胎,如果能有机会铲除,也是替陛下除掉一个隐患。”阎乐双手一抱:“诚如尊命。”
说来奇怪,阎乐开口讲话的腔调与寻常人无异,可公孙臣总感觉他身上散发出一种野心勃勃的熟悉气味,就像自己。
阎乐看了公孙臣一眼,转身离开。赵成提起剑来,打算继续执行刑罚。公孙臣本来已存死志,可刚才被阎乐这么一打岔,突然就有了求生之心。眼见豪曹剑要落下,公孙臣脑海中灵光一现,突然大喊:“赵府令!我有一事要讲!”
“如果是求饶就不必了。”赵成冷冷道。
“在下今日抵达陈县,注意到一件小事,愿说与赵府令!”
赵成的剑势继续斩落。
“那些百姓唱的《仙真人歌》,是被篡改过的!”
豪曹剑在半空中停住了。
“篡改过的?”赵成露出疑惑。他回想起进城门时那一群百姓唱的歌,确实里面有些地方不对劲。当时他以为是当地方言的缘故,可听公孙臣的意思,难道说别有隐情?
“继续讲。”赵成道。
公孙臣额头浮起细密的汗水,感觉自己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他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赶紧解释道:“在下之前自知罪该万死,先一步来到陈县。在候罪期间,我也听到了百姓们在街头习唱《仙真人歌》,我仔细聆听了很多遍,发现其与朝廷乐府所创的正本,微有不同。”
赵成没有作声,他在等待下文。
“乐府所颁布的《仙真人歌》,讲的是真人大战妖星,请玄女作歌以攘除恶诅。但陈县传唱的版本里,作歌的不是玄女,而是太昊。”
“太昊?那是什么?”赵成熟悉律法,但对于这些玄异之事不甚了解。
“太昊,也叫太皞,即燧人氏之子伏羲,人首而蛇身,演八卦而成《易》书。”公孙臣不知道赵成了解多少,只好先简明扼要地回答。
“就是伏羲啊……”这个名字赵成还是听过的,可眼中的迷惑不减,“他们为何要把玄女改成太昊?这有什么区别?”公孙臣连忙道:“本朝供奉四方四帝,不尚伏羲。但在楚地,伏羲却备受尊崇,随处可见其淫祠。陈县原本做过楚国的都城,自然也不例外。”
赵成不耐烦道:“说重点!”
公孙臣连忙道:“所以我想,大概陈县民众觉得玄女太虚无缥缈,远不及伏羲亲切,这才私自篡改了歌词。”
“你说的发现,就是这些而已?”赵成很是不满,再度举起了豪曹剑。他还以为这背后暗藏着什么阴谋,却不过是当地黔首的小动作而已。这个公孙臣为了活命,什么都拿来当救命稻草,荒唐至极。
公孙臣急忙道:“赵府令明鉴。今日陈县把玄女改成伏羲,下次会稽会不会改成东皇太一?九江会不会干脆把真人换成三闾大夫?《仙真人歌》乃咸阳乐府所制,陛下诏令所颁,一字一句皆藏深意。倘若地方为了自身方便,可以随意篡改朝廷用意,长此以往,岂不视中枢法令如无物?防微杜渐,不可不察!”
赵成没想到,这个如丧家之犬的小吏,居然说出这么一番道理,不由得沉吟起来。
公孙臣所言,确实切中要害。大秦三十六郡,幅员万里,政令悉出于咸阳,贯彻于地方。所以对朝廷来说,最厌恶的事情不是无能,而是地方自作主张。一旦他们自作主张,就意味着变数,可能变好,也可能变坏,总之只要事态超出控制,便会损害中枢权威。
《仙真人歌》被修改这事,确实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但如果开了这么个先例,难保日后不会出现大逆不道的篡改。这才是公孙臣要提醒的重点。
一念及此,赵成突然目露锐光,手起剑落,贴着公孙臣的胳膊斩下去。只见一蓬血花飞溅,公孙臣甚至还没来得及发出惨叫,一条左臂便高高飞起。
“你办事不利,要这手臂也没什么意义,只是这个脑袋还有些用处。”赵成掀起衣襟下摆,把长剑上的血迹擦拭干净,缓缓入鞘。
公孙臣脸色煞白,疼得几乎要昏过去。但他咬紧牙关,坚持着没有倒下。他知道,虽然代价惨重,但自己这条命总算是保住了。赵成道:“本府在陈县待的时间不会太久,篡改《仙真人歌》这件事,交给你来查。记住,如果这次再犯错,说明你的脑袋也没用了。”
“谢赵府令不杀之恩……”公孙臣用右手捂住伤口,叩头表示感谢。
赵成冷哼一声。宽恕对他来说,其实并非什么好品德。但眼下他要把精力放在陛下的巡游路线上;张苍那一伙反贼的下落,是阎乐在负责。追查篡改歌词这种小事,正好把公孙臣废物利用。成与不成,无伤大局。
公孙臣拎着断臂,诚惶诚恐地离开赵成的房间。出去之后,他先找来驿馆的医生,简单处理一下伤口。医生问他:“那条断臂该怎么处置?”公孙臣咬着牙道:“扔了。”
处置完伤口之后,公孙臣稍微休息了一个时辰,便径直去了县廷。此时虞县令正在和手下官吏商议接待事宜,忽见一个独臂男子进来,伤口还渗着血,众人无不大惊。
“虞县令,我有事与你询问。”公孙臣声音虚弱,口气却很坚定。虞子期知道他是中车府的人,只好屏退众人,将其请到后室来。
“赵府令让我来问问,贵县的《仙真人歌》,传唱的歌词和乐府颁布的不太一样,这是怎么回事?”
“啊?不一样?”虞子期有点莫名其妙。
“歌词中的玄女,被改成太昊了。这可是朝廷颁布的乐府之章,你身为一县之长,都不仔细研读一下吗?”
“惭愧,惭愧。我一直忙着春耕之事,礼乐都是交给别人负责。”
虞子期解释着,右眼皮极为明显地跳了一下,即使公孙臣正疼得死去活来,都注意到了这个异状,确信这个县令一定知道些什么:“虞县令,此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毕竟陛下很快就要途经此地了,你可要考虑清楚。”
这个警告,让虞子期陷入迟疑。他斟酌再三,终于开口道:“县廷从来没发布过修改歌词的指示,如果要改,那也是惊产干的。”
“惊产?”公孙臣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
“对,他是一个游荡于楚南的楚巫,很有名气。”虞子期说得很慢,似乎语带敬畏,“之前柱后谒者不是把《仙真人歌》送来本县吗?惊产主动请求担任乐府教习。我想他在本地素有威望,确实是最好的人选,便让他放手施为。可我确实没想到,他会篡改歌词。”
楚巫在全国都很流行,在楚地的地位更是尊崇无极。这些人在黔首中的威望,有时候连地方官都望尘莫及。
“那么他为何会篡改歌词?”公孙臣追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要不,你直接去问他?”
公孙臣一怔,旋即点头同意。虞子期请他稍候,然后快步走出房间,过不多时,从外面走进一人。公孙臣一见到他,“啊”了一声,惊得要站起身来。
此人一身翘肩勒腰的暗绿宽袍,头发披散,用五色细绳束起数条辫子,面孔还涂着玄妙的白垩花纹——这副造型公孙臣不会忘,正是在雍丘城偶遇过的那个楚巫。当时公孙臣在街头误抓此人,一转身,豪曹剑便被那女飞贼偷走了,所以印象深刻。
只是当时不知其身份,如今才知道他叫惊产。
惊产似乎也没料到会在这里遇到公孙臣。公孙臣道:“惊产大巫,我们在雍丘城见过的,还有点误会,您可还记得?”惊产双眼圆睁,一下子想起来了。他热情地扑上来,要拥抱公孙臣。公孙臣大伤未愈,只得尽力摇头,才算挡住了对方的热情。
“歌词是你篡改的吗?”他直截了当地问道。
惊产张开嘴,发出难懂的楚音。这声音听在公孙臣耳朵里,与其说是解释,倒更像是装腔作势。他的身体正在承受剧痛,内心的火焰越发焦灼:“惊产,你看到我的左臂了吗?”
惊产有些疑惑地摇摇头。
“没看到就对了!这是赵府令刚刚亲手砍下来的,因为我办事不力,敷衍塞责。试图糊弄中车府的人,就是这样的下场!”
公孙臣面色狰狞。惊产被这个别出心裁的威胁吓到了,他呆愣了片刻,这才开口:“这个……虞县令指示要尽快、尽可能多的人学会。呃,这里信奉太昊,这么改,传唱的人会更多。改一个词也没什么大不了吧。”
他的口音虽然还有浓重的楚音,但至少口齿清晰,不再是那种含糊的鸟叫了。可见威胁是治疗口齿不清的良方。
“改一个词没什么大不了?别骗人了!”公孙臣冷笑一声,他可不相信这个狡黠的楚巫纯粹是为了传播,他一定隐瞒着什么事。公孙臣突然厉声吼道:“惊产!你还不说实话?这趟差事我办不成,就一定会死。我死之前,一定斩了你!”
他肉体上的痛楚和内心的戾气,借这个机会尽情宣泄而出,泼洒在那个该死的楚巫头上。只见那惊产双肩剧颤,连带着衣角的铃铛都杂乱地响起来,仿佛无法抵御这场暴风。
“左传……”
“什么?”公孙臣一愣。
“《左传·昭公十七年》有云:‘陈,太昊之虚也。’”惊产结结巴巴说。
公孙臣自然读过《左传》。这个“陈”,是指陈地、陈国,也是现在大秦治下的陈县。太昊之虚,虚者墟也,就是伏羲的都城啊……也就是说,陈县此地,正是古籍里伏羲的居城所在。怪不得伏羲崇拜比别的地方都兴盛。
惊产又道:“陈县出城东北八里之外,有一座丘陵,名叫宛丘,丘上有废城遗迹,自古相传乃是太昊的祭台所在。”
公孙臣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地名——宛丘?《陈风》里的那个宛丘?嚯,没想到《诗》里的地名,居然和《左传》里的记载相联系,这个陈县还真是底蕴深厚的地方。
但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惊产见公孙臣越来越没耐心,赶紧讨好地解释:“陈县身为伏羲定都之地,却任凭太昊之墟被荒草侵袭,夯土倾颓,这是何等地不敬呀!万一触怒上天,早晚会降下责罚,所以我才斗胆借了《仙真人歌》的传唱之势,号召民众在废墟原址重修太昊祭台。”
公孙臣“嘿”的一声冷笑,算是听明白惊产的意图了。
“你带我去宛丘看看。”公孙臣很谨慎,不能听人一说就信了,必须勘察明白。他可不能冒险再失去第二条手臂。惊产连连点头,说:“我带您去。”
两人拜别虞子期,坐上一辆牛车,离开了县廷。虞子期目送着他们离开,嘴角拧了拧,转身正要回房间,却见到张耳手里捧着几卷竹简,站在廊下恭敬地等候着。
“虞县令,这里是一些文书,我给您拿过来了。”张耳带着笑意。虞子期的脸色霎时铁青,他快步上前,伸手取出最上面的一根简,上面有一行墨字,内容只是四个字:“暂安,勿念。”字体隽永清丽,似是出自女子之手。
“我妹妹,她没事吧?”虞子期咬着牙。
张耳不慌不忙:“简上不是都写了吗?她很好,虞县令可以专心政务,不必分神。”
“我已经按你们的指示去做了!你们怎么还不放她回来?”
“莫急莫急,等到赵府令离开,这事就算告一段落,你们兄妹也可以团圆。”
虞子期一点都不相信这个可恶的家伙,对方居然绑架了自己唯一的妹妹,他只能把怒意压抑在心中。张耳似乎很享受这种眼神,拍拍他肩膀,宽慰道:“虞县令不必为难,我们只是趁着皇帝出游的机会,借机赚点好处罢了。”
“你们最好是为了赚钱!”虞子期恶狠狠地甩下一句,转身进了衙门。张耳满不在乎地挖了挖耳朵,也从容离开。
就在他们分道扬镳的同时,阎乐来到了陈县西北角的一处屠宰场。
这座屠宰场负责整个县城的牲口屠宰,空气中永远充斥着一股腥臊之味,附近的土壤呈现暗红色,长年累月不知浸泡了多少兽血在里面。在屠宰场正中央,是两排高大的杨木架子,木架上钉着两排乌黑的铁钩,每一根铁钩上都倒挂着一扇褪净毛的猪胴体,肚膛剖开,内脏掏净,无神的死眼半睁半闭,瞪视着所有进入屠宰场的外来人。
阎乐伸出手去,不时拨开这一排排肉色屏风,像一头深入丛林的孤狼,朝着屠宰场深处一步步走去。他能感觉到,在这些摇曳的死肉后面,有许多双眼睛在注视着自己,如果没有胸口别着的那一枚藜形残叶,恐怕是没办法深入的。
他终于穿过这一片肉林时,首先看到的是一个赤裸着上身的大汉。这汉子正把一头活猪四蹄倒攒,绑在一副活动木架上。活猪大概预感到了自己的命运,拼命蹬腿。但它的挣扎注定徒劳无功。那大汉转动绞盘,那木架便徐徐朝着反方向竖起来,拽着它大头朝下倒挂。
做完准备工作,大汉从腰间取出一柄短刀,在猪的咽喉处轻轻一割。在牲畜最后一声惊恐的嘶鸣声中,鲜血顺着刀口鼓涌,直接泼洒在地面上。放血是屠宰必要的一步,否则猪肉会臊到无法入口。
大汉做完这些工作,看到这个戴斗笠的男子正饶有兴趣地观察着。大汉盯着他,双手十指缓缓交插在一起,连续摆出好几个繁复的手势,动作越来越快,令人眼花缭乱,简直就像是在发出无声的质问。
阎乐则用同样的手势做出回应,手速不比对方慢。两人无声地交流了半天,那大汉终于缓缓吐出一口气:“原来阁下就是阎乐?”阎乐点点头:“燕市慷慨,忝承无名。”大汉把短刀插回到腰间,郑重道:“在下正黎,楚郡相手。”
随着他话音落下,阎乐感觉到隐藏在猪尸肉林之间的几团杀气消失了。如果刚才有一个手势没做对,估计那些杀气便会凝成实体的刀刃,刺向自己。
阎乐环顾四周,这个屠宰场不错,没有什么比杀戮更容易隐藏杀戮的了。正黎看向这个传说中的燕市第一天才、史上最强的木鸡:“你来这里做什么?是来销掉委托?求援?还是说……你失格了?”
阎乐面无表情:“我是来寻求见闻。”
刺客在执行委托时,免不了需要搜集消息。燕市在诸郡据点的功能之一,就是提供各路见闻,节省刺客的时间。
“何种见闻?”正黎问。
“你们过去一个月以来的刺客雇用记录。”
正黎面色一板:“燕市账目,唯有上计可以接触,这规矩难道你不知道?”阎乐道:“那我换一个问题,最近易水有没有来过这里?”
正黎道:“刺客只该关心和委托有关的事,不该去打听其他刺客的事。”
“如果我说她的行踪和我的委托有关呢?”
“燕市有规定,如果两项委托彼此冲突,各凭刺客手段,我们两不相帮。”正黎熟练地背出条文。他本以为这家伙会知难而退,不料却发现阎乐居然笑了,一张嘴巴几乎快咧到耳根。
“不是说到了木鸡境界的人,会心如木石,全无情绪吗?他怎么还会笑?”正黎有些惊疑不定。
这时阎乐缓缓道:“我只是说她和我的委托有关,你却说两项委托彼此冲突,可见易水曾经来过这里——败者不仁,应该是你们这里把她收回了吧?”
正黎沉下脸:“这不是你该关心的事。”
“你是不是还赔了她的雇主三个刺客?”
“不要试探了,这不是你能知道的消息。”正黎断然拒绝,“你应该回到你雇主身边,专心完成他给出的委托。”
“好,诚如尊命。”阎乐点头。
突然一道寒光从他的手中绽放出来,正黎瞪大了眼睛,缓缓低头,看到赤裸的胸膛上多了一缕殷红血迹,正徐徐顺着两块胸肌之间流淌而下。血迹的源头正是自己的咽喉,那里赫然多了一道狭窄的新鲜刀口。
好快的刀,正黎内心惊骇地想,但他已顾不上发出声音。
一排排猪胴体突然剧烈地摆动起来,四周顿时杀气弥漫。不过几个呼吸之间,数个人影从摇曳的肉林之间跃出,直扑阎乐。阎乐反手一剑,那些杀手却借着胴体摇摆之势再度消失。长剑正好劈在猪身上,直接卸下一条肘子。
这些肥猪既是营生,也是遮蔽,同时还可以当作盾牌。阎乐舔了舔嘴唇,双目闪出兴奋之色。他突然间手腕一抖,长剑向右侧击出,先刺穿了一个猪头,然后深深扎入猪头另一侧的人体。
一声沉闷的呻吟响起,一个人栽倒在地。阎乐抽回长剑,狠狠一踢木架,让那些死猪晃动得更加剧烈,整个局面顿时更加混乱。当双方的地利被拉平之后,就只能凭各自的武技来分胜负了——而阎乐在这方面,还从来没怕过任何人。
他鬼魅般地在死肉与活人之间穿梭,手中寒光简洁而精练。它总是以最短最直接的路径制敌要害,一触即杀,一杀即回。每出一剑,必有一次由生转死。
不过一会儿工夫,木架下便躺倒了七八具燕市刺客的尸体。而那些死去多时的冷猪,一大半都被热气腾腾的人血染成了诡红色,悬在钩子上摇曳不定,仿佛在某种邪祟仪式中复活的祭牲。
阎乐挺剑刚刚立定,突然感觉到什么,高高一跃。与此同时,三个方向的胴体唰地同时裂开两半,三柄利刃劈开肥膘,直直朝他刺来。
铛铛铛连续三声,阎乐挡住了这三次必杀的突袭,姿态却不像之前那么轻松。他飞速躲闪,第一次施展出了全力,从三人合击中勉强逃开。
“徒骇、覆融、钩盘。”阎乐从杀招中认出了三个熟人的痕迹,“没想到派驻楚郡的刺客居然是你们三个……”
他忽然收住了剑,似乎放弃了抵抗。三人不敢轻视,分别挡住了一侧退路,防止他逃走。他们努力保持着面无表情,可双眼的怒意却遮掩不住。阎乐笑道:“你们不到木鸡境界,何必强作无情,只能露出破绽罢了。”
“你这满面笑容,不也是个假木鸡?!”钩盘忍不住驳斥道。阎乐咧开嘴:“子非鸡,安知鸡之乐?”徒骇看了一眼瘫坐在地上的正黎,他正用手捂住咽喉,阻止血液流出,遂催促道:“别跟他废话,先杀叛徒,再救相手。”
他们三个都是和易水同级别的高手,与阎乐一对一必败无疑,但三人齐上,赢面却有九成。阎乐显然也很清楚。
“我只是遵从相手的要求,专心完成雇主的委托。”
阎乐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钩盘眼力最好,发现那竟是一枚鸣镝头。只见阎乐高高往天上一抛,鸣镝发出了尖锐的啸声。
“他这是干吗?”钩盘皱起眉头。
下一个瞬间,他骤然收缩的瞳孔赫然映出无数飞箭。这些箭是从屠宰场墙外射进来的,遮天蔽日,有如一场突如其来的夏日暴雨。只是转瞬之间,场内登时响起连续不断的蓬蓬声,这是金属尖刃刺入肉体的沉闷声。其中大部分都扎在了猪尸和人尸身上,也有小部分盖住了猝不及防的徒骇、覆融、钩盘,把他们的身体刺穿。
只有阎乐早有防备,躲去了一头死猪下面,当作盾牌。
在这种全覆盖的打击之下,徒骇、覆融、钩盘三人身法再好也是徒劳。他们很快便被射倒在地,身上扎的箭支如同豪猪刺一般密密麻麻。
箭雨停歇之后,阎乐把胴体推开,慢条斯理地走到正黎面前。后者刚才瘫倒在案板之下,勉强躲过了那一劫——但他宁可没躲过去,只得捂住漏气的咽喉,含混不清地嘶吼着:“你……你居然带秦军来偷袭燕市!”
刚才那种强度的箭袭,只有秦军正规军才能做到。正黎万万没想到,燕市这一代最顶尖的刺客,居然会带着官军来围剿自家的据点,这,这简直不合任何规矩。
阎乐蹲下身子,从自己胸前扯下那枚藜叶残叶,把它丢在正黎胸口,然后从口袋中拿出另外一枚玉片。那玉片同样也是藜叶形状,只不过样式是完整的。正黎一看到它,濒死的眼神猝然绽出利芒,不知从哪里冒出的力量,狂吼着扑上去。
阎乐这一次甚至没出剑,只是起脚一踹,正黎的背部咣地重重撞到活动木架上,登时气绝身亡。他的头绝望地仰起,与倒吊下来的那头新死之猪四目相对。
阎乐站起身来,弹了弹身上的土。外面中车府的锐士一拥而入,他对带头的军官吩咐道:“仔细搜一下,不要有任何活口留下来,包括猪。”
军官行了一个礼,带着锐士们开始干活。阎乐收回长剑,慢悠悠地走到屠宰场的屋子里。屋子里的陈设与寻常屠户家并无不同,弥漫着一股油腻与血腥味。他左右扫视几眼,走到庖丁木像前,这是屠户们都会供奉的保护神。
阎乐粗鲁地抓住庖丁的头,来回晃了几下,木像底部果然开始松动,很快露出一个地洞。阎乐伸手一捞,便捞出一大摞竹简。燕市在楚郡的所有经营,都记录在里面了。
阎乐简单地翻了一下,发现文书里有两处奇怪的地方:一没记载易水失格;二没记录赔偿雇主三名刺客。
“奇怪,难道我猜错了,易水并不是在楚郡请罪?还是他还没来得及写?”
阎乐歪着头想了半天,还是没想明白。他很干脆地一拍大腿,站起身来。就在这时,一个小小的黑影扑棱一下落在窗边,发出咕咕的声音。阎乐随手推开窗架,看到外面蹲着一只漂亮的灰色信鸽。
燕市每一处据点,都会豢养一批鸽子,以方便通信。阎乐伸出手去,一把抓住鸽子,随手捏死,然后在死鸽子的腿部找到一片薄薄的丝帛。鸽子体形太小,竹简携带不易,多是缠一块丝帛。
丝帛是三川郡的相手送来的,言简意赅,只有六个字:“阳武张氏抄家。”
“奇怪,为什么楚郡的相手会关心三川郡的事?”
阎乐抓住丝帛沉思片刻,忽然想起什么,那张嘴又徐徐咧开。这时军官走进屋子,说整个屠宰场没有活口了,问他在里面有什么发现。
阎乐把丝帛塞进怀里,用斗笠遮住了表情:“不,什么都没有。”
这一场发生在陈县一角的杀戮,还没有传到其他居民的耳朵里。至于陈县外面的人,则更对此茫然无知。楚巫惊产正陪着中车府吏员公孙臣,一步步走向宛丘。
此刻正是下午最热的时候,宛丘附近没有什么大树,根本遮不住日头侵袭。公孙臣一边擦拭着额头的汗水,一边把全部注意力放在眼前那一片丘陵上。
“没想到还真有一座祭台啊!”他惊叹道。
在来之前,公孙臣还暗自有些不屑,这所谓的“太昊祭台”大概只是当地人的附会,把自家土墩子往古代名人身上扯。可当他看到眼前那一片秩序井然的夯土城墙和圆形高台时,顿时觉得陈县人说的,也不无道理。
“这祭台旁边有一条颍水支流环绕,可谓风水上佳。”惊产侃侃而谈,“您看到没有?在中央高台四周,有一条条隆起的长丘和下陷的坑渠,对,就是那个。这叫作爻墙。隆起者为阳,下凹者为阴,三爻为一卦。您看正西方那块,上下两道坑渠,中间一条隆丘,不正是坎卦的卦象吗?一共有八卦,分置八方,与祭台距离等同,乃是众星拱卫北辰之势——可见这太昊之虚,竟是个八卦的布局,正合了伏羲演易象之说。”
惊产嘴里滔滔不绝。公孙臣顺着他的指点去观察,觉得有点牵强。惊产说的那几条所谓的“爻墙”,根本什么痕迹都没有,就是长满荒草的土包,很难用肉眼分辨出高低。不用一点夸张的想象力,实在很难和易象联系到一起。倒是那条颍水支流,水流还算丰沛。
惊产大概也感觉到了对方的狐疑,连忙又道:“年代久远,风化土蚀,现在很多爻墙已泯于土中。不是内行人,不容易看懂真正的格局。等会儿我陪您走到祭台上头,往下一看,那才一目了然。”
公孙臣一点头,朝着中央高台走去。他刚刚失去一条胳膊,只用白布做了简单包扎,稍微一运动就会渗出血来,疼得额头绽起青筋。惊产关切地说:“要不咱们过几天再视察吧,您不如回去修养一下,身体要紧。”
公孙臣却摇了摇头,他如果现在不做点成绩出来,赵府令随时可能会反悔。
他们花了点时间爬到高台之上。公孙臣注意到,这个土台已经废弃多年,表面都是被雨水冲出的一道道纹沟,纵横交错,如同一位满面皱纹的老者。他走到高台边缘,用仅有的一只手搭了一个凉棚,眯起眼睛向远处眺望,注意到大约有两三百个短衫黔首,各执耒、铲、箕畚,正在那些所谓的“爻墙”之间猫着腰干活。
公孙臣好奇道:“这些人在做什么?”
惊产忙解释道:“我在城里不是跟您说过嘛。我一直担心怠慢太昊,让上天降下灾祸,所以这次借《仙真人歌》之势,向陈县民众宣扬太昊之威名。这些黔首正在修补爻墙,把二十四道爻墙补完,就可以重现祭台的卦象格局,恢复太昊祭祀之礼啦。”
“所以那些都是太昊的信徒?自愿来干活的?”
“对,对,他们都很虔诚,主动来修葺宛丘,礼敬天神。”
公孙臣嘿嘿冷笑了一声,也不言语,转身走下高台。他径直来到工地,仔细观察了一下进度,这里的工程只是刚刚开始,地上刚刚挖出一道浅浅的沟,估计要修完二十四道爻墙还要一段时间。
说实话,公孙臣打心眼里不相信惊产的鬼话。很多地方明明毫无痕迹,与其说是修葺,根本就是新挖一条。按照惊产的做法,他想要什么卦象都能划拉出来。
他随便抓住几个做活的工人,询问了一下,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不是翟家隶臣,就是乐家的佃户,要么干脆是西门家的仆役。公孙臣知道,翟氏、乐氏和西门氏是陈县实力最强大的三个家族,而且都是迁徙过来的故魏世卿。
这个楚巫能动员这三家的人来修祭台,其中意味颇为深长。
惊产站在工地中央,兴致勃勃地继续讲“太昊祭台”的复原计划。比如爻墙的修建,要外用蓍草覆盖,以纪念文王对易象的推演;比如祭台周围要修一圈蟠龙道,以模拟黄帝骑龙升天的吉兆;再比如祭台中央要绕一圈结了绳结的粗绳,这象征结绳记事的古意……没完没了,絮叨了半天。
公孙臣发现这楚巫还真挺懂行,这些设计无一不合典故,真搞起来,确实挺有氛围的。他感叹道:“太昊祭典能在陈县复兴,可都是尊驾的功劳啊。”惊产自得道:“哪里,哪里,我只是居中推动而已。”
公孙臣又道:“尊驾厥功至伟。等这个祭台建好,只有你才有资格担任祭师吧?”惊产满面发光,连连点头:“我会暂时摄祭,等有德行的人出现,便会退位让贤。”
“尊驾真是好算计!名利双收啊,真当朝廷是糊涂虫吗?”公孙臣突然冷冷抛出一句。惊产没料到他态度陡变,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退去:“何……何出此言?”
公孙臣盯着他的双眼,冷笑起来:“什么重建太昊祭台,你分明是想找个由头,从陈县这三个家族手里骗钱罢了,我说得对不对?”他见惊产沉默不语,气势更盛:“别以为我看不出。你篡改歌词,巧立名目,只是为了谋你一己之私!”
惊产这点小心思,公孙臣看得是一清二楚。他篡改了歌词,把“玄女”替换成“太昊”,造成一种错觉,朝廷要重点推广伏羲信仰;然后又把宛丘附会成太昊之虚,宣布要重修祭台。这样一来,陈县上下肯定以为,重修是朝廷的意图,自然踊跃配合,出钱出力。
惊产作为主推太昊祭典之人,从中获得的利益可大了。
公孙臣到底是做过官吏的人,知道无论是方士还是楚巫,并不真的精通阴阳,只是用各种花言巧语,让你乖乖掏出钱粮罢了——这种披着虎皮搞大事的手法,他见得多了。
“您说笑了,我只是担心陈县遭天谴而已,为他们寻求庇佑啊。”惊产还试图辩解。不料公孙臣上前一步,厉声喝道:“你篡改乐府歌词,擅动民力,欺瞒长官,妄兴淫祠,哪一条都是死罪!你还狡辩?”
这一声吼,仿佛把惊产的魂魄都吼出来了。他当即跌坐在地上,面如死灰,再没有楚巫身上那种神秘的自信。公孙臣冷笑,什么大巫,一旦说破了根底,也不过是个普通骗子罢了。
惊产挣了几挣,突然拽住公孙臣的袖子,把他往宛丘的另一侧拖去。公孙臣眉头一皱,难道这家伙被说破了秘密,打算灭口吗?谁知他手腕一翻,居然从袖子里掏出一枚鸡蛋大小的晶莹海珠,塞到公孙臣手里。
“都是混口饭吃,您何必这么较真呢?”惊产哀求道,口气卑微而惊惧。这种战战兢兢的态度,让公孙臣很有快感。他隐然开始明白赵府令的做法,这种居高临下、掌握生杀大权的快感,实在无可比拟。
“我身为中车府吏员,见到不法,岂能徇私?!”
惊产又把海珠推了推,将公孙臣的指头拢住:“您目光如炬,我也没害人不是?我跟您说实话,这次我没赚钱,是真心想把这祭台修起来。”
公孙臣却压根不信:“平白做善事,谁会相信?”
惊产赔笑道:“这您可就不知道了。我们做楚巫的最看重什么?是信心。信徒对我们信心越足,我们就越赚钱,而且还能赚得长久。陈县这个地方,甭管是黔首还是世卿,他们对太昊的崇拜由来已久,民心所向。要不那三大家族怎么主动出力帮我修呢?他们都是故魏迁徙过来的,也想在本地培养点声望。我们哪,是各取所需。”
这一番话说得坦诚直白,几乎是把巫师这个行当的底都露出来了。公孙臣听得沉默不语,似乎被他的言语打动。
惊产又道:“归根到底,在陈县这地方,谁把这个太昊祭台修起来,当地黔首就服谁。我若办成这件事,下半辈子的富贵就不用愁了,您说我贪眼前这点钱做什么?”
公孙臣没有回答,他怔怔看向那一座荒弃高台,若有所思。过不多时,他一摆独臂,忽然转身。惊产忙问:“您去哪里?”他头也不回地答道:“回陈县。”
两人又一路风尘仆仆返回陈县,惊产数次暗示希望他高抬贵手,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公孙臣却始终不置可否。到了陈县,公孙臣赶到赵成下榻的地方,得知他已经开拔,急忙又朝城门奔去。
中车府的车队,正鱼贯走出城门。公孙臣不顾伤口疼痛,冲到挂着重明鸟旗的车驾之前:“赵府令,下属有事禀报。”赵成拉开车窗的帘子,冷冷看向他:“你只有一次机会。”
公孙臣踏进车厢,把他去踏访太昊祭台的发现一一说出来,连惊产的秘密也没任何保留,说完还把那一枚海珠取出来,搁在赵成面前。
赵成拿起珠子,透过光亮看了看,赞了一句“好珠”,随即搁下:“这个楚巫私改乐府,妄造淫祠,你直接请虞县令把他拿下就是,来找我做什么?”
公孙臣压低声音:“敢问赵府令,陛下这次出巡,是否为了消弭陨石天书的影响?”赵成双眼一瞪,那条蛇疤似乎要噬人:“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揣测上意?”公孙臣跪倒在地:“在下不敢。在下只是觉得,这里有一个天大的良机。”
赵成眉头一皱:“什么意思?”
“始皇帝当年巡幸至会稽,致祭大禹,从此吴地归心,人望尽在朝廷。如今陛下即将途经陈县,何不效仿先皇,亲临太昊之虚,致祭伏羲,当场传演《仙真人歌》,岂不是也可以尽夺楚地之人望?人望既夺,谣诼自然不攻而破。”
赵成看向公孙臣,这家伙刚刚被自己斩断一臂,可此时双眼里没有丝毫沮丧,反而燃烧着一股勃然之气。
赵成相信,二世一定喜欢致祭伏羲的提议,因为他最关心的就是自身帝位的正当性,热衷于谋求各种神祇的认可。太昊之虚是真是假,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楚人相信就行。何况这就在巡游路线上,都不用绕路。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个能让龙颜大悦的建议。
不过他更关心的是……这个建议由谁来提出。谁向二世提出这个建议,必然会获得更多的圣眷。
“这个白马的鄙下小吏,成长得倒是真快啊,人聪明,还不贪功……”
赵成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车窗,脸上那一条蛇疤重新趴了回去,表明心情很放松。公孙臣大气也不敢出,继续恭敬地伏在下首。伤口因为肌肉过度紧张,又开始渗出血来。
“你说的很有道理,让地方乱建淫祠,总归不太好。礼敬天神这种事,应该交给朝廷来办。”
公孙臣微微松了一口气。
“你这个伤势,还是要找个良医看看啊。不然接下来督造祭台的工作,身体可吃不消。”赵成和颜悦色地把公孙臣搀扶起来。
公孙臣知道,自己应该可以活下去了。
“所以他们真信了?”
“哈哈哈,错不了。我的人亲眼看到,赵成发了一封密函,派快马往咸阳送去。”
两个大笑的声音在张氏坞堡的客室里回荡,一个是张苍的,另一个则是张耳的。他们两个此时正跪坐在张氏的坞堡之内,张耳面前摆着一个空酒坛,张苍面前却是十几个小碟,上面荤素皆有。他们周围亮着七盏油灯,把屋里照得一片明亮。
赵成已经离开三天了,公孙臣却留了下来,对惊产宣布朝廷接管了太昊祭台的修复工程,由他亲自督造。
此时徐福还在跟公孙臣周旋,易水和项缠各自都有任务。张苍因为见过赵成和公孙臣,为了避免暴露,就躲在坞堡里。当中车府被骗入彀的消息传来,张耳喜不自胜,拎着坛子来找张苍喝酒。
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缜密计划。他们先是篡改了《仙真人歌》的歌词,再通过虞子期传入赵成的耳中。然后徐福化身为楚巫惊产,故意露出各种破绽,一步步引导着公孙臣发现“真相”背后的“真相”。
如今“太昊祭台”的工程已被朝廷接管,只等二世巡游到陈县,一定会驻跸致祭。
当目标踏入预设好的杀局,就等于成功了一半。
“你说你们这些人,脑袋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就弯弯绕绕有那么多主意?”张耳感慨。
“这主意说来也简单。聪明人有两个毛病。第一,对送上门来的东西,都心存怀疑。但你如果藏着掖着,他反而会好奇去一探究竟。所以徐先生表现得越是抗拒,他就越容易上钩。”
张苍得意扬扬地夹起一片麦粉裹的藕片,咯吱咯吱嚼了起来。张耳抓起酒杯,一饮而尽:“还有一个毛病呢?”
张苍继续道:“聪明人的第二个毛病,是太过自信。我们只要有节奏地喂给线索,让他觉得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凭借自己的智慧挖掘出来的,便不会起疑心,并为此沾沾自喜,觉得窥见了全部真相。”
张耳仔细一琢磨,还真是这个道理,不由得击节称赞,连声称好。他是个游侠,平时大多以拳头和剑解决问题,没想到人心还能这么玩。
不只是张耳,就连张苍也暗自赞叹。
徐福这家伙演技真是拔群,一个假身份演出了三层幽微的心态:热心公事的楚巫、利字当头的楚巫、热衷名望的楚巫……公孙臣再聪明,一口气剥到第三层,终究还是被他的话术所迷惑。
想到这里,张苍内心忍不住浮起一个担心:“他能骗过别人,自然也能骗过我。我们这些人,会不会也是他的棋子而不自知?徐福在我面前的表现,是否也是演出来的?”他回想了一下两人自认识以来的事情,没看出什么破绽,但始终无法排除这是一种演技。
他正自疑神疑鬼,张耳忽然又问道:“那个叫公孙臣的,是你的熟人吗?怎么你对他那么了解?”
张苍收回思绪,端起酒碗啜了一口,感慨地看向屋外的星空:“那是我在白马县的旧识,从前是只傻乎乎的雏鸟,如今也羽翼丰满啦——只可惜麻雀终究是麻雀,即使长齐了羽毛,又如何跟鸿鹄相比呢?”
“嘿嘿,羽翼他是长不齐了,我听说他被赵成当场砍掉了一条胳膊。”
张苍心情复杂地摇摇头。当初公孙臣如果早听自己的,直接离开白马县逃亡,如今至少能保住手臂吧。但这年轻人偏要迎难而上,那就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吧。
“你别说,这小子还是有点门道的,刚被赵成砍完胳膊,转头又被他委任成祭台督造,有点将功赎罪的意思在里面。”
“皇帝巡游迫在眉睫,如果想要在陈县设祭,现在必须开始动工了。赵成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任用公孙臣。”
“可是……来得及吗?”张耳算算时间,有点焦虑。他一是担心祭台是否能及时完工,二是担心刺杀者的准备工作是否能及时完成。
“正是因为来不及,所以才有机会。”张苍笑起来,“我们没时间,公孙臣更没时间,这是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无论如何也要完成。可他一个外来户人生地不熟,能怎么办?还不是要靠本地的力量?说起本地实力,谁又能绕过张监门您呢?”
这种诚挚的恭维,让张耳欢喜得双眼放光,两只大手搓来搓去:“这个我来安排,我来安排。保证工地上都是三大家族和我的人,咱们想把祭台修成什么样,就修成什么样。那二世皇帝尽管安心葬在这里,眼睁睁看着我大魏复辟。”说到这里,他忍不住仰天大笑,心里畅快至极,又是一碗酒干掉。
张苍没有陪他喝,而是认认真真把整个计划又捋了一遍,郑重提醒道:“但我要提醒张监门一句,我们的计划里,还潜藏着一个隐患,不可不防。”
“什么?”
“虞子期。”张苍郑重点出一个名字。
虞子期知道徐福是假巫,也知道三大家族参与祭台修缮,他甚至知道钦犯张苍就在陈县。这个人的职位和掌握的消息都太关键了,却不是他们的同路人。这样一个人,万一说漏了嘴,或起了异心,哪怕只向公孙臣吐露半个字,整个计划可就要全盘皆输。
张苍之所以这么说,其实是在跟张耳确认:你胁迫他的手段到底是什么?是否可靠?
张耳斜乜了张苍一眼,似乎对他的疑惑很不满。他拍开一个新酒坛,给自己碗里咚咚倒满,不耐烦道:“这个你尽管放心,虞子期绝不会反水。这家伙是单身来陈县赴任的,只带了一个亲妹妹在身边,兄妹感情甚笃。我派人把他妹妹接到这座坞堡,好生招待,他感激还来不及呢。”
“呃……”张苍闻言一僵。没想到张耳的办法居然如此简单粗暴,直接绑架了虞县令的亲人。再一想,这不正是地方豪强的做派,又有什么稀奇的?他只得问了一句:“那……那位姑娘没受虐待吧?”
“没有,我把她跟你们那一车资财关在一起,每天好吃好喝招待,也算是让她沾沾财气。”
“靠胁迫而成的关系,终究不够可靠。还是得想个办法,让虞县令心甘情愿帮忙才好。”张苍劝说了几句。张耳脸登时拉下来:“他虞子期可是关中人,地地道道的秦人,会跟着咱们魏人反秦吗?”
这话也有道理,张苍只得闭嘴。张耳气势汹汹搁下酒碗,忽然眼珠一转,凑近张苍:“我有个主意。张公子你既然担心虞子期不好控制,不如干脆去娶了他妹妹,从此就是他大舅子,这不两全其美了嘛。”张苍面色一绷,强笑道:“怎么又扯到我头上来了?”
张耳显然是喝得有点高了,醉醺醺道:“你也别觉得委屈,虞子期长得土气,可他这个叫虞越的妹妹,绝对是个美人坯子。我把她绑过来的时候,反复警告手下别动手动脚,就是想着万一有用。”
张苍看出张耳是酒气上头,诚心劝道:“长生之道,在于节欲固精,不可贪恋美色。这等福气,还是让给别人吧。”张耳冷哼一声,自己斟满:“也好!也好!等到二世身亡、大魏复辟,我第一时间就要提剑去把这些流官杀光,你不娶虞子期的妹妹,也少参加一场丧事。”
张苍本来夹起一块芜菁,正要送入口中,骤然听到张耳这么说,手里一颤:“张监门这是说的什么话?流官怎么得罪您了?”
张耳大概是真喝高了,一说起这个话题就双眼充血:“你想想,原来的时日多好哇!无论国君、上卿,还是大夫、士人,一块块土地分封出去,关起门来都是自家管着,天王老子也插不下手。秦人真是丧心病狂,搞什么郡县流官之制,非要让外人来管本地人,事事都向咸阳报告,把本地人当贼一样防着,哪有这样的道理!都该杀,该杀!”
张苍忍不住皱眉道:“这流官之制怎么不好了?您别忘了,当初咱们魏国也搞过流官啊!”
“胡……胡说!”
“您忘了李悝变法吗?那不就是因为世卿大家把持了太多土地,以致公室衰微吗?所以李卿才会设流官、分郡县,田土所产皆归公室,这才有了魏文侯之成就——弱枝节,强本干,这本就是七国强盛之道,可不是秦人发明的。”
一说起政事来,张苍可就不困了,开始滔滔不绝。
张耳大为恼怒,忍不住拍着膝盖大吼道:“放屁!那些土地放在世卿手里,都是传承十几代人,自然会用心经营。一个外来的官员,田也不是你的,民也不是你的,几年以后就调走了,能搞出什么好事来?我自来陈县之后,眼看着郡守县官轮换了几任,来一个人,换一套手段,若不是我们这些本地人,早乱套了。所以我跟你说,流官不能信,外来人都靠不住。”
“流官之弊,自然是有的,但从大局观之,郡县之利,却胜过分封多矣!张监门精通剑技,我来问你。两人相斗,一人可以调动全身力量,汇于一拳;一人的四肢却各有想法,无法集筋力于一处,试问谁会胜出?”
“自然是前者!”
“正是如此。郡县之利,在于可以聚力于一处。六国为何不敌秦一国?是勇士不如其多吗?是兵器不及其利吗?是粮刍不比其丰吗?不,不是,归根到底,是郡县之制没有秦国实行得那么彻底。人家从商君开始,便推郡县。东方六国,十成所产,七分在诸卿,三分归王;秦国所产,九分归王,一分在诸卿。积累百年,谁强谁弱,不是一目了然吗?”
张耳涨红了脸,也不知听懂没有,只是嚷嚷道:“张御史你不是跟我们一起刺杀皇上吗?怎么还帮着秦人说话?你到底是哪边的?”张苍不甘示弱:“我只是讲一个事实罢了。”
“你觉得大秦好,就滚回咸阳去做你的御史,还掺和这些事做什么?”
“我……我……”张苍答不出这个问题,只得硬着头皮道,“我的意思是,大魏就算复辟,难道真能回到从前的局面吗?”
“怎么不能?陈县的三家魏国世卿,个个心怀故国。”
“那我问你,魏国是怎么来的?”
这一句话,把张耳给说愣了。是啊,魏国是怎么来的?是从晋国分出来的。当初韩、赵、魏三家晋国上卿,势力坐大,凌驾公室之上,这才有了三家分晋之事。张苍的意思很明白,当初韩、赵、魏三家能分晋,翟、乐、西门三家为何不能分魏?
张耳愣怔半天,一捶桌子:“我在这里,他们是不会乱来的!”
话说到这份儿上,就近乎吵架了。张苍忍不住抚住额头,算了算了,自己怎么就管不住嘴呢,跟一个喝醉了的游侠辩论国家大事。他见对方大小眼迷离,似乎神志不清,赶紧清了清嗓子,把话题强行扯开:“我只是提醒张监门,世卿大家不是那么可靠,要多留个心眼啊。”
张耳嘟囔了几句,扑通一声趴在地上,醉死过去,也不知听没听进去。张苍叹了口气,就算张耳清醒着,估计也听不进去。
张苍在咸阳曾问学于李斯。李斯告诉他,只要掌握一个道理,恃之行走天下都不怕。这个道理就是:“相人之志,不在其嘴,而在其臀。”——任何一个人,讲话也许是假的,但坐下来的地方一定是内心最向往的。
看张家这个坞堡的规模就知道了,张耳已经是一方豪强,与那三大家的关系盘根错节,这种利益关系是极难靠人品去撕开的。就算他本人仍秉持游侠之道,但手下这些人、名下这些庄园,却由不得他屁股不坐在最有利可图的位置。
罢了,罢了。张苍摇头放下筷子。陈县乱成什么样,跟他又没有关系,专心把眼前的事做好就行。想到这里,张苍下意识挪了挪屁股,觉得这毯子有点别扭。
“我的屁股,到底是坐在哪里?”
张苍心里闪过一丝苦涩。张耳刚才骂的没错,自己若觉得秦好,就该踏踏实实去当一个御史;若觉得秦皇该死,就该一门心思做个反贼。一边为朝廷体制辩护,一边却谋刺皇帝,这实在有点分裂之症。
他正要起身唤张家的隶臣过来,把醉酒的张耳抬上榻去,却不防陈馀惊慌地跑进门来,与他差点撞了一个满怀。
“老大在……”陈馀越过张苍肩头一看,发现老大居然醉得不省人事,顿时汗水淋漓。张苍问他怎么了,陈馀犹豫片刻,到底开口道:“张先生,坞堡的仓库遭了贼了!”
张苍大惊,这坞堡防卫如此森严,怎么还有贼敢来?他看向陈馀的眼神都变了:“失窃的是哪个仓库?”
“是……是放徐先生资财的库房……”陈馀眼睛都不敢抬。张苍脑中轰了一声,失声道:“不可能,那么多的资财,不可能被窃走!”陈馀赶紧解释:“是放资财的库房被窃,但不是资财被窃。”
张苍先是松了一口气,可旋即觉得不对。他回想起刚才张耳说过的话,不由得抓住陈馀双臂,瞪大了双眼:“你别跟我说,失窃的是人啊!”陈馀沮丧道:“老大让我们把虞越关在里面,结果刚才被人劫跑了。”
这消息像一条蘸水的皮鞭,猛然抽在张苍的脊梁上,令他的魂魄都为之抽搐。虞子期的妹妹被劫走,这件事比失去一车资财还严重,意味着他们失去了要挟虞子期的手段,整个计划都岌岌可危。
“怎么回事?一个大活人藏在坞堡里,怎么会被劫走!”张苍揪住陈馀的衣襟大吼。
陈馀情知此祸甚大,不敢隐瞒,赶紧如实说出。原来张氏坞堡最近接连办宴会,需要助兴的节目。今日早些时候,有两个自称会跳丸剑的流浪艺人主动上门。所谓跳丸剑,是说他们可以一边抛接丸,一边抛接剑。陈馀听着很新奇,现场看了一段,觉得确实有点趣味,便让他们留下来听用。
谁知道就在刚才,这两个人突然发难,持剑闯入库房,打翻守卫,抢了人就走。此时项缠和易水都不在,张耳又喝多了,坞堡没人是那两个剑客的对手,居然被他们硬闯了出去。
“难道是虞子期雇的刺客?”
张苍很是担心。他知道中车府那边也有燕市的刺客,还是最顶级的那种高手。如果虞子期向中车府求援,让燕市的高手救出妹妹,那么张苍现在该考虑的不是追回人,而是赶紧跑路。
但他转念一想,不对,如果是燕市刺客,不可能留下活口。张苍觉得这件事颇诡异,眼下不暇多想,让陈馀纠集人手赶紧追上去。陈馀看了眼张耳,还有点犹豫,不防被张苍重重抽了一耳光:“他们没抢到马,还带着一个活人,肯定还没跑远。追不回来,整个坞堡的人都要死!”
此时在距离张氏坞堡数里的东北方向,项羽和项庄正全力奔跑着。在项庄的肩上,还扛着一个麻袋,麻袋不停蠕动,似乎有什么活物在里面。
他们连续监视了张氏坞堡好多天,发现这里经常办宴会,而且一办就要召集各种舞姬、乐班和杂耍艺人。于是两个人冒充跳丸剑的艺人,就这么混了进去。项羽确定项缠不在,当即决定动手,冲进库房。
原本他们俩是冲着资财去的,不料项羽一看马车旁边有个麻袋,麻袋里还套着一个人。这人一定对张耳特别重要,他当机立断,和项庄轮流把这个人扛出来。
“堂兄,堂兄,休息一下,我都透不过来气了。”项庄喘着粗气,大汗淋漓,不得不放慢脚步。项羽转过身来,伸出手把麻袋一抱,重新扛到自己肩头道:“他们随时可能追过来!继续走,跑到咱们拴马的地方就安全了。”
项庄稍微轻松了点,他抹了一把汗水:“我不明白,放着那么多资财不抢,干吗非要抢一个人出来?”项羽道:“那么多东西,你能搬得动多少?”项庄却不服气:“咱们的计划,本来不就是随便揣点海珠什么的就走吗?谁知道堂兄你变主意那么快,突然又说要劫走一个人。”
项羽耐心解释道:“此一时,彼一时,兵法的运用,就是要临阵权变。你说张耳为什么把这个人关在库房里?说明这人对他们很关键。我们把这个人控制住,你说他们会不会拿东西来换?是不是比你揣走那点钱贝收获更大?”
这么一讲,项庄方才明白堂兄的意图,大为佩服。
他们好不容易跑到一片树林里,两匹骏马正悠闲地在林中吃草。项羽走过去,把麻袋往地上一扔,随便找了个木桩坐下来休息。饶是他天生神力,扛着一个人跑这么远,也是极大的消耗。项庄从旁边小溪打了点水,递给堂兄,然后好奇地解开麻袋上的绳索,想看看里面装的什么人。
一声娇柔的呻吟声,从麻袋里传出来。紧接着,一个少女从里面滚出来,吓得项庄一屁股摔在地上。项羽正喝水喝到一半,整个人顿时呆住了,感觉到心脏突然被什么人狠狠攥住。
易水踏入屠宰场的一瞬间就感觉到不对劲,这里弥漫着一种腐臭的味道。那些味道来自铁钩上的猪肉。这些猪肉至少已经挂了几个昼夜,不知为何没人取下,已呈腐烂状态,覆着一层嗡嗡的苍蝇。
易水向前走了几步,厌恶地耸了耸鼻子,那味道实在太浓厚了,让她不期然想起战场。她曾有几次刺杀军中大将的委托,那种大规模屠戮之后的战场,就是这样的味道。
但这里不是战场,而是屠宰场。猪肉一般当天宰杀后就卖光了,不可能这么多头猪吊在这里几天,任其腐烂。易水意识到,可能出事了。
她正要退出这里,这时一个影子从腐烂的两条猪胴体之间闪了出来,易水目光陡然一凛,软鞭一抖,飞扑过去。那影子只是抬起右手,轻松地抓住了鞭子一头。
“阎乐!”易水怒目以对。
“你身上的伤好点了没有?我一直很挂念。”阎乐口气关切,就好像那次不是他动的手。
易水手腕反转,把软鞭抢了回来。阎乐道:“你是来取这个的吧?”他亮出右手里面的那一小截丝帛。易水肩头一震,那是她拜托正黎向三川郡询问的张氏情报。
“你不用看了,这个据点的人都被我杀光了。”阎乐满不在乎地说,“所以你也不必遵守败者不仁的规矩。”
易水对此倒没有多么愤怒,燕市刺客向来见惯生死。但相手死了不代表规矩没了。她既然承诺正黎,要杀了阎乐,便不会食言。少女身子微沉,凝神戒备,随时准备出手搏杀。
阎乐见她摆出这种姿势,不由得叹了口气:“我之前伤了你,那是雇主的委托。你又何必在意?”
“你为什么要背叛燕市?”易水盯着他,却找不出破绽。更令她心惊的是,对面这个男人的气质又有变化。原来他会伪装出一副呆若木鸡的模样,现在却生动了很多。
“因为我不希望自己只是个刺客。凭我的能力,明明可以走到更高的位置,何乐而不为?”阎乐看向易水,突然露出一个前所未有的温柔笑容。
“你是我未来的妻子,也是我唯一在意的女人,要不要过来帮我成为霸者?”阎乐取出一枚崭新的玉叶,诚挚地看向易水。